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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政策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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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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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部政策研究室编
  • 出 版 社: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82
  • ISBN:4088·35
  • 页数:140 页
图书介绍:
《农村经济政策问题解答》目录

前言页 1

农业经济的调整和改革 1

(1)为什么农业经济要进行调整和改革? 1

(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政策有哪些重大变化? 2

(3)什么叫“小康水平”,怎样实现小康水平? 3

(4)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应当遵循什么方针和原则? 4

农业生产责任制 6

(5)为什么要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 6

(6)什么叫联产计酬?为什么要坚持联产计酬? 7

(7)健全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方针是什么? 8

(8)为什么现在要宣布“两个长期不变”,应当怎样理解? 8

(9)怎样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政策上有哪些规定? 10

(10)实行包产以后,还要不要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的原则? 10

(11)选择生产责任制形式,应遵循哪些原则? 11

(12)应当怎样根据当地不同的生产条件灵活运用各种承包形式? 12

(13)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允许不允许多种生产责任制形式存在? 13

(14)在实行生产责任制中怎样处理好统与包的关系? 13

(15)实行联产、包产后,生产队应当把哪些生产和经营活动统起来? 14

(16)实行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后,为什么还要保护集体财产,怎样保护集体财产? 14

(17)实行责任制不搞集体积累对不对? 15

(18)社员工作变了,责任田能不能变动? 16

(19)生产队搞土地承包时应怎样做到合理? 16

(20)包产指标怎样定? 16

(21)实行联产、包产后,国家征购任务和超购任务怎样完成? 16

(22)包产指标能不能变,什么时候变? 17

(23)实行包产到户、大包干到户以后,生产队过去欠国家的贷款可以不可以分摊给社员偿还? 17

(24)实行包产到户后,如何对四属户、困难户的生产和生活进行照顾? 17

(25)给解放军战士划不划承包土地? 18

(26)合作化以后的外来户,能不能承包土地? 18

(29)年终分配时,按劳力扣除义务工,是不是平调?民办教师该不该扣义务工? 19

(28)干部、职工家属的口粮田交不交农业税? 19

(27)有些职工家属无力承包土地,生产队不分给口粮对吗? 19

(30)有的社员和生产队签订了交款记工的副业合同,但当他们赚了钱以后,拒不向集体交款,这样做允许吗? 20

(31)社员不按承包品种种植,实产品顶替承包任务行不行? 20

(32)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为什么要建立合同? 20

(33)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怎样签订合同? 21

(34)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怎样执行合同? 22

(35)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怎样兑现合同? 22

(36)如何安排农村剩余劳力? 23

(37)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24

(38)怎样建立基层干部岗位责任制? 25

(39)为什么要提留固定财产折旧费? 27

(40)固定财产如何折旧? 28

(41)在年终分配中怎样提留固定财产折旧费? 29

(42)农业为什么要以计划经济为主? 30

(43)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还要不要以计划经济为主? 31

(44)国家计划对农业生产怎样进行指导? 32

(45)农业以计划经济为主,是否与农民利益发生矛盾? 33

(46)实行包产、包干责任制后,社员是不是可以自由种植,不服从国家计划了? 34

(47)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34

(48)为什么粮食统购统销是党和政府的长期政策? 36

(49)在粮食统购统销方面为什么要实行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包干制? 37

(50)实行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包干管理办法应注意贯彻哪些原则和精神? 38

(51)粮食征购任务如何适应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新情况进行落实?有哪些具体规定? 38

(52)粮食销售包干的范围应包括哪些方面? 39

(53)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农村原来的缺粮队还供应不供应粮食?怎样供应? 39

(54)粮食购、销包干后怎样丰款调剂、以丰补歉呢? 39

(55)粮食统购包干中如何落实品种包干? 40

(56)我省棉花生产在政策上有哪些新规定? 40

(57)油脂油料统购有哪些政策规定? 42

(59)油脂油料统购后,在奖售方面有哪些规定? 43

(58)油脂油料购留比例有哪些规定? 43

(61)对甜菜生产、交售有哪些政策规定? 44

(60)扩大油料种植面积后,是否相应减少粮食征购任务? 44

(62)国家对疏菜的产销有哪些政策规定? 45

专业户 47

(63)什么叫专业户? 47

(64)专业户是怎样发展起来的? 47

(65)专业户的发展带来哪些好处? 48

(66)专业户的性质是什么?是姓“资”还是姓“社”? 51

(67)专业户发展生产缺少资金怎么办? 52

(68)专业户发展养畜养禽,饲草饲料不足怎么办? 52

(69)专业户是否还包责任田? 53

(70)专业户发展起来后怎样对他们进行技术指导? 54

(71)专业户要和哪些部门订合同?订什么样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55

(73)什么是义务植树? 57

林业生产 57

(72)为什么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57

(74)义务植树为什么要全民参加?为什么要搞运动呢? 58

(75)对参加义务植树的人员有何要求? 58

(76)义务植树的林木归谁所有? 59

(77)一九六一年,有的地方从国有林中给林区群众每人划了一亩林,现在怎么办? 59

(78)空庄林木如何处理? 59

(79)确定和处理林权时,有的地方错将已入社的社员私有林木收归国有,现在应如何处理? 59

(80)在停耕地和在有土地证的荒山荒地上,天然更新和人工造林应如何处理? 60

(81)林权证填的“四至”与实际面积不符时,应以哪个为标准? 60

(82)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划多少给社员个人植树造林为宜? 60

(83)合作造林如何确定权属? 60

(84)对于国营和集体相互在对方宜林荒山所造的林应如何处理? 60

(88)《森林法》规定,社员在房前屋后种植的树木归社员个人所有,房前屋后的界限如何确定? 61

(87)一九六二年“四固定”时和“四固定”后社员个人的树木被收归集体,应如何处理? 61

(85)国家和集体都在同一处宜林地上造过林,权属如何确定? 61

(86)高级社时确定给社员个人所有的树木,后被收归集体的如何处理? 61

(89)社员在房前屋后的“四旁”地自行栽植的树木,权属问题如何处理? 62

(90)社员在自留地上种植了树木,自留地调整变动以后,树权应如何处理? 62

(91)社员迁居后,原住地址遗留的个人树木如何办? 62

(92)社员坟地上栽的树如何处理? 63

(93)社员宅基地占用权属变动后,宅基地上(包括场院、圐圙地)的树木如何处理? 63

(94)国营林场经营范围内的宜林荒山,集体是否可以造林?社队的宜林荒山,国营企业、团体或别的社队是否可以造林? 63

畜牧业生产 65

(95)怎样按计划发展生猪生产,实行派购合同制? 65

(96)养猪留料有哪些规定? 65

(97)怎样保护和发展公、母猪? 66

(98)国家收购生猪怎样奖售? 67

(99)为什么要坚持实行肥猪奖售等奖励政策? 67

(100)为什么要调整屠宰牛的政策? 67

(103)对改良肉牛、奶山羊基地县、社员户养羊和集体养鸡等怎样留料? 68

(101)怎样正确贯彻执行畜产品的收购价格? 68

(102)为什么要开放牲畜市场?怎样活跃牲畜交流? 68

(104)怎样控制耕牛外流?我省有哪些规定? 69

(105)家畜家禽及其产品检疫有哪些规定? 70

(106)商业部门收购猪、羊、禽、蛋等农副产品由生产队贴粮补钱对不对? 71

(107)对野生动物资源为什么要宣传贯彻“护、养、猎”并举的狩猎方针? 71

社队企业 73

(108)社队企业的调整,应遵循哪些原则? 73

(109)提倡社队搞农副产品加工,但留给社队加工的原料太少,这个矛盾怎么解决? 73

(110)目前社队企业的体制改革应主要解决哪方面的问题? 73

(111)社队企业应采取哪些责任制形式? 74

(112)社队商业的经营项目应包括哪些内容? 74

(113)社办企业亦工亦农人员的报酬怎样解决? 75

(114)组织农村小手工业者发展生产,应当注意掌握哪些原则 75

(116)为什么要办农工商联合企业? 77

农工商联合企业 77

(115)什么叫农工商联合企业? 77

(117)建立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哪些好处? 78

(118)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几种形式? 79

(119)农工商联合企业合理分配利润,应采取哪些形式? 80

家庭副业 81

(120)为什么要允许和鼓励社员搞好家庭副业? 81

(121)社员家庭副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83

(122)为什么要扩大自留地,哪些地方可以扩大? 83

(123)新扩大的自留地、饲料地是否可以免征农业税? 84

(124)自留地里种什么作物有限制吗? 85

(125)可否在自留地上植树造林? 85

(129)烈士能否计算在家庭人口以内分给一份自留地? 86

(128)部队士兵提拔为干部或者改为志愿兵后是否继续保留其自留地? 86

(127)对家居农村的现役士兵分不分自留地? 86

(126)划什么地给社员作自留地? 86

(130)人口发生了变化,自留地要不要进行调整? 87

(131)户在人不在的职工家属或人口多、劳力弱的困难户,无力耕种自留地怎么办? 87

(132)自留地能否自由买卖?能否应作私产随本人转迁或转让给其他社员? 88

(133)目前还有些生产队的社员不愿意要自留地,怎么办? 88

(134)什么叫“自留人”,为什么允许留“自留人”? 88

(135)怎样留“自留人”? 89

农业机械 91

(136)农村社员可以购买和经营拖拉机吗? 91

(137)公社农机站和大队农机队的管理方针是什么? 92

(138)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以后,如何利用拖拉机进行田间作业。以发挥机械的作用? 92

(139)生产队的拖拉机非得交大队统一管理吗? 93

(140)农用车辆为什么要交养路费? 93

(141)国家现行的征费规定对农村车辆有哪些照顾? 94

(142)国家对农副产品收购分一、二、三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95

农副产品收购 95

(143)在农副产品收购中,对统购、派购、议购政策有哪些规定? 96

(144)农副产品议购议销限于哪些范围? 97

(145)议购议销商品的作价原则是什么? 97

(146)怎样制止哄抬议购价格? 99

(147)在农副产品收购中,推行合同制应注意哪些问题? 99

集市贸易 101

(148)为什么要搞集市贸易? 101

(149)怎样管好集市贸易? 101

(150)哪些物品可以到集市上出售? 102

(151)关于贩运农副产品有哪些规定? 103

(152)什么叫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哪些属于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 103

(153)哪些物品不准上市出售? 104

(154)政府对查处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有哪些具体政策规定? 104

(156)对各种手艺人在农村集市的经营活动有什么规定? 106

(155)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可以开办饭店、旅馆吗? 106

(157)为什么要收取市场管理费或交易服务费?怎样收取? 107

(158)城市郊区社员到市内出售农副产品有哪些规定? 107

(159)对于投机倒把者交出的财物应如何处理? 107

(160)哪些机关或部门,负责处理投机倒把和走私案件? 108

(161)社员可以搞长途贩运吗? 108

税收 110

(162)国家征收农业税有哪些规定? 110

(163)对农工商联合企业怎样征税? 111

(164)为什么要调整农村社队企业的税收规定? 111

(165)按原规定免税年限未满的新办企业,是按原规定继续免税至期满,还是按新规定执行? 112

(166)社队企业生产经营的哪些产品和项目要征税?哪些不征税? 112

(167)灾区社队生产自救怎样减免税收? 113

(168)对革命老根据地的社队企业在税收上有哪些照顾? 113

(172)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所办的厂、队其生产的产品如何纳税? 114

(171)国家收购土糖、土纸、土丝、土布等农副产品怎样收税? 114

(169)社队企业用提留的猪饲料粮酿酒如何征税? 114

(170)社队生产的水泥和原木,怎样纳税? 114

金融信贷 116

(173)农业贷款为什么要坚持“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原则? 116

(174)哪些单位可以向农业银行、信用社申请农业贷款? 116

(175)现行的农业贷款有几种? 116

(176)社队农业贷款的范围、用途、期限、利率是怎样规定的? 116

(177)社队企业贷款的范围、用途、期限、利率是怎样规定的? 117

(178)发放社员贷款的意义是什么? 117

(179)发放社员贷款的政策和原则是什么? 117

(180)发放社员贷款包括哪些对象?都贷哪些项目? 118

(181)盖新房和购买缝纫机等能否贷款? 118

(183)集体和社员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贷款? 119

(184)社员贷款的收息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119

(182)社员贷款的金额和期限有无限制?利率是怎样规定的? 119

(185)社员贷款应履行哪些手续? 120

(186)集体或社员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减收,所欠当年到期贷款如何归还? 120

(187)对个体经济户贷款是怎样规定的? 120

(188)允许不允许农村个人之间的借贷? 120

(189)集体向社员借贷怎样付利息? 121

(190)在个人之间的借贷中,如何防止高利贷? 121

(191)对违犯农业贷款政策的,要给予哪些经济制裁? 121

宅基地 123

(192)社员盖房,为啥国家还要管理呢?对于农村建房,国家有些什么规定? 123

(193)村镇建房用地的原则是什么? 123

(194)有的地方实行了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的责任制,土地包给了个人,个人在承包的土地上能不能建房、葬坟、开矿、打坯、烧砖瓦? 124

(195)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承包地,可不可以买卖、出租和转让? 124

(196)在村镇内,个人建房和社队企业、事业单位建设用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24

(197)村镇建设规划包括哪些内容?怎么规划? 124

(199)村镇建房用地有哪些审批制度? 125

(198)村镇建房用地有无限额标准? 125

(200)由于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需要什么审批手续? 126

(201)有的社员把自己的房屋出卖、出租给别人,又申请要宅基地行不行? 126

(202)有的社员迁居外地并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该交给谁? 126

(203)社队企业、事业单位建房用地经哪里审批? 126

(204)兴办砖瓦厂用地,是不是也要申请? 126

(205)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如何惩处? 127

(206)有的社队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审批建房用地方面,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打击报复,应该怎么办? 127

(207)土改时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还有效吗? 127

(208)已经“平调”社员使用的宅基地是否退还? 128

(209)有一些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后,在当地搞包产到户等联产责任制时,想趁机要回土改时被征收、没收的土地、房屋、果园等财产,这样做行不行? 128

(210)应当怎样处理一些已摘帽地、富分子要求归还土改被征收、没收的财产问题? 129

(211)在“四清”、“文化大革命”中被划为地、富成份,因而被没收了的房屋应怎样处理? 129

(212)在外人口的房屋是否应当保护?无房的院基地能否让别人占用? 130

(213)农村举办文化福利事业,应当掌握哪些原则? 131

集体福利事业 131

(214)民办教师、赤脚医生等人员,应该怎样计酬? 132

(215)有的社员因公负伤或致残应当如何照顾? 132

(216)社员因公死亡,对其家属应当怎样照顾? 133

(217)对困难户应当怎样照顾? 133

(218)哪些人可以享受劳动工分的优待? 133

(219)优待劳动工分的标准是什么?怎样负担?怎样评定落实? 134

(220)评定自做劳动工分应注意哪些问题? 135

(221)怎样做好对烈属、军属和残废军人的优待? 135

(222)有的社员是干部家属,又是烈属,其家庭发生困难时,应该怎样处理? 136

(223)对“五保户”的供给政策,应当怎样落实? 136

(224)对年老体弱或病残的社员,是否可以实行退休制? 138

(225)国家对计划生育工作有哪些新规定? 138

(226)对于计划生育和不计划生育的有哪些奖励和限制? 138

(227)计划生育奖励经费从哪里开支? 139

(228)有些地方实行“生产、生育双包合同度”是否可行?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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