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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刑事诉讼法  原书第21版
法国刑事诉讼法  原书第21版

法国刑事诉讼法 原书第21版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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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贝尔纳·布洛克著;罗结珍译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9
  • ISBN:9787562033929
  • 页数:636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一本在法国有着广泛影响的诉讼法名著,这次出版的中译本为2008年1月该书的第21版。本书第一部分介绍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其中包括证据法,第二部分阐述司法警察在各种调查中的权力以及管辖权规则,第三部分涉及追诉、预审、判决、上诉与既判力等问题。
《法国刑事诉讼法 原书第21版》目录

导论 1

第一节 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特征 4

第一目 刑事诉讼程序相对于刑法的一般特征 4

一、程序法的确定 5

二、程序法律的特别制度 7

第二目 相对于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特征 10

一、刑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共同特征(组织的统一性) 11

二、刑事诉讼的特点(刑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双轨制) 20

第二节 刑事诉讼程序的历史 33

第一目 控诉式诉讼程序 34

一、追诉的发动 34

二、刑事法院 35

三、刑事诉讼的进行与证据 37

第二目 纠问式诉讼 39

一、公诉的发动 40

二、预审 41

三、最终预审与开庭 41

四、上诉途径 42

第三目 中间时期的法律与《刑事审理法典》 42

一、旧制度所进行的姗姗来迟的改革 42

二、中间时期的法律 44

三、《刑事审理法典》 46

四、《刑事审理法典》之后,法国刑事诉讼程序的演变 48

第四目 刑事诉讼法典 50

一、法国解放后提出的各种问题 50

二、刑事诉讼法典的颁布 51

三、最近时期的情况 56

第一部分 刑事诉讼的原则 59

第一编 刑事诉讼的指导原则 59

第一章 刑事诉讼的根本原则 60

第一节 由超立法规范产生的原则 60

第一目 欧洲人权公约 61

第二目 宪法委员会的作用 62

第二节 在强化保护无罪推定的法律中宣告的各项原则 64

第一目 议会辩论 64

第二目《刑事诉讼法典》的典首条文 64

第二章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66

第一节 举证责任 67

第一目 无罪推定的意义 67

第二目 无罪推定的范围 69

第二节 证据形式 73

第一目 证明手段 73

一、证据的类型(les categories de preuve) 73

二、对证据收集的规范 74

第二目 对证据自由的限制 76

第三节 证据的判断 79

一、原则 79

二、例外情形 80

第二编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诉讼 82

第一章 公诉 86

第一节 公诉的进行 86

第一目 公诉的主体 86

一、公诉的消极主体 86

二、公诉的积极主体 88

第二目 进行公诉的条件 100

第三目 提起公诉的方式 101

一、通知书 101

二、直接传讯 101

三、立案侦查意见书 103

四、对现行轻罪与现行重罪提起追诉的形式 103

五、事先认罪情况下的追诉 104

第二节 公诉的消灭 105

第一目 公诉消灭的特别原因 106

一、犯罪行为人死亡 106

二、大赦与刑事法律废止 107

三、刑事和解的执行 108

第二目 消灭公诉与民事诉讼的共同原因 109

一、消灭公诉的特别原因 109

二、消灭公诉的正常原因 110

第二章 民事诉讼 125

第一节 进行民事诉讼的条件 128

第一目 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具备的条件 128

一、诉讼原告是受害人 128

二、由受害人以外的其他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145

第二目 对民事诉讼的被告人要求具备的条件 149

一、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149

二、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能力 157

第二节 民事诉讼的进行 157

第一目 受害当事人的选择权 158

一、选择权的条件与依据 158

二、选择的不可撤销性 164

第二目 向刑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66

一、向刑事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 167

二、由刑事法院对民事诉讼进行判决 174

第三目 向民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75

一、民事诉讼延期判决(刑事置民事原状等待) 176

二、刑事既判事由对民事诉讼的既判力 180

第三节 民事诉讼的消灭 180

第一目 民事诉讼经本诉途径而消灭 180

一、民事诉讼经本诉途径而消灭的原因 181

二、民事诉讼经本诉途径而消灭产生的后果 182

第二目 民事诉讼继公诉的“后果”而消灭 183

一、民事诉讼在刑事法院的时效问题 183

二、民事诉讼因刑事既判事由而消灭 186

第四节 对特定损害的受害人的赔偿 189

第一目 对受到犯罪损害的特定受害人的赔偿 189

一、申请赔偿的条件 190

二、申请赔偿的程序与判决 192

第二目 对恐怖活动受害人的赔偿 195

一、可以获得赔偿的人 195

二、可以获得赔偿的损失 196

三、赔偿的实施 196

第三目 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 197

第二部分 刑事诉讼的机关 201

第一章 警察机关(司法警察) 201

第一节 有关警察行政组织的若干概念 204

第一目 警察 207

一、国家警察 208

二、巴黎警察局 209

第二目 宪兵 210

第二节 司法警察队伍的组成与职权 212

第一目 司法警察的人员组成 212

一、司法警察警官 213

二、司法警察警员 215

三、负责司法警察职责的官员与工作人员 215

第二目 司法警察的职权 216

一、查明犯罪 218

二、司法警察的调查 226

第三目 司法警察的监督与责任 245

一、监督措施 245

二、刑事责任 246

三、民事责任 247

第三节 赋予特定权力机关的司法警察权力 248

第一目 司法权力机关 248

第二目 行政权力机关 249

一、对省长享有的司法警察权力的限制 250

二、对省长的行动的制裁 250

第二章 司法机关(刑事法院) 252

第一节 刑事法院的组织与作用 252

第一目 预审法庭 252

一、预审法官 253

二、上诉法院预审法庭 259

第二目 审判法庭 263

一、普通法法院 264

二、专门法院 281

第二节 刑事法院的管辖权 288

第一目 管辖权的一般规则 289

一、法国刑事法院的国际管辖权 290

二、法国刑事法院的国内管辖权 295

第二目 对违反管辖权规则的制裁 304

一、有关无管辖权的司法裁判权性质的决定 304

二、管辖权限冲突 305

第三目 管辖权规则的例外 307

一、刑事法院事物管辖与对人管辖的例外情形 308

二、刑事法院地域管辖权的扩张 320

第三部分 刑事诉讼的过程 324

第一章 追诉 324

第一节 有关追诉的决定 324

第一目 有权作出决定的人 324

一、由检察院作出的决定 324

二、由受害人作出的决定 326

第二目 追诉决定的构成要件 327

一、审查追诉的合法性 327

二、审查追诉的适当性 329

第三目 共和国检察官所做决定的方向 335

一、有管辖权的机关可以选择的各种决定 336

二、共和国检察官评判与决定的自由 337

第二节 追诉决定的执行 342

第一目 侦查 343

一、有必要进行侦查的案件 344

二、检察院对侦查的运用 345

三、受害的当事人对侦查的运用 347

四、运用侦查手段的效果 350

第二目 直接传讯 351

一、直接传讯的运用范围 351

二、直接传讯的形式条件 351

三、直接传讯的效果 353

第三目 现行轻罪或简单犯罪案件的特别程序 354

第二章 预审 357

第一节 预审法官对案件的受理与停止管辖 360

第一目 预审法官受理案件的各种方式 360

第二目 预审法官受理案件的效果 361

第三目 预审法官停止管辖 364

第二节 预审法官的预审权力 366

第一目 由预审法官直接行使的预审权力 368

一、查证事实 368

二、听取特定的人的陈述 369

三、搜查、扣押以及其他针对所有权、职业活动和私生活的措施 380

四、执行凭证 389

五、司法监督 394

六、先行羁押 401

七、其他临时措施 423

第二目 由预审法官的助理人员行使预审权 423

一、委托查案 424

二、鉴定 428

第三目 对预审权力的监督 433

一、由当事人实行的监督 434

二、由上诉法院预审庭庭长进行的监督 435

三、由上诉法院预审庭进行的监督 436

第三节 预审法官的法庭裁判权力 445

第一目 预审法官享有的裁判权力的范围 445

一、侦查开始时预审法官的法庭裁判权 446

二、侦查过程中预审法官的法庭裁判权 446

三、侦查终结时预审法官的法院裁判权 448

第二目 对预审法官法庭裁判权力的监督 454

一、预审法官所做裁定的通知 454

二、对预审法官的裁定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455

三、由上诉法院预审庭实行的监督 459

四、重罪追诉的特别制度 464

第三章 判决 468

第一节 审判法庭受理案件 468

第一目 审判法庭受理案件的各种途径 469

一、经直接传票受理案件 469

二、经(预审法官或上诉法院预审庭的)移送裁定受理案件 470

三、审判法庭按照立即出庭程序或以笔录作为传唤通知书而受理案件 473

四、法院经当事人自愿出庭而受理案件 475

五、依被告人庭前认罪程序受理案件 478

六、依职权受理案件 479

七、对特定违警罪不经审判法庭受理即实行制裁 480

第二目 受理案件的效果 484

第二节庭审与法庭辩论 485

第一目 庭审程序的基本特征 485

第二目 法庭辩论的指挥 489

一、法庭调查 490

二、公诉意见与辩护意见 494

第三目 重罪法庭程序的特殊性 495

第三节 判决 501

第一目 就判决进行评议 501

一、评议的必要性与形式 501

二、评议的秘密性 501

三、评议的范围 502

第二目 判决的形式 507

第三目 不同判决的意义与效果 510

一、中间判决 510

二、无管辖权判决 511

三、实体判决 512

第四章 上诉途径与既判力 521

第一节 各种上诉途径 521

第一目 缺席判决异议与缺席的排除 523

一、缺席判决异议 523

二、重罪案件中的缺席 527

第二目 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527

一、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的受理条件 527

二、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的效果 532

三、上诉程序与上诉判决 536

四、重罪案件的上诉 537

第三目 向最高司法法院提出上诉 539

一、为当事人的利益向最高司法法院提出上诉 540

二、为法律的利益向最高司法法院提出上诉 554

三、终局判决产生的后果 555

第四目 向最高司法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556

一、向最高司法法院申请再审的条件 556

二、再审申请的程序与判决 559

三、因欧洲人权法院作出裁决,对(法国法院)刑事判决的重新审查 560

第二节 既判力 561

第一目 刑事既判事由在刑事方面的既判力 563

一、原则及其适用范围 563

二、原则的适用 563

第二目 刑事既判事由在民事方面的既判力 567

一、刑事既判事由对民事诉讼的既判力的依据和特点 567

二、刑事既判事由对民事的既判力的条件 569

三、刑事既判事由对民事诉讼的既判力的范围 570

四、刑事既判事由对民事的既判力的实际适用 572

附目一 索引 576

附目二新《刑法典》“总则”条文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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