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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
网络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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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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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高一飞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6
  • ISBN:9787516211830
  • 页数:257 页
图书介绍:本书在将网络时代的媒体分为三大类(传统类媒体、网络新闻媒体和个人自媒体)的基础上,研究了新时代背景下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不仅分析了域外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以及相应规则的新变化,还挖掘了它们背后的理论基础,并对网络时代司法信息的公开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
《网络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目录

引言 1

第一章 网络时代媒体与司法关系的新变化 8

一、媒体与司法关系的传统规则模式 8

(一)通过缄口令直接限制媒体模式 10

(二)司法自我约束模式 11

(三)信息控制模式 12

二、互联网时代媒体影响司法的新特征 15

(一)司法系统受到媒体更大的影响 16

(二)媒体编辑“把关人”的作用大大降低 20

(三)因发帖人采用假名而加大了媒体查处难度 22

(四)言论自由的标准不断提高 24

(五)陪审员可能利用网络实施不端行为 26

三、互联网时代各国对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的修正 28

(一)微博直播庭审开始兴起和发展 28

(二)英国、美国联邦法院禁止电视直播的传统正在被颠覆 30

(三)司法对媒体的缄口令成了“无用的原则” 32

(四)英国已经明确废止缄口令的部分内容 34

第二章 司法裁判中网络民意的传播心理学分析 36

一、网络时代媒体传播的新特征 37

(一)网络时代自媒体和公民记者的崛起 37

(二)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传播学特征 40

(三)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同步性、互动性和匿名性 42

二、司法裁判中网络民意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44

(一)理论解释之一: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 44

(二)理论解释之二:詹姆斯·斯托纳的群体极化理论 46

(三)理论解释之三:勒庞的“乌合之众”理论 47

(四)理论解释之四:社会流瀑效应、群体盲思理论、群体精神统一理论 49

(五)网络民意对司法案件的主要心理特征 50

(六)网络舆论容易导致司法失信和舆论审判 51

三、司法机关应对网络媒体言论的基本策略 53

(一)司法机关提高自身应对媒体的能力 54

(二)充分利用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平台 55

(三)对网络信息传播进行适当监管和限制 57

(四)司法对媒体言论应当尽可能包容 61

第三章 互联网时代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的构建 63

一、传统的司法自我约束规则应当继续坚持 64

二、通过合理界定办案秘密限制信息释放 67

三、通过司法公开防止媒体的误导 68

四、通过媒体自律体现对司法的尊重和理解 69

五、通过网络执法过滤或删除违法的司法报道 72

六、对媒体的不当报道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75

第四章 司法信息通过网络公开的新义务 80

一、电子形式公开司法信息是国际准则的要求 81

二、网络时代司法公开的主要方式 83

(一)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84

(二)司法公开三大网络信息平台 86

(三)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90

三、网络时代司法公开的主要例外 92

(一)涉及国家安全的例外 93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例外 94

(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例外 95

第五章 司法机关对网络民意的引导与回应 98

一、网络民意的发展历程及其特征界定 100

(一)网络民意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100

(二)网络民意有其自身的特定性 102

二、完善网络民意的多渠道收集机制 106

(一)对网络民意收集渠道的现状分析 107

(二)网络民意收集现状的完善措施 108

三、完善网络民意的引导与分析 110

(一)正确判断与应对网络民意 110

(二)引导网络民意向理性化发展 112

四、建立健全网络民意回应机制 114

(一)继续拓展网络民意的回应方式 114

(二)建立网络民意的反馈与评价机制 117

(三)健全司法回应网络民意的监督机制 118

第六章 我国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制度 121

一、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实意义 122

(一)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制度的历史沿革 122

(二)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制度的现实意义 124

二、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的发布机制 127

(一)重要案件信息的发布范围 127

(二)重要案件信息的发布方式 129

(三)重要案件信息的发布程序 131

三、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存在的问题 132

(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执行被打折扣 132

(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效果反馈渠道不畅 133

(三)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监督与救济困难 135

四、检察机关重要案件发布制度的完善 136

(一)规范重要案件信息的内容构成和更新 136

(二)建立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双向交流机制 137

(三)建立监督与救济互补的双重保障机制 139

第七章 网络时代犯罪现场新闻报道的限度 140

一、犯罪现场报道的意义及其边界 141

(一)犯罪现场报道的意义 141

(二)犯罪现场报道的边界 142

二、警方允许下的犯罪现场报道 147

(一)前提:允许报道的内容与时机 147

(二)事前:媒体以抽签方式进入现场 148

(三)事中:警方合理引导报道秩序 149

三、未经警方允许的犯罪现场暗访报道 150

(一)对犯罪现场进行暗访的正当性及其危害 151

(二)对犯罪现场暗访的规范化 152

(三)犯罪现场暗访记者的拒绝作证权问题 153

四、不当犯罪现场报道的防治 155

(一)警方通过采取技术手段防范案件信息泄露 155

(二)禁止警方邀请媒体进行犯罪现场报道 156

(三)警方人员跟随拍摄并主动公布现场情况 157

(四)规范公民记者的犯罪现场报道 157

(五)警方应当适当公开犯罪现场侦查信息 158

(六)对违反限制报道规范行为的责任追究 159

第八章 自媒体直播庭审的规则 161

一、自媒体时代公民记者的迅速发展 161

二、自媒体直播庭审规则的经验借鉴 163

三、中国自媒体直播庭审规则的初步形成 166

四、中国自媒体直播庭审规则的实施策略 168

(一)自媒体直播庭审的主体 168

(二)自媒体直播庭审的批准 170

(三)自媒体直播庭审的内容限制 171

第九章 网络时代媒体报道涉罪人员姓名的规则 173

一、诉讼期间涉罪人员姓名公开是大势所趋 174

(一)法国:可以公开被追诉人姓名但不得妨害无罪推定 174

(二)德国:为了更高公众利益可以公开被追诉人姓名 175

(三)美国:执法机关应当向媒体公开被追诉人姓名 176

(四)英国:从2010年起开放对被追诉人的实名报道 177

二、判决后犯罪人姓名是否公开有两种模式 178

(一)美国:允许实名报道涉罪人员前科 179

(二)欧盟国家等:禁止实名报道涉罪人员前科 180

三、各国媒体报道涉罪人员姓名规则的特点 181

(一)判决前原则上允许报道被追诉人姓名 181

(二)对未成年涉罪人员的报道作了特殊规定 182

(三)对涉罪的公众人物允许实名报道 184

(四)对不当报道规定了民事和刑事两种责任 184

四、对我国报道涉罪人员姓名规则的启示 185

(一)涉罪人员姓名“以公开为原则”的实践值得肯定 186

(二)禁止报道未成年涉罪人员姓名,但不能过于绝对 189

(三)允许实名报道涉罪公众人物的做法应当坚持 189

(四)谨慎确定不当报道涉罪人员姓名的行为责任 190

第十章 网络实名制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及其方式 192

一、网络实名制及其对传统匿名表达权的限制 192

(一)网络实名制的含义 192

(二)网络实名制对传统匿名表达权的限制 193

(三)限制传统匿名表达权的正当性考量 194

二、我国网络实名制的发展历程与现实意义 196

(一)网络实名制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中的作用 198

(二)网络实名制在引导网络舆情中的作用 199

(三)网络实名制在保障电子商务安全中的作用 199

三、网络实名制立法及管理模式的选择 200

(一)网络实名制的法律渊源 200

(二)网络实名制的管理模式 202

(三)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方式与范围 203

四、适当限制言论自由背景下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机制 204

(一)制定专门法律确立网络实名制 204

(二)明确网络实名制的实施主体 204

(三)加大对个人信息权利的保护力度 205

(四)健全网络实名制的配套机制 206

(五)明确违反网络实名制的法律责任 207

附录 208

附录一 网络时代美国司法对媒体预先限制的反思 208

一、自由的传统(1966年以前):通过事后惩罚限制媒体 210

二、短暂的春秋(1966—1976年):通过司法缄口令预先限制媒体 213

三、沉重的反思(2006年):30年后对司法预先限制媒体的反思 218

四、未来的走向(2006年以后):历史的车轮将驶向何方 224

附录二 媒体与司法关系的重要域外规范 230

一、美国司法部《媒体关系指南》 230

二、媒体与司法独立关系的马德里准则 236

三、俄罗斯法院信息公开法 238

后记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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