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议义 1 契约之成立与生效PDF电子书下载
- 电子书积分:14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陈自强主撰
- 出 版 社:新学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09
- ISBN:9789570413489
- 页数:426 页
第一章 法律行为总论 1
Ⅰ 法律行为之概念 1
一 法律行为之本质 1
二 抽象法律概念 4
三 私法自治原则与法律行为之功能性概念 5
A私法自治原则之意义 5
B法律行为之功能性概念 6
Ⅱ 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 8
一 债权行为与债之关系 8
A债权行为与负担行为 8
B债之关系 9
1狭义与广义债之关系 9
a狭义债之关系 9
b广义债之关系 10
2法定与约定债之关系 11
3债之关系与法律关系 11
二 物权行为之概念 12
A物权行为独立性原则 12
B物权行为与处分行为 14
C物权行为之类型 15
1定限物权之设定 15
2物权之取得 17
3物权之变更 17
4物权之丧失 17
三 物权行为之要件 18
A动产与不动产 18
1权利客体 18
2土地 19
3定著物-法律概念的展开 19
4动产与物之概念 22
a人非物 23
b独立性 23
c支配可能性 24
d有体物与自然力 24
B公示的要素 25
1物权法公示原则与公示方法 25
2登记 26
a设权登记与宣示登记 26
b土地登记之概念 28
3占有与交付 29
a固有的占有概念-直接占有 29
b间接占有 29
c占有辅助人 30
d现实交付 31
e现实交付之替代 32
D意思要素 33
1使物权发生变动之意思 33
2物权契约 35
a让与合意 35
b设定行为 36
c物权内容之变更行为 37
3单独行为 38
4以契约取代现实交付 38
a占有改定 38
b指示交付 39
Ⅲ 意思表示的概念 40
一 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 40
A意思表示与契约 40
B意思表示与合同行为 42
C意思表示与单独行为 44
D法律行为与其他法律上重要性的行为之区别 45
1意思表示与准法律行为之区别 46
2事实行为 48
二 意思表示的构成 49
A客观要素 49
1明示 49
2默示 50
B主观要素 51
1行为意思 52
2表示意思 52
3效果意思 52
三 有相对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53
A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53
B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53
四 意思表示的发出与生效 55
A总说 55
B对话与非对话意思表示的概念 56
1意思表示之阶段 57
a意思之形成 57
b意思之有体化 58
c意思表示之发出 58
d意思表示之达到 58
e意思表示之了解 58
2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58
3对话的意思表示 59
C非对话意思表示的发出 59
1发出时点判断的重要性 59
2发出的概念 60
D非对话意思表示的生效 60
1意思表示生效理论 60
a表示主义 61
b了解主义 61
c发信主义 61
d达到主义 61
2以信件传递意思表示 62
3传真 63
4电子邮件 64
5透过受领使者 64
6撤回 66
E对话意思表示的发出与生效 67
1发出 67
2生效 67
第二章 契约之成立 69
Ⅰ要约 69
一 要约之认定 69
A要约的确定性 70
B受要约拘束之意思 70
1要约与要约引诱 70
2 without obligation等附记 71
3价目表寄送 71
4货物标定卖价陈列 72
a橱窗中摆设商品 73
b自助商店 73
c自动贩卖机 74
5拍卖与标卖 74
二 要约之拘束力 76
A概念 76
1要约生效 76
2实质拘束力 76
3形式拘束力 77
B要约拘束力之排除 77
C要约之撤回 79
1第九五条第一项但书的撤回 79
2撤回欠缺形式拘束力的要约 79
3要约撤回之迟到 80
三 要约之消灭 81
A要约之拒绝 81
B承诺期限之经过 82
1定有承诺期限 82
2未定承诺期限 82
a非对话为要约 82
b对话为要约 83
C死亡、丧失行为能力 83
1要约人于通知发出后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83
2要约生效前相对人死亡 84
3要约生效后相对人死亡(要约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85
4相对人丧失行为能力 85
5与形成权行使情形之比较 85
Ⅱ 承诺与合意 86
一 契约成立概说 86
A要约承诺意思表示一致 86
B意思实现 89
C交错要约 90
D契约成立模式分类之检讨 91
二 承诺的意思表示 92
A受承诺拘束的意思 92
B承诺发生效力 93
1时点 93
2承诺之撤回 93
C明示或默示 94
D承诺之迟到 94
三 意思实现 94
A意思实现一般论 94
1单独行为中的意思实现 94
2契约中的意思实现 96
B意思实现的类型 96
1履行行为 96
2受领行为 97
C民法第一六一条之法律性质 98
四 其他特殊情形 100
A沈默 100
1原则:不具意思表示之价值 100
2约定一方之沈默具有一定之意义 103
3规范化之沈默 104
B因典型的社会行为而成立契约? 104
1问题之提出 104
2理论之兴衰 105
3事实上契约关系理论 106
C预约及有类似效果的制度 107
1预约 107
a预约与本约 107
b预约与本约之区别 108
c要物契约中的预约 110
2优先购买权 112
3买回 113
4选择权契约 115
5范畴契约 116
五 合意与不合意 117
A意思表示一致(合意) 117
1第一五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117
2必要与非必要之点 118
3受契约拘束之意思 120
4契约内容之确定性 121
B不合意 123
1公然不合意 123
2隐藏不合意 123
3隐藏不合意与意思表示错误 124
Ⅲ具有拘束力与不具有拘束力之约定 126
一 契约拘束力 126
A形式拘束力 126
B实质拘束力(契约之效力) 126
C契约拘束力之依据 128
二 不具拘束力之约定 129
A约定双方当事人明示排除拘束力 129
B好意施惠约定 130
C配偶与亲属关系中的约定 130
三 无偿契约在契约法中特殊之地位 131
A有偿契约与无偿契约之概念 132
B赠与约束 133
C其他无偿行为 136
1保证 136
2无偿使用他人之物 137
3无偿劳务给付 139
第三章 契约自由原则及其界限 141
Ⅰ总说 141
一 契约原则 141
A意义 141
B悬赏广告:契约或单独行为说之争论 142
1概念 142
2法律性质与法学理论之功能 143
3契约说之评价 144
二 契约自由原则 146
A广义与狭义之契约概念 146
B契约自由原则之内涵 147
1缔约自由 147
2相对人选择自由 147
3方式自由 147
a契约不要式原则 147
b约定方式自由 147
4内容自由 148
a类型自由 148
b以契约排除任意规定之适用 148
5变更自由 148
6结束自由 149
C与物权法定主义相比 149
D契约自由原则在私法自治原则中之优越地位 151
三 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 153
A契约自由之功能 153
1简化 153
2弹性 153
B契约自由之限制 153
C契约正义 155
D契约自由之评价 156
Ⅱ缔约强制 158
一 缔约自由与缔约强制 158
二 直接强制缔约 159
A公用事业之缔约义务 159
B医事契约之缔结 159
C其他规定 160
三 间接强制缔约 161
Ⅲ 契约方式规定 163
一 总说 163
A方式规定之发展 163
B法定方式之种类 165
1书面 165
2公证 165
C方式之目的 166
1证据目的 166
2警告目的 166
3区隔功能 166
4资讯透明化、说明功能 167
二 不动产契约之法定方式 167
A不动产契约 167
B第七六○条书面规定之适用对象 168
C第一六六条之一施行前 169
1不动产买卖 169
2抵押权设定 170
3不动产赠与约束 171
D第一六六条之一施行后 172
三 方式欠缺之效果 174
A原则 174
B未经公证之不动产债权契约 174
C未经公证瑕疵之治癒 176
D约定方式之欠缺 177
Ⅳ 契约内容自由之限制 178
一 牴触强制禁止规定 178
A强制禁止规定之判断 179
B违反禁止规定 179
1取缔规定 179
2效力规定 180
3区别 180
C违反强制规定 182
D脱法行为 182
二 违背公序良俗 183
A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之概念 183
B第七二条之规范功能与主要适用对象 185
C案例类型 186
1宪法基本权之保障 186
2过度限制个人及经济行动自由 187
3基于性关系之给付约定 187
4暴利行为 188
三 定型化契约 190
A概念与功能 191
1定型化契约条款与个别磋商条款 191
2功能 193
a合理化功能 193
b漏洞填补功能 194
B规制之必要性 194
1谈判地位不对等 194
2个别交涉成本过高 195
3契约正义无法达成 197
C规制之基本模式 197
1司法规制 197
2行政监督 198
3其他 200
D定型化契约有效成立之检查步骤 200
1定型化契约之认定 200
2订入契约 200
3定型化契约条款与个别磋商条款是否有矛盾 202
4定型化契约之解释 202
5内容规制 203
第四章 能力与意思之欠缺 207
Ⅰ行为能力之欠缺 208
一 行为能力制度 208
A行为能力之概念 208
B类型化或阶段化之行为能力制度 208
C未成年人之保护 209
二 无行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211
三 限制行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212
A总说 212
B无须经法定代理人允许之法律行为 213
1依其年龄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 213
2纯获法律上利益 215
C须经允许之法律行为 216
1允许 216
2第八四条之允许 217
3第八五条之允许 217
D须经允许但未得允许之法律效果 218
1单独行为 218
2契约 219
3民法第八三条 220
Ⅱ虚伪表示 221
一 单独虚伪表示(心中保留) 222
二 通谋虚伪表示 223
A概念与当事人间之效果 223
B第三人之保护 226
C隐藏行为 229
D信托行为与通谋虚伪表示 229
Ⅲ意思表示错误 231
一 总说 231
A与意思表示有关之错误 231
1意思形成阶段之错误 232
2内容错误 233
3表示(行为)错误 233
4传达错误 233
5非基于表意人之意思而发出 234
6意思表示生效阶段之错误(误解) 235
B意思说与表示说之对立 235
C我国民法规定之特色 236
1错误之意思表示并非无效 237
2有限度承认得撤销之错误 237
3撤销权之要件,仅斟酌表意人个人之情事 237
4意思表示撤销后,表意人须负赔偿之责 238
二 意思表示解释与错误规定之适用 238
A意思表示解释优先 238
1确定发生法律上拘束力之内容 238
2确定契约是否成立 239
B意思表示解释之基本原则 240
C自然解释 241
1无相对人意思表示 241
2共同主观意思 242
D规范解释 243
三 错误撤销之要件 246
A表意人陷于得撤销之错误 246
1内容错误 246
2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为意思表示之错误 247
3性质错误 248
4传达错误 249
5动机错误原则上不得依错误规定撤销 249
B错误须有重要性 251
C错误非因表意人之过失 252
D撤销权未被排除 254
1除斥期间之经过 254
2错误有利于表意人 254
3相对人愿以表意人主观所欲之内容发生效力 254
四 撤销权之行使与撤销之效果 255
A撤销权之行使 255
1有相对人之单独行为 255
2撤销之客体 256
B意思表示无效 256
C损害赔偿 257
Ⅳ 意思表示欠缺主观要素 259
一 欠缺行为意思 259
二 欠缺效果意思 260
三 欠缺表示意思 261
A表示意思是否为意思表示之主观要素 262
B欠缺表示意思之效果 262
四 意思表示非基于表意人意思而发出 263
A意思表示是否发出 264
B法律效果 265
Ⅴ诈欺与胁迫 265
一 诈欺 266
A诈欺行为 266
1虚伪陈述 267
2不作为 267
B意思表示与诈欺行为间须有因果关系 268
1诈欺行为使表意人陷于错误 268
2因果关系 269
C诈欺故意 269
D诈欺之人为相对人以外之人时 270
1原则 270
2相对人明知或可得而知 270
3相对人对该第三人之行为应负责任 271
E保险法第六四条与诈欺之撤销 271
F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72
二 胁迫 273
A胁迫之行为 273
B胁迫具有违法性 273
1手段不法 274
2手段合法 274
C胁迫之故意 275
第五章 代理 277
Ⅰ总说 277
一 归责规范创设之契机 277
A扩张经济活动空间 277
B使无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参与法律交易活动 278
C使团体能参与法律交易 279
二 归责规范之种类 280
A有关契约成立之归责规范 280
1法定代理 280
2意定代理 280
3代表 281
4使者 283
a表示使者与代理 283
b受领使者与代理 284
B有关损害赔偿之归责规范 284
1履行辅助人 284
2侵权行为中受雇人 285
C有关占有之归责规范 285
三 我国民法代理规定之特色 286
A割裂之立法体例 286
B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287
1间接代理 288
2直接代理 288
C法定代理与意定代理 290
D意定代理与基础关系 290
Ⅱ有效代理之要件与效果 293
一 代为或代受意思表示 293
A代为意思表示(积极代理) 293
B代受意思表示(消极代理) 293
二 以本人名义为法律行为 294
A显名原则(公开原则) 294
B未表明本人姓名 295
C冒名行为 295
1相对人愿以行为人为法律关系当事人 296
2相对人仅愿以被冒名之人为当事人 296
三 代理权 297
A意义与性质 297
B代理权之授与 298
1代理权之授与非债之发生原因 298
2有相对人之单独行为 298
a内部授权 299
b外部授权 299
c对限制行为能力人授与代理权 299
3代理权授与之方式 300
4复代理 302
C代理权之范围与限制 302
1代理权范围之确定 302
2代理权范围之类型化 303
3代理权之限制 305
4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之禁止 307
a自己代理 308
b双方代理 309
c目的性限缩 309
5代理权之滥用 311
D意定代理权之消灭 312
1基础关系消灭与授权行为之无因性 312
a基础关系结束 312
b基础关系所生之契约不生效力 313
2代理权之撤回 316
3其他消灭原因 317
a授权行为解除条件成就或终期届满 317
b代理权之抛弃 317
c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 317
四 效果 318
A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 318
B代理行为之瑕疵 318
Ⅲ无权代理 319
一 代理行为效力未定 319
A无权代理之概念 319
B本人之承认 319
C相对人之催告与撤回 320
二 表见代理 320
A权利外观理论 321
1代理权外观之存在 321
2可归责于本人 321
3相对人正当信赖 322
B表见代理之案型与法律依据 323
1由自己之行为表示以代理权授与他人 323
2知他人表示为其代理人而不为反对之表示 326
3相对人知授权事实,不知代理权已消灭 329
4授权书所表彰的权利外观 330
a授权书外的代理权限制 331
b授权书未缴回 332
C授权人责任 332
三 无权代理人责任 333
1不成为契约当事人 333
2损害赔偿之法律性质 334
3无权代理人为未成年人 336
第六章 契约不生效力 337
Ⅰ法律行为不生效力 337
一 不生效力之概念与种类 337
二 法律行为无效与被撤销 339
A无效之概念 339
1当然无效 339
2自始无效 339
3确定无效 339
4绝对无效 340
a绝对无效与相对无效 340
b处分行为相对无效 340
B法律行为被撤销 342
1法律行为得撤销 342
2得撤销法律行为之追认 342
3法律行为被撤销 343
C法律行为一部无效 343
1部分无效 343
a单一法律行为 344
b法律行为可分 344
c一部无效 346
2特别规定 346
3全部无效与否之判断 346
a第一一一条之法律性质 346
b一部无效之效果当事人有约定 347
c未约定时 347
D无效法律行为之转换 348
三 法律行为效力未定 349
A效力未定之概念 349
B须得第三人同意之法律行为 349
四 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 350
A处分行为 351
1概念 351
a以个别权利为处分对象之处分行为 351
b以契约关系为处分对象之处分行为 351
2有效处分行为之要件 352
a处分行为以契约为原则 353
b处分行为常须具备公示要件 353
c处分权限 353
d处分权限之授与 354
3与负担行为之不同 354
a处分人须具有处分权能 355
b处分行为有标的物特定主义之适用 355
c物权行为有公示性原则之适用 355
d处分行为有优先性原则之适用 356
B无权处分效力未定 357
1无权处分之概念 357
2承认 358
3处分人取得权利 358
4第一一八条第二项之类推适用 359
C善意取得 361
Ⅱ条件及期限 364
一 条件总说 364
A条件之概念 364
1条件之用语 364
2停止条件与解除条件 366
a停止条件 367
b解除条件 367
3区别:不真正条件 368
a既成条件 368
b不能条件 369
c法定条件 370
4法律行为之附款 371
a条件期限 371
b负担 371
B条件之功能 372
1计划与现实歧异时危险之分配 372
2引导为特定行为之功能 375
3形式拘束力之发生 375
C不许附条件之法律行为 376
1基于公益考量 376
2基于私益考量 376
二 法律行为附停止条件 377
A法定类型 377
1债权契约附停止条件:试验买卖 377
2物权行为附停止条件:保留所有权买卖 378
B成就与否已定 379
1条件成就 379
2条件确定不成就 379
3视为条件成就 379
4视为条件不成就 381
C条件成否未定前 382
1并非全然不生法律效力 382
2债权契约附停止条件期待权之保护 382
3保留所有权买卖买受人之期待权 383
三 法律行为附解除条件 384
A条件成否已定 384
1确定不成就 384
2条件成就 384
a于处分行为 385
b债权契约附解除条件 385
B条件成否未定前 388
四 期限 389
A期限之概念与功能 389
B区别 389
1期限与条件 389
2期限与清偿期 390
C准用第一○○条之规定 391
Ⅲ 法律行为规定对物权行为之适用 391
一 具体适用情形 392
A契约之成立 392
B法律行为之生效 394
1违反强行规定 394
2违背公序良俗 395
3违背法定方式 396
4暴利行为 396
C能力之欠缺 397
1无行为能力 397
2限制行为能力 397
a单独行为 398
b契约 398
D意思表示之瑕疵 399
1通谋虚伪意思表示 399
2意思表示错误 400
3意思表示受诈欺或胁迫 401
E法律行为无效之法律效果 402
1回复原状 402
a瑕疵共同 402
b仅债权行为不生效力 402
c仅物权行为无效 403
2损害赔偿 404
二 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之关系 405
A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 405
1无因行为与要因行为 405
a给与行为 405
b要因给与行为 406
c无因给与行为 407
2物权行为无因性之概念 407
a外在无因性 407
b内在无因性 408
B物权行为无因性下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 408
1债权契约不会直接使物权发生变动 408
2物权变动不以原因行为有效为要件 409
3不当得利 410
C无因性原则之相对化? 411
1相对无因? 411
2瑕疵共同 412
a适用法律行为规定之瑕疵共同 412
b使物权行为成为有因之瑕疵共同理论 412
3条件关联 412
a依条件规定发生之条件关联 413
b使物权行为成为有因之条件关联理论 413
4法律行为一体性 413
Ⅳ 契约有效成立之要件 414
一 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要件 414
A传统见解 414
1成立要件 414
a一般成立要件 414
b特别成立要件 414
2生效要件 415
a一般生效要件 415
b特别生效要件 415
3最高法院一般契约效力理论 415
B最高法院「契约一般之效力」之批判 417
C要物契约与要式契约之预约理论 418
1要物契约 418
2要式契约 419
D法律概念过度抽象化之产物 420
二 契约成立与生效的三个层次 422
A契约成立 423
B是否在契约自由原则容许之范围内 423
C意思表示是否健全 424
三 从举证责任分配的观点区别契约之要件 4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文学作品精选 短篇小说卷 上 全2册》贺邵俊主编 2019
-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当代中国发展的逻辑系列丛书 当代中国生态发展的逻辑》熊捷责编;包存宽 20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文学作品精选 中篇小说卷 下 全3册》洪治纲主编 20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文学作品精选 中篇小说卷 上 全3册》洪治纲主编 2019
- 《民法强制性规范研究》郭少飞著 2019
- 《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歌曲征集活动入选作品集》(中国)全国政协办公厅 2019
- 《邮票上的民政事业 献给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邮票上的民政事业》编写组编著 2019
- 《民法总则十二讲》赵万一主编 2018
- 《民法婚姻家庭亲属编立法研究》杨遂全著 2018
- 《从身份到契约:何兆武谈哲学》何兆武著 2020
- 《语文阅读与写作教学研究》李玉红,陈晓玲,王芬著 2018
- 《空山灵雨》许地山著;陈平原编 1992
- 《姐姐》陈永林著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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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0种中草药彩色图鉴》陈虎彪,杨全主编 2019
-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规划教材 工程地质与地基基础》(中国)陈洪江,陈涛 2019
- 《诸葛亮传》(中国台湾)陈文德 2019
- 《睡前泡脚百病消 佘自强对症足浴验方》佘自强 2018
- 《21世纪普通高校计算机公共课程规划教材 大学计算机基础 Windows7+Office2010 第3版》张开成,陈东升,蒋传健,王宁,杨军,杨巧梅,崔婷婷 2018
- 《全国校外艺术课堂新形态示范教材系列 少儿钢琴表演曲集》唐冠祥编著 2019
- 《全国学前教育专业(新课程标准)“十三五”规划教材 简谱手风琴教程 第2版》(中国)杨克勤,王宝庆 2019
- 《幼儿园区域活动新思考》黄玉娇,周霞编著 2019
- 《2020考研英语大趋势 历年真题完形+翻译+新题型精讲精练》商志 2019
- 《中国十大出版家》王震,贺越明著 1991
- 《近代民营出版机构的英语函授教育 以“商务、中华、开明”函授学校为个案 1915年-1946年版》丁伟 2017
- 《天水师范学院60周年校庆文库 新工科视域下的工程基础与应用研究》《天水师范学院60周年校庆文库》编委会编 2019
- 《新工业时代 世界级工业家张毓强和他的“新石头记”》秦朔 2019
- 《上班族出走 90年代生涯新主张 事业与休息的平衡观》廖和敏著 1996
- 《旧游新感》邹鲁著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