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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地方税务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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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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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彭正国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6
  • ISBN:780128061X
  • 页数:506 页
图书介绍:
《新编地方税务大全》目录

第一节 基本法规 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3

目录 3

第一篇 地方各税 3

第一章 营业税 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5

三、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 8

四、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 13

五、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14

一、纳税义务人 15

第二节 综合规定 15

二、征税范围 16

四、计税依据 18

三、税目、税率 18

六、减税免税 19

五、起征点 19

七、扣缴义务人 20

十、纳税地点 21

九、应纳税额的计算 21

八、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21

十一、纳税期限 22

二、关于联运业务的征税问题 23

一、征税范围 23

第三节 交通运输业征免税规定 23

七、关于中央铁路运营收入的征税问题 24

六、关于搬家业务的征税问题 24

三、关于运输企业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征税问题 24

四、关于起运地在国外的运输业务的征免税问题 24

五、关于调整对外轮、外航从我国取得的运输收入征税问题 24

九、关于铁路工附业收入的征税问题 25

八、关于铁路建设基金的征税问题 25

一、征税范围 26

第四节 建筑业征免税规定 26

十、关于航空公司用飞机开展飞洒农药业务免征营业税问题 26

十一、关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征税问题 26

十二、关于民航单位收取的机场管理建设费、旅游发展基金征收营业税问题 26

六、关于自建建筑物的征税问题 27

五、关于对境外机构总承包建筑工程征税问题 27

二、关于建筑工程营业额的确定 27

三、关于建筑工程分包转包征税问题 27

四、关于建安企业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和施工机构迁移费征税问题 27

十二、关于油气田所属单位为本油气田提供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 28

十一、关于承包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免税问题 28

七、关于对企业(单位)附属的建筑安装企业承担本企业(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征税问题 28

八、关于对工程承包公司的建筑安装工程征税问题 28

九、关于对绿化工程征税问题 28

十、关于有线电视安装费的征税问题 28

十三、关于建筑业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问题 29

三、关于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 30

二、关于按外汇结算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确定问题 30

第五节 金融保险业征免税规定 30

一、征税范围 30

六、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税问题 31

五、关于转贷业务征税问题 31

四、关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征税问题 31

九、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征税问题 32

八、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行发银行的征税问题 32

七、关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征税问题 32

十四、关于保险公司开展财产、人身保险时向投保者收取的全部保费记入“储金”科目,储金的利息记入“保费收入”科目,储金到期返还给用户的业务征税问题 33

十三、关于分保险业务征税问题 33

十、关于农村使用基金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征收营业税问题 33

十一、银行及其他金融单位代发行国家各种债券的手续费征免税问题 33

十二、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征收营业税问题 33

十五、关于返还性人身保险免税问题 34

十七、关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征税问题 35

十六、江苏省保险部门开办的如下险种也予以免征营业税 35

一、征税范围 36

第六节 邮电通信业征免税规定 36

八、邮电局(所)经营的邮电礼仪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 37

七、电信部门开办168台电话,利用电话开展有偿咨询,点歌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 37

二、关于集邮商品的征税问题 37

三、关于报刊发行的征税问题 37

四、关于销管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的征税问题 37

五、关于邮政储蓄征税问题 37

六、关于邮电部门收取的电话初装费征税问题 37

四、关于驾驶员培训业务征税问题 38

三、关于文化、技术培训业务征税问题 38

第七节 文化体育业征免税规定 38

一、征税范围 38

二、关于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征税问题 38

四、关于高尔夫球俱乐部税收问题 39

三、关于娱乐场昕提供饮食服务、饮食场所提供娱乐服务的征税问题 39

五、关于有线电视月租费征税问题 39

第八节 娱乐业征免税规定 39

一、征税范围 39

二、关于娱乐业计税营业额的确定问题 39

二、关于旅游业务征税问题 40

一、征税范围 40

第九节 服务业征免税规定 40

八、关于律师、会计、审计、税务等事务所征税问题 41

七、关于代购货物的征税问题 41

三、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收入的征税问题 41

四、关于军队服务性收入的征免税问题 41

五、关于拍卖机动车牌照和公交线路运营权征收营业税问题 41

六、关于广告代理征税问题 41

十二、关于行政事业单立收费征税问题 42

十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税问题 42

九、关于转租业务征税问题 42

十、关于工会疗养院的征免税问题 42

二、关于科研单位从事技术转让收入的免税问题 45

一、征税范围 45

第十节 转让无形资产征免税规定 45

五、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的征税问题 46

四、关于个人转让著作权收入的免税问题 46

三、关于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征收营业税问题 46

四、关于合作建房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 47

三、关于抵押的房屋归银行所有征收营业税问题 47

第十一节 销售不动产征免税规定 47

一、征税范围 47

二、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征收营业税问题 47

六、关于销售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48

五、关于在房改中和职工个人出售住房免征营业税问题 48

三、民政福利企业免征营业税的审批权限 49

二、享受免税范围的民政福利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49

第十二节 民政福利企业征免税规定 49

一、民政福利企业的征免税问题 49

四、校办企业税收政策照顾的时间问题 50

三、享受校办企业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及条件 50

四、民政福利企业税收政策照顾的时间问题 50

第十三节 校办企业征免税规定 50

一、校办企业的营业税征免问题 50

二、校办企业提供应税劳务的征免税问题 50

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计征流转税问题 51

第十四节 外资企业征免税规定 51

五、校办企业免征营业税的审批权限 51

六、学校收取的赞助收入征税问题 51

七、关于党校所办企业执行校办企业税收政策问题 51

二、关于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征收流转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 59

三、关于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取得收入计算征税有关问题 60

六、关于国家教委考试中心举办涉外考试收费有关税收问题 61

五、关于外国或港、澳、台非航空运输企业以包机从事国际运输业务有关税收问题 61

四、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税问题 61

九、关于医疗、教育行业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处理问题 62

八、关于外国企业提供传输信息资料服务税收处理问题 62

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广告代理业营业税问题 62

十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发包经营、出租经营有关税收处理问题 63

十、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间取得的会员费有关税务处理问题 63

十二、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营业税后多缴税款若干具体问题 65

十三、关于境外团体或个人在我国从事文艺及体育演出有关税收问题 66

二、关于俱乐部、交易所等会员制单位收取会员费席位费征税问题 68

一、关于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的营业税问题 68

第十五节 其它征免税规定 68

第十六节 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69

二、江苏省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70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70

第二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70

第一节 基本法规 70

三、税率 71

二、计税依据 71

第二节 综合规定 71

一、纳税义务人 71

五、关于小型企业纳税问题 72

四、关于联营企业纳税问题 72

第三节 具体征税规定 72

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城建税问题 72

二、关于中央主管部门集中纳税问题 72

三、关于委托加工、委托代销商品代扣代缴税问题 72

十一、关于跨省油田和管道局征税问题 73

十、关于对铁道部征税问题 73

六、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销售商品纳税问题 73

七、关于查补流转税时对城建税处理问题 73

八、关于减免流转税时对城建税的处理问题 73

九、关于出口退税的处理问题 73

十五、关于电力建设基金征税问题 74

十四、关于省集中使用的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缴税问题 74

十二、关于农业银行缴税问题 74

十三、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缴纳城建税问题 74

第四节 会计处理 75

十七、关于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等业务“先征后返”的问题 75

十六、关于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征税问题 75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76

第一节 基本法规 76

第三章 企业所得税 7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77

二、征税对象 84

一、纳税义务人 84

第二节 综合规定 84

(二)收入总额的项目 85

(一)应纳税所得额 85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85

1.贷款利息支出的扣除 86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86

2.工资的扣除 87

3.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 88

6.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 89

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89

4.捐赠的扣除 89

13.汇兑损益的扣除 90

12.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 90

7.保险费用的扣除 90

8.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 90

9.坏帐准备金、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 90

10.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 90

11.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的扣除 90

14.管理费的扣除 91

15.亏损弥补的扣除 92

18.关于乡镇企业建农基金等补助社会性开支费用的扣除 93

17.关于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购置费的扣除 93

16.关于棉麻公司棉花检验费的扣除 93

1.不允许扣除项目 94

(四)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94

19.关于住房补贴的扣除 94

20:关于增值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计入应税所得的问题 94

21.关于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乡镇企业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用工的上交扣除问题 94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95

四、资产的税务处理 95

2.关于非税务机关监制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问题 95

(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96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97

五、企业所得税税率 97

(三)递延资产的税务处理 97

(四)流动资产的税务处理 97

(三)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减免问题 98

(二)关于乡镇企业补助社会性开支的减征问题 98

七、减税、免税 98

(一)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 98

(四)关于第三产业企业减免问题 99

(九)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减免问题 100

(八)关于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企业减免问题 100

(五)关于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的减免问题 100

(六)关于“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减免问题 100

(七)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问题 100

(十)关于校办工厂的减免问题 101

(十一)关于民政福利生产企业减免问题 102

(十二)关于全国工会企业执行国家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 105

(十六)关于生产副食品企业的减免问题 106

(十五)关于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征免问题 106

(十三)关于水利工程管理系统免征问题 106

(十四)关于地质勘探单位免征问题 106

(二十二)关于对随电力产品收取的各种基金、附加等价外加价免税问题 107

(二十一)关于中国船检局免征问题 107

(十七)关于新办饲料工业企业免征问题 107

(十八)关于减免税政策交叉的处理问题 107

(十九)关于新办企业的条件 107

(二十)关于明确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纳税问题 107

(二十七)关于我省地方企业对口支援三峡库区有关税收问题 108

(二十六)关于集团公司所属紧密层企业集中纳税后,可否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 108

(二十三)关于经批准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企业的征税问题 108

(二十四)关于劳改劳教企业免征问题 108

(二十五)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收入的免征问题 108

(二十九)减税、免税权限 109

(二十八)关于未到期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处理问题 109

十、税额扣除 110

九、关联企业的征税办法 110

八、企业清算 110

十一、国税、地税征管范围 111

十四、纳税地点 112

十三、纳税年度 112

十二、纳税期限 112

二、关于联营企业征税问题 113

一、关于其他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组织的征税问题 113

第三节 具体征免税规定 113

七、关于某些地区仍要求企业上交利润问题 114

六、关于各类(总)公司、企业下属单位的纳税方式问题 114

三、关于对外投资分回股息、红利收入征税问题 114

四、关于实行利润包干或承包上交办法的行业和企业征税问题 114

五、关于省属企业或组织的范围问题 114

十三、关于被查出的以前年度的所得征税问题 115

十二、关于返还或减免的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费的征税问题 115

八、关于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征税问题 115

九、关于企业接受捐赠的处理问题 115

十、关于实行新的所得税条例后停止执行的一些政策规定 115

十一、关于企业转让投资发生损益的征税问题 115

十六、关于军工企业的征税问题 116

十五、关于外贸企业的征税问题 116

十四、关于帐面亏损企业被查出应税所得后实际亏损的计算及弥补问题 116

十七、关于武警部队开展生产经营所得的减免问题 117

二十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 118

二十、关于在境外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征税问题 118

十八、关于劳改、劳教企业征税问题 118

十九、关于国有粮食商业企业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 118

二十三、关于中国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 119

二十二、关于交通部直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 119

二十四、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 120

二十六、关于石化总公司直属企业征税问题 121

二十五、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121

二十八、关于电力工业部直属企业征税问题 122

二十七、关于烟草总公司征税问题 122

二十九、关于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实行统一税制后的有关问题 124

三十三、关于乡镇集体性质的邮电所征税问题 127

三十二、关于邮电系统农村话务的所得税入库地点问题 127

三十、关于勘察设计单位征税问题 127

二十一、关于邮电部所属企业的征税问题 127

三十八、关于林业企业税收问题 128

三十七、关于商业企业划小核算后的征税问题 128

三十四、关于公用电话亭手续费所得的征税问题 128

三十五、关于广播、电视收入征税问题 128

三十六、关于留职停薪人员向企业上交的收入征税问题 128

四十一、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所得税征管问题 130

四十、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征税问题 130

三十九、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问题 130

四十三、关于农口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 131

四十二、关于征券交易所企业所得税征收问题 131

四十四、关于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下属单位所得税入库地点问题 132

四十六、关于对帐证不全、财务核算不实的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 140

四十五、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问题 140

四十九、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 141

四十八、关于从事建筑安装、运输装卸业务的企业或个人的征管问题 141

四十七、关于外来户的税收征管问题 141

五十、关于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问题 142

五十一、关于汇总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 143

第四节 会计处理 14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48

第一节 基本法规 148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 148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50

三、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 154

四、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156

五、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若干补充意见 158

六、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59

七、关于《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 160

八、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61

一、纳税义务人 162

第二节 综合规定 162

二、计税依据 164

三、税率 165

四、减税、免税规定 166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68

八、缴纳期限 171

七、纳税申报 171

六、扣缴义务人 171

十、外币与人民币的折算 172

九、纳税年度 172

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173

第三节 具体征税规定 173

十一、关于纳税人所得为外国货币如何办理退税和补税问题 173

十二、关于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税款计征办法问题 173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问题 179

三、关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征税问题 180

四、关于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所得征收所得税问题 182

六、关于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183

五、关于私营企业主的征税问题 183

八、关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征税问题 184

七、关于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184

九、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征税问题 185

十、关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问题 186

十一、关于财产转让所得的征税问题 187

十三、关于对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征税问题 188

十二、关于偶然所得的征税问题 18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190

第一节 基本法规 190

第五章 资源税 19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1

三、税目、税额 226

二、征税范围 226

第二节 综合规定 226

一、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人 226

四、课税数量 227

五、缓征和减税、免税 228

六、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229

一、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企业征税问题 230

第三节 具体征税规定 230

七、纳税地点 230

八、纳税期限 230

七、关于其他陆上石油开采企业和海上石油开采企业的解释 231

六、关于凝析油征税问题 231

二、关于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征税问题 231

三、关于北方海盐与南方海盐划分问题 231

四、关于储备盐征税问题 231

五、关于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的征税问题 231

第四节 会计处理 232

九、关于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原矿的解释 232

八、关于独立矿山和联合企业的解释 232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 233

第一节 基本法规 233

第六章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3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50

三、投资许可证发放办法 252

四、计税依据 253

三、征税范围 253

第二节 综合规定 253

一、纳税义务人 253

二、扣缴义务人 253

五、税目、税率 254

七、办税程序 255

六、税款征收 255

一、关于更新改造投资征税问题 256

二、关于不纳入计划管理投资征税问题 256

八、处罚规定 256

第三节 具体征免税规定 256

五、关于新建大中型市场征免税问题 257

四、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免问题 257

三、关于1991年内竣工以及未完工程的投资征税问题 257

十、关于节能住宅和新墙体材料投资征税问题 258

九、转业干部新建(包括自建)住房及服务设施征税问题 258

六、关于旧城改造和危房改造投资征税问题 258

七、关于治理污染搬迁的非生产性投资征税问题 258

八、关于个人修建营业性房屋征税问题 258

三、旅游系统 259

二、保险公司 259

十一、关于外事用房征税问题 259

第四节 分行业征免税规定 259

一、金融系统 259

四、民政系统 260

五、治理污染、保护环境、节能项目 261

七、教学、卫生、体育系统 262

六、科学用房 262

八、文化、新闻、出版系统 263

九、广播、电视系统 265

十、商业、物资、供销系统 266

十一、城市建设项目 268

十三、石油系统 269

十二、资源综合利用、仓储设施项目 269

十四、煤炭系统 272

十五、铁道系统 274

十六、地震、海洋、测绘、技术监督、公安、安全、检察、法院、人防系统 275

十七、石油化工系统 278

第五节 会计处理 302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303

第一节 基本法规 303

第七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303

二、江苏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304

二、征税范围 305

一、纳税义务人 305

第二节 综合规定 305

四、税额 306

三、计税依据 306

五、减税免税 311

七、纳税期限 312

六、纳税地点 312

七、关于对搬迁企业的用地征税问题 313

六、关于关闭、撤销、停产企业征税问题 313

第三节 具体征免税规定 313

一、关于新征用的土地征税问题 313

二、关于新批建制镇的征税问题 313

三、关于行政村的征税问题 313

四、关于缴纳农业税的土地征税问题 313

五、关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用土地征税问题 313

十五、关于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的用地征税问题 314

十四、关于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征税问题 314

八、关于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征税问题 314

九、关于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征税问题 314

十、关于对企业的绿化用地征税问题 314

十一、关于企业举办培训中心等占地征免税问题 314

十二、关于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征税问题 314

十三、关于对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征税问题 314

二十、关于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使用的土地征税问题 315

十九、关于对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多层建筑用地的征税问题 315

十六、关于对落实私房政策后已归还产权,但房主尚未能收回的房屋的用地征税问题 315

十七、关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公房用地征税问题 315

十八、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征税问题 315

二十八、关于对电力行业征税问题 316

二十七、关于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征税问题 316

二十一、关于对街道等举办图书馆等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征税问题 316

二十二、关于乡(镇)农科站等单位征税问题 316

二十三、关于对村委会、居委会用地征税问题 316

二十四、关于对道路两旁各类亭子用地征税问题 316

二十五、关于对城镇内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用地征税问题 316

二十六、关于“宗教寺庙”适用范围问题 316

三十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用地征税问题 317

三十、关于对民航机场用地征税问题 317

二十九、关于对水利设施用地征税问题 317

三十三、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税问题 318

三十二、关于对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用地征免税问题 318

三十五、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企业单位用地征税问题 319

三十四、关于对武警部队用地征税问题 319

三十八、关于对校办企业用地征税问题 320

三十七、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税问题 320

三十六、关于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所属公司用地征税问题 320

四十一、关于对矿山企业及建材企业采石场等征税问题 321

四十、关于对司法部所属劳改、劳教单位征税题 321

三十九、关于对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属单位征税问题 321

四十六、关于对盐场、盐矿征税问题 322

四十五、关于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储运企业征税问题 322

四十二、关于对邮电部门所属企业征税问题 322

四十三、关于对三线调整企业征税问题 322

四十四、关于对交通部门港口征税问题 322

四十八、关于对林业系统征税问题 323

四十七、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征税问题 323

第四节 会计处理 324

二、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325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325

第八章 房产税 325

第一节 基本法规 325

三、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326

一、征税范围 328

第二节 综合规定 328

三、计税依据 329

二、纳税义务人 329

六、纳税期限 330

五、纳税地点 330

四、税率 330

七、减税、免税 331

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税问题 332

第三节 具体征免税规定 332

三、关于对武警部队房产征免税问题 333

二、关于对军队房产征免税问题 333

七、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税问题 334

六、关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征税问题 334

四、关于对银行、保险系统征免房产税问题 334

五、关于对邮电部门所属企业征免房产税问题 334

十二、关于投资联营的房产征税问题 335

十一、关于经批准撤乡建镇的房产税征税范围问题 335

八、关于对学校及所办企业征免税问题 335

九、关于工会服务型事业单位征税问题 335

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集贸市场用房征税问题 335

二十、关于企业停产、撤销后房产征税问题 336

十九、关于危险房屋征税问题 336

十三、关于融资租赁房屋征税问题 336

十四、关于新建房屋征税问题 336

十五、关于房产变动征税问题 336

十六、关于超龄使用房产征税问题 336

十七、关于大修期间房产征税问题 336

十八、关于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征税问题 336

二十六、关于企业职工宿舍征税问题 337

二十五、关于企业出租房产征税问题 337

二十一、关于微利企业、亏损企业征税问题 337

二十二、关于开征范围之外房产征税问题 337

二十三、关于企业举办学校、医院、幼儿园用房产征税问题 337

二十四、关于集体、个人举办学校、医院等福利单位征税问题 337

三十六、关于公园、名胜古迹中营业单位征税问题 338

三十五、关于经营的商品房征税问题 338

二十七、关于活动房征税问题 338

二十八、关于转租房产征税问题 338

二十九、关于地下人防设施征税问题 338

三十、关于圆柱体房屋征税问题 338

三十一、关于水泥厂水泥桶库征税问题 338

三十二、关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房屋征税问题 338

三十三、关于免税单位与应税单位互换房屋征税问题 338

三十四、关于基建工地临时性房屋征税问题 338

第四节 :会计处理 339

四十五、关于个人所有房屋用于出租的征税问题 339

三十七、关于各类亭子征税问题 339

三十八、关于各类行政性公司房产征税问题 339

三十九、关于省交通厅下属公路、航道管理处征税问题 339

四十、关于港务、盐务等部门下属公安机构用房征税问题 339

四十一、关于俱乐部、图书馆等文化场所征税问题 339

四十二、关于村委会、居委会自用房征税问题 339

四十三、关于乡(镇)财政管理单位征税问题 339

四十四、关于个人自有房屋用作营业征税问题 339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 341

第一节 基本法规 341

第九章 车船使用税 341

二、江苏省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343

三、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 345

二、计税标准及税额 346

一、纳税义务人 346

第二节 综合规定 346

一、关于事业单位征免税规定 349

第三节 具体征免税规定 349

三、纳税地点 349

四、纳税期限 349

五、减税免税 349

六、关于公共汽车、电车征税问题 350

五、关于新增、报废、停驶的车辆征税问题 350

二、关于国营交通部门用银行贷款购买车船征免税问题 350

三、关于客货两用车征税问题 350

四、关于企业内部行驶的车辆征税问题 350

十一、关于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车船征税问题 351

十、关于国家机关等单位非自用车船征税问题 351

七、关于车船计税吨位的确定 351

八、关于机动车挂车税额的确定问题 351

九、关于拖拉机征税问题 351

二十、关于港务、盐务等部门下属公安机构使用车船征税问题 352

十九、关于渡船(轮渡汽渡)征税问题 352

十二、关于公园内供游客游玩车船征税问题 352

十三、关于挂桨机船征税问题 352

十四、关于残疾人专用车辆征税问题 352

十五、关于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等自用车船征税问题 352

十六、关于缴纳船舶吨税的船征税问题 352

十七、关于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征税问题 352

十八、关于重型载货汽车和起重汽车征税问题 352

二十三、关于对公路管理处(站)航道管理处(站)车船征税问题 353

二十二、关于专用车船征税问题 353

二十一、关于大小板车的划分标准问题 353

一、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自行车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354

第四节 对自行车征税规定 354

二十四、关于对军队车辆征免税问题 354

二十五、关于对武警部队车船征免税问题 354

二十六、关于对银行、保险系统征免税问题 354

二十七、有关计税单位解释 354

四、关于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自行车恢复征税问题 355

三、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征税问题 355

二、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自行车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办法 355

第五节 会计处理 356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357

第一节 基本法规 357

第十章 印花税 35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359

二、征税对象 362

一、纳税义务人 362

第二节 综合规定 362

三、计税依据和税率 364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366

七、减税、免税 367

六、缴纳办法 367

五、纳税时间 367

十一、违章处罚 368

十、印花税的检查 368

八、印花税票及管理 368

九、印花税票的代售 368

八、关于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的征税问题 369

七、关于运输部门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的征税问题 369

第三节 具体征免税规定 369

一、关于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的征税问题 369

二、关于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的征税问题 369

三、关于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的征税问题 369

四、关于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合同的征税问题 369

五、关于货物运输单、仓储保管单、财产保险单、银行借据等单据的征税问题 369

六、关于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确定问题 369

十九、关于营业帐簿的贴花位置问题 370

十八、关于分立、合并和联营企业的资金帐簿的征税问题 370

九、关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征税问题 370

十、关于企业租赁承包经营合同的征税问题 370

十一、关于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合同的征税问题 370

十二、关于副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征税问题 370

十三、关于设置在其他部门、车间的明细分类帐的征税问题 370

十四、关于会计核算采用以表代帐的征税问题 370

十五、关于记载资金的帐簿、启用新帐未增加资金的征税问题 370

十六、关于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使用的帐簿的征税问题 370

十七、关于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其营业帐簿的征税问题 370

三十、关于印花税施行细则中“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的规定 371

二十九、关于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合同的征税问题 371

二十、关于企业兼并的并入资金的征税问题 371

二十一、关于微利、亏损企业的征税问题 371

二十二、关于财政部门的拨款改贷款业务中所签订的合同的征税问题 371

二十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的划定问题 371

二十四、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的征税问题 371

二十五、关于出版合同的征税问题 371

二十六、关于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的征税问题 371

二十七、关于印花税施行细则中所指的“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划定问题 371

二十八、关于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的征税问题 371

三十四、关于金融系统的征税问题 372

三十三、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纳税地点问题 372

三十一、关于由主管部门代签物资订货合同的纳税问题 372

三十二、关于代购、代销“国务院市场调节粮”协议书征税问题 372

三十五、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征税问题 374

三十六、关于技术合同的征税问题 375

三十七、关于货运凭证的征税问题 376

四十一、关于外贸合同、涉外保险凭证的征税问题 377

四十、关于军火武器合同的征税问题 377

三十八、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的征税问题 377

三十九、关于各种要货单据的征税问题 377

四十四、关于经援项目的征税问题 378

四十三、关于飞机租赁合同的征税问题 378

四十二、关于批发市场交易合同的征税问题 378

四十八、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的征税问题 379

四十七、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征税问题 379

四十五、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征税问题 379

四十六、关于军队企业化管理工厂的征税问题 379

第四节 会计处理 380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381

第一节 基本法规 381

第十一章 土地增值税 38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82

三、计税依据 385

二、征税范围 385

第二节 综合规定 385

一、纳税义务人 385

五、减税、免税 387

四、税率 387

八、申报纳税期限 389

七、税款的计算 389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89

一、关于房地产评估问题 390

第三节 具体征免税规定 390

九、纳税地点 390

三、关于合作建房的征免税问题 391

二、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征免税问题 391

十一、关于转让旧房如何确定扣除项目金额的问题 392

十、关于计算增值额时扣除已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392

四、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 392

五、关于细则中“赠与”所包括的范围问题 392

六、关于个人互换住房的征免税问题 392

七、关于地方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费用如何计征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392

八、关于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 392

九、关于扣除项目金额中的利息支出如何计算问题 392

第四节 会计处理 393

十六、关于分期收款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人民币的问题 393

十二、关于已缴纳的契税可否在计税时扣除的问题 393

十三、关于评估费用可否在计算增值额时扣除的问题 393

十四、关于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类型房地产开发的如何计税的问题 393

十五、关于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否申报纳税的问题 393

二、江苏省征收屠宰税暂行办法 395

一、国务院关于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工资调节税和将屠宰税、筵席税下放给地方管理的通知 395

第十二章 屠宰税 395

第一节 基本法规 395

六、纳税期限 396

五、减免税 396

第二节 综合规定 396

一、纳税义务人 396

二、征税对象 396

三、计税依据 396

四、税额 396

八、执行时间 397

七、征收管理 397

二、国家税务总局检发关于外商投资的饮食企业代征代缴筵席税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39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 398

第十三章 筵席税 398

第一节 基本法规 398

三、减免税 399

二、税率和起征点 399

第二节 综合规定 399

一、纳税人和代征代缴义务人 399

四、征收管理 400

一、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403

第一章 教育费附加及人民教育基金 403

第二篇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基金政策汇编 403

四、江苏省征收教育费附加实施办法 404

三、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404

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404

八、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农村学校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暂行办法》 406

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教育附加征收范围的批复 406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406

六、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两个政策问题的批复 406

十、盐城市《关于城市企业按“三税”1%开征教育地方附加费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408

九、江苏省关于城市企业按“三税”的1%开征教育地方附加费的暂行规定 408

十二、盐城市《关于从农村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按销售收入1‰开征教育地方附加费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409

十一、江苏省关于从农村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按销售收入1‰开征教育地方附加费的暂行规定 409

十三、江苏省关于建立人民教育基金的暂行规定 410

十四、盐城市关于征收人民教育基金的通知 411

一、江苏省粮食风险基金征收和管理暂行办法 413

第二章 粮食风险基金、市场物价调节基金 413

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粮食风险调节基金并入市场物价调节基金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414

三、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粮食风险基金征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16

四、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风险基金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18

一、关于筹集防洪保安资金的暂行规定 419

第三章 防洪保安基金 419

二、盐城市筹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 420

三、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防洪保安资金若干政策问题的答复 422

五、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洪保安资金征管工作的通知》 424

四、江苏省农发基金办公室关于《征收防洪保安资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答复 424

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筹集防洪保安资金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426

六、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防洪保安资金请示的复函》 426

九、省政府关于继续征收防洪保安资金的通知 427

八、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直防洪保安资金、通榆河工程集资征收问题的通知 427

十、关于印发《江苏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428

一、关于筹集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的暂行规定 431

第四章 省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 431

二、江苏省筹集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实施办法(试行) 432

一、江苏省地方人防建设资金筹集规定 434

第五章 人防建设资金 434

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防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工作的通知 435

一、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通知 438

第六章 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 438

二、关于做好征收盐城市商品流通企业和职工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费的通知 439

三、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盐政发〔1993〕92号文件的补充通知 440

一、江苏省征收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实施细则 442

第七章 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442

一、江苏省蚕桑事业改进费征收管理办法 445

第八章 蚕桑事业改进费 445

一、江苏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实施办法 447

第九章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447

一、江苏省旅游事业发展费征集管理暂行办法 449

第十章 旅游事业发展费 449

一、盐城市关于统筹职业技术教育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451

第十一章 职业技术教育经费 451

一、盐城市各类企业筹集通榆河工程建设资金暂行办法 452

第十二章 通榆河建设资金 452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 457

第三篇 征收管理法规 457

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 46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62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469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规定 477

六、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办法 479

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 482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484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88

十、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494

十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498

十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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