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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法条导读  第1辑  法律版
重点法条导读  第1辑  法律版

重点法条导读 第1辑 法律版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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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刘东根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2
  • ISBN:7503640278
  • 页数:85 页
图书介绍:
《重点法条导读 第1辑 法律版》目录

上编 宪法 1

宪法 1

一、我国的国体 1

二、我国的政体 1

三、我国的法制建设 1

目录 1

四、我国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2

五、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

六、土地制度 2

七、我国的行政区划 3

八、公民的基本权利 3

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 4

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4

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4

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和选举 4

十三、宪法和法律的修改 5

十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任期 5

十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6

十六、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 7

十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7

十八、国家主席的权利 7

十九、国家主席的继任和代理 7

二十二、国务院的职权 8

二十一、国务院的组成 8

二十、国务院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8

二十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 9

二十四、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9

二十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利 9

二十六、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权力 9

二十七、地方人民政府的权力 10

二十八、民族自治机关的范围 10

二十九、民族自治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组成的特殊规定 10

三十、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 11

四、对国家领导人罢免案的提出 12

三、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主体 12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持机关 12

一、代表资格的审查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2

五、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质询案的提出 13

六、委员长职务的代行和代理 13

七、委员长会议的组成和职责 13

八、对法律案和其他议案的审议规则 13

九、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的主体和议案处理程序 13

十、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质询案的主体 13

十一、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14

十二、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 14

三、对地方领导人的提名和选举 15

二、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主体 15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5

一、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罢免权 15

四、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质询案的主体、对象和质询案处理程序 16

五、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议案的主体、对象和处理程序 16

六、地方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设立 17

七、地方人大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的组成 17

八、对地方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的主体和处理程序 17

九、对地方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质询案的主体、对象和处理程序 17

十、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 18

十一、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设立 18

二、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销和合并 19

三、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和办公机构 19

一、国务院的会议制度 19

国务院组织法 19

民族区域自治法 20

一、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或者停止执行 20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设置 20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自治权 20

选举法 21

一、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21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的范围 21

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的确定 21

六、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22

四、农村与城镇人大代表所代表人口数的关系 22

五、选民登记 22

七、有效的选举和当选 23

八、罢免 24

立法法 25

一、法律的立法权限 25

二、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25

三、授权国务院立法 25

六、法律案的暂不交付表决制度和终止审议制度 26

七、法律解释 26

五、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中的“三读”和“二读”、“一读” 26

四、法律案的通过和公布 26

八、由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27

九、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 27

十、由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事项 28

十一、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 28

十二、各种立法文件的效力等级 28

十三、对法律冲突的裁决 29

十四、对各种立法文件的改变或者撤销 29

十五、对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备案 29

十六、违宪审查 30

四、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31

三、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管理权和立法权 31

五、特别行政区的居民 31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31

一、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31

二、特别行政区和中央政府的关系 31

六、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任职资格、产生和任期 32

七、特别行政区主要政府官员的任职资格 32

八、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组成 32

九、特别行政区法院系统的组成 32

十、特别行政区的对外事务 33

十一、对基本法的解释 34

十二、对基本法的修改 34

一、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原则 35

二、受案范围 35

行政诉讼法 35

下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35

三、管辖 37

四、行政诉讼的原告 40

五、行政诉讼的被告 41

六、共同诉讼 42

七、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43

八、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 43

九、举证责任 43

十、证据的收集和补充 44

十二、证据的审核认定 46

十一、证据保全 46

十三、起诉 47

十四、受理 48

十五、一审程序 49

十六、二审程序 50

十七、再审程序 51

十八、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 51

十九、原告申请撒诉或者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 52

二十二、终结诉讼的情形 53

二十三、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53

二十一、中止审理的情形 53

二十、财产保全和裁定先予执行 53

二十四、判决 54

二十五、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55

二十六、裁定的适用 55

二十七、执行 56

行政复议法 60

一、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60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 60

三、行政复议的范围 61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62

五、行政复议当事人 62

六、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 63

八、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 64

七、行政复议的受理 64

九、行政复议书面审查原则 65

十、对抽象行政行为和法律依据的处理 65

十一、行政复议决定 65

十二、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66

十三、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66

二、监察机关的职责 67

三、监察机关的权限 67

一、监察机关的级别管辖 67

行政监察法 67

四、对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程序 68

五、对行政监察决定不服的处理程序 68

六、异议处理程序 68

行政处罚法 69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69

二、行政处罚权的设定 69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70

四、行政处罚的管辖 70

五、一事不再罚原则 71

六、行政处罚的具体适用 71

八、行政处罚的决定 72

七、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 72

九、简易程序 73

十、一般程序 73

十一、听证程序 74

十二、当场收缴罚款 74

十三、治安处罚的救济途径 75

十四、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措施 75

国家赔偿法 76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76

二、行政赔偿的范围 76

四、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77

三、行政赔偿请求人 77

五、行政赔偿的程序 78

六、刑事赔偿范围 79

七、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81

八、刑事赔偿的审理与决定 82

九、赔偿委员会 82

十、赔偿方式 82

十一、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计算 83

十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赔偿金计算 83

十三、侵犯财产权的赔偿金计算 83

十四、赔偿诉讼时效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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