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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  1911-1949  第6卷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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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 1911-1949 第6卷 下》目录

四、中苏关系的调整与改善 543

(一)中苏复交 544

1.国民政府对中苏复交的筹备 545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致国民政府函1932年6月10日 545

抄行政院原函 545

国民政府密令1932年6月18日 547

关于中苏复交问题方案 547

附件一:中国与苏联复交照会稿 549

附件二:中苏互不侵犯及和平解决争端条约大纲 549

行政院致国民政府呈1932年6月28日 550

2.苏联政府的态度与回应 551

加拉罕致李维诺夫的电报1932年6月29日特急电报,发往日内瓦 551

王增禧与科兹洛夫斯基的谈话1932年7月1日 551

李维诺夫致颜惠庆的信 日内瓦,1932年7月6日 552

3.中苏恢复邦交 552

外交部关于中苏复交问题的报告1932年12月日 552

中俄邦交之恢复1932年10月—12月 554

(二)中苏就签订新约的相关磋商 557

1.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开启与停滞 557

鲍格莫洛夫抵达南京对记者发表谈话1933年4月26日 557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电1933年6月22日 558

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致鲍格莫洛夫电1933年7月31日急电 559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电1933年10月13日 559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的电报1933年11月12日 561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的信1933年11月13日 562

蒋介石为指派蒋廷黻与苏洽谈事致孔祥熙密电1934年10月1日 564

蒋介石为蒋廷黻赴苏事致孔祥熙密电1934年10月8日 564

孔祥熙为蒋廷黻赴苏事复蒋介石电1934年10月9日 565

斯托莫尼亚科夫与蒋廷黻的谈话记录1934年10月16日 565

2.中苏互助条约的提出与继续交涉 568

马伊斯基与郭泰祺谈话记录1935年2月8日 568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的电报1935年7月4日 571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的电报1935年10月19日 572

斯托莫尼亚科夫致鲍格莫洛夫电1935年12月14日 574

斯托莫尼亚科夫致鲍格莫洛夫函1935年12月28日 574

鲍格莫洛夫致斯托莫尼亚科夫电1936年1月22日 576

斯托莫尼亚科夫致鲍格莫洛夫电1936年5月22日 578

鲍格莫洛夫致斯托莫尼亚科夫电1936年5月27日 579

鲍格莫洛夫与张群的谈话记录1936年11月7日 580

斯托莫尼亚科夫致斯皮利瓦涅克电1936年11月14日 587

中国驻苏大使蒋廷黻与李维诺夫谈话记录1936年11月19日 587

斯托莫尼亚科夫致斯皮利瓦涅克电1937年2月11日 591

李维诺夫与蒋廷黻的谈话记录1937年3月11日 591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电上海,1937年4月3日 593

鲍格莫洛夫与王宠惠谈话记录1937年4月12日 595

蒋廷黻关于中苏关系问题致外交部报告底稿(节选)1937年4月 596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电1937年5月7日 602

李维诺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和鲍格莫洛夫电日内瓦,1937年5月29日 604

蒋廷黻致外交部电1937年6月15日 604

王宠惠呈蒋介石之意见书1937年7月8日 605

附:试拟中苏互助协定草案 606

(三)中苏关于商约问题的谈判 607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致实业部公函1933年1月24日 608

附:抄张国忱原函一件 608

附:张国忱条陈组织对苏贸易局之节略 608

行政院训令1933年2月25日 612

权世恩致驻苏大使馆函1935年2月26日 613

行政院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公函1933年2月28日 614

外交部致驻苏大使馆电1935年3月14日 614

实业部致军事委员会密函稿1933年3月16日 614

实业部呈交对苏贸易应采国营之理由与办法密函稿1933年 615

附:实业部中俄贸易局组织条例草案 618

驻苏大使馆致实业部电稿1935年3月30日 620

驻苏大使馆致外交部电1935年4月11日 620

驻苏大使馆致外交部函稿1935年4月13日 620

外交部致驻苏大使馆电1935年5月7日 621

驻苏大使馆致外交部电1935年5月8日 622

行政院致实业部密令1935年5月10日 622

中俄缔结商约两国贸易应否采用平衡原则案审查会纪录1935年5月13日 623

实业部致行政院秘书处函稿1935年5月18日 623

附:意见 624

外交部指令1935年12月6日 624

附件一:中苏商约苏方草案(1935年5月译) 625

附件二:中苏商约我方草案 631

行政院致实业部密令1936年3月25日 641

外交部致驻苏大使馆电1936年4月3日 642

驻苏大使馆致外交部电1936年4月16日 642

驻苏大使馆致外交部电1936年4月21日 642

驻苏大使馆致外交部电1936年5月2日 643

驻苏大使馆致外交部函稿1936年6月4日 643

驻苏大使馆致外交部电1936年6月5日 645

驻苏大使馆致外交部电1936年6月12日 646

驻苏大使馆致外交部电1936年6月15日 646

附:吴参事与苏外部东方司代理司长Smirnoff谈话记录 646

贺耀组拟《现行中苏通商条约检讨》 647

外交部致驻苏大使馆电1940年2月23日 649

外交部致驻苏大使馆电抄件1940年3月20日 649

(四)中苏围绕新疆、东北、外蒙古问题的交涉 649

1.关于苏联与新疆通商问题 650

新疆与苏联签订临时通商办法1931年10月1日 650

附件第一号 652

附件第二号 652

附件第三号 652

附件第四号 652

罗文幹转报统一新疆对外交涉三项办法致黄慕松电1933年6月29日 653

外交部签注新苏协定意见致行政院呈文1933年11月4日 653

对于新苏临时通商协定之意见 654

2.苏联违约出售中东铁路与中国政府的抗议 657

外交部关于苏联出售中东铁路的声明1933年5月9日 657

罗文幹关于苏联出售中东铁路的谈话1933年5月9日 657

李维诺夫同塔斯社代表的谈话1933年5月11日 658

颜惠庆就苏联出售中东铁路向美联社记者发表谈话1933年5月13日 660

颜惠庆就苏联出售中东铁路向苏联政府提出严重抗议1933年5月14日 660

中国外交委员会发表关于苏联出售中东铁路之谈话1933年5月14日 662

苏联政府关于出售中东铁路的声明书1933年6月19日 664

外交部关于苏联出售中东路致苏联政府节略1933年6月25日 665

苏联违约出卖中东路,苏日伪满开始谈判1933年6月26日 666

外交部关于苏日擅自处理中东路的报告1933年5月—6月 667

外交部发言人就苏、伪满中东路买卖成功发表谈话1935年3月11日下午 671

外交部就苏联出售中东铁路问题分致英、美、日、法、意大利、荷兰、葡、比诸国政府的声明书1935年3月16日 672

外交部总务司致蒋介石电1935年3月22日 673

中东路转让协定正式签字后苏日同时发表声明1935年3月23日 674

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外交报告(苏联向日、伪提议让渡中东路交涉案)1935年11月 674

3.苏蒙签订议定书与中国政府的抗议 680

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互助议定书1936年3月12日订于乌兰巴托,同日生效 680

《中央日报》社评:抗议苏蒙签订议定书1936年4月8日 681

中国外交部向苏联二次抗议1936年4月11日 683

莫洛托夫致蒙古行政院主席电文1936年7月11日 685

加里宁致蒙古小呼拉主席电文1936年7月11日 686

五、中德关系的迅速发展 687

(一)德国军事顾问来华与中德军事、外交关系的发展 688

1.德国顾问来华 689

军事整理会议记录1932年1月6日 689

军政部致兵工署指令稿1932年1月15日 689

魏汉乔关于改进德籍军事顾问训练部队方法之报告1932年8月11日 690

李待琛拟改良军事顾问之运用以增加效力之管见1932年8月 691

军事委员会临时会议记录1932年9月1日 693

附:九月一日临时会议附带提案(关于顾问处事) 696

佛采尔致蒋介石函1933年7月7日 698

贺耀组致蒋介石密电稿1933年9月12日 700

蒋介石复贺耀组电1933年9月16日 700

军事部致参谋本部函1933年9月16日 701

参谋本部令1934年5月18日 701

军事委员会训令1934年6月9日 702

克兰为聘用德籍技术顾问事致资源委员会函1936年11月16日 702

列蒲山为愿来华担任顾问事致翁文灏报告1937年1月27日 703

克兰为聘请德国参谋官事致翁文灏函1937年2月20日 703

军委会办公厅关于委任法肯豪森为军事总顾问致参谋本部公函1937年5月7日 704

法肯豪森关于来华德籍顾问任用及管理问题致王文宣函1937年6月30日 704

附:总顾问办公厅致军政部何部长肆字第七四八三号公函抄件 705

附:军政部军务司致总顾问办公厅密函稿(1937年7月13日) 707

2.德国顾问对中国政治、军事、经济之建议、报告 707

佛总顾问整理部队意见书1933年5月23日 707

法肯豪森关于应付时局对策之建议1935年8月20日 712

法肯豪森建议南京方山不宜群建营房密令稿 720

附: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密令 720

3.塞克特访华史料 721

高级顾问麦根逊致陶德曼函 柏林,1933年4月11日 721

陶德曼致外交部电 北平,1933年8月26日 722

外交部秘书处官员伏克斯的备忘录柏林,1933年10月19日 725

外交部国务秘书毕洛的备忘录 柏林,1933年11月8日 725

附件:朱家骅部长1933年11月2日致毕洛电报 726

牛赖特的备忘录 柏林,1933年11月11日 727

第四司官员阿尔德博格的备忘录柏林,1933年11月23日 727

陶德曼致外交部电 北平,1933年12月30日 728

狄克逊致外交部电 东京,1934年1月19日 730

牛赖特的备忘录 柏林,1934年2月8日 730

毕洛的备忘录 柏林,1934年3月13日 731

陶德曼致外交部电 北平,1934年5月17日 732

驻华使馆致外交部函 北平,1934年5月29日 733

狄克逊致外交部电 东京,1934年8月9日 734

毕洛致驻日本大使馆电 柏林,1934年8月13日 735

陶德曼致外交部电 北平,1934年8月20日 735

陶德曼致毕洛 北平,1934年8月28日 736

附件一:备忘录(北戴河1934年8月19日) 736

附件二:塞克特致陶德曼函(南京1934年8月20日) 737

诺博尔致外交部电 东京,1934年11月1日 738

陶德曼致外交部电 北平,1934年12月1日 738

罗登斯拉格致外交部电南京,1935年2月15日 739

陶德曼致牛赖特函 上海,1935年2月22日 740

陶德曼致外交部电 上海,1935年3月1日 740

4.德国军事总顾问法肯豪森演讲纪要 741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2月15日 741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2月17日 743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2月22日 746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2月24日 750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3月3日 753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3月8日 755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3月10日 757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3月17日 760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3月22日 762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3月24日 765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3月29日 768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3月31日 772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4月5日 774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4月14日 777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4月19日 781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4月26日 784

总顾问演讲纪要1938年4月28日 788

(二)易货贸易与中德经贸关系的发展 791

1.易货协定的签订 791

奥托·俄普夫拟《发展中德贸易意见书》及中方之研究报告1935年2月 791

孙拯拟《Otto Wolff发展中德贸易意见书研究报告》1935年2月6日 793

外交部致实业部的咨文1935年11月11日 794

郭秉文致吴鼎昌函1936年2月6日 795

外交部致实业部的咨文1936年2月21日 796

附件:照录本部驻平特派员程锡庚筱电 796

上海市商会致实业部代电1936年2月27日 797

蒋介石为组织中德易货机构致翁文灏手令1936年2月13日 799

2.易货贸易与德国军火输入 799

武器交易 799

何应钦为购德军火价格事致翁文濒函1935年11月24日 801

何应钦为购德军火价格事致翁文灏函1935年12月23日 801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2月26日 802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2月27日 803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3月9日 804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3月14日 804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3月17日 804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3月19日 805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3月19日 805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3月21日 806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3月22日 807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3月23日 807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3月23日 808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3月24日 808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3月26日 809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3月26日 810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3月26日 810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3月23日 811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3月26日 811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3月26日 812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3月28日 812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3月30日 813

酆悌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3月31日 813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4月1日 813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4月1日 814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4月4日 814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4月7日 815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4月7日 815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4月7日 815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4月8日 816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4月8日 816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4月10日 816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4月13日 817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4月13日 818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4月19日 819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4月19日 820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4月19日 821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4月19日 821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4月20日 821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4月20日 822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4月21日 822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4月22日 822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4月24日 823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4月29日 823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4月30日 824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5月1日 824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5月2日 825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5月3日 825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5月4日 826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5月5日 826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5月6日 826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5月6日 827

翁文灏等致顾振等电1936年5月7日 827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5月8日 828

顾振等致翁文灏电1936年5月26日 828

德国“东亚经济考察团”的报导,标题是《判断中国局势的进一步材料》 829

3.中德关于工业、交通的合作 830

李景枞关于中德合办飞机制造厂事致蒋介石呈文1934年6月 830

李景枞关于中德合办飞机制造厂合同事致孔祥熙函1934年6月 832

李耀煌等为解释中德合办飞机厂合同各款内容致孔祥熙呈文1934年6月 832

张度为中德合办飞机厂选址等事致孔祥熙签呈1934年7月11日 834

李耀煌等审核中德合办飞机厂合同致孔祥熙签呈1934年8月 835

张度等呈孔祥熙《关于飞机合同报告》1934年 836

孔祥熙为中德合办飞机制造厂事致蒋介石密电1934年10月1日 839

张度关于中德合办飞机制造厂组织情况致孔祥熙签呈1934年12月26日 839

陈庆云为中德合制飞机种类问题致孔祥熙函1935年4月11日 840

张度等为修改中德合办飞机制造厂合同事致孔祥熙签呈1935年5月10日 841

李耀煌等呈报孔祥熙中航器材厂发起人会议情况1935年9月26日 841

李耀煌为中航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补充条文致孔祥熙签呈1935年9月26日 842

中国航空器材制造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1935年9月 843

陈庆云为中德合制飞机种类诸事致司得赐函1935年12月16日 844

克兰为中德合办轮船公司事致翁文灏函1935年10月31日 845

克兰为中德合办钢铁厂事致翁文灏电1936年1月16日 846

翁文灏致克兰电稿1936年1月16日 847

克兰致翁文灏电1936年1月16日 848

克兰致翁文灏电1936年1月17日 848

翁文灏致克兰电稿1936年1月30日收到 849

克兰致翁文灏电1936年1月29日 850

翁文灏致克兰电稿1936年3月19日 851

翁文灏致克兰电稿1936年4月1日 851

克兰为解释德粤合作生产武器事致关德懋电1936年2月13日 851

柏龙白为说明德粤关系致蒋介石电1936年3月24日 852

蒋介石复柏龙白电稿两件1936年3月—4月 853

德国国防部国防经济厅为广东订购防毒器械事致蒋介石电1936年4月4日 853

顾振等致行政院秘书处报告两广、冀察各派系购德武器情形密电1936年5月—6月 854

附:翁文灏致陶默斯电(1936年6月8日) 854

军委办公厅抄报有关广东制毒工厂情报致军政部兵工署函1936年7月 855

抄蒋鼎文冬代电(1936年7月2日) 855

谭伯羽报告两广购德军械事致翁文灏密电1936年7月29日 855

翁文灏为谭伯羽电告德桂军火交易事致钱昌照函1936年8月1日 856

附:①俞大维致翁文灏电(1936年7月30日) 856

②谭伯羽致俞大维电(1936年7月23日) 856

③翁文灏复俞大维电稿(1936年8月1日) 856

④钱昌照代翁文灏批复(1936后8月日) 856

⑤钱昌照致翁文灏密电(1936年8月3日) 857

六、加强与英美合作 858

(一)宋子文欧美之行 860

1.为遏制日本侵略争取欧美诸国的支持 860

霍恩贝克与宋子文及施肇基谈话备忘录华盛顿,1933年5月16日 860

霍恩贝克提交的备忘录 华盛顿,1933年5月19日 862

若干当前关心的中美关系问题备忘录 862

赫尔致詹森 华盛顿,1933年5月20日下午1时 863

宋子文在美表示中国决不放弃满热1933年5月24日 864

西蒙致蓝普森电 伦敦,1933年6月19日 865

西蒙致蓝普森电 伦敦,1933年7月4日 867

朗所撰宋子文访意备忘录 罗马,1933年7月15日 869

霍恩贝克与戈舍龙谈话备忘录 华盛顿,1933年8月8日 870

2.与美国磋商白银问题及出席伦敦世界经济会议 871

霍恩贝克撰美中代表谈话备忘录华盛顿,1933年5月10日 871

霍恩贝克撰美中代表谈话备忘录华盛顿,1933年5月11日 873

世界经济会议开幕1933年6月 877

宋子文阐明中国地位1933年6月16日 881

3.推进国联对中国的技术援助与合作 883

詹森致国务卿 北平,1933年3月30日 883

国务卿备忘录 伦敦,1933年7月14日 884

颜惠庆(在伦敦短期逗留)致赫尔伦敦,1933年7月14日 884

附件:宋子文起草邀请信草稿 885

阿维诺(Avenol)致赫尔外交备忘录巴黎,1933年7月14日 886

代理国务卿致在伦敦的国务卿 华盛顿,1933年7月16日 888

詹森致代理国务卿 北平,1933年7月24日 889

4.日本朝野对宋子文欧美之行的反响 889

霍恩贝克与日本驻美使馆参赞(竹富)华盛顿,1933年7月25日 889

日本朝野对于我国棉麦借款等措施之态度(节选) 892

(二)中美棉麦借款 905

1.1931年中美小麦借款合同的签订及其续借问题 906

国民党中执委政治会议关于订购美麦案致国民政府函1931年9月3日 906

汉口五丰面粉公司为举借第二次麦债有利无害致蒋委员长等代电1932年11月18日 908

文官处为西南各省国民对外协会请撤销续借美麦案等致行政院公函1932年12月6日 911

财政部赋税司为各单位请取消续借美麦等案签呈1932年12月31日 911

附件一:浙江宣平县公民周功崇等联呈 912

附件二:安徽旅沪同乡会代电 913

财政部赋税司为奉发续借美麦案三件可否仍予暂存签呈1933年2月28日 915

附:安徽省政府咨 秘字第505号 915

2.1933年中美棉麦借款合同的签订 916

财政部税务署陈复遵办美棉麦及面粉借款合同各点密呈1933年7月11日 916

财政部公债司抄送美麦及棉麦借款文件复会计司函1935年8月6日 917

附件一:民国二十年美麦借款说明 918

附件二:国民政府因救济水灾与美国农部订定购买美麦条件 918

附件三:译王前外交部长致美国驻华詹公使照会抄件 919

附件四:民国二十年美麦借款已付本息数目表 921

附件五:民国二十二年棉麦借款说明 921

附件六:译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与美国金融复兴公司合同 922

附件七:译施公使致金融复兴公司函 925

附件八:译金融复兴公司泰莱君致施公使函 926

附件九:民国二十三年棉麦借款已付本息数目表 926

3.国内各界对中美棉麦借款的反响 927

孙科谈中美棉麦借款经过1933年6月18日 927

五千万美金棉麦借款问题 928

文官处为转上海棉花号业同业公会电请收回棉麦借款成命致行政院公函1933年6月27日 938

附:抄原代电 938

上海市面粉厂业同业公会为贷借美麦请勿附带美粉呈1933年11月26日 940

4.日本对中美棉麦借款的强烈反应 941

国务卿备忘录 华盛顿,1933年8月10日 941

日本朝野对于我国棉麦借款等措施之态度(节选) 942

(三)“天羽声明”与各国的反应 946

1.美英等国对“天羽声明”作出的谨慎反应 947

格鲁致国务卿 东京,1934年4月18日 947

格鲁致国务卿 东京,1934年4月20日 948

国务卿致格鲁 华盛顿,1934年4月20日 949

宾厄姆致国务卿 伦敦,1934年4月21日 949

宾厄姆致国务卿 伦敦,1934年4月21日 950

格鲁致国务卿 北平,1934年4月21日 951

布里特致国务卿 莫斯科,1934年4月22日 952

日本声明与世界反响(节选) 953

2.《天羽声明》事件告一段落 965

格鲁致国务卿 东京,1934年4月25日 965

国务卿致格鲁 华盛顿,1934年4月28日 966

“天羽声明”期间与格鲁的外交活动局势又突转紧张1934年4月28日 967

日本声明与世界反响(二) 972

日本立场何尝取消?1934年4月29日 982

(四)英国与币制改革 983

1.美国白银政策与中国的金融危机 984

伦敦白银协定节略1933年7月 984

我国批准白银协定的经过和保留声明1934年4月17日 987

宋子文致布里特电——希美国政府对于中国即将提出要求借款的提议予以善意考虑上海,1935年1月1日 988

中国驻美公使馆致美国国务院非正式备忘录——由于美国抬高银价,中国面临严重的财政金融危机1935年2月1日 989

2.中国向美国寻求援助以实施币制改革 992

中国驻美公使馆致美国国务院非正式备忘录——向美国提出要求售银和给予贷款以便实行不兑现纸币的货币体制1935年2月5日 992

赫尔致施肇基照会——答复中国所提白银计划纲要,并建议与对中国币制有兴趣的国家接触,共同解决1935年2月19日 994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向美表示中国白银外流更加严重1935年2月23日 995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希美国原则上赞成中美间大量金银交换,收购白银不要影响中国币制1935年3月4日 995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鉴于美国实行白银政策,应先寻求美合作1935年3月5日 996

3.中国向英国求援及英国关于各国共同协助中国币制改革的建议 996

贾德干致西蒙 南京,1934年12月3日 996

贾德干致西蒙 上海,1934年12月12日 997

贾德干致西蒙 北平,1934年12月27日,12月28日上午11时收 1001

外交部致贾德干1934年12月27日 1002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中国向英洽商借款经过1935年2月9日 1003

英国驻美大使馆致美国国务院照会——外国对华贷款均不能消除中国当前的货币危机华盛顿,1935年2月25日 1004

贾德干致中国外交部备忘录——英国期望与美日法等国协商共同解决中国财经问题1935年3月8日 1004

孔祥熙致郭泰祺电——我国向英美商洽借款情形1935年3月25日 1005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币制和借款计划须俟各国专家到此后拟具细节,促美速派专家来华1935年5月3日 1006

詹森致赫尔电——对英国派遣李滋罗斯来华的看法 北平,1935年6月11日 1007

施肇基致孔祥熙电——因怕美国的白银政策在会上遭到批评,并不拟派专家来华1935年8月8日(或9日) 1008

施肇基致财政部长电——与美财长就白银问题便谈情形1935年8月8日(或9日) 1009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建议售银余额可交上海大通银行,惟出口须经中国许可1935年8月15日 1009

施肇基致孔祥熙电——美不拟派专家来华,但又担心中国可能放弃银本位,现正筹商对策1935年8月15日 1010

4.李滋罗斯来华的使命和活动 1011

英国人论李滋罗斯来华的使命和活动 1011

李滋罗斯来华的国际背景和企图1935年10月1日 1013

李滋罗斯到达中国,并宣布活动计划1935年10月1日 1016

克莱武致外交部电 东京,1935年9月11日 1017

贾德干致外交大臣霍尔电 上海,1935年9月27日 1018

李滋罗斯致霍尔电 上海,1935年10月9日 1021

李滋罗斯致霍尔电 上海,1935年10月12日 1024

霍尔致白利南爵士电 外交部,1935年10月24日 1026

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对英美法日在中国币改前后对华态度的分析 1028

5.币制改革的实施 1030

李滋罗斯致霍尔电 上海,1935年10月29日 1030

霍尔致贾德干电 外交部,1935年10月30日 1031

李滋罗斯致外交部电 上海,1935年11月1日 1033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秘密通知美财长,中国即将实行法币政策1935年11月1日 1034

财政部布告1935年11月3日 1034

贾德干致艾登 南京,1936年1月17日 1036

(五)中美白银协定 1040

1.币制改革前后中美间就售银问题的交涉 1041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中央银行拟向美售银一亿盎司的条件1935年10月26日 1041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要求美国总统支持中国售银计划1935年10月28日 1042

施肇基致孔祥熙电——美财长亟欲了解中国的财政货币计划并要求控制基金的用途1935年10月28日 1043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请通知美财长我金融改革计划1935年11月1日 1044

施肇基致孔祥熙电——美财长同意向中国购银一亿盎斯1935年11月3日 1045

李滋罗斯致霍尔电 上海,1935年11月5日 1046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可向美保证售银款项只作稳定汇价之用1935年11月6日 1046

施肇基致孔祥熙电——美财长坚持第五点建议,要求中国元必须钉住美元1935年11月6日 1047

施肇基致孔祥熙电——美财长提出的第五点新草案1935年11月7日 1048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不便宣布法币与任何外币有着联系1935年11月8日 1048

施肇基致孔祥熙电——美财长仍强调钉住美元是建议中最重要之点1935年11月9日 1049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可再向美供售白银二千万盎斯1935年11月12日 1050

施肇基致孔祥熙电——美总统同意购银数量增至五千万盎斯1935年11月13日 1050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拟对外公布向美售银事以安人心1935年11月15日 1051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再向美建议售银一亿盎斯1935年12月10日 1052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订货已快交清,希再向美供售五千万盎斯1935年12月30日 1052

2.美国停购白银后中国让步并派员访美 1053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由施与美商谈并提出商谈的三个要点1936年1月21日 1053

施肇基致孔祥熙电——根据来电指示汇报与美财长商谈后的情况1936年1月22日 1054

孔祥熙致施肇基电——向美财长当面反映中国财政面临的主要困难1936年1月26日 1055

施肇基致孔祥熙电——美财政部专家希派陈光甫来美商谈1936年1月26日 1056

施肇基致孔祥熙电——前后三电已交美财长,他希望全部售银价款存入联邦准备银行1936年1月29日 1057

美国国务院远东司司长霍恩倍克的备忘录——与中国大使商谈陈光甫访美事宜华盛顿,1936年3月4日 1058

3.陈光甫访美及《中美白银协定》的签订 1059

施肇基致孔祥熙电——陈光甫与美财长首次会谈情况1936年4月8日 1059

霍恩贝克致国务卿 华盛顿,1936年5月14日 1060

菲利普斯备忘录 华盛顿,1936年5月14日 1061

财政部长孔祥熙宣言1936年5月17日 1061

孔祥熙致摩根索的保证信1936年5月18日 1062

摩根索声明——美国将向中国购买巨额白银并供给美元外汇以稳定中国通货1936年5月18日 1063

陈光甫、郭秉文、顾翊群致孔祥熙电——希同意七成二成色,要卜凯立即撤回电报,以免美财部取消协议1936年5月21日 1063

孔祥熙致陈光甫电——同意向美订铸一元、半元币各五百万元,成色七成二1936年5月22日 1064

4.中外对《中美白银协定》的反应 1065

赫尔致詹森电——搜集中国各地对中、美财长声明的反应 华盛顿,1936年5月20日 1065

高斯致赫尔电——中国的一些人士对中美白银协定和银辅币的反应 上海,1936年5月20日 1066

裴克致赫尔电——报告南京对孔祥熙、摩根索声明的反应 南京,1936年5月23日 1066

詹森致赫尔电——报告北平对孔祥熙、摩根索声明的反应 北平,1936年5月23日 1067

卡尔致詹森电——饬令再详细报告中国对孔祥熙和摩根索声明的反应 华盛顿,1936年5月23日 1067

詹森致赫尔电——再次报告北平对孔祥熙声明的反应 北平,1936年5月24日 1068

格鲁致赫尔电——日本报纸报道中美协定的内容东京,1936年7月21日 1069

赫尔致格鲁电——否认日报所载中美协定的内容华盛顿,1936年7月21日 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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