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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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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与政府》目录
标签:宪法 政府

第一篇 导论 1

第一章 宪法的几个基本概念 1

第一节 宪法的意义 1

一、宪法的内容特殊 2

二、宪法为最高法 4

三、宪法的重要与必要 5

第二节 宪法的种类 6

一、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居定宪法 6

二、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7

三、柔性宪法与刚性宪法 11

四、各种宪法之优劣 12

第三节 宪法的发展与成长 17

一、宪法成长的条件 19

二、宪法成长的方式 20

第四节 近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35

一、政治安定的设计 36

二、政党地位的承认 37

三、人民权利的维护与保障 39

四、国际和平的渴望与追求 41

五、司法审评制度的普及 43

六、点缀政治橱窗 44

第五节 研究宪法的方法与态度 45

附:(一)本章摘要 46

(二)本章习题 52

第二章 中国的立宪故事 55

第一节 由革命到护法 55

一、清末、宪政思潮的冲击 55

二、宪政史的两颗幼苗 55

三、国父退位与袁世凯登基 56

四、贿选的污点 58

第二节 北伐、训政、约法 62

一、五五宪草的由来 63

第三节 五五宪草的制定 63

二、五五宪草的评价 65

三、五五宪草与现行宪法 65

第四节 历史性的政治协商会议 66

第五节 中华民国宪法的诞生 70

一、制宪的经过 70

二、行宪的准备 71

三、宪政的实施 72

一、是 国父政治思想的结晶 74

第六节 对中华民国宪法应有的认识 74

二、隐藏了浓厚的妥协、互让与容忍 76

附:(一)本章摘要 82

(二)本章习题 86

第二篇 本论 88

第一章 宪法的前言与总纲 88

第一节 宪法的前言 88

一、国体 91

第二节 宪法的总纲 91

二、主权 93

三、国民 95

四、领土 97

五、民族 98

六、国旗 101

七、国都 102

附:(一)本章摘要 105

(二)本章习题 107

第二章 人民的权利义务 108

第一节 总说 108

第二节 平等权与自由权 109

一、平等权 109

二、自由权 110

(一)人身自由 110

(二)不受军事审判自由 113

(三)居住迁徙自由 114

(四)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自由 115

(五)秘密通讯自由 119

(六)信仰宗教自由 119

(七)集会结社自由 120

第三节 受益权 123

一、生存权、工作权、财产权 123

二、请愿权、诉愿权、诉讼权 123

三、受国民教育权 128

第四节 参政权 129

一、公民权 129

(一)公民权的内容 130

(二)公民权资格的限制 130

(三)公民权的抛弃 131

(四)选举权的种种理论 132

(五)罢免权的功能 134

(六)创制权的评价 135

二、应考试服公职权 136

第五节 人民的义务 138

一、纳税的义务 139

二、服兵役的义务 139

附:(一)本章摘要 140

(二)本章习题 146

第三章 国民大会 148

第一节 国民大会的理论背景 148

第二节 国民大会的性质及其组织 153

一、国民大会的性质 153

二、国民大会的组成 154

三、对职业代表制的评价 156

(一)赞成职业代表制的理论 156

(二)职业代表制所遭致的批评 157

(三)职业代表制已为历史陈迹 158

(四)区域代表亦有职业性 158

(一)选举权的界线 163

一、选举权 163

第三节 国民大会的职权 163

(二)直接选举乎?间接选举乎? 164

二、罢免权 165

(一)罢免权的范围 165

(二)罢免权的限制 165

(三)罢免案的程序 166

三、创制权、复决权 166

(二)任期过长 168

五、造成国民大会职权虚弱的原因 168

四、修宪权 168

(一)人数众多 169

(三)制宪者深受欧美制度的影响 169

第四节 国民大会任期、会期与保障 172

一、国民大会任期 172

二、任期中的蛇足 173

三、国大代表能否兼任官吏 174

(一)定期会 175

四、国民大会的集会 175

(二)临时会 176

(三)召集人 177

(四)集会地点 177

五、国民大会代表的保障 178

(一)言论免责权 178

(二)身体自由的保护 179

六、国民大会的组织 180

附:本章摘要 182

本章习题 185

第四章 总统 188

第一节 总统的地位及职权 189

一、总统的地位 189

(一)国家元首说 189

(二)行政首长说 190

二、总统的职权 191

1.何谓法律、命令 192

(一)统帅权 192

2.何以必需元首公布 193

3.副署制的作用 193

4.总统有无拒绝公布权 194

(三)缔结条约及宣战媾和权 195

(二)公布法令权 195

(四)宣布戒严权 198

(五)赦免权 198

(六)任免权 200

(七)荣典权 200

(八)紧急命令权 201

(九)院际争议仲裁权 202

(十)紧急处分权 203

(十一)设置动员战知己机构权 204

(十二)调整中央行政及人事机构权 204

(十三)充实中央民意代表机构权 205

第二节 总统的选举、罢免及任期 210

一、总统之选举与罢免 210

(一)侯选人 210

(二)选举人 210

(三)选举之程序 210

二、总统的罢免 212

三、总统的任期 213

四、总统的宣誓 215

五、总统的继任人 215

(一)总统缺位时,由何人继任 216

(二)总统、副总统缺位时之代理 216

(三)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之代理 217

(四)总统任满后次任总统未就职时之代理 218

第三节 总统不受司法管辖 220

第四节 总统的幕僚群 221

一、国家安全会议 221

二、资政、国策顾问 222

三、战略顾问委员会 222

四、光复大陆设计委员会 222

五、秘书长、参军长 223

六、总统府的直属机关 223

附:(一)本章摘要 224

(二)各国元首分析统计 231

(三)本章习题 248

第五章 行政院 248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机关 248

一、行政的意义 248

二、行政机关 249

第二节 行政院的地位 250

一、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250

二、行政院是不是内阁 251

第三节 行政院的组织 255

一、行政院之构成份子 255

二、行政院之产生 256

(一)总统对行政院长可否免职 257

(二)总统任命行政院长有无选择权 259

(三)总统任命原任行政院长应否送立法院同意 260

三、行政院会议 261

第四节 行政院之职权 266

一、行政院之职权 267

二、行政院长之职权 267

三、行政院会议之职权 267

四、各部会首长之职权 268

五、不管部会政务委员之职权 268

第五节 行政院与立法院的关系 269

第六节 行政院与各部会的关系 276

一、宪法所规定的院部关系 276

二、院部关系的实际状态 277

三、改进院部关系的正确途径 277

附:(一)本章摘要 279

(二)本章习题 285

第六章 立法院 287

第一节 立法院之性质、地位、与职权 287

一、立法院是不是最高立法机关 288

二、立法院是不是国会 289

三、立法院是不是政权机关 294

四、立法院之职权 296

第二节 立法院之组织 302

一、立法委员之产生 302

二、立法委员之名额 303

三、立法委员之任期 305

四、立法委员之保障 306

(一)言论免责权 307

(二)不逮捕特权 307

五、立法委员之限制 307

(一)不得兼任官吏 307

(二)不得兼任国大代表 307

六、立法院院长、副院长 307

七、一院制、两院制、三院制 311

(一)两院制 311

(二)一院制 313

(三)立法院是一院制?两院制? 314

八、各种委员会 316

九、立法院秘书长 318

附:(一)本章摘要 325

(二)本章习题 333

第七章 司法院 334

第一节 泛论司法权与司法机关 334

一、传统的司法观念 334

二、司法之成为国家职务 334

三、司法机关之必要 335

四、司法权就是主持公道 335

(一)司法权的中立 336

(二)司法权的独立 337

第二节 司法院之地位及职权 339

一、司法院之地位 339

(一)掌理民事、刑事之审判 341

二、司法院之职权 341

1.何谓行政诉讼 342

2.行政诉讼的审理机关 342

(二)掌理行政诉讼之审判 342

3.行政诉讼的特性 343

4.行政诉讼的问题面 344

(三)公务员之惩戒 345

①惩戒权应由谁行使 345

②惩戒的处分 347

③惩戒程序 348

④惩戒制度的问题面 348

(四)解释宪法及统一解释法令 351

①大法官会议的组成 352

②解释必须被动 355

③大法官会议机能动作的探讨 355

(一)综理院务 360

(二)担任大法官会议主席 360

一、司法院院长、副院长 360

第三节 司法院之组织 360

(三)解决自治法所遭致之障碍 361

(四)出席院际会议 361

(五)列席立法院会议 361

二、法官 361

三、司法院之附属机关 363

(一)各级法院 363

(二)行政法院 364

(三)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364

(四)大法官会议 364

第四节 司法院的提案权 366

附:(一)本章摘要 370

(二)本章习题 373

一、我国古代考试制度 375

第八章 考试院 375

第一节 考试制度之发展 375

二、我国考试制度对外之影响 379

三、国父所主张的考试制度 380

(一)考试制度的创新 380

(二)考试权的独立性 381

第二节 我国现行考试制度 384

一、考试院之地位及职权 384

1.最高考试机关说 385

2.最高人事机关说 385

(一)考试院的地位 385

(二)考试院的职权 386

1.考试权 388

2.铨叙权 392

(三)秘书长 398

(四)考选部与铨叙部 398

第三节 公务人员之选拔 398

一、实行公开竞争之考试制度 399

二、按省区分别规定名额 399

附:(一)本章摘要 402

(二)本章习题 407

第九章 监察院 409

第一节 五权宪法中之监察权 409

一、济三权宪法之穷 409

二、补英美监察权之不足 410

第二节 监察权之意义与功能 411

一、监察权之意义 411

二、监察权之功能 412

(一)防止权力的腐化 412

(二)予违法失职者以惩戒与制裁 413

(三)给受损害者以救济 414

第三节 宪法上的监察制度 416

(一)监察院之地位 417

一、监察院之地位与职权 419

(二)监察院之职权 419

1.宪法规定的职权 419

(1)同意权 419

(2)审计权 421

(3)调查权 423

(4)弹劾权 426

(5)纠举权 432

(6)纠正权 436

2.法律授予之职权--监试权 439

二、监察院之组织 440

(一)监察委员 440

1.监察委员之产生 440

2.监察委员之任期 440

3.监察委员之限制 441

4.监察委员之保障 442

2.有无任期 445

(二)监察院长、副院长 445

1.院长副院长如何产生 445

3.重要职权 446

(三)委员会 446

(四)秘书长 447

(五)审计部 447

附:(一)本章摘要 454

(二)本章习题 458

第一节 国民大会与中央政府之关系 460

一、国民大会与总统之关系 460

第十章 国民大会、总统、五院间之关系网 460

二、国民大会与行政院之关系 461

三、国民大会与立法院之关系 462

四、国民大会与司法院之关系 463

五、国民大会与考试院之关系 463

六、国民大会与监察院之关系 464

第二节 总统与国民大会、五院之关系 464

一、总统与国民大会之关系 464

二、总统与行政院之关系 464

三、总统与立法院之关系 465

五、总统与考试院之关系 466

四、总统与司法院之关系 466

六、总统与监察院之关系 467

七、总统与国民大会及五院之共同关系 467

第三节 行政院与国民大会、总统及各院之关系 468

一、行政院与国民大会之关系 468

二、行政院与总统之关系 468

三、行政院与立法院之关系 468

四、行政院与司法院之关系 469

五、行政院与考试院之关系 469

第四节 立法院与国民大会、总统及各院之关系 470

一、立法院与国民大会之关系 470

五、立法院与考试院之关系 471

四、立法院与司法院之关系 471

六、立法院与监察院之有关系 471

三、立法院与行政院之关系 471

二、立法院与总统之关系 471

二、司法院与考试院之关系 473

一、司法院与国民大会、总统、行政院、立法院之关系 473

三、司法院与监察院之关系 473

第五节 司法院与国民大会、总统及各院之关系 473

二、考试院与监察院之关系 474

一、考试院与国民大会、总统、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之关系 474

三、考试院与国民大会及中央政府之共同关系 474

第六节 考试院与国民大会、总统及各院之关系 474

一、监察院与国民大会、总统、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之关系 475

二、监察院与各院之共同关系 475

第七节 监察院与国民大会、总统及各院之关系 475

附:(一)本章摘要 476

(二)本章习题 485

第十一章 中央与地方之权限 487

第一节 纯中央事务 488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共有之事务 490

(二)公共卫生 491

(一)教育 491

(三)道路 491

一、保育事务 491

(四)公营事业 492

(五)社会事业 492

二、警察事务 493

一、自治事务之涵养 496

二、宪法上的省县自治事务 496

第三节 省县自治事务 496

三、中山先生的均权思想 498

第四节 国家事务与省县自治事务之透视 501

一、自治事务、交办事务、委办事务之界定 501

二、施政准则与自治精神 502

三、划清自治事务与委办事务之界线 502

附:(一)本章摘要 504

(二)本章习题 506

第一节 省 508

一、省的历史 508

第十二章 地方制度 508

1.省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509

(一)省民代表大会 509

2.省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509

二、宪法上的省 509

(二)省议会 510

1.省议会之组织 511

2.省议会之职权 512

3.省议会与省政府间之关系 514

(三)省政府 515

1.省政府组织法所规定的省政府 516

2.台湾省政府 516

3.台北市政府 518

第二节 县 521

一、县的沿革 521

(一)封建的县制 522

1.秦汉之县制 522

2.隋唐之县制 522

3.宋之县制 522

4.元明清之县制 523

(二)民治的县制 524

1.民治思想的萌芽时期 525

2.扶植地方自治实验时期 527

3.实行新县制时期 528

二、宪法上的县制 529

(一)县为自治单位 529

(二)县民代表大会 530

(三)县民直接行使四权 531

2.台湾省的县议会 532

1.宪法中的县议会 532

(1)县议会的组织 532

(四)县议会 532

(2)县议会的任期 534

(3)县议员的资格 534

(4)县议会之职权 538

(5)县议会的会期与议事 541

(6)县议会与县政府的关系 542

(7)府会关系的澄清 545

(五)县政府 552

1.宪法中的县政府 553

2.台湾省的县政府组织 553

(1)光复初期的县政府 554

(2)实施地方自治初期的县政府 556

(3)现行县市政府组织架构 560

甲、五十年代的县市政府 560

乙、六十年代的县市政府 567

丙、七十年代的县市政府 572

一、乡镇县辖市区的地位 578

(一)一变再变的乡镇地位 578

第三节 乡镇县辖市区 578

(二)自治纲要中的乡镇县辖市区 579

(三)乡镇县辖市地位的争议 579

1.代表的产生 582

(一)乡镇县辖市民代表会 582

(1)名额计算 582

二、乡镇县辖市的意思机关 582

(2)选举方式 583

2.代表的任期及代表会的职权 583

(二)代表会与乡镇市公所之关系 584

三、乡镇县辖市的执行机关 584

(一)乡镇公所 585

(二)县辖市公所 585

第四节 省、县、乡镇县辖市间之关系 586

一、省与县市之关系 586

(1)议决案的审查 587

1.监督的型态 587

(2)财政的控制 587

(一)省对县市之关系 587

(3)人事的监督 589

(4)其他监督的途径 590

乙、智识的灌输 591

甲、技术的援助 591

丙、物资的赠与 591

(二)改进省县关系的途径 591

(2)服务的内容 591

(1)服务的观念 591

2 服务的意义与内容 591

1.划清自治事务与委办事务 592

2.确立省县财政关系 594

3.明定指挥与监督系统 595

二、县市与乡镇县辖市区之关系 596

(一)县政府与乡镇县辖市之关系 596

4.提高县市长事权 596

(二)市政府与区公所之关系 598

(三)县市政府与乡镇市区公所关系之检讨与改进 598

(1)县对乡镇的控制过严,扼杀自治生机 599

(2)乡镇财源枯竭,影响自治事业发展 599

1.现行关系之检讨 599

2.改善的可行途径 600

(1)划清自治权责 600

(2)充裕乡镇财源 601

(3)放宽控制幅度 602

(4)加强代表会之监督 603

附:(一)本章摘要 604

(二)本章习题 608

第二节 基本国策之内容 609

第一节 基本国策之意义 609

一、国防 609

第十三章 基本国策 609

二、外交 610

三、国民经济 610

四、社会安全 613

五、教育文化 615

六、连疆地区 617

附:(一)本章摘要 618

(二)本章习题 621

第一节 宪法之解释 623

第二节 宪法之修改 623

第十四章 宪法之施行及修改 623

第三节 宪法之施行 624

附:(一)本章摘要 625

(二)本章习题 626

第一节 临时条款制定的时代背景 627

一、临时条款制定的缘由 627

第十五章 动员战乱时期临时条款 627

(一)临时条款并非修改宪法 630

(二)临时条款具有根本法的性质 630

二、临时条款的意含 630

(三)临时条款为战时宪法 631

(四)临时条款充满紧急处分性 631

第二节 临时条款的增订与发展 632

二、临时条款的修订 633

(一)第一次的修订 633

一、临时条款的延长 633

(二)第二次的修订 634

(三)第三次的修订 636

(四)第四次的修订 638

第三节 临时条款之实施 642

(一)成立国家安全会议 642

(三)举办中央公职人员“增补选” 643

(四)办理中央民意代表“增额选” 643

(二)设置人事行政局 643

附:(一)本章摘要 651

(二)本章习题 654

附录 656

一、中华民国宪法 656

二、动员战乱时期临时条款 675

三、动员战乱时期国家安全法 677

四、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680

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682

六、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章)节录 687

七、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 694

八、动员战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707

九、国家赔偿法 734

十、历届高普考既大学研究所宪法试题分类解答索引 736

六、行政院与监察院之关系 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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