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法PDF电子书下载
- 电子书积分:18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陈清秀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7
- ISBN:9787519713607
- 页数:623 页
第一章 国际税法之基本概念 1
第一节 国际税法之基本原则 1
一、国家税收管辖权独立原则(国家课税主权原则) 1
二、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 2
三、涉外纳税人税负公平原则 3
四、国际税收中立性原则 3
五、国际税捐效率原则 5
第二节 境内居住者与非境内居住者 6
一、个人 6
二、法人 9
第二章 居民课税管辖权 11
第一节 自然人之居民课税管辖权——立法例之比较 11
一、前言 11
二、居民之判断标准 12
三、日本居民课税管辖权之立法例 13
四、德国居民课税管辖权之立法例 18
五、美国居民课税管辖权之立法例 26
六、中国两岸居民课税管辖 31
七、居民课税管辖权之立法例之比较 37
八、租税协议有关居民之规定 38
九、结语 42
第二节 法人之居民课税管辖权 42
一、前言 42
二、设立准据法主义与本公司所在地主义 44
三、本公司所在地主义与管理支配地主义 46
四、实际管理处所之认定 48
五、租税条约或协议之约定 58
六、结语 61
第三章 台湾地区来源所得之认定 62
第一节 前言 62
第二节 境内来源所得之认定标准 63
一、概说 63
二、股利所得 64
三、合作社或合伙分配之盈余 64
四、劳务报酬 65
五、利息所得 69
六、租赁所得 70
七、权利金所得 70
八、财产交易所得 72
九、驻外人员之劳务报酬 73
十、工商业盈余(营业所得) 73
十一、竞赛奖金 77
十二、其他收益 77
十三、提供综合性业务服务之所得 77
十四、依共同分担契约所给付之研究发展费用 78
第三节 境内来源所得之计算:应扣缴给付之成本费用之减除 78
第四章 对于非居住者之课税 80
第一节 概说 80
第二节 外国自然人在台湾地区之税法上地位 81
一、非居住者在台湾地区之税法上地位 81
二、居住者在台湾地区的税法上地位 83
第三节 外国法人在台湾地区之税法上地位 84
一、课税客体 84
二、税基(课税标准) 86
三、税额的计算及缴纳 91
第四节 外国营利事业在台湾地区设立子公司 95
一、课税对象:全球所得 95
二、税基(课税标准) 96
三、税率 97
四、税额之计算及缴纳方式 97
五、台湾地区境外已经缴纳税额之扣抵 98
六、盈余分配之课税 98
第五节 国际租税协议 99
一、租税协议之订定情形 99
二、租税协议减轻外国人之税负 100
三、租税协议之特别规定 102
第六节 结语 104
第五章 国际税法问题之研究——以常设机构为中心 105
第一节 问题之提出 105
第二节 国际组织关于常设机构之课税建议 106
一、《OECD租税协议范本》关于常设机构之课税建议 106
二、联合国关于常设机构之课税建议 115
第三节 外国立法例关于常设机构之课税 120
一、日本立法例 120
二、德国立法例关于常设机构之课税 132
三、美国立法例关于常设机构之课税 146
四、综合比较 149
第四节 台湾地区关于常设机构之所得课税 149
一、常设机构之范围 149
二、关于常设机构之所得课税 156
第五节 结论与建议 162
第六章 租税协议相关问题之探讨 164
第一节 国际租税协议之缔结目的 164
一、国际双重课税之排除 165
二、国际逃漏税与租税规避之防止 165
三、纳税人之权利保护 166
第二节 签订租税协议之效益 166
一、对民众及企业部分 166
二、对政府部分 167
第三节 租税协议范本之版本参照 168
一、《OECD租税协议范本》 169
二、《联合国租税协议范本》 170
三、台湾地区租税协议 170
第四节 租税协议之性质及其效力 171
一、租税协议之人的效力范围 171
二、租税协议之空间的效力范围 172
三、租税协议之物的效力范围 173
四、租税协议之时间的效力范围 173
第五节 租税协议之一般原则 176
一、维持原则 176
二、保留原则 177
第六节 租税协议之解释 177
一、概说 177
二、租税协议之一般解释基准 179
三、国际法上解释法则——《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182
四、租税协议范本之条文之注释 183
第七节 租税协议之适用 185
一、申请适用租税协议 185
二、举证责任 186
第八节 无差别待遇之要求 187
第九节 结语 189
第七章 国际税法上营业所得之课税 190
第一节 有关营业所得来源地判断标准 190
一、交易地及生产地标准 190
二、常设机构标准(固定营业场所标准) 192
第二节 台湾地区“所得税法”规定 193
一、营利事业之劳务所得之课税 193
二、营利事业之其他营业所得来源地标准 199
第三节 OECD租税协议范本之规定 200
一、一般营业所得课税权划分标准 200
二、国际运输事业所得课税权划分标准 202
第八章 论移转订价税制 204
第一节 移转订价的概念 204
第二节 国际关系企业不合常规交易之税捐规避行为之防制对策 205
一、实体法的防制对策 206
二、程序法的防制对策 209
第三节 移转订价税制的适用对象:关系企业间之交易,不合营业常规,而有规避或减少境内纳税义务之行为 209
一、关系企业之适用范围 210
二、不合营业常规交易 214
三、视同“不合营业常规交易” 215
第四节 移转订价的调整 217
一、独立企业间常规交易价格 217
二、常规交易价格之算出方法的选择 229
三、交易价格之调整 233
四、对应的调整 234
第五节 资料文据之提出与调查 237
一、结算申报时之特别义务 239
二、在税务调查时,负有“提示资料”义务 240
三、检讨 241
第六节 推计课税与处罚 242
一、推计课税 242
二、罚则 244
第七节 移转订价税制之配套措施:预先订价协议与国际相互协议 247
一、预先订价协议 247
二、相互协议 249
第八节 结论与建议 252
一、移转订价税制的法典化 253
二、常规交易价格的算定方法之法定序位化 254
三、纳税人准备资料负担应予以减轻 254
四、同业利润推计课税之修正 254
五、不合常规交易于调整课税后,可否处罚问题 254
六、税捐机关应成立移转订价项目小组 255
第九章 国际税法上投资所得之课税 256
第一节 投资所得之概念 256
一、股利 256
二、利息 257
三、权利金 257
第二节 股利所得之课税 258
一、股利所得之来源地判断基准 258
二、股利所得之课税 261
第三节 利息所得之课税 267
一、利息所得来源地之判断标准 267
二、利息所得之课税 268
第四节 权利金所得之课税 272
一、权利金所得来源地判断标准 272
二、权利金所得之课税 275
第十章 国际税法上劳务所得之课税 284
第一节 个人劳务所得之概念 284
第二节 劳务所得来源地之判断标准 285
一、劳务提供地标准(美国立法例) 285
二、劳务提供地或使用地标准(德国立法例) 287
第三节 《OECD租税协议范本》关于劳务所得课税权归属之规定 289
一、对于自由职业者之执行业务所得的课税 289
二、对于提供人的劳务(薪资)所得之课税 291
三、对于董事酬劳金的课税 293
四、对于演艺人员与运动员之课税 293
五、对于退职年金(pensions)之课税 294
六、对于学生之免税 295
七、对于大学教师等之免税 296
八、对于政府职员之课税 297
第四节 台湾地区劳务所得之来源地判断标准 297
一、劳务提供地原则 297
二、劳务提供地原则之例外 300
三、混合来源之所得来源地之判断:比例分配所得来源地之原则 302
第十一章 国际税法上财产交易所得及财产之课税 304
第一节 对于财产之课税 304
一、不动产 304
二、常设机构之财产 304
三、飞机、船舶 305
四、其他财产 305
第二节 对于财产所得之课税 305
一、台湾地区有关规定 305
二、租税协议 306
第三节 财产转让收益之课税 307
一、财产交易所得之来源地标准 307
二、财产交易所得之课税 308
第十二章 国际税法上其他所得之课税 313
第一节 概说 313
第二节 其他所得之来源地判断基准 313
一、台湾地区有关规定 313
二、租税协议 316
第三节 其他所得之课税 316
一、台湾地区有关规定 316
二、租税协议 317
第十三章 跨境关系企业之营业费用分摊 320
第一节 问题之提出 320
第二节 实务见解 321
一、必须有业务直接关联性 321
二、母公司对于子公司之管理服务必须有“一对一”之对应关系 322
三、台湾地区财政管理机构诉愿决定 324
第三节 解析 325
一、业务费用之认定 325
二、具体业务费用之认列 333
三、结论及建议 347
第十四章 国际避免重复课税之方法与企业所得税 349
第一节 前言——国际重复课税之类型 349
一、法律上重复课税 349
二、经济上重复课税 350
第二节 国际重复课税之防止方法 351
一、概说 351
二、外国所得免税法 352
三、外国税额扣抵法 353
四、概算扣除法 361
五、外国税额费用扣除法 361
第三节 OECD租税协议范本之防止重复课税方法 362
一、国外所得免税法 362
二、国外税额扣抵法 364
第四节 台湾地区防止国际重复课税之方法 365
一、税法规定 365
二、租税协议 371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防止国际重复课税之方法 373
一、直接税额抵免法——防止法律的重复课税 374
二、间接税额抵免法——防止经济的重复课税 376
第六节 结论 379
第十五章 过少资本税制 381
第一节 过少资本税制之概念 381
第二节 过少资本税制之规制方法 382
一、一般防制税捐规避方式:实质课税原则 382
二、独立企业之常规交易原则(独立第三人比较原则) 383
三、隐藏盈余分配 384
四、借款债务与股本固定比率法(Fixed Ratio Approach) 384
第三节 过少资本税制(固定比率法)之运用 385
一、企业股东无差别待遇原则 385
二、原则上采取固定比率法,例外兼采独立企业常规交易原则 386
第四节 固定比率法之具体展开 388
一、贷款人之范围 388
二、资本范围 389
三、借款债务范围 390
四、有关贷款本金与资本之计算基准时 391
五、中小企业之排除适用:小额利息之排除适用 392
第五节 税法上处理 393
一、公司对于超过比率之借款债务,所支付利息,不准作为费用扣除 393
二、收受利息之股东,则应如何处理,不无争议 393
第六节 过少资本税制与国际租税协议 395
第七节 台湾地区过少资本税制之导入 396
一、负债 396
二、业主权益 398
三、计算方式 398
四、关系企业不合常规交易利息之调整 399
五、申报时应揭露相关信息及应备妥之数据 400
第十六章 租税天堂之税制对策 401
第一节 租税天堂之意义及其判断标准 401
一、意义 401
二、判断标准 402
第二节 租税天堂之运作方式 404
一、持股公司(holding company) 404
二、投资公司(investment company) 405
三、无体财产权之保有公司(patent holding company) 405
四、交易公司(trading company) 405
五、便宜船籍公司(shipping company) 405
六、演艺事业法人(rent-a-star company) 406
七、保险公司(captive insurance company) 406
八、金融公司(finance company) 406
九、地区总部公司(regional headquarter) 407
第三节 租税天堂之租税对策 407
一、内国法对于租税天堂之因应措施 407
二、所得来源地国之防制对策 410
三、国际上对于租税天堂之防制措施 411
第四节 租税天堂之税制对策之立法例——日本立法例 412
一、概说 412
二、例外情形 413
三、双重课税之排除 414
第五节 台湾地区租税天堂之防制对策 415
一、依实质课税原则及台湾地区“所得税法”第43条之1防制 415
二、导入租税天堂防制对策,增订“受控外国公司”之课税规定 417
三、避免重复课税之措施 417
四、修正草案 418
第十七章 国际租税规避——以租税协议之滥用为中心 419
第一节 前言 419
第二节 租税协议之滥用 419
一、概说 419
二、租税协议之滥用类型 420
三、防止滥用租税协议之国内法措施 422
四、防止滥用租税协议之国际法措施 426
第十八章 租税协议中之无差别待遇原则 432
第一节 前言 432
第二节 无差别待遇条款解释适用之基本原则 434
一、概说 434
二、适用范围 435
三、直接适用 435
四、不适用间接的差别待遇 436
五、不适用最惠国待遇 437
第三节 第1项之解释:关于国籍之无差别待遇 438
第四节 第2项之解释:对于无国籍人之无差别待遇 442
第五节 第3项之解释:对于常设机构之无差别待遇 443
一、概说 443
二、有关常设机构之无差别待遇之展开 444
第六节 第4项之解释:关于必要费用扣除之无差别待遇 451
第七节 第5项之解释:关于资本之无差别待遇 453
第八节 第6项之解释:适用对象范围 454
第九节 结语 454
第十九章 租税协议之课税信息交换 455
第一节 前言 455
第二节 课税信息交换之目的 456
一、课税目的使用 456
二、其他目的使用 457
第三节 课税信息交换之范围 458
第四节 课税信息交换之类型 459
一、基于请求而为信息交换 459
二、自动的信息交换 460
三、自发的信息交换(sog.Spontanauskunft) 460
四、同时调查 461
五、派遣调查官 461
六、产业别之信息交换 461
第五节 课税信息之交换方式以及期限 461
一、交换方式 461
二、交换期限 462
第六节 提供信息之正当法律程序 463
一、法律保留原则 463
二、正当法律程序 464
三、保密义务 465
第七节 得拒绝提供信息之情形 466
一、要求违反法令以及行政惯例之措施 466
二、正常管道所无法取得之信息 466
三、涉及营业秘密或职业秘密等秘密信息 467
四、违反公共政策(公共秩序)的资料 467
第八节 不得拒绝提供信息之情形 468
第九节 课税信息交换提供之救济程序 469
第二十章 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初探——OECD行动方案简介 471
第一节 前言 471
第二节 BEPS之项目因应计划工作 472
第三节 BEPS之发生原因 472
第四节 因应方案之计划目标及其核心价值理念 475
第五节 行动方案内容 476
一、行动方案1:OECD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的报告(Address the Tax Challenges of the Digital Economy) 476
二、行动方案2:使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中立化(Neutralise the Effects of Hybrid Mismatch Arrangements) 477
三、行动方案3:强化受控制外国公司规则(Strengthen CFC Rules) 478
四、行动方案4:有关利息费用扣除及其他费用支出限制,以防止税基侵蚀(Limit Base Erosion via Interest Deductions and Other Financial Payments) 479
五、行动方案5: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因素,有效打击“有害税收实践”(Counter Harmful Tax Practices More Effectively, Taking into Account Transparency and Substance) 480
六、行动方案6:防止税收协议之滥用(Prevent Treaty Abuse) 481
七、行动方案7:防杜人为的规避常设机构之地位(Prevent the Artificial Avoidance of PE Status) 482
八、行动方案8~10:确保移转订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配合(Assure that Transfer Pricing Outcomes are in Line with Value Creation) 482
九、行动方案11:评估与监督控制BEPS方法(Measuring and Monitoring BEPS) 485
十、行动方案12:要求纳税人揭露其租税规划措施(Require Taxpayers to Disclose their Aggressive Tax Planning Arrangements) 485
十一、行动方案13:重新检讨移转订价文件(Re-examineTransfer Pricing Documentation) 486
十二、行动方案14:建立更有效能的争议解决机制(Make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s More Effective) 487
十三、行动方案15:开发用于修订双边税收协议的多边工具(Develop a Multilateral Instrument) 487
第六节 后续影响与因应 488
第二十一章 国际电子商务交易之课税 490
第一节 电子商务交易之意义 490
第二节 电子商务交易之课税原则 491
一、电子商务交易之课税原则 491
二、电子商务交易特殊性之因应税制 492
第三节 台湾地区电子商务交易之课税 493
一、有关网络交易营业税之课税 493
二、有关电子商务交易所得税之课税 495
第四节 国际税法上电子商务交易之课税 496
一、电子商务交易之营业税课税 496
二、国际税法上电子商务交易之所得课税 506
第五节 结语 516
第二十二章 国际税法案例解析 517
第一节 母公司派驻台湾地区境外办事处员工薪资所得来源地之判断标准 517
一、事实摘要 517
二、裁判要旨 518
三、解析 519
第二节 外国公司咨询服务费之所得来源地之判断 526
一、事实摘要 526
二、裁判要旨 526
三、解析 530
第三节 跨境关系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之所得来源地探讨 538
一、问题之提出 538
二、案例事实 538
三、台湾地区行政法院判决 540
四、评析 543
第四节 台湾地区境外出口商透过网络及电子邮箱进行实体商品交易之课税问题解析 555
第二十三章 三方贸易之营业税课税问题 570
第一节 问题之提出 570
第二节 营业税之课税原则 571
一、归属原则:目的地国原则与来源地国原则 571
二、日本立法例 571
三、德国立法例 576
第三节 三方贸易之课税 582
一、三方贸易在境外货物买卖交易行为 582
二、三方贸易出口货物,由台湾地区内供货商以自己名义,直接将货物出口至台湾地区外进口商,其中间贸易商视同中介关系 584
三、三方贸易进口货物,由台湾地区买受人直接报关进口货物之课税方式 585
四、三角贸易直接交货予最后买受人,属于非典型交易类型,现行规定呈现漏洞,应进行漏洞补充 591
第四节 结语 593
参考文献 594
附录:OECD对于所得及资本之租税协议范本 605
- 《剑桥国际英语写作教程 段落写作》(美)吉尔·辛格尔顿(Jill Shingleton)编著 2019
- 《国际经典影像诊断学丛书 消化影像诊断学 原著第3版》王振常,蒋涛,李宏军,杨正汉译;(美)迈克尔·P.费德勒 2019
- 《齐心开创共建“一带一路”美好未来 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习近平著 2019
- 《国际声乐舞台咏叹调必选 次女高音》玛莎·格哈特原版翻译 2019
- 《剑桥国际英语写作教程 从句子到段落》(美)劳里·布拉斯(Laurie Blass),(美)德德拉·戈登(Deborah Gordon)编著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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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英语国际音标快拼读》宋德伟 2018
- 《国际格局变化与中国 建构主义理论的新视角》王庆新著 2019
- 《国际安徒生奖 威廉·退尔的故事》于尔克·书比格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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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风偏瘫 脑萎缩 痴呆 最新治疗原则与方法》孙作东著 2004
- 《水面舰艇编队作战运筹分析》谭安胜著 2009
- 《王蒙文集 新版 35 评点《红楼梦》 上》王蒙著 2020
- 《TED说话的力量 世界优秀演讲者的口才秘诀》(坦桑)阿卡什·P.卡里亚著 2019
- 《燕堂夜话》蒋忠和著 2019
- 《经久》静水边著 2019
- 《魔法销售台词》(美)埃尔默·惠勒著 2019
- 《微表情密码》(波)卡西亚·韦佐夫斯基,(波)帕特里克·韦佐夫斯基著 2019
- 《看书琐记与作文秘诀》鲁迅著 2019
- 《酒国》莫言著 2019
- 《指向核心素养 北京十一学校名师教学设计 英语 七年级 上 配人教版》周志英总主编 2019
- 《北京生态环境保护》《北京环境保护丛书》编委会编著 2018
- 《法律与教育研究》汪祥欣著 2003
- 《指向核心素养 北京十一学校名师教学设计 英语 九年级 上 配人教版》周志英总主编 2019
- 《高等院校旅游专业系列教材 旅游企业岗位培训系列教材 新编北京导游英语》杨昆,鄢莉,谭明华 2019
- 《指向核心素养 北京十一学校名师教学设计 数学 九年级 上 配人教版》周志英总主编 2019
- 《中国商事法律制度》赵旭东主编 2019
- 《西单大杂院-北京老舍文学院首届中青年作家高研班学员小说作品集》北京老舍文学院编 2019
- 《指向核心素养 北京十一学校名师教学设计 数学 七年级 上 配人教版》周志英总主编 2019
-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剧本系列 白露》刘国华,马鹏程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