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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职务犯罪疑难问题司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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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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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于志刚主编
  • 出 版 社: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1
  • ISBN:7206036848
  • 页数:1267 页
图书介绍:
《惩治职务犯罪疑难问题司法对策》目录

第一编 贪污型职务犯罪 3

第一章 贪污罪 3

1.哪些财物能够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 3

2.如何理解和实际认定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2

3.贪污罪的犯罪行为包括哪些具体类型 33

4.哪些人能够构成贪污罪 45

5.如何理解贪污罪的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77

6.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行为的界限 87

7.经济承包活动中贪污罪与非罪的界限 92

8.科技人员兼职活动中贪污罪与非罪的界限 96

9.三资企业中贪污罪的认定问题 98

10.收受礼物不交公的贪污罪与非罪的界限 101

11.如何理解贪污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103

12.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105

13.如何区分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界限 108

14.如何正确区分贪污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112

15.如何理解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119

16.怎样区分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界限 125

17.如何区分贪污罪与其他渎职型犯罪的界限 134

18.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136

19.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贪污罪的各种停止形态 150

20.如何理解贪污案件的立案标准 158

21.如何认识贪污数额在贪污罪量刑中的地位 163

22.如何认识贪污情节在贪污罪量刑中的地位 173

1.如何理解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法条术语规定 183

第二章 私分国有资产罪 183

2.划清正当发放奖金、津贴等与私分国有资产的界限 184

3.划清私分国有资产违法行为与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的界限 187

4.行为人私设小金库是否构成本罪 188

5.私分国有企业参股的企业资产行为的定性 189

6.哪些人应当承担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刑事责任 190

7.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91

8.私分国有财产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192

1.哪些属于罚没财物 194

第三章 私分罚没财物罪 194

2.哪些属于应将罚没财物上缴而不上缴的行为 195

3.哪些机关可能构成本罪 196

4.私分罚没财物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97

5.私分罚没财物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198

6.私分罚没财物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 199

第四章 职务侵占罪 200

1.怎样正确理解“本单位财物” 200

2.怎样认定和把握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03

3.怎样认定和把握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204

4.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界限 205

5.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206

6.“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与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相勾结侵占前者所在单位财物的,应当如何定性 208

7.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侵占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行为的定性 209

第五章 侵占罪 211

1.应当如何理解法条中侵占“他人”财物中的“他人” 211

3.种类物是否能够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212

2.不动产可否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212

4.无形能源能否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214

5.智力成果能否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215

6.基于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能否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216

7.违禁品能否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218

8.何谓“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19

9.何谓“遗忘物”?“遗忘物”与“遗失物”有无区别 221

10.何谓“埋藏物” 223

11.如何认定“拒不退还”和“拒不交出” 224

12.应当怎样掌握本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何谓“有其他严重情节” 233

13.怎样划定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234

第二编 贿赂型职务犯罪 241

第六章 受贿罪 241

1.哪些财物能够成为受贿罪中的“贿赂” 241

2.违禁品可否成为贿赂罪中的贿赂“财物” 251

3.关于回扣的范围界定 252

4.哪些人可能构成受贿罪 260

5.如何理解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270

6.如何理解受贿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80

7.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具体的受贿方式 289

8.司法实践中如何具体认定受贿数额 299

9.如何理解刑法中关于斡旋受贿的规定 317

10.如何理解接受贿赂与职务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330

11.如何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的行为 348

12.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受贿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353

13.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区别 362

14.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的区别 364

15.索贿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365

16.受贿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367

17.如何理解受贿罪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区别 370

18.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受贿罪的犯罪停止形态 371

19.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受贿罪的罪数形态 387

20.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问题 408

21.司法实践中对于受贿罪的量刑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422

1.哪些单位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 433

第七章 单位贿赂罪 433

2.如何理解单位受贿罪的主观罪过 438

3.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单位受贿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442

4.单位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448

5.单位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问题 450

6.对单位行贿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451

7.对单位行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455

8.如何正确理解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范围 456

第八章 行贿罪 462

1.如何理解行贿罪的犯罪行为类型 462

2.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能否构成行贿罪 467

3.行贿人是否必须具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 468

4.如何理解和认定行贿人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 473

5.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行贿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478

6.行贿罪与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 488

7.行贿罪与介绍贿赂罪的界限 489

8.行贿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491

9.行贿罪一罪与数罪的司法认定 494

10.如何理解行贿罪中的特别自首及司法适用 495

第九章 介绍贿赂罪 517

1.如何区分一般介绍贿赂行为与介绍贿赂犯罪行为 517

2.缺乏介绍贿赂故意是否构成介绍贿赂罪 522

3.区分介绍贿赂行为和经济活动中合法的居间行为 523

第十章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525

1.如何区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正当业务行为的界限 525

2.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否不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要件 526

3.如何区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527

4.不同身份主体在共同受贿犯罪中的行为如何定性 528

第十一章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530

1.如何界定不正当利益 530

2.如何区分本罪的犯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531

第十二章 挪用公款罪 535

1.哪些财物可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 535

第三编 挪用型职务犯罪 535

2.一般“公物”能否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537

3.外汇额度能否视作公款 539

4.单位“小金库”中的款项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 541

5.承包、租赁企业中的款项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 541

6.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和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542

7.如何准确认定挪用公款三种不同类型犯罪行为的界限 557

8.哪些人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566

9.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584

10.多次挪用公款行为的司法认定 587

11.挪用公款罪的既、未遂形态问题 592

12.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 594

13.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609

14.如何正确区分挪用公款罪与挪用单位资金罪的界限 617

15.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618

第十三章 挪用资金罪 620

1.挪用本单位物资设备或其他物化财产的,能否以本罪论 620

2.怎样正确理解“超过三个月未还” 621

3.在多次挪用的情况下,应当如何把握“超过三个月未还” 623

4.如何正确计算挪用资金的数额 625

5.如何把握本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626

6.“非法活动型”挪用资金罪有无相应数额要求 627

7.挪用本单位资金借贷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行为的定性 627

8.对于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国有资金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628

9.因挪用本单位资金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或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罪的,应当如何处理 630

10.如何区分挪用本单位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 631

11.挪用资金罪刑罚适用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632

第十四章 挪用特定款物罪 633

1.将扶贫款用于抢险,或者将移民款用于防汛等,能否构成本罪 633

2.挪用特定款物罪与一般违法挪用特定款物行为的界限 634

3.将特定款物挪归个人使用的,应当如何处理 635

4.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应当如何处理 636

第四编 普通贪利型职务犯罪 641

第十五章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641

1.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和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 641

2.如何理解和认定行为人所“获取的非法利益” 645

3.如何理解和认定“董事”的特殊范围 650

4.如何理解和认定“经理”的特殊范围 654

5.国有企业的厂长是否本罪的主体 655

6.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的经理可否成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 657

7.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659

8.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非法经营罪的界限 660

9.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界限 662

10.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限 663

1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造成破产、亏损罪的界限 666

12.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668

1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671

1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673

15.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否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 675

16.如何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共同犯罪形态 677

第十六章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680

1.如何理解和认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的“利用职务便利” 680

2.如何理解和认定“亲友”的范围 682

3.如何理解“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行为 685

4.如何理解和认定“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 689

5.“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和“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的认定 690

6.如何认定“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行为 692

7.如何认定“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694

8.哪些人可能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694

9.如何理解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观罪过 695

10.如何区分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696

11.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界限 697

12.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造成破产、亏损罪的界限 699

13.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界限 701

14.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702

15.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特殊犯罪形态 704

16.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共同犯罪 705

第十七章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706

1.如何理解和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事实状态 706

2.如何理解犯罪人对于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的认识 708

3.不能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几种情况 711

4.如何计算来源不明的“差额财产部分的数额” 713

5.关于“责令说明”的有权机关问题 714

6.关于“不能说明”的时间界限问题 714

7.定罪判刑后,又查清或被告人又讲出巨额财产真实来源的,如何处理 715

8.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既未遂形态的认定 716

9.如何区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718

10.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719

11.如何理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举证责任 720

2.隐瞒境外存款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724

第十八章 隐瞒境外存款罪 724

1.如何理解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犯罪目的 724

3.隐瞒境外存款罪与逃汇罪的区别 726

第十九章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729

1.什么是“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729

2.如何理解本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729

3.如何理解本罪中“银行”的范围 732

5.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733

4.如何理解本罪中“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 733

6.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与购买假币罪、使用假币罪的界限 734

7.如何认定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既遂与未遂 735

8.如何认定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以假币换取货币一罪与数罪 736

9.如何认定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共同犯罪 737

第五编 滥用职权型职务犯罪 743

第二十章 滥用职权罪 743

1.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的固有含义 743

2.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 749

3.如何理解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 754

4.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的犯罪停止形态 762

5.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的一罪与数罪 763

6.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中的共同犯罪 770

7.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与官僚主义的界限 772

8.滥用职权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774

9.如何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777

10.滥用职权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786

11.滥用职权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界限 787

12.滥用职权罪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界限 788

13.滥用职权罪和报复陷害罪的界限 789

14.滥用职权罪刑罚适用应当注意的问题 791

第二十一章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793

1.如何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793

2.如何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限 794

3.如何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界限 796

4.如何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间谍罪的区别 798

5.如何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界限 798

第二十二章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800

1.如何理解和认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犯罪对象的范围 800

2.注意准确把握行为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情节 802

3.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其他涉及国家秘密类犯罪的区别 803

4.注意正确处理以窃取、刺探、收买以外的方式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804

1.如何理解“非法持有”之“非法”的含义 805

2.如何理解“非法持有”之“持有”的含义 805

第二十三章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805

3.如何理解行为人主观上对于持有行为的认识 808

4.如何理解密级、期限及密级变更与本罪的认定关系 809

第二十四章 徇私枉法罪 810

1.徇私枉法罪与一般错捕、错判等工作上的错误之界限,亦即罪与非罪的界限 810

2.徇私枉法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810

3.徇私枉法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811

5.徇私枉法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812

4.徇私枉法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 812

6.如何认定徇私枉法罪的一罪与数罪 813

第二十五章 枉法裁判罪 815

1.在经济审判中,审判人员进行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能否构成枉法裁判罪 815

2.在进行民事审判时,审判人员枉法作出调解,情节严重的,能否构成枉法裁判罪 816

3.正确划定枉法裁判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817

4.正确处理枉法裁判罪与受贿罪的关系 818

第二十六章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819

1.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的犯罪行为 819

2.如何实际认定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予以假释的犯罪行为 825

3.如何实际认定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条件的罪犯予以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行为 828

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与徇私枉法罪客观方面的关系 831

5.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和窝藏、包庇罪客观方面的界限 832

第二十七章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833

1.如何理解和认定“行政执法人员”的含义与范围 833

2.司法实践中“为牟取本单位私利”的情节是否属于徇私情形 835

3.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刑事案件”的范围 836

4.如何理解和认定“情节严重”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具体情形 837

5.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 838

6.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839

7.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841

8.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放纵走私罪的法条竞合的处理 841

9.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受贿罪的关系 842

第二十八章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844

1.如何正确认定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主观罪过 844

2.如何正确区分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847

3.如何理解刑法第403条第2款的规定 850

4.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可能涉及的罪数形态问题 853

第二十九章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855

1.如何理解本罪中的“徇私”之具体含义 855

2.如何理解本罪中的“舞弊”之具体含义 855

3.如何理解本罪中的“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之具体含义 856

4.如何理解本罪中的“重大损失”的具体情形 857

5.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857

6.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858

7.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税务人员参与偷税犯罪的区别 859

8.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861

第三十章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863

1.如何理解和认定“出口退税凭证”的范围 863

2.如何区分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864

3.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界限 864

4.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与骗取出口退税款罪的界限 865

5.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与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界限 866

6.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867

1.如何认定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犯罪行为方式 868

第三十一章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868

2.如何认定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实际情况 869

3.如何认定犯罪人的主观罪过 870

4.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林木罪的区别 872

5.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873

6.因受贿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如何定罪 873

第三十二章 放纵走私罪 875

1.放纵走私罪与走私罪的区别 875

2.放纵走私罪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876

3.放纵走私罪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区别 877

4.放纵走私罪与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区别 878

第三十三章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880

1.哪些人可能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880

2.如何理解“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 881

3.如何理解本罪的“前提罪”问题 882

4.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884

5.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884

6.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885

7.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界限 886

8.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可能涉及的罪数形态问题 887

第三十四章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888

1.如何理解本罪中的“利用职务”的含义 888

2.如何理解“解救”的含义 889

3.如何理解和认定“负有解救职责”人员的范围 890

4.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别 891

5.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与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区别 892

6.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与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区别 893

第三十五章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894

1.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窝藏、包庇罪的界限 894

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界限 895

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896

4.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界限 898

5.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放纵走私罪的界限 899

6.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界限 900

1.哪些人可以成为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对象 902

第三十六章 非法拘禁罪 902

2.哪些行为在本质上属于非法拘禁行为 904

3.如何理解非法拘禁罪中“非法”一语的立法原意 906

4.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能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907

5.非法拘禁罪能否由间接故意构成 909

6.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拘禁他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911

7.犯罪动机对非法拘禁罪成立与否的影响 912

8.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非法拘禁他人时间长短对罪与非罪的影响 913

9.如何区分正当行为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915

10.如何区分合法的扭送、拘留、逮捕行为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917

11.如何区分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918

12.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920

13.非法拘禁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923

14.非法拘禁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界限 924

15.如何适用“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 927

16.如何处理非法拘禁过程中“致人重伤”和“致人死亡”的情况 928

17.如何处理“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情况 928

18.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行为的处理 930

第三十七章 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 932

1.哪些人员和地方可能成为非法搜查罪的犯罪对象 932

2.如何理解“非法搜查”的固有含义 933

3.哪些人可能构成非法搜查罪 936

4.如何认定非法搜查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938

5.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非法搜查罪的一罪与数罪问题 941

6.如何理解和认定非法侵入住宅行为的性质 942

7.如何理解“住宅”的法律含义及其特征 943

8.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 945

9.如何区分非法侵入住宅罪犯罪的界限 947

10.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法搜查罪的界限 949

第三十八章 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 951

1.如何理解刑讯逼供罪发生的时空条件 951

2.如何理解“肉刑或者变相肉刑”的含义 952

3.哪些人属于刑讯逼供的行为对象 953

4.哪些人可能构成刑讯逼供罪 953

5.区分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的界限 955

6.区分刑讯逼供行为与某些错误的审讯方法以及特定审讯方法的界限 959

7.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960

8.刑讯逼供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964

9.刑讯逼供罪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界限 967

10.如何理解暴力取证罪的犯罪对象范围 968

11.如何理解暴力取证罪发生的时空范围限制 972

12.暴力取证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973

13.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 974

14.暴力取证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975

15.暴力取证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罪限 977

第三十九章 虐待被监管人罪 979

1.如何理解“被监管人”的范围 979

2.哪些行为可以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 980

3.不作为能否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 981

4.如何理解“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的立法限制 982

5.如何理解“监管机构”的范围 985

6.如何理解“监管人员”的固有范围 987

7.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988

8.“指使”的含义是否包括其他诸如“纵容”、“默示”等方式 990

9.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与被监管人构成共同犯罪(特指刑法第248条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定性 993

10.区分虐待被监管人罪与一般体罚虐待被监管人违法行为的界限 996

11.区分体罚虐待行为与监管工作中采取惩罚措施的界限 997

12.虐待被监管人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 998

13.虐待被监管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1000

14.虐待被监管人罪与其他虐待型犯罪的界限 1001

第四十章 报复陷害罪 1003

1.如何界定报复陷害罪的犯罪对象 1003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控告、申诉、检举、举报失实的控告人、申诉人、检举人、举报人等进行报复陷害的处理 1004

3.分清报复陷害与正常履行职责处理问题的界限 1006

4.区分报复陷害罪与一般报复行为的界限 1006

第四十一章 诬告陷害罪 1009

1.如何理解“捏造犯罪事实”的含义 1009

2.如何理解“告发”行为的含义 1012

3.如何理解作为特定犯罪对象的“他人”的范围 1014

4.如何理解和判断诬告陷害罪的犯罪目的 1017

5.诬告陷害罪与非罪的界限 1027

6.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1028

7.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 1033

8.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的停止形态 1035

第四十二章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1041

1.如何理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的行为”的含义 1041

2.如何认定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犯罪对象 1041

3.划清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正确履行领导职务的界限 1042

4.划清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正常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不当行为及对问题处理不当的界限 1044

5.划清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与一般打击报复行为的界限 1045

6.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 1046

第四十三章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 1049

1.如何理解和认定“关系人”的范围 1049

2.如何理解“贷款”的含义及其类型 1050

3.如何理解和认定“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借款的条件” 1051

4.一笔违法贷款经过多重环节,牵涉到具体的信贷经办人员以及金融机构内部多层审批者,应追究何者的刑事责任 1053

6.如何把握和认定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较大损失或重大损失 1054

5.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的工作人员能否成为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 1054

7.如何把握和认定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观方面 1056

8.受银行等金融机构聘用或委托经手或管理发放贷款的非正式职工人员,能否成为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 1057

9.如何区分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共犯 1057

10.损失的认定问题 1058

第四十四章 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1061

1.如何理解“账外客户资金” 1061

2.如何理解“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的行为 1062

3.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 1063

4.如何理解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计算标准 1064

5.客户“明知”其存入资金将被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时,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1065

6.行为人吸收客户资金,开具假存单或其他凭证的行为定性问题 1067

7.间接利用帐外客户资金行为的定性 1068

8.本罪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界限 1069

9.本罪与挪用公款、资金罪的关系问题 1070

10.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一罪与数罪问题 1071

1.如何理解“强迫职工劳动”行为的固有含义 1073

第四十五章 强迫职工劳动罪 1073

2.哪些人可能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 1074

3.如何区分强迫职工劳动罪与非罪的界限 1075

4.如何区分强迫职工劳动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1078

5.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强迫职工劳动罪一罪与数罪 1079

第六编 失职型职务犯罪 1083

第四十六章 玩忽职守罪 1083

1.如何理解玩忽职守罪的行为方式 1083

2.如何认定“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1084

3.如何理解玩忽职守罪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1089

4.哪些人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 1093

5.如何理解和认定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 1101

6.如何认定玩忽职守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109

7.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1112

8.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123

9.玩忽职守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 1128

10.如何理解和适用刑法典第397条第2款的规定 1131

11.如何正确处理玩忽职守罪刑事责任的分担 1132

第四十七章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138

1.如何认定本罪中的“合同”含义与范围 1138

2.如何判断本罪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 1140

3.如何实际认定“严重不负责任”的含义及表现形式 1142

4.如何理解“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和“特别重大损失”的具体情形 1143

5.本罪的成立是否要以对方构成合同诈骗罪为前提 1144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145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界限 1146

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1147

9.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与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界限 1149

第四十八章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1150

1.如何认定“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的含义 1150

2.如何认定“延误检疫出证”和“错误出证”的含义 1151

3.如何认定“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具体情形 1151

4.如何认定本罪的主观罪过 1152

5.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与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区别 1153

6.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1155

第四十九章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主体 1157

1.哪些人可能构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主体 1157

2.如何理解“违反国家规定”的特定含义 1162

3.作为犯罪对象的“传染病菌种、毒种”的范围如何认定 1164

4.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属于传染病菌种、毒种已经被扩散 1165

5.如何理解“后果严重”这一法定限制情形 1167

6.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168

7.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与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1170

8.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与过失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1171

9.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1172

10.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界限 1173

11.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界限 1174

12.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 1175

13.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177

14.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与过失投毒罪的界限 1178

1.如何理解“出租”和“出借”枪支的含义 1179

2.哪些人可能构成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主体 1179

第五十章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1179

3.正确区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180

4.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与非法买卖枪支罪的界限 1181

第五十一章 丢失枪支不报罪 1182

1.如何理解“丢失”一词的内涵与外延 1182

2.如何正确理解和认定“不及时报告” 1183

3.如何理解“不及时报告”的报告的对象 1184

5.非法出租、出借枪支丢失后,不及时报告的,应定一罪还是两罪 1185

4.哪些人可能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体 1185

6.如何理解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追诉时效 1186

第五十二章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1187

1.哪些人可能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 1187

2.如何正确区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与非罪的界限 1187

3.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与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1188

4.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189

5.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1189

1.农民能否成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 1191

第五十三章 重大责任事故罪 1191

2.如何正确理解、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违章冒险作业” 1197

第五十四章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1202

1.如何正确理解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罪过形式 1202

2.如何区别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 1207

第五十五章 危险物品肇事罪 1209

1.如何理解“危险物品”的范围 1209

2.危险物品肇事罪与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的区分 1210

3.危险物品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分 1210

4.危险物品肇事罪与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的区分 1211

第五十六章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213

1.如何理解“降低工程质量”的含义 1213

2.如何理解“重大安全事故”的含义 1213

3.哪些单位可能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 1214

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215

第五十七章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1217

1.如何理解“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法条规定 1217

2.如何理解“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含义 1218

3.哪些人可能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 1219

4.如何理解“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这一规定的含义 1219

5.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222

6.正确区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界限 1224

7.正确区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1225

第五十八章 消防责任事故罪 1226

1.如何理解“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法条规定 1226

2.如何理解“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 1227

3.如何理解消防责任事故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227

4.消防责任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分 1228

5.消防责任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分 1229

第七编 其他职务犯罪 1233

第五十九章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破产、损失罪 1233

1.“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否一个独立的构成要件 1233

2.如何区分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破产、损失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234

3.如何区分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破产、损失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234

4.鉴订、履行合同中,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破产、损失的应定何罪 1235

5.为亲友牟利造成破产、损失的应如何定罪 1236

第六十章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1238

1.如何准确理解刑法第169条的罪状规定 1238

2.如何区分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239

3.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破产、损失的如何定性 1239

第六十一章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1241

1.如何理解本条文中“出版淫秽书刊的”含义 1241

2.如何理解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主观罪过 1245

3.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司法解释合理性之评析 1247

4.如何区分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253

5.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与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1254

6.因提供假书号而导致淫秽书刊出版的,或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假书号,从中获利的,如何处理 1255

7.为他人提供书号,他人用该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对他人的行为如何处理 1256

8.如何理解刑法第363条第2款后半段“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1258

9.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构成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是否要求提供者主观上必须有牟利目的 1259

10.提供者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是否就一律构成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 1261

11.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音像制品,提供版号的,如何处理 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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