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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数字内容产业版权政策与法律制度比较
中美数字内容产业版权政策与法律制度比较

中美数字内容产业版权政策与法律制度比较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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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孙那著
  • 出 版 社: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8
  • ISBN:9787513059398
  • 页数:250 页
图书介绍:本书选取中美两国的数字内容产业为研究对象,对比两国数字内容产业的行业发展情况、产业政策及以版权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通过分析近三年来两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情况,对比两国产业发展的特征,总结出各产业之间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从两国数字内容产业的政策维度进行分析,将两国的不同时期的产业政策以相应的时间节点为依据进行切割,划分为不同的发展时期。由于美国的数字内容产业起步较早,产业发展较为成熟,形成了一批以好莱坞、迪士尼等为代表的全球内容产业发展的引领企业。我国的数字内容产业在发展初期有着较强的行政管制色彩,随着市场机制发展的不断健全,我国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在国家的政策引领下逐渐走向规范,迎来了历史发展的黄金期。两国的法律制度层面,分别从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三个角度进行分析,比较分析两国的不同特点。
《中美数字内容产业版权政策与法律制度比较》目录

1.引言 1

1.1 研究路径 2

1.2 研究目的 4

1.3 研究方法 5

1.3.1 历史研究法 5

1.3.2 比较研究法 5

1.3.3 文献研究法 6

1.3.4 政策量化分析研究法 6

1.4 研究对象分析 7

1.4.1 数字内容产业的定义 7

1.4.2 数字内容产业的范围 15

1.4.3 数字内容产品的特征 17

2.中美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情况分析 20

2.1 美国的数字内容产业 21

2.1.1 视频广告收入依然保持上涨,用户付费订阅习惯良好 22

2.1.2 网络游戏产业增长放缓,移动化趋势明显,游戏与新科技结合日益紧密 23

2.1.3 流媒体促进数字音乐产业升级,付费订阅成为主流 24

2.1.4 网络新闻移动端增长迅速,超过PC端成为主流 25

2.1.5 动漫产业逐渐完成产业链整合,实现内容生产到渠道的融合发展 25

2.2 中国的数字内容产业 26

2.2.1 网络文学领域发展迅猛,成为世界数字内容产业新现象 28

2.2.2 网络视频产业持续增长,用户付费习惯逐渐养成 30

2.2.3 网络动漫具有强大的变现潜力,二次元文化逐渐大众化 32

2.2.4 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居世界第一,有待向网络游戏强国转变 33

2.2.5 网络音乐消费场景多元化发展,付费用户潜力有待挖掘 34

2.2.6 网络新媒体的信息流和社交流相融合,移动端用户持续增长 36

2.3 本章小结 37

3.中美数字内容产业版权相关政策研究 39

3.1 美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版权相关政策历史变迁研究 40

3.1.1 初始孕育期(1973—1992年) 41

3.1.2 成长成熟期(1993—2001年) 42

3.1.3 持续发展期(2002—2009年) 43

3.1.4 引领发展期(2010年至今) 46

3.2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及相关政策 48

3.2.1 初步探索期(2001年之前) 48

3.2.2 深化发展期(2002—2011年) 51

3.2.3 提升发展期(2012年至今) 54

3.3 本章小结 57

4.中美数字内容产业法律制度演变——以版权法为核心 58

4.1 数字内容产业的立法演变——各利益主体的博弈与平衡 58

4.1.1 美国立法体系的历史脉络 59

4.1.2 中国立法体系的历史脉络 71

4.1.3 小结 85

4.2 中美数字内容产业的司法实践比较 86

4.2.1 网络视频类案例 88

4.2.2 网络音乐类案例 108

4.2.3 网络新媒体类案例 123

4.2.4 网络游戏类案例 126

4.2.5 网络广告类案例 129

4.2.6 电子书类案例 137

4.2.7 其他数字内容产业相关案例 139

4.2.8 小结 159

4.3 中美数字内容产业的版权行政执法 160

4.3.1 美国版权行政执法 160

4.3.2 中国特色版权行政执法 167

4.3.3 本章小结 176

5.新技术与新挑战——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与法律政策的互动 178

5.1 网络中立与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 178

5.1.1 各方的利益考量 179

5.1.2 美国互联网监管的发展历程 180

5.1.3 相关判决的发展历程 182

5.1.4 2015年的《开放互联网指令》 187

5.1.5 诉讼接踵而至 188

5.1.6 FCC通过《重塑互联网自由指令》 191

5.1.7 反对的浪潮 192

5.1.8 小结 193

5.2 视频聚合盗链行为的法律规制 194

5.2.1 我国对聚合盗链规制的司法困境 195

5.2.2 揭开“聚合盗链”的技术面纱 199

5.2.3 “提供”行为辨析——以美国法为启示 203

5.2.4 从版权立法本意探索聚合盗链的法律规制路径 208

5.3 避风港规则的改革与合理使用因素的考量 210

5.3.1 改革避风港规则的呼声渐起 210

5.3.2 新现象引发的思考 211

5.3.3 “反通知”机制的原有机制建构设想与我国的立法规定 212

5.3.4 “反通知”机制实施的效果评价 215

5.3.5 “反通知”机制的重构及与“通知—删除”机制的衔接 221

6.结论 225

6.1 技术在促进数字内容产业传递过程中发挥内生性作用,促进知识在供应链前后的双向流动 226

6.2 技术发展与文化进化有同质性,遵循同样的进化路径 227

6.3 以技术发展为缘由的产业发展,要求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司法制度进行回应性调整 228

6.4 法律和政策对产业的调整和规制,需要考虑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平衡 231

6.5 技术、政策与法律的互动关系 232

6.6 中美两国法律治理模式的差异及未来数字内容产业治理的道路选择 234

致谢 238

参考文献 241

附录 247

附录一:美国促进数字内容产业相关法律及政策性文件(节选) 247

附录二:我国关于内容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性文件(节选)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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