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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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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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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国家教育委员会师范教育司组编
  • 出 版 社: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6
  • ISBN:7303042180
  • 页数:270 页
图书介绍:暂缺《教育法导读》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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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导读》目录

第一章 绪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1

第一节 现代教育与教育法制 1

一、法律与教育 1

二、教育立法的历史发展及特点 4

第二节 我国的教育法制建设 9

一、建国以来教育法制建设的发展 9

二、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展望 12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制定 18

一、制定《教育法》的必要性 18

二、《教育法》集中体现了全党、全社会重视、支持教育的共同意志 21

三、《教育法》是全面依法治教的重要标志 23

第二章 我国教育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6

第一节 我国教育的性质和地位 26

一、我国教育的性质 26

二、我国教育的地位 28

第二节 我国的教育方针 31

一、我国教育方针的演变过程 32

二、我国教育方针的内容 33

第三节 我国教育的若干基本原则 37

一、重视德育的原则 37

二、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 38

三、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39

四、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40

五、对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和残疾人的特殊扶持和帮助原则 41

六、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原则 42

七、有关教学语言文字的原则 43

八、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的原则 43

九、鼓励教育科学研究的原则 44

第三章 我国教育基本制度 45

第一节 教育基本制度概说 45

一、《教育法》对教育基本制度的规定 45

二、我国教育基本制度是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发展形成的,是民族传统和国际经验相结合的产物 46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是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及生产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47

四、我国教育基本制度为我国公民个性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现实的保障 48

第二节 学制 49

一、我国学制的发展和现行学制的构成 49

二、各级教育的性质、任务和实施教育的机构 50

三、学制系统内各级各类教育具体制度的规定权限属于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 53

第三节 关于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扫除文盲教育制度的规定 54

一、义务教育制度 54

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 56

三、扫除文盲制度 58

第四节 关于教育考试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的规定 61

一、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61

二、学业证书制度 63

三、学位制度 65

第五节 关于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制度的规定 67

一、教育督导制度 67

二、教育评估制度 68

第四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71

第一节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概说 71

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定义 71

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性质 73

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 77

第二节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 82

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主体 82

二、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设置程序 85

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 89

第三节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91

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 92

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 95

第五章 教师(上) 99

第一节 教师 99

一、教师概说 99

二、全面理解《教育法》所体现的教师地位 100

第二节 其他教育工作者 102

一、其他教育工作者概说 102

二、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意义 103

第三节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04

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概说 104

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06

三、教师的权利 107

四、教师的义务 111

第六章 教师(下) 115

第一节 教师的资格、职务、聘任制度 115

一、教师资格制度 115

二、教师职务制度 119

三、教师聘任制度 123

第二节 教师的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 125

一、教师的考核 125

二、教师的奖励 128

三、教师的培养与培训 130

第三节 教师的待遇 133

一、教师待遇概说 133

二、教师的工资待遇 134

三、教师的住房 135

四、教师的医疗保健待遇 135

五、教师养老保险待遇 136

第七章 受教育者 137

第一节 概说 137

一、受教育者的概念 137

二、国外有关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 137

三、受教育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42

第二节 受教育者的权利 142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143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143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144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145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45

第三节 受教育者的义务 146

一、遵守法律、法规 146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146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147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48

第四节 受教育权利的保护 148

一、家庭保护 149

二、学校保护 149

三、社会保护 149

四、司法保护 150

五、对特殊学生群体的保护 151

第八章 教育与社会 154

第一节 概述 154

一、教育是在社会中运行的 154

二、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教育 155

第二节 全社会都应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157

第三节 社会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160

第四节 学校与社会的联系 167

第九章 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172

第一节 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体制 172

一、关于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一般概述 172

二、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173

三、《教育法》与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体制 175

第二节 教育行政职责分工关系的规定 176

一、关于我国教育行政组织结构的层级划分 176

二、《教育法》对诸教育行政组织职责分工关系的规定 177

三、与教育行政职责分工不明有关的几起案例及其所引起的思考 181

第三节 各级政府与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关系的规定 184

一、概述 184

二、《教育法》对各级政府与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关系的规定 185

第十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187

第一节 我国教育经费筹措体制 187

一、建国后教育经费筹措体制 187

二、我国筹措教育经费新体制的基本框架 189

第二节 教育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197

一、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与监督的意义 197

二、教育经费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形式 198

第三节 有关教育条件保障的规定 200

一、学校基本建设的条件保障 201

二、教材和教育装备保障 202

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推广、运用 203

第十一章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205

第一节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概说 205

一、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意义 205

二、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206

第二节 境内公民出国留学、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的有关规定 208

一、关于出国留学的规定 208

二、关于出国研究、学术交流和任教的规定 211

第三节 境外个人来华学习、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的有关规定 212

一、关于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规定 213

二、关于外国人来华研究、进行学术交流和任教的规定 214

第四节 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承认的规定 215

第五节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规定 217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220

第一节 法律责任概说 220

第二节 《教育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 221

第十三章 法律救济 238

第一节 法律救济概说 238

一、法律救济的概念 238

二、法律救济在教育中的作用 240

三、教育法关于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 240

第二节 教师申诉制度和受教育者申诉制度 241

一、教师申诉制度 242

二、受教育者申诉制度 245

第三节 行政复议 247

一、行政复议概说 248

二、教育行政复议的管辖 249

三、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 249

第四节 行政诉讼 251

一、行政诉讼概说 251

二、教育行政诉讼的管辖 253

三、教育行政诉讼的程序 254

第十四章 教育法的监督 256

第一节 教育法的监督概述 256

一、教育法的监督的概念 256

二、教育法的监督的意义 257

第二节 教育法的监督体系 260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60

二、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 262

三、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 265

四、执政党和人民的社会监督 266

后记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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