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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是法锁  债法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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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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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意)阿雷西奥·扎卡利亚著;陆青译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7
  • ISBN:9787519715281
  • 页数:285 页
图书介绍:书稿从债的动态结构为线索,在概述了债的核心内容后,依次讨论债的发生原因、债的主体、客体、履行标准、履行、债权人迟延、不履行、债的消灭、债的主体变更等基本内容。本书作者Alessio Zaccaria(阿雷西奥•扎卡利亚)教授(1955.6.2-),意大利著名民法学者,维罗纳大学民法教授,欧洲私法教学中心主任(欧盟“Robert Schuman”计划资助),意大利最高司法官理事会参事。本书译者陆青,1981年9月出生。意大利维罗纳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浙江大学科技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
《债是法锁 债法要义》目录
标签:要义

第一章 债之概述 1

1.定义 3

2.狭义之债与广义之债 5

3.例外情况下,缺乏(主给付的)债权和缺乏相对应的(原)给付义务的债的关系:所谓的“后合同义务”和附保护第三人效力的合同 6

4.续:所谓“缔约交往” 8

5.续:所谓“社会交往” 9

6.不完全债务;具体来说,赌博债务和自然之债 11

7.债务与责任 12

第二章 债之渊源 13

8.《意大利民法典》第1173条的列举 15

9.根据诚信补全[债的]关系 16

10.所谓的“社会交往”(返回) 17

11.所谓的“请求权竞合” 18

12.承担债务的理由 20

第三章 债之主体 21

13.债的关系的“通常的”主体:债务人和债权人;单一主体之债的关系 23

14.所谓的“消极变动”:“因物之债”和“实物负担” 24

15.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也称为“可分之债”)、(区分给付可分或者不可分,在后者情况下为不可分之债的)连带之债以及债务共同体和债权共同体(也称为“集合之债”) 25

16.续:连带之债的具体化 27

第四章 债之客体 29

17.给付的特征 31

18.可得经济评价 32

19.债权人的给付利益 33

20.给付的可能分类:可替代的给付和不可替代的给付;给与、作为和不作为的给付;行为之债与结果之债;即时、持续或定期履行的给付 34

21.客体相对不确定之债 36

22.续:具体来说,种类之债 37

23.续:具体来说,选择之债 39

24.续:具体来说,任意之债 41

25.合成给付之债 42

26.金钱之债;定义 43

27.续:“金钱债务”原则和“票面主义”原则;票面债务与币值债务 44

28.续:利息:对价利息、迟延利息和补偿性利息 46

29.续:约定利息和高利贷利息 48

30.复利 50

第五章 正确行事义务 51

31.作为诚信原则之体现的正确行事义务:诚信原则对债的补全功能,以及对主张请求的限制功能;具体来说,所谓的“失权” 53

第六章 债之履行 55

32.履行(或者也可称为“清偿”)的定义 57

33.履行行为的性质,以及与债之消灭效力相关联的理由 58

34.债权人表示已经受领了以履行之名义而为的给付的意义 61

35.履行地点 62

36.履行时间 63

37.履行的主体方面;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以及债权人的受领能力 65

38.续:履行时应尽的勤勉义务 67

39.续:第三人履行 69

40.续:履行受领人 71

41.履行客体方面的具体问题:以他人之物为履行 73

42.续:部分履行 75

43.清偿的抵充 76

44.清偿的费用 77

45.收据 78

46.债权人接受清偿后的负担 79

第七章 债权人迟延 81

47.债权人迟延和债务人解放;无关债权人过错,即使是在其承担损害赔偿之债的情形下 83

48.迟延的要件;债权人不当拒绝给付和债务人提出给付 84

49.由第三人生成的迟延 86

50.迟延的开始 87

51.迟延的后果 88

52.债务人解放 89

第八章 债之不履行 91

(A)法律事实 93

53.定义 93

54.前提 94

55.不履行的类型 95

56.续:具体来说,债务人迟延 96

57.不履行的可归责性:客观归责的一般规定 99

58.续:勤勉义务的可能意义和过错责任 102

59.续:客观归责或主观归责和所承担的债的类型之间的联系;具体在金钱之债和种类之债中不履行之可归责性 105

60.不得主张性的限制 106

(B)法律后果 107

61.“合同不法” 107

(B1)继续履行之诉 109

62.可行性:相对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 109

(B2)损害赔偿 111

63.所谓的“债之延续” 111

64.损害赔偿之债的内容(对应于所谓的“积极利益”),以及原则上不允许特殊形式的损害赔偿 112

65.财产性损害赔偿:所受损失和可得利益 113

66.以一定数额金钱为客体的债的赔偿;所谓“迟延利息”相对应的债:金钱之债和币值债务 114

67.续:《意大利民法典》第1224条第2款规定的更大损害赔偿 117

68.非财产性损害的可赔偿性 120

69.将来损害的可赔偿性 121

70.不履行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122

71.财产性损害的计算方式:所谓的“差额理论”和所谓的“损益相抵”理论 123

72.损害的公平评估 124

73.对损害的可预见性作为赔偿的限制因素 125

74.债权人与有过失的事实作为赔偿的限制因素 127

75.债权人主张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权利延续的原则和邻近证据原则 129

76.赔偿之债作为币值之债 131

77.履行辅助人的行为的责任 132

78.免责条款 133

(B3)给付事后不能的风险移转 135

79.债务人迟延时排除适用《意大利民法典》第1256条 135

第九章 代替履行之给付 137

80.定义 139

81.结构 140

82.债的关系消灭效力的原因 141

83.“纯代物清偿合意” 142

84.债务人对完成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的瑕疵担保义务 143

85.“为清偿之债权转让”与“为已得清偿之债权转让” 145

第十章 履行之外其他债的消灭方式 147

(A)更新 149

86.客观更新和主观更新 149

87.(客观)更新的构成要件;具体来说,“更新意愿”所扮演的角色和从属性变更的意义 150

88.先取特权、质押和抵押的存续与否问题 152

89.原债不存在的法律后果 153

90.原债之权原可撤销的法律后果 154

91.原债之权原因债的不履行而解除的法律后果 156

92.原债之权原因负担过重或事后不能而解除的法律后果 158

93.原债之权原可废除的法律后果 160

94.原债之权原可撤销[指债权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法律后果 161

(B)免除 162

95.定义 162

96.基于[免除的]结构,以及债的担保的相应后果的理论重构 163

97.有偿免除的理论可能性 164

98.形式 165

99.免除、债权放弃和“不得再请求之简约” 166

(C)抵销 167

100.定义;具体来说,债权债务必须具有相互对立性 167

101.抵销的种类 168

102.法定抵销:前提 169

103.续:(a)债之客体为同种类的可替代物 170

104.续:(b)可结算性 171

105.续:(c)可得主张 173

106.法官不得主动提起法定抵销;法定抵销相关的抗辩 174

107.提供担保方的抵销主张 176

108.向债权转让之受让人的抵销主张可能性 177

109.多个适于抵销的相互对立的债权债务 178

110.判决抵销 179

111.意定抵销和任意抵销 180

112.禁止抵销的情形 181

(D)混同 182

113.定义 182

114.原因 183

115.效力 184

116.物权法领域类似的现象 185

(E)事后不能 186

117.确定不能、一时不能和债的关系的消灭 186

118.[履行]不能的表现特征 187

119.[履行]不能和给付客体的遗失 188

120.因债权人行为导致的[履行]不能 189

121.以特定物转让为标的的给付不能 190

122.部分[履行]不能 192

123.给付的不得主张性和债之原有目的的达成 193

第十一章 债权人变更 195

124.债权之移转和积极的主体更新 197

(A)清偿代位 199

125.清偿代位和债权转让 199

126.部分代位 200

127.代位的种类 201

128.基于债权人意思的代位 202

129.基于债务人意思的代位 203

130.法定代位 204

(B)债权转让 206

131.结构,以及债权转让的可能原因 206

132.债权,以及其他可得转让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将来债权 207

133.法定的禁止转让之情形 209

134.禁止转让之约定 210

135.债权的部分转让 211

136.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 212

137.数人受让同一债权之冲突,以及债权受让人与就该债权设定的用益权或质权的买受人之冲突 213

138.受让债权存在之担保 214

139.转让下债务人清偿能力之担保 216

(C)积极指示 217

140.定义 217

141.规则 218

第十二章 债务人变更 219

142.债务的移转和被动的主体更新 221

(A)允诺指示 224

143.定义 224

144.结构 225

145.“对价关系”和“补偿关系” 226

146.债务指示和“开放指示” 227

147.免责的指示和并存的指示 228

148.抗辩权行使可能;名义指示和单纯指示 229

149.担保的存续与否问题 230

(B)清偿指示 231

150.定义 231

151.结构 232

152.效力 234

153.行使抗辩权的可能性:(有因的)名义指示和(无因的)单纯指示 235

(C)债务参加 236

154.定义 236

155.结构 237

156.效力;免责的债务参加和并存的债务参加 238

157.抗辩权的行使可能 239

158.担保的存续与否问题 240

(D)承担债务契约 241

159.定义 241

160.结构 242

161.效力;免责的承担债务契约和并存的承担债务契约 243

162.抗辩权的行使可能 244

163.担保的存续与否问题 245

164.所谓“简单的”(或“内部的”)承担债务 246

165.法定的承担债务 247

附录:中意术语对照 249

译后记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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