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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理论与实务
地方税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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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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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谢宗贵著
  • 出 版 社: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05
  • ISBN:9571140015
  • 页数:411 页
图书介绍:
《地方税理论与实务》目录

第一章 土地税 1

第一节 绪论 1

壹、土地税之发展背景与理论基础 1

贰、我国现行土地税制 5

第二节 土地税之主管机关 8

第三节 土地税之课税型态 10

壹、依完税方式划分 10

贰、依税率制度划分 10

参、依课税时机划分 11

肆、依课税资料划分 11

第四节 土地税之名词定义 12

壹、买卖地价 12

贰、收益地价 12

参、标准地价 13

肆、平均地价 13

伍、公告地价 14

陆、申报地价 14

柒、法定地价 15

捌、估定地价 15

玖、原规定地价 15

拾、前次移转现值 15

拾壹、土地公告现值 15

拾贰、累进起点地价 16

拾参、规定地价 17

第四节 土地税之功能 17

壹、抑制地价上涨 17

贰、消除不劳而获 18

参、促进土地有效利用 18

肆、筹措地方财源 18

第二章地价税 21

第一节 地价税之纳税主体 21

壹、纳税义务人 21

贰、代缴义务人 26

第二节 地价之申报 30

壹、办理规定地价或重新规定地价之程序 30

贰、申报人 34

参、申报限制 35

第三节 地价税之课税范围 35

壹、都市土地 35

贰、非都市土地 37

参、自用住宅用地 38

肆、工业用地 38

伍、矿业用地 39

陆、空地 40

第四节 地价税之税率结构与应用计算 40

壹、税率结构 40

贰、应用计算 60

第五节 不在地主 77

第六节 空地税 77

第七节 新市镇特定区土地 78

第八节 地价税之查徵与缴纳 79

壹、开徵公告 79

贰、纳税基准日 79

参、免征限额 80

肆、税单之送达 80

伍、地价税之缴纳 81

第九节 地价税之减免 81

壹、减免之标准 82

贰、申请之程序 101

参、检查考核 105

第十节 地价税之罚则 106

壹、逾期缴纳之处罚 106

贰、隐匿税额或事实之处罚 106

第三章 土地增值税 109

第一节课税范围 109

第二节课税时机 109

壹、土地移转 109

贰、土地出典 111

参、土地交换 111

肆、土地共有分割 111

伍、土地合并 111

第三节土地增值税之纳税主体 113

壹、纳税义务人 113

贰、代缴义务人 115

第四节 税额之计算标准 117

壹、税额计算公式 117

贰、申报之土地现值 117

参、原规定地价 118

肆、物价指数 123

伍、改良土地已支付之全部费用 123

陆、因土地使用变更而无偿捐公设用地之土地现值 125

柒、增缴地价税 125

第五节 土地现值之申报 126

壹、不能收件情形 127

贰、通知补正情形 127

参、分割、合并尚未完成登记前,先行申报之处理 128

肆、一般申报方式 129

伍、赠与申报方式 137

陆、现值申报审核作业程序 138

第六节 税率结构 142

壹、一般税率 142

贰、特别税率 143

参、部分住宅部分营业 149

第七节 土地增值税之减免 150

壹、土地重划 151

贰、区段徵收 152

参、都市更新 153

肆、捐赠供社会福利事业或学校使用之土地 154

伍、被徵收之土地 155

陆、配偶赠与之土地 156

柒、政府赠与或受赠土地 157

捌、私人继承及公有地出售之土地 157

玖、共有物分割之土地 158

拾、合并之土地 159

拾壹、农业用地之移转 159

拾贰、公共设施保留地 161

拾参、抵费地 162

拾肆、更名登记 163

拾伍、九二一震灾灾区之土地 165

拾陆、信托移转之土地 165

拾柒、长期持有减徵 166

第八节 重购退税 167

壹、重购退税类别 167

贰、申报手续与管制 169

第九节 合并记存 170

第十节 恢复产权之退税 172

第十一节 适用最低税率课税 173

第十二节 应用计算与节税策略 173

第四章 田赋 207

第一节 概述 207

第二节 课徵范围 208

壹、都市土地 208

贰、非都市土地 209

参、农民团体与合作农场所使用之土地 210

肆、分别共有农地部分变更为非农业使用之课征 210

第三节 纳税义务人 211

第四节 代缴义务人 211

第五节 田赋之名词定义 212

壹、地目 212

贰、等则 212

参、赋元 212

肆、赋额 212

伍、实物 212

陆、代金 212

柒、夹杂物 213

第六节 田赋之徵收方式 213

壹、实物徵收 213

贰、折徵代金 214

第七节 单季田、轮作田之申请与勘定 216

壹、单季田、轮作田之申请 216

贰、单季田、轮作田之勘定 216

第八节 荒地税之加徵 218

第九节 田赋之优惠 219

壹、优惠时机 219

贰、申请手续 220

参、列管抽检 220

第十节 田赋之减免 221

第十一节 稽徵程序 223

壹、徵收清册之造送 223

贰、建立土地卡及赋籍册 224

参、核定赋额 224

肆、公告发单 225

伍、缴纳通知书之送达 225

陆、限期缴纳 226

柒、实物或代金之经收与划解 226

第十二节 罚则 227

壹、逾期缴纳之处罚 227

贰、隐匿税额或事实之处罚 227

参、应缴田赋之追补 228

复习题 228

第五章 房屋税 235

第一节 概述 235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236

壹、所有权人 236

贰、共有人 236

参、典权人 237

肆、现住人、管理人、承租人 237

伍、房屋起造人 237

第三节 课税客体 237

第四节 房屋税之税率 238

第五节 房屋税之减免 240

壹、公有房屋之免税 240

贰、私有房屋之免税 243

参、私有房屋之减半征收 249

肆、其他之减免 252

伍、灾区内之建筑物 255

陆、申报期限 256

第六节 税籍核定作业程序 256

壹、房屋税籍之设立 256

贰、房屋现值之核定 261

参、通知纳税人 267

肆、房屋税之应用计算 268

第七节 房屋税之开徵 271

第八节 罚则 271

壹、未依限办理申报者 271

贰、未依限缴纳税款者 272

复习题 272

第六章 契税 275

第一节 概述 275

第二节 课税范围 276

第三节 纳税义务人 280

壹、买卖契税之买受人 280

贰、典权契税之典权人 281

参、交换契税之交换人 282

肆、赠与契税之受赠人 284

伍、受托人移转信托财产与委托人以外之归属权利人 285

陆、分割契税之分割人 285

柒、占有契税之占有人 286

第四节 契税之减免 286

壹、免徵契税 286

贰、非属课徵契税范围 291

第五节 契税之税率 294

第六节 应用计算 294

壹、一般案件 294

贰、等值分割案件 295

参、不等值分割案件 295

肆、先典後卖案件 296

伍、中途名义变更案件 297

陆、不等值交换案件 297

第七节 稽徵程序 299

壹、申报 299

贰、主管机关之审理 303

参、核定及缴纳 303

第八节 罚则 306

壹、不申报之处罚 306

贰、逾期缴纳之处罚 307

参、短、匿报之处罚 308

复习题 308

第七章 印花税 311

第一节 概述 311

第二节 课税范围 312

壹、银钱收据 312

贰、买卖动产契据 320

参、承揽契据 321

肆、典卖、让售及分割不动产契据 323

第三节 纳税义务人及税率 324

壹、银钱收据之税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每件按金额课千分之四 324

贰、招标人收受押标金收据之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每件按金额课千分之一 324

参、承揽契据之税纳税义务人为立约人或立据人,每件按金额课千分之一 325

肆、买卖动产契据之纳税义务人为立约人或立据人,每件按新台币十二元定额课徵 325

伍、典卖、让售及分割不动产契据之税纳税义务人为立约人或立据人,每件按金额课千分之一 326

第四节 印花税之减免 326

壹、本法规定之减免 326

贰、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之规定之免税 333

参、其他法律规定之免税 333

第五节 应税憑证之型态 336

壹、正本、副本及抄本 336

贰、兼用憑证及代用憑证 337

参、临时收据及总收据 338

肆、续用憑证 338

伍、改用憑证 339

第六节 税款之缴纳方法 339

壹、实贴印花税票 339

贰、缴款书缴纳 340

参、汇总缴纳 341

第七节 印花税之检查 342

壹、任务编组与检查地点 342

贰、检查要领 342

第八节 罚则 343

壹、漏贴或短贴之处罚 343

贰、总缴逾期未纳之处罚 343

参、未依规定保管憑证之处罚 344

肆、违反注销规定之处罚 345

伍、重用已注销税票之处罚 345

陆、妨害检查之处罚 346

复习题 347

第八章 使用牌照税 349

第一节 概述 349

第二节 课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350

壹、课税范围 350

贰、纳税义务人 353

第三节 各类交通工具之应纳税额 354

第四节 使用牌照税之免税 359

壹、免税范围 359

贰、申请程序 366

第五节 临时牌照及试车牌照 369

壹、临时牌照 369

贰、试车牌照 370

第六节 移用使用牌照 370

第七节停、复驶之申报 371

壹、停驶 371

贰、复驶 371

第八节 报废、失窃之登记 372

壹、报废 372

贰、失窃 372

第九节 稽徵程序 373

第十节 查缉程序 374

第十一节 罚则 375

壹、逾缴税款之处罚 375

贰、未税或报停、缴销而行驶之处罚 375

参、违反领用临时牌照与试用牌照之处罚 375

肆、未领牌照之处罚 376

伍、转卖、移用牌照之处罚 376

陆、利用非交通工具之设备行驶之处罚 376

复习题 377

第九章 娱乐税 379

第一节 概述 379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及代徵人 380

第三节 课徵范围 381

壹、电影 381

贰、职业性歌唱、说书、舞蹈、马戏、魔术、技艺表演及夜总会之各种表演 382

参、戏剧、音乐演奏及非职业性歌唱、舞蹈等表演 382

肆、各种竞技比赛 382

伍、舞厅或舞场 383

陆、撞球场、保龄球馆、高尔夫球场及其他提供娱乐设施供人娱乐者 383

柒、提供各种娱乐场所、娱乐设施或娱乐活动而不售票券者,另以其他饮料品或娱乐设施供应娱乐人者,按其收费额课徵娱乐税 387

第四节 娱乐税之减免 387

壹、免徵娱乐税之规定 387

贰、减半课徵娱乐税之规定 388

第五节 娱乐税之税率 389

第六节 娱乐税之稽徵 392

壹、稽徵方式 392

贰、娱乐税之检(调)查 397

第七节 奖惩 398

壹、奖励金 398

贰、未办登记及代徵手续之处罚 398

参、临时娱乐活动未办征免手续之处罚 398

肆、违反代徵义务之处罚 399

伍、逾期缴纳代徵税款之处罚 399

复习题 400

参考文献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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