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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刑法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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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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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陶驷驹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群众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7
  • ISBN:7501416125
  • 页数:1099 页
图书介绍:
《中国新刑法通论》目录

前言页 1

第一编 绪论 3

导言 3

一、修改刑法的根据和原则 3

二、修改刑法的经过 12

三、刑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特点 32

第一章 刑法概说 43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和分类 43

一、刑法的概念 43

二、刑法的分类 44

一、刑法的创制 45

第二节 刑法的创制和根据 45

二、刑法的根据 47

第三节 刑法的性质和任务 50

一、刑法的性质 50

二、刑法的任务 52

第四节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55

一、刑法的体系 55

二、刑法的解释 59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63

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概述 63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63

二、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 64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65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65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类型 66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 67

四、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 69

第三节 适用法律人人平等的原则 70

一、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 70

二、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的确立 71

三、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的立法体现 73

四、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的司法适用 73

第四节 罪刑相适应原则 74

一、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 74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 75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 76

第三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 78

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78

一、刑法的属地管辖 78

二、刑法的属人管辖 81

三、刑法的保护管辖 82

四、刑法的普遍管辖 83

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 84

一、刑法的生效和失效时间 84

二、刑法的溯及力 85

一、外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89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89

第四章 犯罪概说 89

第二编 犯罪总论 89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90

第二节 犯罪的特征 91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91

二、犯罪是违反刑法规范的行为 94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95

第三节 罪与非罪的区分 97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97

二、我国刑法中罪与非罪的区分 98

一、犯罪构成的沿革 101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101

第五章 犯罪构成 101

二、犯罪构成的概念 103

三、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区别 105

第二节 犯罪构成要件体系 106

一、犯罪客体方面的构成要件 106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 106

三、犯罪主体方面的构成要件 107

四、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 107

第六章 犯罪客体方面的要件 108

第一节 犯罪客体概述 108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108

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分类 109

二、犯罪客体的意义 109

一、犯罪的一般客体 110

二、犯罪的同类客体 110

三、犯罪的直接客体 111

第三节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113

一、犯罪对象的概念 113

二、犯罪直接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 114

第七章 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 116

第一节 犯罪客观方面要件概述 116

一、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概念 116

二、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意义 117

一、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118

第二节 危害行为 118

二、危害行为的形式 120

第三节 危害结果 124

一、危害结果的概念 124

二、危害结果的分类 127

第四节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128

一、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28

二、刑法因果关系的具体形式 130

三、刑法因果关系的地位和作用 131

第五节 犯罪客观方面的其他要件 132

一、犯罪时间 132

二、犯罪地点 134

三、犯罪方法 135

第一节 犯罪主体概述 136

一、犯罪主体的概念 136

第八章 犯罪主体方面的要件 136

二、犯罪主体的分类 137

第二节 刑事责任年龄 139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 139

二、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139

三、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 141

第三节 刑事责任能力 142

一、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 142

二、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142

三、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146

四、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147

一、犯罪主观方面要件的概念 148

二、犯罪主观方面要件的意义 148

第九章 犯罪主观方面的要件 148

第一节 犯罪主观方面要件概述 148

三、犯罪主观方面要件的认定 150

第二节 犯罪故意 150

一、犯罪故意的概念 150

二、犯罪故意的法定类型 151

三、犯罪故意的学理类型 156

第三节 犯罪过失 158

一、犯罪过失的概念 158

二、犯罪过失的法定类型 160

三、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163

一、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概念 164

第四节 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164

二、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关系 165

三、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意义 166

第五节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与罪过形式 167

一、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 167

二、对法律的认识错误 168

三、对事实的认识错误 170

第六节 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 174

一、意外事件 174

二、不可抗力 174

第一节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概述 176

一、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概念 176

第十章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176

二、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意义 177

第二节 正当防卫 177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特征 177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179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192

第三节 紧急避险 195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特征 195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196

三、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198

四、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199

第四节 其他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200

一、履行职务的行为 200

三、执行命令的行为 201

二、从事业务的行为 201

四、经权利人同意的行为 202

第十一章 故意犯罪过程中各阶段上的停止形态 204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过程、阶段和停止形态的概念 204

一、故意犯罪过程的概念 204

二、故意犯罪阶段的概念 204

三、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 205

四、故意犯罪的过程、阶段和停止形态之间的关系 205

第二节 既遂犯 206

一、既遂犯的概念和特征 206

二、既遂犯的类型 207

三、既遂犯的刑事责任 210

一、预备犯的概念和特征 211

第三节 预备犯 211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 212

三、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212

第四节 未遂犯 214

一、未遂犯的概念和特征 214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215

三、未遂犯的刑事责任 216

第五节 中止犯 217

一、中止犯的概念和特征 217

二、中止犯的刑事责任 220

一、共同犯罪的客体要件 222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222

二、共同犯罪的意义 222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222

第十二章 共同犯罪 222

第一节 共同犯罪概述 222

二、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 223

三、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 223

四、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225

第三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227

一、共同犯罪形式的概念和意义 228

二、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 228

三、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229

四、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230

五、一般共同犯罪与集团犯罪 231

一、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232

第四节 共同犯罪人及其刑事责任 232

二、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233

三、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235

四、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237

五、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239

第十三章 单位犯罪 242

第一节 单位犯罪的产生和发展 242

一、资本主义国家法人犯罪的产生和发展 242

二、我国单位犯罪的产生和发展 245

第二节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247

二、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 248

一、单位犯罪的客体 248

三、单位犯罪的主体 250

四、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 251

第三节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252

一、国外关于法人犯罪的处罚原则 252

二、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254

第十四章 一罪与数罪 255

第一节 一罪与数罪的区分 255

一、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意义 255

二、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 255

第二节 一罪的类型 256

一、实质的一罪 256

二、法定的一罪 260

三、处断的一罪 263

第三节 数罪的类型 266

一、异种数罪与同种数罪 267

二、并罚数罪与非并罚数罪 267

第三编 刑罚总论 271

第十五章 刑罚概说 271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 271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271

二、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272

第二节 刑罚的功能 273

一、刑罚对犯罪人的功能 273

二、刑罚对被害人的功能 275

三、刑罚对其他人的功能 276

第三节 刑罚的目的 277

一、刑罚目的的概念 277

二、特殊预防 278

三、一般预防 280

四、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281

第十六章 刑罚体系和种类 283

第一节 刑罚体系 283

一、刑罚体系的概念 283

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283

一、管制 285

第二节 主刑 285

二、拘役 287

三、有期徒刑 289

四、无期徒刑 292

五、死刑 292

第三节 附加刑 296

一、罚金 296

二、没收财产 301

三、剥夺政治权利 304

四、驱逐出境 310

第四节 非刑罚处置方法 312

一、非刑罚处置方法的概念 312

二、经济性的处置方法 312

三、教育性的处置方法 314

四、行政性的处置方法 315

第十七章 刑罚的裁量 319

第一节 量刑概述 319

一、量刑的概念 319

二、量刑的特征 320

三、量刑的意义 320

第二节 量刑的原则 321

一、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 321

二、以刑法规定为准绳的量刑原则 323

第三节 量刑的情节 324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和分类 324

二、法定的量刑情节 326

三、酌定的量刑情节 329

四、量刑情节的适用 331

第四节 量刑的方法 334

一、经验量刑法 335

二、数学量刑法 335

三、电脑量刑法 337

第十八章 量刑制度 338

第一节 累犯 338

一、累犯的概念和意义 338

二、累犯的分类和构成条件 339

三、累犯的刑事责任 342

一、自首的概念和条件 344

第二节 自首 344

二、自首与坦白的关系 348

三、对自首犯的处罚原则 349

第三节 立功 350

一、立功的概念 350

二、立功的条件 351

三、立功的表现形式 352

四、对立功犯的从宽处罚原则 353

第四节 数罪并罚 354

一、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征 354

二、数罪并罚的原则 355

三、数罪并罚的方法 356

一、缓刑的概念 363

第五节 缓刑 363

二、适用缓刑的条件 364

三、缓刑考验期 365

四、对缓刑犯的考察及进一步处理 365

五、战时对犯罪军人的缓刑制度 367

第十九章 刑罚的执行 369

第一节 刑罚执行概述 369

一、刑罚执行的概念 369

二、刑罚执行的原则 369

第二节 主刑的执行 373

一、管制的执行 373

二、拘役的执行 374

三、徒刑的执行 375

四、死刑的执行 376

第三节 附加刑的执行 378

一、罚金的执行 378

二、没收财产的执行 379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380

第四节 行刑制度 382

一、减刑制度 382

二、假释制度 386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392

二、刑罚消灭的事由 392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392

第二十章 刑罚的消灭 392

第二节 时效 395

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395

二、追诉时效 396

第三节 赦免 400

一、赦免的概念和意义 400

二、大赦 400

三、特赦 401

第四编 罪刑各论 407

第二十一章 罪刑各论概说 407

第一节 刑法分则的体系 407

一、犯罪分类排列的依据 407

一、罪状 408

第二节 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408

二、犯罪分类排列的意义 408

二、罪名 410

三、法定刑 413

第三节 具体犯罪条文的竞合 415

一、法条竞合的概念和特征 415

二、法条竞合的形成和适用原则 416

第二十二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419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419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 421

第二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分述 423

一、背叛国家罪 423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类型 423

二、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罪 425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罪 426

四、武装叛乱、暴乱罪 428

五、颠覆国家政权罪 430

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432

七、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 433

八、投敌叛变罪 435

九、叛逃罪 436

十、间谍罪 438

十一、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获取国家秘密、情报罪 439

十二、战时资敌罪 442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 444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444

第二十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444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类型 446

第二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 447

一、放火罪 447

二、决水罪 450

三、爆炸罪 451

四、投毒罪 453

五、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55

六、失火罪 457

七、过失决水罪 459

八、过失爆炸罪 460

九、过失投毒罪 462

十、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63

十一、破坏交通工具罪 465

十二、破坏交通设施罪 467

十三、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469

十四、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 471

十五、过失破坏交通设施罪 473

十六、过失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474

十七、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476

十八、劫持航空器罪 478

十九、劫持船只、汽车罪 481

二十、危害飞行安全罪 483

二十一、破坏通讯设施罪 484

二十二、过失破坏通讯设施罪 486

二十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487

二十四、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490

二十五、擅自制造、销售枪支罪 491

二十六、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493

二十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495

二十八、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497

二十九、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498

三十、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500

三十一、丢失枪支罪 503

三十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505

三十三、重大飞行事故罪 507

三十四、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508

三十五、交通肇事罪 510

三十六、重大责任事故罪 512

三十七、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513

三十八、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 515

三十九、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517

四十、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519

四十一、消防责任事故罪 520

第二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523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523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征 524

二、坡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类型 526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528

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528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531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 533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534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536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罪 537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539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541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542

第三节 走私罪 544

一、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罪 545

二、走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罪 547

三、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 548

四、走私淫秽物品罪 549

五、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罪 550

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 554

一、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罪 554

二、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罪 557

三、诈欺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罪 559

四、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 563

五、隐匿、擅自分配清算中的公司、企业财产罪 565

六、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567

七、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568

八、非法经营同类业务罪 569

十、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573

十一、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罪 575

九、损公肥私罪 576

十二、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577

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580

一、伪造货币罪 580

二、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罪 583

三、金融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罪 585

四、金融人员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罪 587

五、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罪 589

六、变造货币罪 591

七、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593

八、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 596

九、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罪 598

十、非法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600

十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602

十二、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罪 606

十三、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608

十四、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609

十五、扰乱证券公平交易罪 611

十六、扰乱证券交易市场罪 614

十七、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616

十八、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617

十九、非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619

二十、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罪 622

二十一、非法拆借、放贷客户资金罪 624

二十二、非法出具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罪 625

二十三、承兑、付款或者保证违法票据罪 628

二十四、逃汇罪 630

二十五、洗钱罪 633

第六节 金融诈骗罪 637

一、集资诈骗罪 637

二、贷款诈骗罪 640

三、票据诈骗罪 642

四、使用伪造、变造的银行结算凭证罪 645

五、信用证诈骗罪 648

六、信用卡诈骗罪 650

七、有价证券诈骗罪 654

八、保险诈骗罪 657

一、偷税罪 661

第七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661

二、抗税罪 663

三、逃税罪 664

四、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 666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 667

六、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70

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72

八、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73

九、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74

十、非法制造专用发票罪 675

十一、出售非法制造的专用发票罪 676

十三、出售非法制造的其他发票罪 677

十二、非法制造发票罪 677

十四、非法出售专用发票罪 678

十五、非法出售其他发票罪 679

第八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680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680

二、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681

三、非法制造他人商标标识罪 683

四、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罪 684

五、假冒专利罪 684

六、侵犯著作权罪 685

七、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686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 687

第九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687

二、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689

三、虚假广告罪 690

四、非法投标罪 691

五、合同诈骗罪 692

六、非法经营罪 694

七、强行交易罪 695

八、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696

九、倒卖车(船)票罪 697

十、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698

十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699

十二、过失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700

十三、逃避商品检验罪 701

第二十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703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703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特征 703

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类型 705

第二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706

一、故意杀人罪 706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710

三、故意伤害罪 712

四、过失致人重伤罪 716

五、强奸妇女罪 717

六、奸淫幼女罪 720

七、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 722

八、非法拘禁罪 724

九、绑架罪 726

十、拐卖妇女、儿童罪 728

十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729

十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妇女、儿童罪 731

十三、诬告陷害罪 732

十四、强迫职工劳动罪 734

十五、非法搜查罪 735

十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736

十七、侮辱罪、诽谤罪 737

十八、刑讯逼供罪、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罪 740

十九、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 741

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743

第三节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 743

二、利用出版物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罪 744

三、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745

四、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 746

五、邮政工作人员妨害邮电通讯罪 748

六、报复陷害罪 749

七、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751

八、破坏选举罪 752

第四节 妨害婚姻、家庭罪 754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754

二、重婚罪 756

三、破坏军人婚姻罪 757

四、虐待罪 758

五、遗弃罪 759

六、拐骗儿童罪 761

第二十六章 侵犯财产罪 763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763

第二节 侵犯财产罪分述 765

一、抢劫罪 765

二、盗窃罪 769

三、诈骗罪 774

四、抢夺罪 777

五、聚众哄抢罪 779

六、侵占他人财产罪 781

七、侵占单位财产罪 782

八、挪用单位资金罪 784

九、挪用特定款物罪 786

十、敲诈勒索罪 788

十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的罪 789

十二、破坏生产经营罪 791

第二十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93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794

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征 794

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分类 796

第二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798

一、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罪 798

二、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罪 799

三、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罪 801

四、阻碍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罪 802

五、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罪 804

六、招摇撞骗罪 804

七、妨害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806

八、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807

九、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808

十、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警用标志、警械罪 809

十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812

十二、拒不说明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物品的来源与用途罪 813

十三、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814

十四、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815

十五、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816

十六、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818

十七、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应用程序罪 819

十八、故意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 820

十九、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罪 821

二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823

二十一、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824

二十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825

二十三、聚众斗殴罪 826

二十四、寻衅滋事罪 828

二十五、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829

二十六、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成员罪 831

二十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活动罪 832

二十八、传授犯罪方法罪 833

二十九、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834

三十、携带危险物品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836

三十一、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838

三十二、侮辱国旗、国徽罪 839

三十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841

三十四、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蒙骗他人致死罪 842

三十五、聚众淫乱罪 843

三十六、盗窃、侮辱尸体罪 845

三十七、赌博罪 846

三十八、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847

一、伪证罪 848

第三节 妨害司法罪 848

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证罪 850

三、妨碍作证罪 851

四、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 852

五、打击报复证人罪 853

六、扰乱法庭秩序罪 855

七、窝藏、包庇罪 856

八、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情况、证据罪 857

九、窝赃、销赃罪 859

十、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860

十一、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861

十二、破坏监管秩序罪 863

十三、脱逃罪 864

十四、劫夺被押解的人犯罪 865

十五、组织越狱罪 866

十六、暴动越狱、聚众持械劫狱罪 867

第四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867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867

二、骗取出境证件罪 869

三、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870

四、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871

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872

六、偷越国(边)境罪 873

七、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罪 874

八、故意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875

一、故意损毁文物罪 877

第五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877

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878

三、过失损毁文物罪 879

四、私自向外国人出售、赠送文物罪 880

五、倒卖文物罪 881

六、非法出售、赠送文物藏品罪 882

七、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884

八、盗掘古化石罪 886

九、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887

十、非法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888

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罪 889

第六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889

二、引起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891

三、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罪 893

四、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罪 895

五、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罪 896

六、非法采集、制作、供应血液、血液制品罪 897

七、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 899

八、非法行医罪 901

九、破坏节育手术罪 903

十、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904

第七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906

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 906

二、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罪 907

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908

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910

五、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 912

六、非法狩猎罪 914

七、非法占有耕地改作他用罪 916

八、擅自采矿罪 917

九、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918

十、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 919

十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922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923

第八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923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 925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927

四、窝藏毒品、毒赃罪 928

五、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 929

六、非法在境内买卖制毒物品罪 930

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932

八、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33

九、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935

十、强迫他人吸毒罪 936

十一、容留他人吸毒罪 937

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938

一、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罪 940

第九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940

二、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 943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 944

四、引诱幼女卖淫罪 946

五、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 947

六、嫖宿幼女罪 951

第十节 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952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952

二、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954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 956

四、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956

五、组织淫秽表演罪 958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960

第二十八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960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特征 961

二、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分类 961

第二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分述 962

一、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罪 962

二、阻碍军事行动罪 963

三、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964

四、故意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965

五、过失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965

六、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966

七、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罪 967

八、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968

十、雇用逃离部队的军人罪 969

九、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969

十一、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970

十二、妨害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971

十三、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服、专用标志罪 972

十四、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973

十五、拒绝、逃避服役罪 974

十六、提供虚假敌情罪 975

十七、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罪 976

十八、包庇逃离部队的军人罪 977

十九、拒绝、延误军事订货罪 977

二十、拒绝军事征用罪 978

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特征 980

第二十九章 贪污贿赂罪 980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980

二、贪污贿赂罪的分类 982

第二节 贪污贿赂罪分述 983

一、贪污罪 983

二、挪用公款罪 985

三、受贿罪 987

四、单位受贿罪 989

五、间接受贿罪 991

六、行贿罪 993

七、向单位行贿罪 995

八、单位行贿罪 996

九、介绍贿赂罪 997

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999

十一、隐瞒境外存款不报罪 1000

十二、集体私分罪 1001

第三十章 渎职罪 1004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1004

一、渎职罪的概念和特征 1004

二、渎职罪的分类 1006

第二节 渎职罪分述 1007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 1007

二、泄露国家秘密罪 1008

三、徇私枉法罪 1009

四、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罪 1010

五、过失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罪 1011

六、放纵罪犯罪 1013

七、不移交追究刑事责任罪 1014

八、违法批准公司设立、登记罪 1015

九、违法批准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罪 1016

十、违法不征或少征税款罪 1017

十一、违法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1018

十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1018

十三、签订、履行经济合同失职被诈骗罪 1019

十四、超额发放或者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1020

十五、重大污染事故罪 1021

十六、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罪 1022

十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1023

十八、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1024

十九、放纵走私罪 1025

二十、伪造商检结果罪 1026

二十一、滥用商检职责罪 1027

二十二、伪造动植物检疫结果罪 1028

二十三、滥用检疫职责罪 1029

二十四、包庇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分子罪 1030

二十五、非法办理出入境证件罪 1031

二十六、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1032

二十七、拒绝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1033

二十八、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1034

二十九、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罪 1035

三十、违法招收公务员、学生罪 1036

三十一、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 1037

第三十一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1039

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1039

一、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特征 1040

二、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分类 1041

第二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分述 1042

一、违抗命令罪 1042

二、隐瞒、谎报军情罪 1044

三、拒传、假传军令罪 1046

四、自动投降敌人罪 1048

五、临阵脱逃罪 1049

六、擅离职守、玩忽职守罪 1051

七、阻碍指挥人员、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罪 1053

八、滥用职权罪 1056

十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1056

九、指挥人员消极作战罪 1058

十、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1060

十一、军人叛逃罪 1061

十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1063

十四、泄露军事秘密罪 1067

十五、造谣惑众罪 1069

十六、战时自伤罪 1071

十七、逃离部队罪 1072

十八、武器装备肇事罪 1074

十九、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1076

二十、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1077

二十一、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1080

二十二、遗弃武器装备罪 1082

二十三、遗失武器装备罪 1084

二十四、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1086

二十五、虐待部属罪 1088

二十六、遗弃伤病军人罪 1090

二十七、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罪 1092

二十八、残害、掠夺无辜居民罪 1094

二十九、私放俘虏罪 1096

三十、虐待俘虏罪 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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