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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刑事法学精品文丛  台湾刑法总则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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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刑事法学精品文丛 台湾刑法总则实务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3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林培仁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6
  • ISBN:9787510216268
  • 页数:375 页
图书介绍:《刑法总则实务》是“台湾法学精品文丛”系列丛书之一,该书以台湾地区现行“刑法”总则为主线,结合司法实践案例,逐条对总则条文进行解读。图书内容体例完整,板块新颖,在对条文进行解读的过程中除有“条理析释”、“实务判解”、“法律座谈”外还有“轻松一刻”、“古代的酷刑”等板块。本书对帮助广大刑法爱好者了解我国台湾地区的“刑法”具有很大的帮助。
《台湾刑事法学精品文丛 台湾刑法总则实务》目录

第一章 法例 1

第一条 罪刑法定原则 1

第二条 从旧从轻原则 4

第三条 属地主义(略) 12

第四条 隔地犯(略) 12

第五条 (略) 13

第六条 (略) 13

第七条 (略) 13

第八条 (略) 13

第九条 (略) 14

第十条 计数、公务员、公文书、重伤、性交及电磁纪录之定义 14

第十一条 “刑法”总则对于其他刑罚法规之适用 28

第二章 刑事责任 33

第十二条 犯罪之责任要件——故意、过失 33

第十三条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38

第十四条 无认识之过失与有认识之过失 47

第十五条 不作为犯 53

第十六条 法律之不知与减刑 59

第十七条 加重结果犯 63

第十八条 责任能力——年龄 71

第十九条 责任能力——精神状态 75

第二十条 责任能力——身理状态 82

第二十一条 依法令之行为 85

第二十二条 业务上正当行为 91

第二十三条 正当防卫 93

第二十四条 紧急避难 100

第三章 未遂犯 105

第二十五条 普通未遂 105

第二十六条 不能未遂 117

第二十七条 中止未遂与准中止未遂 122

第四章 正犯与共犯 132

第二十八条 共同正犯 132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及其处罚 149

第三十条 帮助犯及其处罚 159

第三十一条 正犯或共犯与身分之关系 165

第五章 刑 172

第三十二条 刑之种类 172

第三十三条 主刑之种类及范围 173

第三十四条 从刑之种类 176

第三十五条 主刑之轻重标准 179

第三十六条 褫夺公权之内容 182

第三十七条 褫夺公权之宣告 184

第三十八条 没收物 187

第三十九条 专科没收 197

第四十条 没收之宣告 197

第四十条之一 追征、追缴或抵偿之宣告 200

第四十一条 易科罚金 200

第四十二条 易服劳役 204

第四十二条之一 罚金易服社会劳动 206

第四十三条 易以训诫 208

第四十四条 易刑处分之效力 208

第四十五条 刑期之计算 209

第四十六条 羁押日数之折抵 210

第六章 累犯 212

第四十七条 累犯之定义及其效力 212

第四十八条 裁判确定后发觉累犯之更定其刑 217

第四十九条 累犯适用之除外 218

第七章 数罪并罚 220

第五十条 数罪并罚之要件 220

第五十一条 数罪并罚之方法 232

第五十二条 裁判确定后余罪之处理 238

第五十三条 定应执行之刑 239

第五十四条 各罪中有受赦免时余罪之执行 242

第五十五条 想象竞合犯 243

第五十六条 (连续犯——删除) 259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减 263

第五十七条 刑罚之酌量 263

第五十八条 罚金之酌量 269

第五十九条 酌量减轻之一 271

第六十条 酌量减轻之二 274

第六十一条 裁判免除其刑 275

第六十二条 自首得减轻其刑 278

第六十三条 老幼处刑之限制 291

第六十四条 死刑加重之限制与减轻 294

第六十五条 无期徒刑加重之限制与减轻 296

第六十六条 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之减轻方法 297

第六十七条 有期徒刑、罚金之加减例 299

第六十八条 拘役之加减例 301

第六十九条 二种主刑以上并加减例 301

第七十条 递加递减例 302

第七十一条 主刑加减之顺序 304

第七十二条 加减后不满一日或一元之零数不算 306

第七十三条 酌量减轻之准用 308

第九章 缓刑 309

第七十四条 缓刑之要件及附加处分 309

第七十五条 缓刑宣告之应撤销 314

第七十五条之一 缓刑宣告之得撤销 316

第七十六条 缓刑之效力 318

第十章 假释 320

第七十七条 假释之要件及不得假释之情形 320

第七十八条 假释之撤销 323

第七十九条 假释之效力 326

第七十九条之一 徒刑并执行者之假释 327

第十一章 时效 330

第八十条 追诉权之时效期间 330

第八十一条 (追诉权时效之计算标准——删除) 334

第八十二条 本刑应加减时追诉权时效期间之计算 334

第八十三条 追诉权时效之停止 335

第八十四条 行刑权之时效期间 339

第八十五条 行刑权时效之停止 340

第十二章 保安处分 343

第八十六条 感化教育处分 343

第八十七条 监护处分 346

第八十八条 施用毒品成瘾之禁戒处分 348

第八十九条 酗酒犯罪成瘾之禁戒处分 350

第九十条 强制工作处分 352

第九十一条 传染病之强制治疗处分 357

第九十一条之一 性罪犯之强制治疗处分 359

第九十二条 代替保安处分之保护管束 363

第九十三条 缓刑与假释之保护管束 365

第九十四条 (保护管束之处所——删除) 368

第九十五条 (略) 369

第九十六条 保安处分之宣告 369

第九十七条 (保安处分之免除与延长——删除) 370

第九十八条 保安处分执行之免除 371

第九十九条 保安处分之执行时效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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