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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变迁与宪法教义学  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
宪法变迁与宪法教义学  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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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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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李忠夏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8
  • ISBN:9787519720476
  • 页数:297 页
图书介绍:中国社会自1949年之后经历了剧烈转型,整个社会结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行“八二宪法”文本屡经修改,其文本的背景与制定时也完全不同,同样的条款在变迁的社会情势下,规范意涵自然大不相同。对“八二宪法”的解释需进行历史、文本与现实的三重融合:一方面,需回到历史,对宪法规范的原初含义进行原旨主义的解读;另一方面,需关切社会现实的变化。这就需要在文本的基础上,将历史的视域与当下的视域融合到一起,在“宪法变迁”的视角下,讲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转型的逻辑,并以此为基础对现行《宪法》进行解释。需要有一种理论,能够兼顾宪法的相对恒定性与动态生长性,从而具有回应社会变迁的能力,这对中国而言,尤其如此。一种“以宪法变迁为基础的宪法教义学”和“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就成为转型中国宪法理论构建的基础。
《宪法变迁与宪法教义学 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目录

绪论:转型中国的宪法理论——文本、历史与现实的三重融合 1

引言: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 5

一、分裂的国家观:主权与权利之间 5

二、迈向功能分化的中国社会转型 8

三、作为“框架秩序”的宪法:主权与权利的双重变奏 9

上篇 正当性与合法性之间:德国的经验 15

第一章 域外经验:德国宪法学中的理论与方法之争 15

一、方法论问题的提出 15

二、德国国家法学的前史:实证主义的萌芽 17

(一)国家法学的自然法基础及“普世公法” 17

(二)帝国公法学 18

(三)实证主义的初步兴起 20

(四)哈勒、哥廷根大学的国家法历史化 21

(五)浪漫主义唯心哲学对国家法理论的短暂影响 24

三、实证主义方法的开端:格贝尔—拉班德时期的德国国家法学 27

(一)国家法实证主义得以产生的社会—政治因素 27

(二)格贝尔—拉班德实证主义的源起 29

(三)格贝尔法学实证主义与拉班德法律实证主义之间的差异 30

(四)对实证主义的批评以及实证主义内部的自我修正 31

四、魏玛时期的实证主义 33

(一)新康德主义的问题意识 34

(二)凯尔森纯粹法学的内在困境 37

五、《魏玛宪法》时期的方法与方向之争 43

(一)“正当性”问题的提出 43

(二)国家法中新方法的引入 47

(三)魏玛时期反实证主义的内部分歧 49

六、价值理论在法学中的引入——由西南德意志学派到当代价值相对主义 53

(一)价值理论引入国家法学 53

(二)西南德意志学派——文化作为沟通规范与现实的桥梁 54

(三)客观价值思维 59

七、德国当代的国家法学方法讨论 66

(一)自然法的短暂复兴和拉德布鲁赫的方法三元论(Methodentrialismus) 66

(二)从认识论转向生存哲学——德国战后法哲学的讨论 71

(三)国家法的讨论状况——方法综合论和方法多元主义 80

(四)宪法解释方法 83

八、方法论之于宪法学的意义 86

下篇 宪法教义学在中国:危机与挑战 91

第二章 中国宪法学方法论争论的现状与反思 91

一、围绕“规范与事实”: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之争 91

二、面向事实及政治现实的宪法学进路 93

三、中国宪法学中的规范路径 103

四、作为诠释学的宪法学 107

第三章 中国迈向宪法教义学的内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展的内在逻辑 114

一、问题之提出 114

二、立国、立宪与革命的政治动因 118

(一)关于“革命” 118

(二)中国革命的任务:救亡优于自由 120

(三)立国与立宪:政治主导立宪 123

三、国家的正当性:制宪权角度的反思 124

(一)人民意志、国家与制宪 12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宪时刻”以及制宪权的行使 126

四、制宪权视野中宪法的全面修改:修宪抑或制宪? 130

(一)全面修改、制宪权以及国家的连续性 131

(二)制宪权理论的现实困境 135

(三)制宪权的历史本质 138

(四)宪法存在的必要性:摆脱制宪权的理论困境 141

五、“八二宪法”的转折:多元主义的生成与发展 145

(一)新民主主义传统的继续与超越 146

(二)多元主义、价值冲突与社会自主性 148

六、反思:立宪时刻、人民主权与宪法 150

第四章 政治宪法学产生的时代条件:以政治与宪法的关系为切入点 155

一、“政治宪法学”因何而生 156

二、中国化的“政治宪法学”:问题意识与知识资源 158

(一)“历史性”的政治宪法学 159

(二)“中国模式”思维框架下的“政治宪法学” 162

(三)“政治”维度中的政治宪法学:以正当性对抗合法性 166

三、如何理解“政治”:政治宪法学的内在分歧 172

四、面向未来:宪法学中政治与宪法关系的展开 183

第五章 宪法教义学在中国:基于社会系统理论的反思 190

一、引言: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之争 190

(一)乡土中国的现代性 190

(二)宪法学中的政治之维 191

二、中国宪法教义学的挑战 193

三、法教义学的前世:法学与科学的汇流 196

四、法教义学转向与科学性的变迁:法教义学的双重体系 199

(一)知识的清教主义:完全排除价值判断的法学 200

(二)法教义学的双重体系:知识体系与价值判断 203

(三)对“科学”的不同理解:法学作为科学的可能性 205

五、法教义学的科学之殇:价值判断 207

(一)法学中价值判断的不同路径 207

(二)法学的挑战:合法性与正当性 210

六、社会变迁中宪法教义学的功能定位 213

(一)宪法的双重功能:法律系统封闭与开放的“控制阀” 213

(二)法教义学的功能变迁:从确定性至可能性 214

(三)宪法教义学的功能定位:整合安定性与后果考量 216

(四)宪法教义学反思:以宪法变迁为定向的宪法教义学建构 218

七、中国宪法教义学的时代回应:方法综合与交叉学科的可能性 222

第六章 法治国的宪法内涵: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变迁 229

一、清末民国的立宪政治:政治系统的重塑与扩张 229

二、理想化的人民民主国家:个体、社会与国家的同质化 236

三、“法治国”的范式转型 243

(一)改革:从上/下分层走向功能分化 244

(二)法治国的范式转型:法律系统的功能分出 246

(三)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奠基/限制的双重功能 247

四、宪法中的“法治国”原则:功能的双重性 250

(一)法治国的双面性:从形式到实质 251

(二)法治国的宪法意义及其实现 252

(三)“八二宪法”的“实质价值基础”:公私二元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54

五、结语: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学转型 258

第七章 基本权利的社会功能 261

一、走出自由主义的基本权利理论 262

(一)国家与社会分立背景下的基本权利功能 263

(二)自由主义神话的打破:传统基本权利理论的困境 265

(三)从“自由”到“价值”:社会演进背景下基本权利的重新定位 268

二、维系“社会功能分化”的基本权利 272

(一)“功能分化社会”中的宪法: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界分 273

(二)基本权利的社会功能:维系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 275

(三)系统与环境:基本权利冲突问题的展现 279

三、实现社会功能系统“结构耦合”的基本权利 280

(一)作为“结构耦合”的宪法 281

(二)法律系统内的价值输入:作为“结构耦合”的基本权利 284

(三)立足社会的基本权利教义学 287

四、对中国的意义:建构“中国的”基本权利教义学 291

后记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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