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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适用重点难点问题详解
刑事诉讼法适用重点难点问题详解

刑事诉讼法适用重点难点问题详解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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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刘方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4
  • ISBN:9787511858016
  • 页数:708 页
图书介绍:本书主要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目前仍然有效的司法解释为依据,对适用问题有针对性的解释。在解答的同时也将新法与旧法的许多差异性问题进行了比较性阐释。其目的是为了适应新《刑事诉讼法》颁行的需要,帮助办案人员尽可能准确地执行新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适用重点难点问题详解》目录

第一编 总则 3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3

一、怎样理解刑事诉讼的主要任务 3

二、怎样理解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任务 5

三、怎样理解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任务 8

四、怎样理解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任务 10

五、怎样理解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任务 12

六、怎样理解和适用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15

七、怎样正确理解刑事诉讼中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19

八、公安、司法机关与纪检部门互涉案件移送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20

九、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如何配合与协作 21

十、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办理保密案件应当如何配合与协作 22

十一、检察机关查办渎职犯罪案件怎样与其他部门协作 24

十二、侦查机关查处外国人犯罪案件如何确定其身份 25

十三、对外国人犯罪案件的立案管辖 27

十四、刑事司法协助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28

十五、涉外刑事案件的概念和范围 31

十六、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刑事案件怎样送达法律文书 31

十七、人民检察院怎样提供刑事司法协助 33

十八、人民检察院怎样向国外要求司法协助 35

十九、公安机关怎样开展警务合作 35

二十、哪些人属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37

第二章 管辖 39

一、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范围 39

二、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40

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 43

四、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44

五、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45

六、办理军地互涉案件的基本规则 46

七、现役军人涉及地方作案的案件怎样管辖 47

八、现役军人和地方人员共同作案的案件怎样管辖 48

九、军地互涉案件的刑罚执行问题 49

十、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的管辖 50

十一、海关侦查机构对案件有哪些管辖权限和范围 51

十二、海上刑事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 53

十三、《刑事诉讼法》中有哪几种特殊类型的审判管辖原则 53

十四、人民法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级别管辖采取变通处理 55

十五、人民检察院监所部门的办案范围 56

十六、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范围 57

十七、人民法院的特别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 58

十八、怎样对重婚案件进行管辖 59

十九、公安机关对流窜犯罪案件怎样确定立案管辖 59

二十、罪犯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管辖问题 60

二十一、香港驻军人员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 61

二十二、发生在旅客列车上的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 62

二十三、怎样理解共同犯罪案件各犯罪嫌疑人的管辖问题 63

二十四、怎样认定刑事犯罪案件管辖中的犯罪地 64

二十五、怎样认定刑事犯罪案件管辖中的被告人居住地 67

二十六、什么是检察机关的分级立案侦查制度 68

二十七、怎样理解“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69

二十八、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对一审刑事案件管辖的争议问题 70

二十九、人民法院应当怎样处理合并管辖问题 71

三十、哪些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可以合并审理 72

第三章 回避 74

一、回避的种类有哪些 74

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回避 75

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回避 76

四、法院审判人员的回避 77

五、审判人员离任后可否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78

六、审判人员的近亲属可否担任其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79

七、怎样正确理解和掌握回避事由 80

八、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近亲属是否应当回避 81

九、怎样理解回避申请由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提出 82

十、犯罪嫌疑人在诉讼过程中当场提出要求司法工作人员回避如何处理 83

十一、侦查人员没有自行回避所进行的侦查活动是否有效 84

十二、司法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是朋友、同学、同事、战友等关系是否应当自行回避 85

十三、要求回避的申请被驳回后应当如何处理 86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88

一、刑事辩护的概念和意义 88

二、刑事诉讼代理制度的内容和特征 90

三、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和代理制度做了哪些修改 91

四、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律师参与诉讼做了哪些修改 94

五、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97

六、刑事诉讼中的委托辩护权为什么经历了不断提前的演变过程 103

七、其他人能否代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 104

八、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主要享有哪些权利 105

九、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针对哪些行为提出申诉和控告 107

十、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以外的人充当辩护人要受到哪些情形的限制 108

十一、哪些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能充当辩护人 109

十二、哪些人在审判阶段不能充当辩护人 111

十三、怎样理解“缓刑考验期限内”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 113

十四、辩护律师怎样正确行使会见权 114

十五、辩护律师应当怎样为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保密 115

十六、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中怎样履行辩护告知义务 116

十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 118

十八、指派辩护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20

十九、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限制时间和次数 122

二十、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完全恢复的人能否为其近亲属充当辩护人 123

二十一、人大常委会主要成员能否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125

二十二、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律师的法律责任问题 126

二十三、哪些属于被依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 127

二十四、怎样认定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 128

二十五、哪些人属于“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129

二十六、辩护律师应当如何正确行使调查取证权 131

二十七、辩护人是否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供关于无罪或罪轻的证明材料 133

二十八、辩护人收集的哪些罪证材料应当向公安、检察机关提供 134

二十九、追究辩护律师的伪证责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35

三十、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怎么办 137

三十一、委托辩护与委托代理诉讼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138

三十二、怎样正确认识和处理律师的法律责任问题 138

三十三、《刑事诉讼法》对法律援助做了哪些扩展性规定 140

三十四、我国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141

第五章 证据 143

一、怎样理解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证据概念 143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做了哪些修改 144

三、怎样对物证和书证进行区分 148

四、证人的概念及构成条件 149

五、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作为证据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要件 150

六、怎样准确审查和认定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证据 151

七、公、检、法机关调查取证应当掌握哪些原则 152

八、程序法定原则及其运用 154

九、举证责任原则及其应用 155

十、法庭质证原则及其运用 156

十一、证据裁判原则及其应用 158

十二、怎样正确理解和掌握证据的证明标准 160

十三、如何区分证明标准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差异性 161

十四、怎样理解“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163

十五、怎样理解《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证据不足” 164

十六、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与其他刑事案件证明标准存在哪些区别 166

十七、怎样理解“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一规定 168

十八、怎样确定见证人的范围 169

十九、怎样采信缺乏作证行为能力人提供的证明 170

二十、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能否作为证人 172

二十一、有关单位或者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的证明力问题 173

二十二、怎样理解和适用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174

二十三、怎样理解刑事诉讼中对行政机关所收集证据的采用 176

二十四、当事人自行提供的鉴定书或者“医疗证明”能否作为鉴定意见使用 178

二十五、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出庭作证 179

二十六、共同犯罪中的同案被告人能否互为证人 180

二十七、什么是法定量刑证据及其效力 182

二十八、间接证据定案规则及其运用 183

二十九、测谎检查的运用及其证据效力问题 184

三十、怎样正确理解和适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85

三十一、怎样理解非法物证、书证的排除原则 187

三十二、怎样适用对非法证人证言的排除规则 188

三十三、怎样适用对违法获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的排除规则 189

三十四、怎样适用对非法鉴定意见的排除规则 191

三十五、检察机关对侦查过程中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192

三十六、法庭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证据怎样进行处理 193

三十七、不按照法律程序获取的证据是否一律应当加以排除 194

三十八、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存在非法证据应当怎么办 196

三十九、法庭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庭审调查后应当如何处理 198

四十、检察机关应当怎样承担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举证义务 198

四十一、侦查人员应当如何出庭说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200

四十二、口供证据补强规则及其应用 201

四十三、怎样把握对证据的综合判断效力 202

四十四、怎样理解对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的保密问题 203

四十五、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怎样对证人、鉴定人和被害人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205

四十六、证人、鉴定人和被害人请求司法机关予以特别保护的基本前提是什么 207

四十七、证人作证后应当怎样得到司法机关的经济补偿 208

第六章 强制措施 210

第一节 拘传 210

一、拘传的概念与适用 210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拘传措施做了哪些修改 211

三、合法拘传有哪些必经程序 212

四、拘传的对象主要包括哪些人 213

五、拘传是否必须在传唤的基础上进行 214

六、如何理解不能到案的“正当理由” 215

七、怎样计算拘传持续的时间 216

八、怎样掌握两次拘传之间的间隔时间 217

九、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时间内不能讯问完毕应怎样处理 218

第二节 取保候审 220

一、取保候审的概念及意义 220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做了哪些修改 221

三、哪些类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宜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224

四、对同案犯可否同时分别使用人保和财保两种方式 226

五、对被取保候审人可否在不同时间里分别使用人保和财保两种方式 227

六、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既无保证人又无力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应当怎样处理 228

七、怎样办理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收取 228

八、案件移交时重新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变更或重新收取保证金 230

九、如何确定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纳数量的上限与下限 231

十、确定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量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232

十一、被取保候审人怎样依法享有领取应退保证金的权利 233

十二、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234

十三、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哪些担保责任 235

十四、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应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236

十五、对保证人处罚轻重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237

十六、对原保证人不继续担保的情况如何处理 238

十七、保证人违反担保规定应当由哪个机关处罚 239

十八、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240

十九、与原规定相比较,现行《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哪些规定 242

二十、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处理 243

二十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新决定取保候审如何计算期限 244

二十二、对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245

二十三、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如何办理 247

二十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247

第三节 监视居住 249

一、监视居住的概念及意义 249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措施做了哪些修改 250

三、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视居住措施的内容和特点 252

四、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之间主要存在哪些区别 253

五、对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254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256

七、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哪些人应当经过批准 258

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含义与适用条件 259

九、如何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活动范围 261

十、怎样正确实施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督与监视 263

十一、被监视居住人具有哪些违规行为可以予以逮捕 264

十二、检察环节怎样正确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 265

十三、人民检察院应当怎样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 267

十四、对病因消除后的被监视居住人应当如何处理 268

十五、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哪些情况下应当逮捕 269

十六、对已判决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原被监视居住人是否还需要作出解除监视居住的决定 271

第四节 拘留 272

一、拘留的概念及意义 272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拘留措施做了哪些修改 274

三、对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75

四、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277

五、如何正确适用“先行拘留” 279

六、拘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当遵守哪些特殊规定 281

七、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联系和区别 282

八、对采取行政拘留的对象能否接续采用刑事拘留 284

九、最长的刑事拘留期限应当是多少天 285

十、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怎样处理 286

十一、拘留机关应当怎样履行拘留人犯后的告知义务 287

第五节 逮捕 289

一、逮捕的概念及意义 289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逮捕措施做了哪些修改 290

三、逮捕犯罪嫌疑人应当注意哪些主要问题 292

四、如何理解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条件 295

五、检察机关怎样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296

六、检察机关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后应当如何处理 298

七、《刑事诉讼法》主要从哪些方面完善了检察机关的审查批准逮捕程序 298

八、检察机关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300

九、检察机关怎样正确行使审查批准逮捕权 301

十、对审查批准逮捕外国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如何处理 302

十一、检察机关在进行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时应当怎样调取和审查录音、录像证据材料 303

十二、如何理解“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含义 304

十三、对人大代表采取逮捕、拘留以外的其他强制措施是否应报请许可 305

十四、对正在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是否一律不应逮捕 306

十五、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形有哪些 307

十六、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哪些情况下应当予以逮捕 308

十七、侦查机关对原不批捕的案件需要重新处理怎么办 308

十八、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提起条件和适用范围 309

十九、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后又需要逮捕的是否还应重新报捕 311

二十、对规定的羁押期限内未结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如何处理 311

二十一、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可否不执行逮捕 312

二十二、军队保卫部门、军事检察院能否对地方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313

二十三、侦查机关对外国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314

二十四、附条件逮捕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316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318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318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附带民事诉讼做了哪些修改 319

三、哪些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20

四、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符合哪些程序要求 321

五、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有哪些 322

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哪些案件法院可不予受理 324

七、怎样理解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物质损失” 325

八、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26

九、已死亡被害人的继承人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27

十、对附带民事诉讼中共同犯罪人在逃的情况如何处理 329

十一、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有哪些 330

十二、怎样正确理解和适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 331

十三、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主要有哪些 333

十四、只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法院应当如何审查 335

十五、二审阶段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36

十六、可否在侦查、起诉阶段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实行财产保全 337

十七、对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已经和解的民事赔偿事宜是否可以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38

十八、被害人是否负有附带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339

十九、怎样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和标准 340

二十、公诉案件已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如何处理 342

二十一、单位作为被害人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342

第八章 期间、送达 344

一、期日和期间的含义及二者的区别 344

二、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对期间适用的修改内容 345

三、送达的概念及其诉讼意义 345

四、依法送达应当采取哪些方式 347

五、贯彻《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348

六、怎样计算刑事诉讼期间 349

七、因不能抗拒原因而耽误的期间属于何种性质 350

八、恢复期间的申请是否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 350

九、哪些情况下应当重新计算期间 351

第九章 其他规定 353

一、“侦查”与“调查”的区别和联系 353

二、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区别 354

三、自诉人的概念及构成条件 355

四、法定代理人的概念及特征 356

五、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哪些 357

六、近亲属的概念和范围 358

七、刑事诉讼的被告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是否相同 359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363

第一章 立案 363

一、立案的概念及诉讼意义 363

二、立案的根据及事实来源有哪些 364

三、立案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365

四、审查案件线索要注意哪些问题 366

五、控告、举报、报案的区别是什么 368

六、刑事案件立案应当注意的事项 369

七、被害人对有案不立的情况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方法 371

八、人民检察院怎样对立案进行监督 372

九、在立案审查时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 373

十、怎样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初查 374

十一、怎样对职务犯罪要案进行备案和初查 376

十二、如何处理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中与侦查机关的分歧 377

第二章 侦查 37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79

一、侦查的概念及意义 379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程序做了哪些修改 380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 385

一、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循哪些规则 385

二、如何确定传唤的指定地点 386

三、怎样正确掌握传唤、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387

四、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时主要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和义务 388

五、侦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390

六、怎样理解被传唤、拘传人应当享有的必要休息时间 392

七、什么是讯问过程的全程录音、录像 393

八、哪些案件的讯问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像 394

九、讯问职务犯罪全程录音、录像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 395

十、犯罪嫌疑人可以对哪些违法侦查行为提起申诉或者控告 396

十一、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398

十二、讯问哪些犯罪嫌疑人需要采取特殊的方式 399

十三、录音、录像等其他方式是否可以取代讯问笔录 400

十四、询问证人应当在哪些地方进行 401

十五、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402

十六、哪些人不能充当证人 402

十七、证人在侦查阶段应享有并承担哪些诉讼权利和义务 403

十八、侦查阶段对拒绝作证的证人应当怎样处理 405

十九、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406

第三节 勘验、检查及搜查 408

一、现场勘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408

二、现场勘验、检查应当遵守哪些程序 408

三、怎样做好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 410

四、怎样提取和扣押现场痕迹、物品、文件 411

五、勘验、检查杀人、伤害案件应当注意的问题 412

六、侦查过程中怎样依法对人身进行检查 413

七、侦查实验应当遵循的步骤和原则 414

八、侦查阶段办理死刑案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416

九、搜查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417

十、如何理解紧急情况下的“不使用搜查证搜查” 418

第四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419

一、侦查机关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419

二、侦查机关查询、冻结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421

三、对扣押、冻结的款物怎样进行保管和处理 422

四、执法机关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当注意的一般事项 424

五、司法机关对哪些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不得冻结、扣划 425

六、不同执法机关对同一账户进行冻结、扣划应注意哪些事项 426

七、什么是“整体冻结”和“轮候冻结” 426

八、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要求返还合法财产如何处理 427

九、办案过程中发现赃款赃物私了如何处理 427

第五节 鉴定 428

一、刑事鉴定的鉴定人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428

二、怎样审查“鉴定意见”的准确度 429

三、犯罪嫌疑人在诉讼过程中患了精神疾病如何处理 430

四、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依据 431

五、怎样进行辨认 432

六、哪些物品、文件在案件侦查终结后不宜随案移送 432

第六节 技术侦查措施及通缉 434

一、技术侦查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434

二、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435

三、怎样正确使用秘密监听手段 437

四、隐匿身份侦查的含义和实施条件 439

五、我国刑事诉讼中是否可以采用“诱惑侦查”方式 440

六、实施控制下交付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441

七、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和实施控制下交付所得证据应如何使用 442

八、通缉的对象有哪些 442

第七节 侦查终结及相关问题 443

一、怎样办理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443

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444

三、办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445

四、侦查过程中怎样撤销案件 446

五、具有哪些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撤销案件 447

六、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应当履行哪些程序 448

七、侦查终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449

八、案件侦查终结应当履行哪些事项 450

九、什么是职务犯罪审查决定逮捕权上提一级制度 451

第三章 提起公诉 453

一、公诉的概念及意义 453

二、公诉与自诉的联系和区别 454

三、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起诉制度做了哪些修改 455

四、补充侦查主要有哪些种类 457

五、补充侦查有哪些程序和要求 458

六、补充侦查应当在哪些阶段进行 459

七、提起刑事诉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461

八、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案件如何处理 462

九、基层侦查机关侦查的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由哪一级检察机关负责起诉 463

十、对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出现管辖争议如何解决 464

十一、暂予监外执行犯在异地又犯罪应由何地检察机关受理 465

十二、进入审判程序的公诉案件能否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465

十三、作为证据使用的扣押物品应否一律移送 466

十四、对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的案件能否提起公诉 467

十五、在审查起诉中应否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467

十六、处理不起诉案件的主要程序和事项 468

十七、什么是法定不起诉及其适用范围 471

十八、什么是微罪不起诉及其适用范围 472

十九、什么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及其适用范围 473

二十、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及其适用范围 474

二十一、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了哪些规定 475

二十二、被害人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应当如何处理 477

二十三、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应当如何处理 478

二十四、对公安机关要求复议、被害人也提出申诉的不起诉案件如何处理 479

二十五、不起诉决定做出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再提起公诉 479

二十六、《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救济程序有哪些 480

二十七、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程序应当怎样正确进行 481

二十八、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应当注意查清哪些问题 482

二十九、公诉阶段办理死刑案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483

三十、在押的外国籍犯罪嫌疑人或人犯与外界会见和通信如何处理 485

三十一、如何采用驱逐出境措施 486

三十二、在押外籍人犯要求保外就医怎么处理 487

三十三、检察机关怎样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 487

第三编 审判 493

第一章 审判组织 493

一、怎样理解合议庭审判案件的决定权 493

二、人民法院审理哪些案件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 494

三、哪些案件属于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 495

四、人民法院开庭前应当对案件进行哪些审查 496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498

第一节 公诉案件 498

一、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一审程序作了哪些修改 498

二、人民法院在开庭前是否应当对整个卷宗材料进行审查 501

三、怎样把握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原则 501

四、法院应当怎样进行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 502

五、怎样变更、追加、补充和撤回起诉 503

六、法院庭前审查应对哪些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505

七、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应当做好哪几项主要工作 506

八、审判人员在召开庭前会议时应当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507

九、如何理解现行《刑事诉讼法》关于不公开审理的立法规定 508

十、检察机关怎样向法院移送案卷材料 509

十一、是否所有公诉案件检察机关都应当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510

十二、对没有被起诉的同案共犯人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何处理 511

十三、对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突然翻供如何处理 512

十四、法庭审理时发问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513

十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哪些纪律 514

十六、审判人员应当对法庭审理中的哪些行为加以制止 515

十七、对违反法庭审理秩序的行为怎样处理 516

十八、怎样确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 517

十九、证人和人民警察在哪些情况下应当出庭作证 518

二十、哪些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520

二十一、怎样理解和适用强制证人到庭作证的规定 521

二十二、怎样理解“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 522

二十三、遇到哪些情况审判人员可以宣布休庭 523

二十四、遇到哪些情况时法庭可以延期审理 523

二十五、遇到哪些情况时法庭可以中止审理 524

二十六、怎样理解法庭审理期限 525

二十七、人民法院对一审公诉案件应当作出哪些判决、裁定 526

二十八、人民法院能否受理不服治安管理处罚提起的自诉案件 527

二十九、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要注意哪些问题 527

三十、人民检察院应当从哪些方面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529

三十一、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违法纠正意见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 531

三十二、法院应当怎样对待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问题 532

三十三、法院应当怎样对待检察机关补充、变更起诉问题 533

第二节 自诉案件及单位犯罪案件 534

一、自诉案件的概念和受理范围 534

二、法院不宜受理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535

三、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主要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536

四、审理单位犯罪案件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538

五、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或者破产的如何处理 540

六、法院应当怎样处理查封、扣押、冻结在案财物 541

第三节 简易程序 543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作用 543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简易审理程序作了哪些修改 544

三、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545

四、哪些案件人民检察院不予建议或者不予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546

五、按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是否不需要组成合议庭 547

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哪些方面不受普通程序规定的限制 548

七、哪些案件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可以变更审理程序 549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551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及意义 551

二、引起二审程序的诉讼事由来自哪些诉讼主体 552

三、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第二审程序作了哪些修改 553

四、二审法院在哪些情况下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554

五、人民法院审理哪些第二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555

六、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哪些一审裁定提起抗诉 556

七、对上诉的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的羁押期可能超刑期如何处理 557

八、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期满后能否撤回上诉 558

九、被告人在判决未生效期间死亡如何处理 558

十、人民检察院在第二审程序中主要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559

十一、检察机关对哪些情况下的案件可以提起抗诉 560

十二、检察机关不宜提起抗诉的情形有哪些 561

十三、法院是否可以阻止上诉人的无理上诉 562

十四、法院对既有抗诉又有上诉的刑事案件怎样审理为宜 563

十五、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564

十六、哪些第二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565

十七、怎样理解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 566

十八、对发回重审的二审案件又抗诉或者上诉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567

十九、对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上诉案件原审法院可否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568

二十、哪些第二审死刑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568

二十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刑第二审案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569

二十二、第二审法庭审理上诉、抗诉死刑案件应重点查明哪些内容 571

二十三、人民检察院参与第二审法庭审理死刑案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572

二十四、一审、二审程序办理死刑案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572

二十五、一审判处死缓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能否直接改判死刑 574

二十六、“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概念及实践中的问题 575

二十七、终审判决时应当怎样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 576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578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578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哪些修改 579

三、怎样正确适用死刑复核程序 580

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核准权应当由哪级法院行使 581

五、怎样理解死刑复核时讯问被告人和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582

六、死刑复核时对数罪并罚中数个死刑认定不一致怎样办 582

七、对审判时患上精神病的人能否适用死刑 584

八、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死刑复核案件中的哪些情形提出建议 584

九、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死刑复核案件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585

十、人民检察院可以针对死刑复核案件的哪些情形提出监督意见 586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588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及意义 588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作了哪些修改 589

三、哪些案件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 590

四、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应当遵循哪些程序 592

五、怎样理解“可能影响定罪量刑”这一限制条件 593

六、怎样理解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含义 594

七、怎样理解“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这一规定 595

八、刑事申诉有无时间和受理机关方面的限制 596

九、哪些人享有刑事申诉权 597

十、什么是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 597

十一、什么是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599

十二、对自诉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能否提出抗诉 599

十三、哪些再审案件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 600

十四、再审程序中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应当由哪个机关决定 601

十五、对再审的刑事案件应当作出哪些处理 602

十六、再审程序中可否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603

十七、减刑后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予以改判,原减刑裁定应否撤销 603

十八、案件再审时原判决、裁定能否暂停执行 604

十九、涉外刑事案件的概念和范围 605

二十、怎样确认外国人的国籍 606

第四编 执行 611

执行 611

一、执行的概念和意义 611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执行程序作了哪些修改 612

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哪些 613

四、罪犯服刑期间又犯罪按照什么程序处理 615

五、对没有逮捕的罪犯是否应当收监执行 615

六、对外国人犯罪案件怎样执行刑罚 616

七、人民检察院怎样对监狱进行执法监督 617

八、执行死刑案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619

九、对判处死缓的罪犯变更执行死刑如何处理 620

十、死缓期满后裁定减刑前故意犯罪如何处理 621

十一、案件已经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后,又发现原判决有错误如何处理 622

十二、执行死刑后如何处理死刑犯的遗物 623

十三、刑罚执行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如何计算 623

十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不能享有哪些权利 624

十五、什么是法定减刑和酌定减刑 624

十六、人民法院怎样适用减刑、假释程序 625

十七、假释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626

十八、“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包括哪些情况 627

十九、人民检察院怎样对减刑、假释程序进行监督 628

二十、人民检察院发现羁押有哪些情形之一应当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629

二十一、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630

二十二、人民检察院发现羁押期限管理活动中的哪些情形时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630

二十三、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的哪些违法情形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631

二十四、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哪些违法交付执行活动提出纠正意见 632

二十五、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哪些违法收押活动提出纠正意见 633

二十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哪些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提出纠正意见 634

二十七、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社区矫正中的哪些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635

二十八、“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主要是指哪些情形 636

二十九、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应当如何处理 638

三十、怎样办理适用特殊情况假释核准程序的案件 639

三十一、新《刑事诉讼法》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做了哪些修改 639

三十二、如何理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 640

三十三、哪几类刑罚的执行由社区矫正所取代 641

三十四、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能否离开居住地外出经商 642

三十五、对罪犯服刑期间犯新罪或者发现其有漏罪的情况如何处理 643

三十六、减刑、假释案件的管辖和处理程序 643

三十七、保外就医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644

三十八、患有哪些疾病的留所已决犯可以保外就医 645

三十九、看守所怎样办理留所已决犯保外就医手续 647

四十、涉及财产的刑罚执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647

四十一、能否用罚款折抵罚金 648

四十二、对判处的罚金刑难以执行应当怎样处理 649

四十三、哪些情形属于国家刑事赔偿的受案范围 650

四十四、再审改判无罪的案件如何确定赔偿机关 651

四十五、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651

四十六、要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规定 653

四十七、申请核拨赔偿费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653

第五编 特别程序 657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657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及意义 657

二、《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作了哪些规定 658

三、审查批捕和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660

四、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662

五、怎样理解对未成年人严格限制羁押措施的适用 663

六、对哪些情况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不起诉 664

七、检察机关可以对哪些未成年人犯罪建议法院适用缓刑 666

八、检察机关怎样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监督 667

九、哪些情况下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会见其近亲属 667

十、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668

十一、少年法庭主要审理哪些案件 669

十二、对未成年人犯执行刑罚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670

十三、怎样理解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671

十四、附条件不起诉程序与其他不起诉程序存在哪些区别 672

十五、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程序的适用前提 673

十六、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所附条件的内容包括哪些 674

十七、公安机关和被害人对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有异议如何处理 675

十八、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有异议如何处理 676

十九、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676

二十、具有哪些情形时检察机关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677

二十一、附条件不起诉程序是否与缓刑制度相冲突 678

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680

一、刑事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680

二、《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作了哪些规定 681

三、怎样理解刑事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 682

四、公诉程序中的和解与自诉程序中的和解有什么区别 683

五、公诉案件程序中的和解需要具备哪些前提条件 684

六、刑事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具体应用 685

七、司法机关是否有权对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中的和解协商进行干涉 686

八、公诉案件和解可能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687

第三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689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概念及意义 689

二、《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作了哪些规定 690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范围 692

四、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中具有违法所得需要予以没收如何处理 693

五、怎样理解法院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不告不理原则 694

六、怎样对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案件进行管辖 695

七、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的审理步骤有哪些 696

八、怎样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民事处理原则 697

九、对法院依照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作出的裁定不服应当如何处理 697

第四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699

一、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概念及意义 699

二、《刑事诉讼法》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作了哪些规定 700

三、怎样理解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性质和对象 701

四、提起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是谁 703

五、对可能实施暴力的精神病人应当由哪个机关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704

六、人民法院怎样对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进行审理 704

七、怎样解除强制医疗程序 705

八、怎样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实施救济和监督 706

九、检察机关对强制医疗程序中的哪些情形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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