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治法律
责任政府新论  熔权制、分权制、监督-仲裁-保障制比较
责任政府新论  熔权制、分权制、监督-仲裁-保障制比较

责任政府新论 熔权制、分权制、监督-仲裁-保障制比较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9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蒋劲松著
  • 出 版 社: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5
  • ISBN:7801908325
  • 页数:677 页
图书介绍:责任政府作为一种宪制,形成于近代,其理论与实践在当代西方国家较为成熟。建立责任政府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本书对西方三大政体——熔权制、分权制和监督-保障-仲裁制下的责任政府制度及实践进行了比较研究,指出了传统责任政府理论的主要缺陷,提出了自己的新型责任政府理论,并以此为基础,剖析了我国责任政府目前存在的理论与实践上的问题,进而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责任制政府的具体方案。
《责任政府新论 熔权制、分权制、监督-仲裁-保障制比较》目录

第一章 责任政府概念的重新界定 1

第一节 “责任”界定 2

一 政府责任的基本属性——宪法性 4

二 政府责任的派生性质之一——政治性 8

三 政府责任的派生性质之二——法律性 10

四 “责任”是职能与制裁的统一 12

第二节 “政府”界定 15

一 首先指狭义政府即行政机关 15

二 不同政体下行政机关的差异 17

三 不同政体下责任主体的差异 29

一 受体定义 33

二 受体种类 33

第三节 责任“受体”界定 33

第四节 责任政府与责任内阁 35

第五节 行政制度意义上的责任政府与宪法制度意义上的责任政府 36

结论 37

第二章 责任政府的思想来源 38

第一节 关于政府职能的思想 39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国家目的论 39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国家目的论 47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政府目的论 50

四 西方现代—当代思想家的政府目的论 56

第二节 关于政府的阶级性 59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阶级观念 59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阶级观念 61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阶级观念 62

四 西方现代—当代思想家的阶级观念 64

第三节 关于统治者的人性论及心理分析 67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人性论及心理分析 68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人性论及心理分析 70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人性论及心理分析 71

四 西方现代—当代思想家的人性论及心理分析 73

第四节 反政府腐败思想 77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反政府腐败思想 77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反政府腐败思想 80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反政府腐败思想 81

第五节 民主论 84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民主思想 84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民主思想 86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民主思想 89

四 西方现当代思想家的民主思想 98

第六节 法治论 104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法治思想 104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法治思想 107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法治思想 108

四 西方现当代思想家的法治思想 113

第七节 分权制衡论 117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分权制衡思想 117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分权制衡思想 119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分权制衡思想 121

结论 126

第三章 责任政府与政体的关系 129

第一节 传统责任政府理论 131

一 传统责任政府理论的基本内容及特定历史条件 132

二 传统责任政府与议会制(即熔权制)互为条件 137

三 传统责任政府理论的误区 142

第二节 责任政府与总统制(即分权制)的兼容性问题 145

一 分权制宪法的责任原则 145

二 分权制下的责任政府实践 153

三 责任政府理论的跟进 163

第三节 责任政府与超级总统制(即监督—仲裁—保障制)的兼容性 166

一 问题的特定性 167

二 宪法规定 167

三 行宪实践 170

四 责任政府理论的跟进 171

结论 172

第四章 责任政府要素之一——责任主体 174

一 古代—中世纪出现的责任主体 175

第一节 责任主体的历史演变 175

二 近代—当代责任主体类型的增加 177

第二节 责任主体必须与执政机关相一致 178

一 “执政机关”辨析 178

二 执政机关即为责任主体 179

第三节 责任主体的种类 181

一 三种基本分类 182

二 熔权制下责任主体的再划分 182

三 分权制下责任主体的再划分 185

四 监督—仲裁—保障制下责任主体的再划分 187

第四节 责任主体的责任与权力的对立统一 188

一 执政权力必须受责任约束 188

二 责任主体既有服从制裁的义务,又有要求信任的权利 190

结论 191

第五章 责任政府要素之二——责任受体 192

一 古代—中世纪出现的责任受体 193

第一节 责任受体的历史演变 193

二 近代—当代责任受体类型 198

第二节 责任受体必须配套 225

一 必须以选民为最终责任受体 226

二 必须以议会或国会为常规责任受体 227

三 必须设置第三类责任受体 228

结论 229

第六章 责任政府要素之三——责任构成 230

第一节 提出竞选政纲 232

一 竞选—宪法合同—责任机制的启动 233

二 竞选政纲的内容 243

三 竞选政纲的宪法效力 246

一 将竞选政纲转化为议会立法的必要性 260

第二节 将竞选政纲转化为立法 260

二 三种政体下的“转化”责任 264

三 转化成效 278

四 将竞选政纲转化为行政命令或全民公决立法 282

第三节 实施法律、行政命令和全民公决立法 284

一 执政机关实施议会立法、行政命令、法令和全民公决立法的职权及职责 285

二 执政机关实施法律以及行政命令和全民公决立法的三个途径 298

第四节 为自己的政纲或政策遭选民否决、为没有完成竞选政纲而承担责任 305

一 从承担宪法上不利后果的角度看选举 305

二 从宪法制裁的角度看选举 307

第五节 为自己的政策遭议会或选民否决而承担责任 309

一 执政机关为什么必须说服议会同意其政策 309

二 责任分类 310

三 为自己的政策遭选民否决而承担责任 311

第六节 为违宪犯罪行为或严重错误而承担责任 312

一 为违宪犯罪而承担责任的必要性 312

二 执政机关必须承担责任的违宪犯罪行为种类 313

三 为严重错误而承担责任 314

结论 315

第七章 责任政府要素之四——责任方式 317

第一节 责任方式的重要性及配套性 319

一 责任方式的重要性 319

二 责任方式的配套性 320

第二节 提出和说明竞选政纲 322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 322

二 该责任方式的宪法价值 323

三 三种政体下候选人对该责任方式的运用 325

第三节 提出和说明政策 330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 331

二 该责任方式的宪法价值 333

三 三种政体下执政机关如何提出并说明政策或法案 335

第四节 实施法律 339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 339

二 实施法律在什么条件下是执政机关的职能 339

三 三种政体下行政机关对该责任方式的运用 341

第五节 报告行政机关的工作 341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 341

二 该责任方式的宪法价值 342

三 回答议会质询 345

四 向议会作证 349

五、向议会报告预算的拟订和实施情况 352

第六节 接受选民裁决 358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 359

二 该责任方式的宪法价值 359

三 该责任方式在三种政体下的实践 360

第七节 辞职 369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 369

二 该责任方式的宪法价值 369

三 该责任方式在三种政体下的实践 370

第八节 接受弹劾—审判 380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 380

二 该责任方式的宪法价值 380

三 该责任方式在三种政体下的实践 381

结论 389

第八章 责任政府要素之五——责任程序 391

第一节 责任程序的宪法价值、配套性和渊源 393

一 责任程序的宪法价值 394

二 责任程序的配套性 396

三 责任程序的渊源 397

第二节 竞选—选举程序 401

一 议员竞选—选举程序(熔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 402

二 总统竞选—选举程序(分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 410

第三节 就职程序 426

一 总统就职程序(分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 427

二 政府就职程序(熔权制下) 429

第四节 政纲提出程序 433

一 政府的政纲提出程序(熔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 433

二 总统的政纲提出程序(分权制下) 434

第五节 法案提出程序 436

一 政府的普通法案提出程序(熔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 437

二 政府的预算法案提出程序(熔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 438

三 总统的普通法案提出程序(分权制下) 440

四 总统的预算报告提出程序(分权制下) 441

第六节 报告和说明程序 443

一 政府的报告和说明程序(熔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 444

二 总统的几种报告和说明程序(分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 449

第七节 接受议会调查程序 454

一 熔权制下政府接受议会调查程序 454

二 分权制下政府接受国会调查程序 458

三 监督—仲裁—保障制下政府接受议会调查程序 463

第八节 信任及辞职程序 464

一 熔权制下政府的信任及辞职程序 467

二 分权制下总统的辞职程序 469

三 监督—仲裁—保障制下总统的辞职程序 470

四 监督—仲裁—保障制下政府的信任及辞职程序 471

第九节 起诉或弹劾—审判程序 473

一 英国对首相及大臣的起诉—审判程序 474

二 美国对总统的弹劾—审判程序 474

三 法国对总统、政府成员的起诉—审判程序 475

结论 476

第九章 责任政府要素之六——责任政党 478

第一节 责任政府对政党的规范 479

一 政党与选民的关系 480

二 政党与国家的关系 482

三 政党与政党的关系 488

四 执政党内部的关系 507

一 提供动力 536

第二节 责任政党对责任政府的积极作用 536

二 进行判别和压缩 538

三 出面组织 539

第三节 责任政党对责任政府的消极作用 540

一 执政党压制本党议员的批评或反对活动 540

二 执政党压制反对党或少数党的反对活动 543

三 反对党或少数党的不当反对 547

结论 548

第十章 责任政府评价 551

第一节 责任政府是民主的发达形态 552

第二节 责任政府是法治的发达形态 571

第三节 责任政府促使执政机关对选民尽职尽责 583

第四节 责任政府体现当代民主法治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585

第五节 责任政府应是宪法学和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586

结论 588

第十一章 中国特色责任政府建设简论 590

第一节 社会主义宪法应当采用责任政府制度 592

第二节 我国责任政府现状 597

一 宪法理论的长处与不足 598

二 宪法规定的长处与不足 639

三 行宪实践的成绩与不足 642

第三节 推进中国特色责任政府建设的建议 652

一 更新宪法观念 652

二 完善宪法及法律等 660

三 强化责任政府实践 669

结论 672

后记 67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