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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倾销法律与实务
美国反倾销法律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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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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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叶晓明,王建宁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8
  • ISBN:9787519722661
  • 页数:555 页
图书介绍:全书共分为美国反倾销调查程序、应诉技巧与策略、非市场经济国家与反倾销调查、行政复审以及如何填写调查问卷五大篇,共二十章。该书重点指导企业如何运用美国反倾销法程序规则、应对实地核查、填写调查问卷、争取低税率以及利用常规年度复审、新出口商复审重返美国市场的方法与技巧。
《美国反倾销法律与实务》目录

引言 1

一、什么是倾销? 1

二、为什么反倾销? 3

三、美国反倾销法的产生和历史演变 3

四、美国反倾销法的法源 10

第一编 美国反倾销调查程序 15

第一章 申请与发起调查 15

第一节 美国反倾销调查机关 15

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16

二、美国商务部 17

第二节 反倾销调查的申请 18

一、反倾销调查的申请人 18

二、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20

三、申请书的提交 21

四、立案前的通知与申请书的公布 22

第三节 发起调查 23

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收到申请立即发起调查 23

二、美国商务部发起调查前的审查 23

三、发起调查的通知和公告 28

第二章 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的法律程序与应诉时限 31

第一节 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初裁的时限 31

第二节 发起调查公告的发布以及初裁时间表的确定 33

一、调查人员的组成 33

二、调查发起公告的发布及主要内容 33

第三节 利害关系人提交参与调查通知 33

一、参与调查通知(entry of appearance)提交的时间和审查 33

二、提交参与调查通知的意义 34

第四节 调查问卷的发出 35

一、调查问卷的作用和发出时间 35

二、不提交问卷的后果 35

三、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 36

第五节 调查官员的听证会 36

第六节 调查官员的工作报告和法律问题备忘录 37

一、调查官员的工作报告 37

二、法律问题备忘录 37

第七节 案情摘要和委员投票表决 38

一、案情摘要 38

二、委员投票表决 38

第八节 初裁的公布以及法律意义 39

一、初裁的公布 39

二、初裁的法律意义 39

第三章 美国商务部初裁的法律程序与应诉时限 41

第一节 调查期与企业应诉资格的判断 41

一、调查期的确定和意义 41

二、应诉资格判定的依据 42

第二节 被调查产品范围的评议 43

一、被调查产品范围的确定和法律意义 43

二、评议的目的 44

第三节 《数量与金额问卷》的发出与强制调查企业的选取 45

一、选取强制应诉企业的方法和依据 45

二、自愿应诉企业 49

三、抽样选取强制调查企业的程序 50

四、抽样结果与税率的关系 51

五、强制调查企业的利弊分析 51

第四节 《分别税率申请表》的发出 53

一、《分别税率申请表》的目的 53

二、《分别税率申请表》的发放对象 53

第五节 申请分别税率的新动向 54

一、收紧非市场经济国家应诉企业出口活动不受政府控制的事实判断标准 54

二、不再给予国有企业分别税率 56

三、如何确定与市场经济企业有关联的企业的分别税率 58

第六节 替代国的确定与评议以及替代参数的提交 59

一、替代国的确定 59

二、替代国的评议和替代参数的提交 60

三、替代国替代参数提交的时限 61

第七节 强制调查企业完整调查问卷的发出 62

一、完整调查问卷的作用和发出 62

二、完整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和提交时间 62

第八节 应诉企业商业专有信息的保护 64

一、商业专有信息的范围 64

二、申请商业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序 65

三、商业专有信息的保护方式 65

第九节 调查问卷中被调查产品物理特征的确定 67

第十节 市场导向产业的申请 69

一、市场产业导向的标准 70

二、市场产业导向的申请程序 70

第十一节 不应诉或没有按要求应诉的后果 71

一、使用“其他可获得信息”的情形 71

二、使用“不利推断”的情形 72

第十二节 初裁的内容和后果 73

一、初裁的时限 73

二、肯定性初裁的后果 74

三、紧急情况的初步裁决 76

四、否定性初裁的后果 77

五、反倾销税率计算方法披露 77

第四章 美国商务部终裁的法律程序及应诉时限 80

第一节 美国商务部终裁的时限 80

第二节 实地核查 81

一、核查的目的 81

二、核查大纲 81

三、核查的准备 82

四、核查的主要内容 83

五、律师的作用 84

第三节 案情辩论摘要及反驳性辩论摘要 85

第四节 听证会 88

第五节 紧急情况裁决 89

一、紧急情况裁决的目的 89

二、判定紧急情况的标准 89

三、紧急情况裁决的做出 91

第六节 美国商务部终裁的后果 92

一、肯定终裁的后果 92

二、否定终裁的后果 92

三、反倾销税计算方法的披露和计算错误的修改 92

四、通知国际贸易委员会 94

第五章 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的法律程序及应诉时限 95

第一节 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的时限 96

第二节 终裁时间表的确定及公告 97

第三节 调查问卷的发放 98

第四节 听证会 99

一、听证会前的调查官员工作报告 99

二、听证会前案情辩论摘要 99

三、听证会前会议 99

四、公开听证会 100

第五节 听证会后案情辩论摘要和最后评议 101

第六节 案情辩论摘要和投票 102

第七节 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的后果 102

第六章 反倾销税命令的发布 104

第一节 反倾销税命令发布的时限 104

第二节 反倾销税命令发布的法律意义 104

第三节 反倾销税的征收 106

第四节 临时反倾销措施的“窗口现象”和第一次年度复审期间的确定 107

第五节 初始调查阶段的产品排除 111

一、向美国商务部申请产品排除 111

二、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同类产品裁决 115

第七章 反倾销调查的终止与中止 120

第一节 反倾销调查的终止 120

一、调查申请的撤回 120

二、缺乏利益 121

三、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否定裁决 122

第二节 反倾销调查的中止 122

一、中止协议的类型 123

二、中止调查的程序 124

三、中止协议对出口商或生产商的利弊分析 126

四、1995年中国蜂蜜案的中止调查 128

五、1997年中国定尺碳钢板(cut-to-length)中止协议 131

第八章 反倾销税命令的产品范围和反规避的裁定 133

第一节 反倾销调查的产品范围的确定 134

第二节 反倾销税命令涵盖产品范围的解释和澄清 135

第三节 依据产品描述确定的产品范围裁定 135

第四节 依据规避调查的产品范围裁定 138

一、美国装配或完成的产品 139

二、第三国组装的产品 141

三、被调查产品的轻微改变 142

四、后期开发产品 144

第五节 产品范围确定的调查程序 147

第六节 有关规避的进一步讨论 149

第二编 应诉技巧与策略 153

第九章 倾销幅度计算 153

第一节 定义和基本概念 154

一、倾销的定义和三个核心基本概念 154

二、关联人或关联关系 155

三、销售日期 156

第二节 美国价格的确定 158

一、涉案产品 158

二、出口价格和构造出口价格的定义与区别 161

三、出口价格及构造出口价格的计算和调整 164

四、出口价格与构造出口价格的利弊比较 177

第三节 正常价值的确定 178

一、外国同类产品 178

二、出口国市场价格和第三国市场价格 180

三、构造正常价值 184

四、低于成本销售 196

五、影响正常价值的因素及其调整 201

第四节 非市场经济国家正常价值的计算 210

一、生产要素方法和基于该方法的正常价值 210

二、生产要素的客观确认、科学识别和准确计量 214

三、生产要素及有关费用利润的估价 223

第五节 倾销幅度的计算 235

一、比较对象 235

二、比较方法 236

三、计算倾销幅度 238

第六节 归零问题、目标倾销和差别定价 240

一、归零问题 240

二、目标倾销 242

三、差别定价 245

第十章 应诉损害调查的策略和技巧 252

第一节 同类产品 252

一、同类产品的概念 252

二、同类产品的判定标准 253

三、半成品分析法 254

第二节 国内产业 255

一、国内生产的定义 255

二、关联方和进口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商 256

第三节 区域性分隔市场的产业 258

第四节 累计评估 259

第五节 可忽略不计的进口 261

第六节 实质性损害 262

一、国内产业的竞争态势 262

二、倾销产品的进口数量 263

三、倾销产品的价格 264

四、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冲击 264

五、内需生产 265

六、反倾销申请书提交后的数据 268

第七节 实质性损害威胁 268

第八节 实质阻碍产业的建立 270

第九节 因果关系的认定 271

第三编 非市场经济国家和反倾销调查 277

第十一章 非市场经济地位国家的法律概念、理论依据和确定标准 277

第一节 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概念和理论依据 277

一、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概念 277

二、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理论依据 282

第二节 美国反倾销法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确定标准 284

一、非市场经济国家的6个因素 284

二、非市场经济6个要素的分析方法 286

三、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实证分析 288

四、对美国拒绝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评价 289

第十二章 美国反倾销法对传统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特别规定 292

第一节 一国一税制 292

一、理论依据 292

二、一国一税制的具体政策和做法 295

第二节 替代国制度 299

一、替代国的选择程序 300

二、选择替代国考虑的标准 303

三、美国商务部有极大的替代国选择自由裁量权 306

四、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第一次常规年度复审及美国商务部对替代国制度的主动检讨 308

五、替代国选择中存在的问题 313

第十三章 美国反倾销法对转型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特别规定 316

第一节 分别税率的申请 316

一、什么是分别税率? 316

二、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应诉企业适用分别税率的历史演变 317

三、2005年分别税率申请程序的重大修改与完善 325

第二节 市场导向产业(Market-Oriented Industry,MOI)测试 332

一、“市场导向产业测试”产生的背景 332

二、市场导向产业测试的确立——磺胺酸反倾销案 337

三、MOI标准在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件中的应用 339

四、对MOI标准的评价 344

第三节 市场导向企业(Market-Oriented Enterprise,MOE)建议 347

一、MOE建议提出的背景 347

二、MOE意见征询的主要内容 349

三、对MOE建议的评价 351

第十四章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有关非市场经济的规定 353

第一节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由来、内容以及法律意义 353

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由来以及内容 354

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法律意义 356

第二节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不同解读 357

一、中国学界与政府对第15条的解读 357

二、欧盟对第15条的解读 362

三、美国政府对第15条的解读 366

第三节 中国政府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捍卫合法权利 367

一、中国政府请求与美国政府进行磋商的背景 367

二、中国政府请求美国政府磋商的争议措施 369

三、中国政府请求美国政府磋商的法律依据 369

四、中国政府采取“分而攻之”策略,选择欧盟作为突破口 371

第四编 行政复审——企业重返美国市场的钥匙 377

第十五章 反倾销税命令的常规年度复审 377

第一节 追溯性征税 378

一、反倾销税的课征制度 378

二、追溯课征反倾销税制度的特点 379

第二节 常规年度复审的提出与启动 382

一、有资格提出复审的主体 383

二、提出复审的时间要求 385

三、提出申请要具备的条件 386

四、复审启动 386

五、复审的可能结果 387

第三节 常规年度复审程序与初始调查不同之处 388

一、复审不进行损害调查 388

二、调查期间的确定方法不同 389

三、计算倾销幅度的方法不同 390

四、核查与否以及核查的时间不同 391

五、填写调查问卷要求不同 391

六、微小倾销幅度的要求不同 392

七、汇率波动调查不同 392

八、反倾销税命令的撤销方式不同 392

第四节 通过常规年度复审获得低税率,重新进入美国市场 395

一、成立专门的复审工作班子 395

二、精心准备试验性销售,认真应对真实销售分析 395

三、生产要素单耗的分析和替代价格 396

四、卖价方式的调整:FOB还是CIF 398

五、与美国客户合作 398

六、在美国成立分公司 398

七、认真对待全过程,特别重视收尾工作 399

第五节 常规年度复审对出口商或生产商、进口商的负面影响 406

一、反倾销税的实际结税税率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进口商不敢大量买货 406

二、复审周期长 407

三、成本高 407

第六节 常规年度复审的获胜案例——蘑菇罐头 408

第十六章 新出口商复审 411

第一节 新出口商的法律概念 411

第二节 新出口商复审申请的提交和复审程序 412

一、提交新出口商复审申请的要求 412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 413

三、申请提起的时间 414

四、启动复审公告的发布 414

五、调查问卷的发出 415

六、实地核查 415

七、初步结果和最终结果做出的时限和意义 415

八、新出口商复审的撤销 416

第三节 新出口商复审的法律与技术要点 417

一、新出口商资格的审查 417

二、精心设计试验性销售 418

三、生产要素的控制和税率测试 419

第四节 新出口商复审的审查程序和常规年度复审程序的比较 420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不同 420

二、申请提出时间不同 420

三、调查期间的确定方法不同 421

四、可以获得单独税率 421

五、作出裁决的时限不同 422

第五节 美国新出口商程序的完善 423

一、2002年10月开始实行捆绑税率 423

二、2006年8月17日起暂时取消保函和其他担保形式 424

三、目前情况 425

第十七章 情势变更复审 427

第一节 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情势变更复审 427

一、国际贸易委员会情势变更复审的对象 427

二、国际贸易委员会情势变更复审的程序 429

第二节 美国商务部的情势变更复审 431

一、美国商务部的情势变更复审的对象 431

二、美国商务部情势变更复审的程序 436

第十八章 日落复审 438

第一节 日落复审的程序 438

一、日落复审的发起 438

二、愿意参加复审通知的提交 440

三、参加日落复审的放弃 441

四、实质性应答的判定 441

五、日落复审调查的时限 443

六、日落复审的结果 446

第二节 美国商务部对反倾销税命令日落复审的实体问题 447

一、倾销续发或再发的可能性 447

二、可能出现的倾销幅度大小 448

三、其他经济因素 449

第三节 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反倾销税命令日落复审的实体问题 449

第四节 中国企业参加日落复审的建议 451

第十九章 司法审查 454

第一节 上诉的主体 455

第二节 提出上诉的时间 457

第三节 可以被提起上诉的决定 457

一、对最终的或决定性的行政机关行为的上诉 458

二、对涉及“门槛”问题的某些关键裁定进行上诉 458

第四节 审查的标准 459

第五节 发回重审裁定和救济禁令 461

一、发回重审 461

二、禁止救济令 462

第六节 向联邦巡回法院的上诉 463

第七节 利用司法审查获胜的案例——阿司匹林 463

第五编 如何填写调查问卷 469

第二十章 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问卷 469

第一节 调查问卷的适用对象 469

第二节 调查问卷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470

第三节 调查问卷填写的要求 472

第四节 填写调查问卷的注意事项 472

第二十一章 美国商务部的调查问卷 474

第一节 概述 474

第二节 数量和金额小问卷 477

第三节 《分别税率申请表》有关内容和填写要求 478

一、申请表的适用对象 478

二、申请表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479

三、对“完全由市场经济国家所拥有企业”的要求 481

四、提交申请表的要求 481

五、填写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482

第四节 问卷A部分 485

一、调查问卷的适用对象 485

二、调查问卷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485

三、填写、提交调查问卷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87

第五节 问卷C部分 488

一、调查问卷的适用对象 488

二、调查问卷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488

三、填写、提交调查问卷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90

第六节 问卷D部分 491

一、调查问卷的适用对象 491

二、调查问卷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491

三、填写、提交调查问卷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95

第七节 销售和成本的会计对账 496

附录一:美国反倾销术语汇编 498

附录二:200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美国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一览表 518

附录三: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对美国出口仍受反倾销命令限制的中国商品 542

第一版后记 548

第二版后记 551

跋:中美贸易摩擦“碰碰和”下的博弈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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