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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天翔司法文存
郑天翔司法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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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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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郑天翔著
  • 出 版 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2
  • ISBN:9787510905209
  • 页数:642 页
图书介绍:本书收录了1983年至1987年郑天翔同志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期间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讲话、座谈会谈话、书信、批示、报告,及其卸任后撰写的文章等内容,系郑天翔同志的司法工作历程的全面展示。经我社近四个月认真细致的编校审读,现该书已具备出版条件。
《郑天翔司法文存》目录
标签:文存 司法

一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3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一九八五年四月三日) 11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一九八六年四月八日) 18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一九八七年四月六日) 31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一九八八年四月二日) 41

二 工作报告、讲话、信函 57

法院工作的基本方针——同《中国法制报》记者的谈话(摘要)(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日) 57

同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的谈话(一九八三年八月三日) 59

同最高人民法院新来大学生、研究生的谈话(一九八三年九月七日) 65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回炉案”给各高级法院的电报(一九八三年九月八日) 67

老案改判要严格掌握(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日) 68

如何界定“团伙”——同廖伯雅同志谈(一九八三年十月十八日) 69

在最高人民法院全院党小组长以上干部会上的讲话要点(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七日) 70

关于召开法院院长会议有关问题给陈丕显的信(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九日) 72

继续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夺取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更大胜利——在第九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天津)上的讲话(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73

关于辽宁高院问题给刘复之、顾林昉的信(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83

在最高人民法院各党支部学习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85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办公楼建设问题给北京市主要领导同志的信(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三日) 88

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同国务院及经济部门联系问题给胡启立的信(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七日) 90

坚持依法办案的通知(一九八四年一月十日) 91

关于经费问题给万里的信(一九八四年一月十一日) 92

关于注意调查研究的通知(一九八四年一月十三日) 93

在最高人民法院全院干部大会上的讲话要点(一九八四年一月十四日) 94

关于通报胡耀邦在四川的讲话给各高级法院院长的信(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99

关于宋某某杀人案的处理给胡耀邦的信(摘要)(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100

在第一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一九八四年四月八日) 101

关于解决王战平、鲁明健的住房问题给常捷的信(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107

在全国第四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一九八四年七月八日) 108

在全国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谈话(一九八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117

关于全国法院工作情况给胡耀邦的报告(一九八四年八月一日) 124

我的对照检查(摘要)(一九八四年八月十五日) 129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答复问题给项淳一、高西江的信(一九八四年九月十日) 134

在最高人民法院全院党员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摘要)(一九八四年十月四日) 135

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日) 150

关于设立海事法院问题给钱永昌的信(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153

关于解决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职级问题和杨易辰联名给中央领导的报告(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一日) 154

在全国法院院长会议(上海)上的讲话(一九八五年二月五日) 156

不能允许蔑视国法——给北京市高、中级法院院长的信(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158

在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159

对重要案件要盯着不放(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三日) 163

关于加重若干犯罪处刑的立法建议(一九八五年八月十四日) 164

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联组会上的发言(一九八五年九月五日) 165

在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三日) 169

在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171

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几个问题的汇报——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二日) 174

要敢于坚持原则——给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黎明的信(一九八六年一月十四日) 181

下定决心 排除万难 保证质量 坚持下去——在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分校常务副校长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一九八六年二月) 182

在全国法院院长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一九八六年三月十日) 185

给胡耀邦、胡启立、乔石的信(一九八六年四月十八日) 193

关于培养高级法律人才问题给李鹏、乔石的信(一九八六年七月三日) 194

在全国法院审理大案要案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一九八六年七月十日) 197

学习、学习、再学习——在全国法院系统《民法通则》培训班上的谈话(一九八六年八月) 211

在全国法院信访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213

给《人民司法》的题词(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五日) 216

关于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必须继续坚决严厉打击的通知(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八日) 217

要实现法院办公现代化——在法院系统计算机应用培训班结业典礼上的讲话(摘要)(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18

关于解决法院系统编制、经费问题给胡耀邦的信(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21

为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给各高级法院的七份电报(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二日~十一月二十五日) 231

刹一下造假犯罪气焰(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二日) 235

给任建新的信(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236

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和当前的主要任务——在第十三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八七年六月四日) 237

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的信(摘要)(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五日) 261

在最高人民法院干部会上的讲话(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262

在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上的谈话(一九八七年七月三日) 276

关于严明纪律的通知(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一日) 282

必须严厉打击盗杀大熊猫等严重犯罪分子——给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信(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284

给薄一波的信(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七日) 285

新年寄语——致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学员和教职员工(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286

谈法院工作改革——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法院干部培训、招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288

在最高人民法院司局级以上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摘要)(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298

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的讲话(摘要)(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308

在第十四次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314

关于惩处严重经济犯罪问题给薄一波的信(一九八八年九月十日) 315

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问题给乔石的信(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317

蚁穴狗洞 不治不行——经济犯罪调查材料(摘要)(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五日) 318

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几个新问题(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五日) 321

关于法院两庭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给李力安的信(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327

关于法院换届中的问题给任建新的信(一九九二年八月三十日) 329

关于十六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的报告(送审稿)的修改建议(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332

对制假药惩处建议给任建新的信(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九日) 333

新一年的祝愿——读几本马列主义原著(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日) 334

同清华大学法学院同学的谈话(二○○一年四月三日) 336

建立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可贵尝试——《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序言 340

三 起草或主持起草的报告 349

关于贯彻执行中央指示坚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报告(一九八三年八月九日) 349

关于法院干部管理问题的报告(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二日) 351

关于法院系统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一九八三年九月十日) 353

关于河南省某县法院判处五年以下徒刑案件的调查报告(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355

关于洛阳中级法院审理强奸案的调查报告(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358

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团访问罗马尼亚、南斯拉夫情况报告(一九八四年十一月) 360

关于申请外汇资金改善人民法院装备落后状况的报告(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八日) 365

关于创办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的报告(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日) 366

关于请中央财政对部分经费困难的人民法院给予补贴的报告(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369

关于创办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的第二次报告(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371

关于解决法院系统一些具体问题的报告(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 373

关于应当撤销海南区党委批转的《关于处理倒卖进口汽车的经济犯罪案件适用政策法律的意见》的报告(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377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汇报提纲(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380

关于法院执法受干扰的情况的报告(摘要)(一九八六年二月十七日) 386

关于高级法院院长在任期届满前一般不宜调换的请示报告(一九八六年四月四日) 389

关于中外司法协助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的请示(一九八六年十月三十日) 390

四 法院批文摘录 395

一九八三年法院批文摘录 395

一九八四年法院批文摘录 396

一九八五年法院批文摘录 397

一九八六年法院批文摘录 400

一九八七年法院批文摘录 405

一九八八年法院批文摘录 413

一九九二年法院批文摘录 415

五 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上的发言摘录 419

一九八三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上的发言摘录 419

一九八四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上的发言摘录 429

一九八五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上的发言摘录 445

一九八六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上的发言摘录 457

一九八七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上的发言摘录 473

六 同地方法院同志谈话摘录 485

听取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永臣汇报工作时的谈话(一九八三年七月九日) 485

听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邢健、张万风汇报工作时的谈话(一九八三年七月二十日) 487

在北京市基层法院、高级法院调研的谈话(一九八三年九月十三~二十二日) 488

赴河南省研调时的谈话摘录(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日~三月八日) 489

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接见政法大学法院学员时的讲话(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491

赴辽宁省调研时的谈话摘录(一九八五年八月七~八月十五日) 492

抓紧、抓准、抓到底——同广东省法院同志的谈话(一九八六年三月六日) 496

在河北省保定地区调研时的一些谈话(一九八六年五月八日~五月二十二日) 498

在河北省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八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508

在秦皇岛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七日) 510

同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部分政法干部的谈话(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一日) 512

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及政法各部门负责同志的谈话(一九八六年九月十四日) 515

同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庭、处、室负责同志的谈话(一九八六年九月十四日) 518

在接见包头市法院干部时的谈话(一九八七年八月四日) 522

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会上的讲话(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九日) 526

在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部大会上的讲话要点(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532

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大会上的讲话要点(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535

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区人民法院干部的谈话要点(一九八七年十月十日) 542

同重庆市法院干部的谈话要点(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三日) 551

同参加二十七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司法协作会议代表的谈话要点(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三日) 555

听取重庆法院同志汇报落实政策工作时的谈话摘要(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三日) 557

在甘肃、陕西、四川调研时沿途听取法院汇报工作时的谈话摘要(一九八七年九月~十月) 558

赴广东省调研谈话摘录(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二月九日) 562

赴沪、闽、琼调研谈话摘录(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九九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569

赴江苏省调研谈话摘录(一九九四年四月九日~五月八日) 572

七 论著 579

论反腐败——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一点体会(一九九五年八月) 579

论依法治国(节录)——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614

注释 638

后记 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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