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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形而上学原理
法的形而上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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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0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德)康德著
  • 出 版 社:北京: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份:2017
  • ISBN:9787100130998
  • 页数:220 页
图书介绍:《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是康德的一部主要法学理论著作,是《道德形而上学》的上册,康德在此书中阐述了他的法学思想。他的法学思想的渊源,主要来自罗马法和法国启蒙思想家,特别是卢梭和孟德斯鸠。康德的法学理论有鲜明的代表性,代表了传统的西方法学中的一些重要观点。西方的法学,自柏拉图起到康德乃至今天,若用粗线条来描述其主流的话,可以说就是从人出发,从人性出发,探讨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从而论述法律的实质、作用以及其他属性。康德也是沿着这根轴线来展开他的法学思想的。
《法的形而上学原理》目录
标签:原理

序言 1

道德形而上学总导言 9

道德形而上学总分类 35

权利科学导言 一般的定义与分类 40

一、什么是权利科学? 40

二、什么是权利? 41

三、权利的普遍原则 42

四、权利是与资格相结合的或者与强制的权威相结合的 44

五、严格的权利也可以表示为这样一种可能性:根据普遍法则,普遍的相互的强制,能够与所有人的自由相协调 44

六、对那不确定的权利的补充说明 47

(一)衡平法 47

(二)紧急避难权 49

权利科学的分类 51

一、权利的义务(法律的义务)的一般划分 51

二、权利的一般划分 52

(一)自然的权利和实在法规定的权利 52

(二)天赋的权利和获得的权利 52

三、划分权利科学的顺序 54

权利科学 58

第一部分 私人权利(私法) 58

那些不需要向外公布的法律体系 58

论一般外在的“我的和你的”的原则 58

第一章 论任何外在物作为自己所有物的方式 58

1.从权利上看“我的”的含义 58

2.实践理性的法律公设 59

3.占有和所有权 61

4.外在的“我的和你的”的概念的说明 61

5.外在的“我的和你的”的概念的定义 63

6.纯粹地在法律上占有一个外在对象的概念的演绎 64

7.外在的“我的和你的”可能性原则在经验对象中的运用 68

8.要使外在物成为自己的,只有在法律的状态中或文明的社会中,有了公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规才可能 72

9.在自然状态中也可能有外在的“我的和你的”的事实,但只是暂时的 73

第二章 获得外在物的方式 75

10.外在获得的一般原则 75

外在的“我的和你的”获得的主体分类 78

第一节 物权的原则 79

11.什么是物权? 79

12.第一种获得物只能是土地 81

13.每一部分土地可以原始地被获得,这种获得的可能性的依据,就是全部土地的原始共有性 81

14.这种原始获得的法律行为是占据 82

15.只有在一个文明的社会组织中,一物才能够被绝对地获得,而在自然状态中,获得只是暂时的 83

16.最初获得土地的概念的说明 87

17.原始的最初获得概念的推论 88

财产 91

第二节 对人权的原则 92

18.对人权(或人身权)的性质与获得 92

19.通过契约的获得 93

20.通过契约获得的是什么 95

21.接受和交付 97

第三节“有物权性质的对人权”的原则 99

22.“有物权性质的对人权”的性质 99

23.在家庭中所获得的是什么 99

家属在一个家庭社会中的权利 100

第一标题 婚姻的权利(夫与妻) 100

24.婚姻的自然基础 100

25.婚姻的理性权利 101

26.一夫一妻制与婚姻的平等 101

27.婚姻契约的完成 103

第二标题 父母的权利(父母与子女) 104

28.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104

29.父母的权利 106

第三标题 家庭成员的权利(主人与仆人) 107

30.一家之主的关系与权利 107

一切可以由契约获得的权利在体系上的划分 110

31.契约的分类。货币和书籍的法律概念 110

用货币和书籍的概念来说明契约的关系 113

(1)什么是货币? 113

(2)什么是书籍? 117

未经授权而出版书籍是违背权利原则的,应该依法禁止 118

对人权和物权的混淆 119

插入的一节 意志的外在对象的理想获得 120

32.理想获得的性质与模式 120

33.(1)凭时效的获得 121

34.(2)凭继承的获得 123

35.(3)一位好名声的人死后继续存在的权利 125

第三章 由一个公共审判机关判决书中所规定的获得 127

36.依照公共法庭的原则,什么是主观规定的获得?如何规定? 127

37.(1)捐赠契约 129

38.(2)借贷契约 130

39.(3)再取得失物的权利 132

40.(4)来自誓言保证的获得 135

从自然状态的“我的和你的”过渡到一般法律状态的“我的和你的” 138

41.公共正义(公正)与自然状态及文明状态的关系 138

42.公共权利的公设 140

第二部分 公共权利(公法) 142

那些需要公布的法律体系在文明社会中权利的原则 142

43.公共权利的定义与分类 142

一、国家的权利和宪法 143

44.文明结合体和公共权利的起源 143

45.国家的形式和它的三种权力 145

46.立法权和国家的成员 146

47.国家的首脑人物和原始契约 149

48.三种权力的相互关系和特性 150

49.三种权力的不同职能。国家的自主权 150

由文明联合体的性质所产生的宪法和法律的后果 153

(1)最高权力的权利;判国;废黜;革命;改革 153

(2)土地权。世俗的和教会的土地。征税权;财政;警察;检查 160

(3)对穷人的救济。建立慈善收容院。教堂 163

(4)在国内委派官吏权和授予荣誉的权利 166

(5)惩罚和赦免的权利 170

①惩罚的权利 170

②赦免的权利 178

50.公民和他的祖国及和其他国家的法律关系;移居(他国);侨居;流放;放逐 179

51.国家的三种形式。一人主政政体;贵族政体;民主政体 180

52.历史的渊源和变迁。纯粹的共和国。代议制政府 182

二、民族权利和国际法 185

53.民族权利的性质和分类 185

54.民族权利的原理 186

55.要求本国臣民去进行战争的权利 187

56.向敌对国家宣战的权利 189

57.战争期间的权利 190

58.战后的权利 192

59.和平的权利 193

60.反对一个不公正的敌人的权利 193

61.永久和平与一个永久性的民族联合大会 194

三、人类的普遍权利(世界法) 196

62.世界公民权利的性质和条件 196

结论 198

附录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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