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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统合问题论集  未来族际分裂危机与应对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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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统合问题论集 未来族际分裂危机与应对 下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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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文敬,安田著
  • 出 版 社:香港昆鹏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12
  • ISBN:0071128956
  • 页数:300 页
图书介绍:
《中国民族统合问题论集 未来族际分裂危机与应对 下》目录

第一篇 独特的民族工作政策和路线——检索新中国民族工作第一章 新中国民族工作之检索 2

一、“中国政府民族事务白皮书”一览 2

二、新中国独特的民族工作政策和路线 3

三、民族平等:新中国民族政策之基础 5

四、民族团结:新中国民族政策之旗帜 6

五、民族区域自治:新中国民族政策之保障 7

六、共同繁荣:新中国民族政策之目标 8

第二章 加强少数民族四项工作之绩与效 13

一、大力进行少数民族识别和确认 13

二、努力为部分少数民族新造和改造文字 15

三、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6

四、广泛实行对少数民族的照顾政策 18

第三章 民族政策总体倾向是“抑强扶弱” 20

一、“抑强扶弱”以平衡和发展少数民族 20

二、识别少数民族是为了保护和加强 20

三、阶级压迫与民族压迫之区别 22

四、阶级革命者的执政情怀超越民族和国界 23

五、新中国民族工作堪称历史最优 24

第四章 民族政策之灵魂及其他存疑 26

一、中国民族政策的灵魂是什么 26

二、民族问题是政治问题还是社会问题 28

三、怎样确定民族平等的法律性与事实性 29

第五章 从高考加分看民族优惠政策的负面效应 33

一、高考加分始于搞好民族团结的初衷 33

二、高考加分客观上扩大了民族界别 34

三、高考加分主要弊端是不利于民族融合 34

四、以民族为依据的高考加分应当取消 36

第二篇 由民族团结走向民族融合——调整民族工作思路第一章 民族融合是国家统一的战略保障 38

一、新疆“7·5事件”之性质辨识 38

二、事件本因是缺失中华民族之共识 40

三、民族大政中缺乏民族融合之战略 41

四、中华民族大融合应是国家长远目标和旗帜 43

五、中华民族融合之继往开来 45

第二章 欧盟实行国家融合对中国的启示 47

一、国家融合与民族融合的含义 47

二、当代世界的国家融合雏形及趋向 48

三、欧盟是各民族国家走向融合的产物 50

四、中国与欧盟国家形态之比较优势 52

五、中国未来发展决胜于民族融合 54

第三章 中国坚持“民族融合”的道路 57

一、从《岳飞金兀术后人鹰城相聚》报道说起 57

二、中国历史和现实之主流是“民族融合” 58

三、国际社会在民族问题上的经验教训 61

四、重续辉煌避免悲剧必行“民族融合”之道 65

第四章 民族融合两大关键:导向与文化 66

一、民族融合的关键之一是执政者的政治导向 66

二、民族融合的关键之二是国民的文化融合 68

三、中华民族文化融合的概念、原则和重点 71

四、“中华民族”和“中华儿女”是最大的统战旗帜 74

第五章 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元与源 77

一、“多元一体”与“多源一体”两种观点提出 77

二、“多元一体”理论与“民族团结”政策结合 77

三、“多元一体”的静态与“多源一体”的动态 78

四、“多元一体”是一种中间状态或者过渡形态 78

五、“多元一体”论与“多源一体”论作用不同 79

六、“多元一体”向“多源一体”论的发展转化 80

第六章 正确认识和对待中国的汉民族——兼议“反对任何形式的极端民族主义” 82

一、汉民族是无数少数民族融合的成果 82

二、汉语言文化是民族融合的历史成果 86

三、法律上“反对大汉族主义”之再斟酌 88

四、汉民族在民族融合中承担的历史责任 90

第七章 玉树地震赈灾晚会的国民教育意义 93

一、玉树与汶川灾情结果与赈灾规模的比较 93

二、两次募捐的重要差距反映了国民的爱心 94

三、决定性原因是“国民即同胞”的意识认同 94

四、更反映了全国人民对藏族同胞的倍加关切 95

五、按地域而不分民族以优待是政策的进步 96

第八章 民族宣传需要加强国家意识教育——兼议政党与国家的互动关系 97

一、要宣传政党的作用也要宣传国家的作用 97

二、民族分裂主义对政党与国家关系的曲解利用 97

三、中国现实的政党与国家的共生关系 99

四、中国现实的政党国家化的统一性价值 100

五、中国现实的政党与国家区别的作用 101

第三篇 由民族区域自治到公民社会自治——调整民族工作思路第一章 民族制度上的“一国两制”应当统一 104

一、中国现行政治制度中存在两种“一国两制” 104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国际社会的博弈劣势 106

三、中国需要怎样的制度来保持国家的统一 109

第二章 公民社会自治是民族和民主双重改革的社会目标 111

一、现实社会结构呈现一种哑铃型的非稳固形态 111

二、政权机构的膨胀压缩了公民社会的正常发育 113

三、建设公民自治社会,承接民族和民主改革 114

四、民族制度向公民社会自治改革的警戒点 116

第三章 民族政策和制度改革之困境 118

一、现行政治制度很难启动民族政策和制度改革 118

二、现行民族制度难以遏制并可能助长分裂倾向 120

三、现行民族制度下搞民主可能加剧民族分化 122

四、民主政治改革与民族政策改革之冲突与担忧 124

第四章 民族政策与民主政治之改革统筹 127

一、现行民族政策与政治制度之共生关系 127

二、人治与法治双轨制共同撑起国家统一大局 129

三、民族政策改革与民主政治改革之协调推进 130

四、从民族问题入手搞政治改革以避开分裂风险 132

五、坚定信心有规划分阶段协调推进两大改革 133

第五章 民族制度近期改革目标是区分实行两种自治 136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包含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 136

二、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区别特点 139

三、国际社会认可族群自治限制政治含义不搞区域自治 141

四、在民族自治上必须实行公民平等国民平等 141

五、在区域自治上要承认差别恰当照顾差别 143

第六章 民族制度长远改革目标是实行公民社会自治 145

一、实行公民社会自治正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145

二、公民社会自治统合民主制度与民族制度两大改革 147

三、公民社会自治对民族区域自治的涵盖承接和发展 149

四、民族区域自治与公民社会自治的制度接轨 150

五、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将为全社会转型提供经验 152

第四篇 反民族分裂法制之检视 154

第一章 重视反恐反分裂法制构建 154

一、反恐反分裂隐含法制危机 154

二、民族分裂活动之理由与形式 156

三、反恐反分裂要以法制为斗争形式 157

第二章 反分裂法制之诸缺失 160

一、整个法制体系缺乏民族融合的法制导向 160

二、民族区域自治问题需要进一步界定 161

三、《反分裂国家法》未涉大陆民族分裂问题 162

四、“民族自决的全民公投问题”亟待法制化 163

五、武装制暴的决策和执行之法制需待强化 164

六、对国家决策层面的保障和监督都要加强 166

第三章 “民族主义革命”之警惕 168

一、有人企图利用“民族主义革命”分裂中国 168

二、中国曾经支持的民族主义革命之正本清源 169

三、“民族主义革命”渐成反制中国的利器 171

四、发生所谓“民族主义革命”之应对 174

第四章 主权原则与人权至上的统分博弈——由中国弃权联合国在利比亚设置禁飞区谈起 177

一、主权原则与人权原则的较量 177

二、人权至上对于主权原则的冲击 178

三、坚持主权原则以防止世界战争 179

四、中国国内冲突可能引发国际武装干涉 180

五、防止分裂需要有限使用军事干预 181

六、在国际上坚持国家主权至上原则 182

七、在国际上寻求主权原则的政治盟友 183

第五章 民族融合长期战略之保障 185

一、民族融合是一个长期战略目标 185

二、人治与法治双轨运行要强化法制保障 186

三、实行执政任期制必须配置长效监督机构 188

四、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策和监督职权 191

第五篇 反民族分裂法制之健全 194

第一章 将“中华民族”名称载入宪法 194

一、关于中华民族的宪法概念 194

二、关于中华民族的内外关系 196

三、“中华民族”入宪是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武器 197

第二章 修改宪法中“反对三个主义”的表述 200

一、宪法关于“反对三个主义”的表述不当 200

二、苏法美及旧中国的宪法比较与分析 206

三、新中国宪法对民族问题规定之反思 209

第三章 第三章 明确宪法之“中国国土为全体国民所共有”——建议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四条 212

一、设置了“能进不能退”的自治制度 212

二、破解该规定核心是揭示它的违宪性 215

三、避免国土属性错解,重申国土全民共有 217

第四章 设置全民公投之宪法程序 220

一、全民公投是决定民族或地区自治的重要形式 220

二、“民族自决权”的历史和现实评价 223

三、宪法关于全民公投的设置创议 227

第五章 另行制定《维护国家统一法》——与重修《反分裂国家法》之比较 232

一、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作用与局限 232

二、另行制定《维护国家统一法》之必要 236

三、《维护国家统一法》之构架及要点 238

四、规定外国武装支持境内分裂活动视为对中国之宣战 242

第六篇 反暴力分裂法制之构建 246

第一章 反暴力分裂要举起国际反恐旗帜 246

一、暴力分裂行为是恐怖主义活动 246

二、反对“民族分裂恐怖主义”是武装制暴的法律旗帜 248

三、国际社会对待恐怖主义的统一立场 249

四、中国对于恐怖主义的立场与规定 250

五、国家利益主导各国的反恐斗争 251

六、反恐反分裂结合是武装制暴的国际法基础 252

第二章 反分裂中的国家紧急状态应对机制 254

一、中国紧急状态立法的概况 254

二、中国形成多层次的紧急状态应对机制 256

三、《戒严法》等适应紧急状态之改进 260

四、国家需要实行有效的分级决策制度 263

第三章 反暴力分裂之现场处置机制 266

一、明确武装制暴现场处置原则之必要 266

二、关于现场处置之法律规定 267

三、关于现场处置之操作原则 270

四、区别恐怖分裂活动与其他违法活动的界线 273

五、区分警察行为与军事行动的原则界线 274

第四章 反暴力分裂之最高决策机制(上) 277

一、法制视角上的国家安危系于谁 277

二、现行最高军事武装决策权之法制检索 279

三、现行最高军事武装决策权之法制评析 281

四、借鉴国际社会最高军事武装决策模式 284

第五章 反暴力分裂之最高决策机制(下) 286

一、中国应当有名副其实的国家元首 286

二、确立国家主席为最高军事统帅之必要、担忧与风险 289

三、中国法制对于国家主席的保障与制约 292

后记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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