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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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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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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法)孟德斯鸠著;许明龙译
  • 出 版 社:北京: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份:2017
  • ISBN:9787100131674
  • 页数:519 页
图书介绍:
《论法的精神 上》目录
标签:精神

论法的精神 1

说明 1

序 3

第一编 9

第一章 一般意义上的法 9

第一节 法与各种存在物的关系 9

第二节 自然法 12

第三节 人为法 13

第二章 直接源自政体性质的法 17

第一节 三种不同政体的性质 17

第二节 共和政体和与民主相关的法 18

第三节 与贵族政治性质相关的法 23

第四节 法律与君主政体性质的关系 26

第五节 与专制政体性质相关的法律 29

第三章 三种政体的原则 30

第一节 政体性质和政体原则的区别 30

第二节 各种政体的原则 30

第三节 民主政体的原则 31

第四节 贵族政体的原则 33

第五节 美德绝非君主政体的原则 34

第六节 在君主政体中以什么取代美德 36

第七节 君主政体的原则 36

第八节 荣宠绝非专制政体国家的原则 37

第九节 专制政体的原则 38

第十节 服从在宽和政体与专制政体中的区别 39

第十一节 对以上所述的思考 41

第四章 教育法应该与政体原则相适应 42

第一节 教育法 42

第二节 君主政体的教育 42

第三节 专制政体的教育 46

第四节 古今教育效果的差异 46

第五节 共和政体的教育 47

第六节 希腊的一些风尚 48

第七节 这些奇特的机制在何种场合是良好的 51

第八节 为古人关于习俗的一个悖论进一解 52

第五章 立法应该符合政体原则 55

第一节 本章的指导思想 55

第二节 何为政治国家中的美德 55

第三节 何为民主政体中对共和国的爱 56

第四节 如何唤起对平等和节俭的爱 57

第五节 民主政体的法律应如何确立平等 58

第六节 民主政体的法律应如何保持节俭 61

第七节 维护民主原则的其他方法 62

第八节 贵族政体的法律应如何适应政体的原则 65

第九节 君主政体的法律应如何适应政体的原则 69

第十节 君主政体施政的迅捷 71

第十一节 君主政体的优越性 72

第十二节 续前题 73

第十三节 什么是专制主义 74

第十四节 法律应如何适应专制政体的原则 74

第十五节 续前题 79

第十六节 权力的授受 81

第十七节 礼物 82

第十八节 君主的赏赐 83

第十九节 三种政体原则的新推论 84

第六章 各种政体原则的后果与民法和刑法的繁简、审判形式以及制定刑罚的关系 89

第一节 各种政体下民法的繁简 89

第二节 各种政体下刑法的繁简 91

第三节 在什么政体和情况下法官应依据精确的法律文本审案 93

第四节 审判方式 93

第五节 在什么政体下元首可以充当法官 95

第六节 君主政体的大臣不应审案 98

第七节 只有一个法官 98

第八节 各种政体下的控告 99

第九节 各种政体下刑罚的轻重 100

第十节 法国古代的法律 101

第十一节 民若有德,刑罚可少 102

第十二节 刑罚的力量 102

第十三节 日本法律的无效 104

第十四节 罗马元老院的精神 107

第十五节 罗马法关于刑罚的规定 107

第十六节 罪与罚的正确比例 110

第十七节 刑讯罪犯 111

第十八节 罚金和肉刑 112

第十九节 同态报复法 112

第二十节 子罪父坐 113

第二十一节 君主的仁慈 113

第七章 三种政体的不同原则与节俭法、奢侈和妇女地位的关系 115

第一节 奢侈 115

第二节 民主政体下的节俭法 117

第三节 贵族政体下的节俭法 118

第四节 君主政体下的节俭法 118

第五节 在什么情况下节俭法对君主政体有利 120

第六节 中国的奢侈 121

第七节 中国奢侈的致命后果 122

第八节公众的节操 123

第九节 各种政体下妇女的地位 123

第十节 罗马人的家事法庭 125

第十一节 罗马的制度如何随着政体而改变 126

第十二节 罗马人对妇女的监护 127

第十三节 罗马皇帝制定的对妇女淫乱的刑罚 127

第十四节 罗马人的节俭法 129

第十五节 不同政体下的嫁妆和婚姻利益 130

第十六节 桑尼特人的一种优良习俗 131

第十七节 妇女主政 131

第八章 三种政体原则的腐化 133

第一节 本章的总体思想 133

第二节 民主政体原则的腐化 133

第三节 极端平等精神 135

第四节 人民腐化的特殊原因 136

第五节 贵族政体原则的腐化 137

第六节 君主政体原则的腐化 138

第七节 续前题 139

第八节 君主政体原则腐化的危险 140

第九节 贵族强烈倾心于保卫王位 140

第十节 专制政体原则的腐化 141

第十一节 政体原则的完好和腐化的自然后果 141

第十二节 续前题 143

第十三节 誓言对品德高尚人民的效应 144

第十四节 政制中最细小的变化如何导致原则的毁损 145

第十五节 保持三种原则的有效方法 146

第十六节 共和政体的显著特点 146

第十七节 君主政体的显著特点 147

第十八节 西班牙的君主政体是个特例 148

第十九节 专制政体的显著特点 149

第二十节 以上各节引出的结果 149

第二十一节 中华帝国 150

第二编 155

第九章 法与防御力量的关系 155

第一节 共和国如何获取安全 155

第二节 联邦应由性质相同的国家尤其是共和国组成 157

第三节 联邦共和国所需的其他条件 157

第四节 专制国家如何获取安全 158

第五节 君主国家如何获取安全 159

第六节 泛论国家的防御力量 159

第七节 思考 160

第八节 当一个国家的防御力量弱于其攻击力量时 161

第九节 相对国力 162

第十节 邻邦的衰弱 162

第十章 法与攻击力的关系 164

第一节 攻击力 164

第二节 战争 164

第三节 征服的权利 165

第四节 被征服人民的若干好处 167

第五节 叙拉古王杰龙 169

第六节 从事征服的共和国 169

第七节 续前题 171

第八节 续前题 171

第九节 征服邻邦的君主国 172

第十节 征服另一个君主国的君主国 173

第十一节 被征服民族的习俗 173

第十二节 居鲁士的一项法律 173

第十三节 查理十二 174

第十四节 亚历山大 176

第十五节 巩固征服成果的新手段 180

第十六节 从事征服的专制君主国 181

第十七节 续前题 181

第十一章 确立政治自由的法与政制的关系 183

第一节 本章总体思想 183

第二节 自由一词的多种含义 183

第三节 自由是什么 184

第四节 续前题 185

第五节 各类国家的目标 185

第六节 英格兰的政治体制 186

第七节 我们所熟悉的君主国 197

第八节 古人为何对君主政体概念不清 197

第九节 亚里士多德的想法 199

第十节 其他政治家的想法 199

第十一节 希腊英雄时代的国王 200

第十二节 罗马诸王的政体及其三种权力的分配 201

第十三节 对于国王被逐后的罗马国家的总体思考 203

第十四节 国王被逐后三种权力的分配如何开始变化 204

第十五节 罗马在共和政体鼎盛时期何以突然失去了自由 207

第十六节 罗马共和国的立法权 208

第十七节 罗马共和国的行政权 210

第十八节 罗马政体中的司法权 211

第十九节 罗马诸行省的政体 218

第二十节 本章结束语 220

第十二章 确立政治自由的法与公民的关系 221

第一节 本章指导思想 221

第二节 公民的自由 222

第三节 续前题 223

第四节 依照罪行的性质定罪和量刑有利于自由 224

第五节 某些需要特别克制与慎重的指控 226

第六节 违背天性罪 228

第七节 大逆罪 229

第八节 亵渎神圣罪和大逆罪的滥用 230

第九节 续前题 231

第十节 续前题 232

第十一节 思想 233

第十二节 言辞不慎 233

第十三节 文字 235

第十四节 惩罚罪恶时对羞耻心的破坏 236

第十五节 为控告主人而释奴 237

第十六节 诬告大逆罪 237

第十七节 揭发阴谋 238

第十八节 共和国对大逆罪的过度惩治相当危险 239

第十九节 共和国如何中止自由的行使 240

第二十节 共和国中有利于公民自由的法律 241

第二十一节 共和国的法律对待债务人的残酷性 242

第二十二节 君主国里侵害自由的东西 244

第二十三节 君主国里的密探 245

第二十四节 匿名信 246

第二十五节 君主国的治国之道 246

第二十六节 君主政体下的君主应该易于上达 247

第二十七节 君主的品行 247

第二十八节 君主应给予臣民的尊重 248

第二十九节 专制政体下能给予少许自由的民事法 249

第三十节 续前题 250

第十三章 税收和国库收入额与自由的关系 252

第一节 国家收入 252

第二节 重税本身就是好事的说法没有道理 253

第三节 蓄养苦役奴国家的税收 254

第四节 蓄养苦役奴的共和国 254

第五节 蓄养苦役奴的君主国 254

第六节 蓄养苦役奴的专制国 255

第七节 非蓄养苦役奴国家的税收 255

第八节 如何保持错觉 257

第九节 一种恶劣的税 258

第十节 税额大小取决于政体性质 258

第十一节 税务犯罪的惩罚 259

第十二节 税额与自由的关系 260

第十三节 在什么政体下可以增税 261

第十四节 赋税的性质与政体有关 261

第十五节 自由的滥用 262

第十六节 穆斯林的征战 263

第十七节 增加兵员 263

第十八节 蠲免赋税 264

第十九节 包税和直接征税,哪一个对君主和人民较为适宜 265

第二十节 包税人 266

第三编 271

第十四章 法与气候性质的关系 271

第一节 本章总体思想 271

第二节 人在不同气候下的差异有多大 271

第三节 某些南方民族的性格矛盾 274

第四节 东方各国的宗教、习俗、风尚和法律持久不变的原因 275

第五节 不良立法者助长气候的弊害,优秀立法者与之抗争 276

第六节 炎热气候下的耕作 276

第七节 僧侣制度 277

第八节 中国的优良习俗 277

第九节 鼓励勤劳的方法 278

第十节 与各民族节制饮酒有关的法律 278

第十一节 与气候疾病有关的法律 280

第十二节 反对自杀的法律 282

第十三节 英国气候的效应 282

第十四节 气候的其他效应 283

第十五节 法律对人民的信任因气候而异 285

第十五章 民事奴隶法何以与气候性质有关 286

第一节 民事奴隶 286

第二节 罗马法学家对奴役权起源的论述 287

第三节 奴役权的另一个起源 289

第四节 奴役权的另一个起源 289

第五节 对黑人的奴役 290

第六节 奴役权的真正起源 291

第七节 奴役权的另一个起源 292

第八节 奴隶制对我们无益 292

第九节 公民自由已经普遍确立的国家 293

第十节 各种奴隶制 294

第十一节 法律应为奴隶制所做的事 295

第十二节 奴隶制的滥用 295

第十三节 奴隶众多的危险 296

第十四节 武装的奴隶 297

第十五节 续前题 297

第十六节 宽和政体应采取的防备措施 298

第十七节 主奴之间应有的法规 300

第十八节 解放奴隶 301

第十九节 被释奴和太监 303

第十六章 家庭奴役法何以与气候性质有关 305

第一节 家庭奴役 305

第二节 南方地区两性之间的不平等与生俱来 305

第三节 一夫多妻制在很大程度上依仗赡养能力 307

第四节 多偶制的各种情况 307

第五节 马拉巴尔一项法律的缘由 308

第六节 多偶制本身 309

第七节 多位妻子的平等待遇 310

第八节 男女隔离 310

第九节 治家与政治的关系 311

第十节 东方的道德原则 312

第十一节 与多偶制无关的家庭奴役 313

第十二节 天然贞操 314

第十三节 嫉妒 314

第十四节 东方的治家之道 315

第十五节 离婚和休婚 315

第十六节 罗马人的休婚和离婚 317

第十七章 政治奴役法何以与气候性质有关 320

第一节 政治奴役 320

第二节 各民族在勇气方面的差异 320

第三节 亚洲的气候 321

第四节 上述各种因素的后果 323

第五节 亚欧北方民族都从事征战而后果却不同 324

第六节 亚洲遭受奴役和欧洲享有自由的另一个物质原因 326

第七节 非洲和美洲 327

第八节 帝国的首都 327

第十八章 法与土壤性质的关系 328

第一节 土壤性质如何影响法律 328

第二节 续前题 329

第三节 开发最多的是哪些地区 329

第四节 土地肥力好坏的其他后果 330

第五节 岛民 331

第六节 凭借勤劳开发的地方 331

第七节 人造工程 332

第八节 法律的一般关系 332

第九节美洲的土地 333

第十节 人口与谋生方式的关系 333

第十一节 未开化人与蛮人 334

第十二节 不事耕作民族的万民法 334

第十三节 不事耕作民族的公民法 335

第十四节 不事耕作民族的政治状态 335

第十五节 使用货币的民族 336

第十六节 不使用货币民族的公民法 336

第十七节 不使用货币民族的政治法 337

第十八节 迷信的力量 337

第十九节 阿拉伯人的自由和鞑靼人的奴役 338

第二十节 鞑靼人的万民法 339

第二十一节 鞑靼人的公民法 340

第二十二节 日耳曼人的一项公民法 340

第二十三节 法兰克王的长发 346

第二十四节 法兰克王的婚姻 346

第二十五节 希尔代里克 347

第二十六节 法兰克王的成年年龄 347

第二十七节 续前题 349

第二十八节 日耳曼人如何收养义子 350

第二十九节 法兰克国王嗜血成性 351

第三十节 法兰克人的公民会议 351

第三十一节 墨洛温王朝僧侣的权威 352

第十九章 法与民族的普遍精神、习俗和风尚赖以形成之原则的关系 354

第一节 本章的议题 354

第二节 接受良好的法律需要充分的精神准备 354

第三节 暴政 355

第四节 普遍精神 356

第五节切忌改变民族的普遍精神 357

第六节 并非一切都需要纠正 357

第七节 雅典人和斯巴达人 358

第八节 社交习性的效应 358

第九节 民族的虚荣和傲慢 359

第十节 西班牙人的性格和中国人的性格 360

第十一节 一点感想 361

第十二节 专制主义国家的习俗和风尚 361

第十三节 中国人的风尚 362

第十四节 何为改变一个国家的习俗和风尚的自然手段 362

第十五节 治家对治国的影响 364

第十六节 某些立法者如何混淆支配人的诸原则 364

第十七节 中国政体独具的特点 365

第十八节 上节引出的结果 366

第十九节 中国人如何将宗教、法律、习俗和风尚融为一体 367

第二十节 为中国人的一种反常现象进一解 368

第二十一节 法律应如何与习俗和风尚相关 369

第二十二节 续前题 369

第二十三节 法律如何追随习俗 370

第二十四节 续前题 370

第二十五节 续前题 371

第二十六节 续前题 372

第二十七节 法律如何有助于一个民族的习俗、风尚和性格的形成 372

第四编 385

向缪斯女神祈求灵感 385

第二十章 就贸易的性质及特征论法与贸易的关系 387

第一节 贸易 387

第二节 贸易精神 388

第三节 贫困的民族 389

第四节 各种政体下的贸易 389

第五节 从事节俭性贸易的民族 391

第六节 大航海的若干后果 391

第七节 英国的贸易精神 392

第八节 节俭性贸易有时如何受到阻挠 393

第九节 排斥性贸易 393

第十节 适用于节俭性贸易的机构 394

第十一节 续前题 395

第十二节 贸易自由 395

第十三节 什么破坏了贸易自由 396

第十四节 有关没收商品的贸易法规 396

第十五节 人身拘押 397

第十六节 一项好法规 398

第十七节 罗得岛的一项法律 398

第十八节 商务法官 398

第十九节 君主绝不经商 399

第二十节 续前题 400

第二十一节 君主国的贵族贸易 400

第二十二节 一个独特的想法 400

第二十三节 哪些国家经商会赔本 402

第二十一章 就世界贸易的变革论法与贸易的关系 404

第一节 若干总体看法 404

第二节 非洲民族 405

第三节 南方民族和北方民族需求不同 405

第四节 古今贸易的主要差异 406

第五节 其他差异 406

第六节 古人的贸易 407

第七节 希腊人的贸易 414

第八节 亚历山大及其征战 417

第九节 亚历山大之后希腊诸王的贸易 420

第十节 环绕非洲的航行 426

第十一节 迦太基和马赛 429

第十二节 德洛斯岛和米特拉达梯 434

第十三节 罗马人的气质和航海事业 436

第十四节 罗马人经商的气质 437

第十五节 罗马人与蛮族的贸易 438

第十六节 罗马人与阿拉伯和印度的贸易 439

第十七节 西罗马倾覆后的贸易 442

第十八节 一项特殊规定 443

第十九节 东罗马衰弱后的贸易 444

第二十节 贸易如何冲破野蛮出现在欧洲 444

第二十一节 两个新大陆的发现和欧洲与此相关的状况 447

第二十二节 西班牙从美洲攫取的财富 451

第二十三节 问题 455

第二十二章 法与使用货币的关系 456

第一节 使用货币的原因 456

第二节 货币的性质 457

第三节 虚拟的货币 459

第四节 黄金和白银的数量 460

第五节 续前题 460

第六节 发现印度后利率为何下降一半 461

第七节 在价值符号的变动中如何确定物价 462

第八节 续前题 463

第九节 黄金和白银的相对稀缺 464

第十节 兑换率 464

第十一节 罗马人的货币调节措施 472

第十二节 罗马人采取货币调节措施的时机 474

第十三节 帝政时期的货币调节措施 475

第十四节 汇兑如何令专制国家为难 476

第十五节 某些意大利国家的做法 477

第十六节 银行家能为国家提供的援助 478

第十七节 公债 478

第十八节 公债的偿还 479

第十九节 有息贷款 480

第二十节 海上贸易中的高利贷 481

第二十一节 罗马人的契约借贷和高利贷 482

第二十二节 续前题 482

第二十三章 法与人口的关系 488

第一节 人和动物的物种繁衍 488

第二节 婚姻 489

第三节 子女的身份 490

第四节 家庭 490

第五节 合法妻子的等级 491

第六节 不同政体下的私生子 492

第七节 父亲对于婚姻的权限 493

第八节 续前题 494

第九节 少女 494

第十节 婚姻的决定因素 494

第十一节 政府的暴虐 495

第十二节 不同国家的男女人数 496

第十三节 海港 496

第十四节 劳力需求因土地出产不同而异 497

第十五节 人口与工艺的关系 498

第十六节 立法者对人种繁衍的看法 498

第十七节 希腊及其人口 499

第十八节 罗马兴起之前的各国状况 501

第十九节 世界人口的减少 501

第二十节 为增加人口罗马人必须制定法律 502

第二十一节 罗马人关于增殖人口的法律 502

第二十二节 弃婴 513

第二十三节 罗马覆亡后的世界局势 514

第二十四节 欧洲与人口有关的变化 515

第二十五节 续前题 516

第二十六节 结果 516

第二十七节 法国鼓励人口增长的法律 516

第二十八节 如何弥补人口损失 517

第二十九节 济贫院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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