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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志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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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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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纂
  • 出 版 社: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6
  • ISBN:7222020926
  • 页数:740 页
图书介绍:
上一篇:高君宇传下一篇:戊戌变法人物传稿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志》目录

凡例 1

概述 1

大事记 5

第一编 建置 35

第一章 区域 沿革 35

第一节 位置面积 35

第二节 建置沿革 35

第三节 县境变更 36

第四节 国界 37

第二章 行政区划 38

第一节 清代区划 38

第二节 民国区划 38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划 40

第三章 县城 乡镇 45

第一节 县城 45

第二节 乡镇 48

第一节 地层 56

第一章 地质 地貌 56

第二编 自然环境 56

第二节 构造 58

第三节 地貌 59

第二章 山脉 水系 61

第一节 山脉 61

第二节 水系 63

第三章 气候 67

第一节 气象要素 67

第二节 区域性气候 70

第四章 土壤 植被 71

第一节 土壤分类 71

第二节 土类简述 72

第三节 植被 73

第五章 自然资源 74

第一节 土地资源 74

第二节 水资源 75

第三节 植物 75

第四节 动物 76

第五节 矿藏 77

第一节 旱涝灾 79

第六章 自然灾害 79

第二节 其他气象灾害 80

第三节 病虫灾 81

第三编 地震与抗震救灾 82

第一章 地震 82

第一节 地震简况 82

第二节 “11.6”地震 83

第一节 机构 队伍 87

第二章 “11.6”抗震救灾 87

第二节 抢险与安置 90

第三节 慰问 捐赠 92

第四节 重建家园 93

第五节 救灾事迹简讯 95

第四编 人口 101

第一章 人口变化与分布 101

第一节 人口变化 101

第一节 民族 104

第二章 人口构成 104

第二节 分布 密度 104

第二节 性别 年龄 105

第三节 文化程度 职业 108

第四节 家庭 婚姻 110

第三章 人口控制 110

第一节 机构 110

第二节 宣传教育 111

第三节 措施 效果 112

第一节 源流 分布 114

第二节 语言文字 姓名 114

第五编 民族 宗教 114

第一章 拉祜族 114

第三节 社会经济 115

第四节 习俗 117

第二章 汉族 122

第一节 源流 分布 122

第二节 习俗 122

第一节 源流 分布 125

第二节 语言文字 姓名 125

第三章 佤族 125

第三节 社会经济 126

第四节 习俗 126

第四章 哈尼族 130

第一节 源流 分布 130

第二节 语言 姓名 130

第三节 社会经济 131

第四节 习俗 131

第一节 源流 分布 语言 文字 134

第五章 彝族 134

第二节 社会经济 135

第三节 习俗 135

第六章 傣族 137

第一节 源流 分布 137

第二节 语言文字 姓名 138

第三节 社会经济 138

第四节 习俗 139

第二节 语言文字 姓名 142

第一节 源流 分布 142

第七章 布朗族 142

第三节 习俗 143

第八章 回族 145

第一节 源流 分布 语言 145

第二节 习俗 145

第九章 民族事务 148

第一节 民族工作 148

第二节 培养民族干部 150

第三节 民族工作机构 151

第十章 宗教 152

第一节 佛教 152

第二节 基督教 153

第三节 天主教 155

第四节 伊斯兰教 155

第六编 综合经济 156

第一章 国民经济综述 156

第一节 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 156

第二节 国民生产总值 157

第三节 工农业总产值 158

第四节 农村经济收入 159

第二章 经济管理 161

第一节 计划 161

第二节 统计 162

第三节 审计 163

第四节 物价 164

第五节 标准计量 170

第六节 工商行政 171

第七节 经济体制改革 175

第八节 扶贫管理 177

第三章 人民生活 179

第一节 农民生活 179

第二节 职工生活 183

第七编 农业 186

第一章 民主改革前的社会经济形态 186

第一节 原始公社残余 186

第二节 封建领主经济 187

第三节 封建地主经济 188

第一节 和平协商土地改革和“直接过渡” 191

第二章 生产关系变革 191

第二节 互助合作 193

第三节 人民公社 196

第四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

第三章 耕地与劳动力 200

第一节 耕地 200

第二节 农业劳动力 202

第四章 种植业 204

第一节 作物分布 种植区划 204

第二节 粮豆及油料作物 205

第三节 经济作物 209

第四节 茶叶 211

第五章 农技农艺 220

第一节 耕作制度 220

第二节 农技推广 221

第三节 肥料 223

第四节 病虫害防治 224

第五节 农具 农机 225

第一节 畜牧资源 230

第六章 畜牧养殖业 230

第二节 畜禽品种 231

第三节 饲养 233

第四节 疫病防治 237

第七章 副业 240

第一节 采猎捕捞 240

第二节 其他副业 241

第八章 农业机构 242

第一节 行政事业单位 242

第二节 农牧渔场 243

第八编 林业 246

第一章 林木 246

第一节 树种 246

第二节 分布与数量 247

第二章 营林 248

第一节 采种 育苗 248

第二节 植树造林 249

第二节 护林措施 251

第一节 护林组织 251

第三章 森林保护 251

第三节 病虫害防治 254

第四章 森林利用 254

第一节 采伐 254

第二节 木材经营 255

第三节 林产品 258

第一节 机构 261

第二节 林权 261

第五章 管理 261

第九编 水利 水电 263

第一章 水利 263

第一节 蓄水工程 263

第二节 引水工程 265

第三节 河道治理 268

第四节 提水工程 269

第五节 灌溉 269

第六节 饮水工程 271

第一节 水电站 272

第二章 水电 272

第二节 发电 供电 274

第三章 管理 275

第一节 机构 队伍 275

第二节 管理方法 275

第十编 工业 277

第一章 矿冶 277

第一节 银 277

第二节 铅 锌 278

第三节 铁 280

第四节 采煤 281

第二章 建材 281

第一节 砖瓦 281

第二节 水泥 282

第三节 石灰 沙石 283

第三章 食品 284

第一节 制糖 284

第二节 制茶 285

第三节 粮油加工 287

第四节 酿酒 288

第五节 糖果 糕点 果脯 289

第四章 土陶 铁木器具 290

第一节 土陶 290

第二节 木器 291

第三节 五金 农具修造 291

第五章 其他工业 292

第一节 造纸 印刷 292

第二节 棉纺 293

第三节 缝纫 294

第六章 管理 297

第一节 机构 297

第二节 厂矿企业管理 298

第十一编 交通 邮电 300

第一章 交通 300

第一节 驿道 300

第二节 公路 桥梁 300

第三节 渡口 水路 308

第一节 人、畜运输 309

第二章 运输 309

第二节 公路运输 310

第三节 水路运输 312

第四节 运输单位 312

第三章 管理 314

第一节 机构 314

第二节 公路养护 315

第三节 安全管理 315

第一节 机构 316

第四章 邮电 316

第二节 运递网络 320

第三节 邮运工具 321

第四节 邮政业务 322

第五章 电信 325

第一节 电话 325

第二节 电报 329

第一节 集市 332

第一章 市场 332

第十二编 商业 332

第二节 经营体制 335

第二章 经营 337

第一节 农副产品 337

第二节 工业品 340

第三节 批发 346

第四节 计划物资供应 346

第五节 商品生产扶持 储运 348

第一节 出口商品 349

第三章 出口商品 边境贸易 349

第二节 边境贸易 351

第四章 饮食服务业 353

第一节 饮食业 353

第二节 服务业 353

第五章 商业管理 354

第一节 机构人员 354

第二节 业务管理 355

第一节 机构网点 358

第二节 征购 358

第六章 粮油经营 358

第三节 统销 360

第四节 存储 调运 361

第十三编 财税 366

第一章 税收 366

第一节 农业税 366

第二节 工商各税 367

第三节 国民政府杂捐和摊派 369

第一节 收入 370

第二章 财政 370

第二节 支出 375

第三章 管理 380

第一节 机构人员 380

第二节 管理体制 382

第三节 财务管理 384

第四节 监督检查 385

第一章 机构 387

第一节 银行 387

第十四编 金融 387

第二节 保险公司 信用社 388

第二章 货币 389

第一节 演变 389

第二节 货币流通与现金管理 390

第三节 汇兑 投放 回笼 392

第三章 储存 信贷 396

第一节 储存 396

第二节 信贷 398

第一节 债券 402

第四章 债券 保险 402

第二节 保险 403

第十五编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405

第一章 城镇建设 405

第一节 勐朗镇 405

第二节 上允镇 408

第二章 乡村建设 410

第一节 区乡公房 410

第二节 农村民房 410

第一节 建筑机构 412

第三章 建筑业 412

第二节 设计及建筑技术 414

第三节 建筑工具 建材 415

第四章 环境保护 416

第一节 环境监测调查 416

第二节 环境污染及防治 416

第五章 管理 418

第一节 机构 418

第二节 建设规划 418

第三节 建设管理 419

第四节 县城环境卫生管理 421

第十六编 政党 团体 政治 运动 422

第一章 国民党 三青团 422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澜沧县党部 422

第二节 三民主义青年团 423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澜沧县地方组织 423

第一节 初期活动 423

第二节 县委及其工作机构 424

第三节 党组 428

第四节 基层党组织 429

第五节 党员 430

第六节 党的代表大会 431

第七节 专项工作 433

第八节 纪律检查 439

第三章 群众团体 440

第一节 工会 440

第二节 青年团 少先队 443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446

第四节 农会 448

第五节 其他组织 450

第四章 主要政治运动 451

第一节 抗美援朝 451

第二节 镇压反革命 452

第三节 “三反”肃反 审干 452

第四节 整风和反右派斗争 453

第五节 “五反” 454

第六节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454

第七节 “文化大革命” 455

第八节 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458

第十七编 政权 政协 460

第一章 清代、民国政权 460

第一节 土司 460

第二节 镇边直隶厅 464

第三节 县公署 县政府 465

第四节 基层政权 467

第五节 县参议会 468

第一节 临时人民政权 469

第二章 人民政权 469

第二节 县人民政府 470

第三节 区乡政权 476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 477

第五节 信访 档案 侨务 479

第六节 边境外事 482

第三章 权力机关 483

第一节 基层选举 483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485

第三节 人大常务委员会 490

第四章 县政治协商会议 494

第一节 机构沿革 494

第二节 历届委员会议 494

第三节 主要活动 498

第十八编 人事 劳动 501

第一章 人事 501

第一节 机构 501

第二节 干部结构 501

第三节 任免 考核 503

第四节 培训 职称评聘 504

第五节 编制管理 505

第六节 行政监察 506

第二章 劳动 507

第一节 机构 507

第二节 工人来源 507

第三节 劳动就业 508

第四节 安全生产管理 509

第一节 工资 津贴 510

第三章 职工待遇 510

第二节 福利 511

第三节 退离休制度 513

第四节 退职 515

第十九编 公安 司法 516

第一章 公安 516

第一节 机构 516

第二节 社会治安 517

第三节 交通 消防 520

第二节 刑事检察 521

第二章 检察 521

第一节 机构 521

第三节 经济、税务、法纪检察 522

第四节 监所、控告申诉检察 523

第三章 审判 524

第一节 机构 524

第二节 刑事审判 524

第三节 民事审判 525

第五节 申诉复查 526

第四节 经济审判及执行工作 526

第四章 司法行政 527

第一节 机构 527

第二节 法制宣传教育 528

第三节 律师事务 调解 528

第二十编 民政 530

第一章 社会救济 530

第一节 农村救济 530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 533

第二章 安置 533

第二节 城镇救济 533

第二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 534

第三节 外流人员劝返 534

第三章 优抚 535

第一节 支前 535

第二节 烈士褒扬 拥军 536

第三节 优待 537

第四节 抚恤 539

第一节 婚姻登记 541

第四章 婚姻登记 地名管理 541

第二节 地名管理 542

第五章 行政事业单位 543

第一节 管理机构 543

第二节 事业单位 543

第二十一编 军事 546

第一章 机构 驻军 546

第一节 机构 546

第二节 驻军 549

第二章 兵役 550

第一节 募兵制 征兵制 550

第二节 志愿兵 义务兵 551

第三章 地方武装 552

第一节 私人武装 552

第二节 县政府地方武装 553

第三节 抗日游击队 553

第四节 人民革命武装 554

第一节 组织 555

第四章 民兵 555

第二节 训练与教育 556

第三节 执勤参战与支前 556

第四节 参加建设与抗灾抢险 558

第五章 兵事 559

第一节 清代主要兵事 559

第二节 仙顶营农民起义 560

第三节 匪患与剿匪 561

第四节 “垦殖团”与茨竹河事件 562

第五节 反蒋武装斗争 563

第六节 平息叛乱 565

第七节 粉碎国民党军残部窜犯 568

第二十二编 教育 570

第一章 普通教育 570

第一节 幼儿教育 570

第二节 土民学塾 私塾 572

第三节 小学教育 573

第四节 中学教育 582

第一节 师范教育 588

第二章 职业教育 588

第二节 农职业技术教育 589

第三章 成人教育 590

第一节 扫盲 590

第二节 职工教育 592

第三节 自学考试 函授教育 592

第四章 教师 593

第一节 队伍 593

第三节 待遇 595

第二节 培训与进修 595

第五章 管理 597

第一节 机构 597

第二节 经费 597

第三节 校舍及设备 599

第四节 勤工俭学 601

第二十三编 科技 603

第一章 机构 队伍 603

第一节 机构 603

第二节 队伍 职称评聘 604

第二章 科技活动 605

第一节 科普宣传 605

第二节 技术培训 606

第三节 科技测报 607

第三章 主要科技成果 608

第一节 农牧渔业 608

第二节 工业 611

第三节 医药卫生 612

第四节 资源普查与区划 613

第二十四编 医药卫生 617

第一章 疾病 617

第一节 传染病 617

第二节 其他疾病 623

第二章 医疗 624

第一节 中草药资源 民间医疗 624

第二节 医疗卫生事业机构 626

第三节 医疗设备 630

第四节 医疗技术 631

第五节 公费、减免费医疗 633

第三章 卫生防疫 635

第一节 疟疾防治 635

第二节 预防接种 636

第三节 爱国卫生运动 637

第四节 饮水、食品及公共卫生 638

第五节 学校卫生 劳动卫生 639

第四章 妇幼保健 640

第一节 新法接生 640

第二节 妇女保健 641

第三节 儿童保健 642

第五章 管理 642

第一节 机构 642

第二节 药品经营 643

第三节 中草药推广与生产 644

第四节 药政管理 644

第五节 卫生经费 645

第一章 机构人员与设施 647

第一节 机构人员 647

第二十五编 体育 647

第二节 设施 经费 648

第三节 运动员培训输送 649

第二章 群众体育 649

第一节 农村体育 649

第二节 职工体育 651

第三节 老年人、残疾人体育 652

第三章 学校体育 652

第一节 体育课 广播操 652

第二节 体育锻炼达标 653

第四章 竞赛活动 654

第一节 县内竞赛 654

第二节 县外竞赛 655

第二十六编 文化 658

第一章 文化单位 658

第一节 管理机构 658

第二节 文化馆、站 658

第三节 电影队 俱乐部 660

第四节 图书馆 新华书店 661

第五节 民族歌舞团 662

第一节 民间文学 663

第二章 文学艺术 663

第二节 民间音乐舞蹈 666

第三节 文艺创作及民间文艺收集整理 667

第四节 群众文艺活动 669

第五节 美术 摄影 670

第一节 广播 671

第二节 电视 671

第三章 广播 电视 报刊 671

第三节 报刊 672

第四章 古迹 名胜 672

第一节 文物古迹 673

第二节 名胜 676

人物 679

一 人物传 679

李虎、李龙 679

李扎迫 679

鲁明轩 680

李光保 680

黄道能 681

张石庵 681

黄窝梭 683

苏云光 683

肖忠智 683

尹溯涛 684

傅晓楼 684

李晓村 686

江枕石 686

龙老三 687

陈树清 688

罗小凤 688

石炳钧 689

石炳麟 689

苏里亚 690

李章大 691

高善士 691

李光华 692

李国正 693

李扎白 693

二 人物表(录) 694

(一) 革命烈士录 694

(二) 省级以上授予的先进模范表 706

(三) 出席中共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员表 708

(四)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表 708

(五) 离休干部名录 709

澜沧县强迫栽和茶桐章程 711

镇边厅给李通明的西盟山照 711

设镇边直隶厅 711

一 文告 711

附录 711

澜沧县政府关于县名的报告 713

云南省政府指令 713

澜沧县动员委员会布告 713

澜沧县军政管理委员会施政纲领 714

澜沧县第三届各族各界代表会议决议 715

关于拉祜族自治区若干问题的报告 715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布告 716

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就职宣誓词 716

中共澜沧县委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人民公社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试行) 717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节选) 719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护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布告 721

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给地震灾区军民的慰问电 722

中共中央、国务院给地震灾区的慰问电 722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规定(节录) 723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粮食增长奖励的规定 724

定期建设县治于勐朗 726

二 文选 726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出版发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志》的决定 726

募乃老银厂 727

澜沧一瞥 728

澜沧县?黑(拉祜)族情况 729

大地颤抖的瞬间 734

中央慰问团抵达澜沧县 734

后记 736

编纂机构 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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