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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局 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BJG/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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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局 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BJG/01-2014PDF电子书下载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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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北京铁路局编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4
  • ISBN:151134167
  • 页数:372 页
图书介绍:
《北京铁路局 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BJG/01-2014》目录

总则 1

第一章 行车设备 3

第1条 行车设备检查的补充规定 3

第2条 使用仪器检查线路、桥隧及设备限界的规定 4

第3条 道口设备维修管理的规定 6

第4条 信号设备加封加锁的补充规定 8

第5条 集中联锁失效时道岔加锁办法 9

第6条 信号、联锁、闭塞及其他行车设备分工管理的规定 11

第7条 钟表的配置、校对、检查、修理及时钟校准规定 16

第8条 车站股道及道岔编号的补充规定 17

第9条 动车组停车位置标设置的规定 17

第10条 提供编修《站细》技术资料的补充规定 18

第11条 切除钢轨肥边的规定 20

第12条 行车设备试验(试用)的规定 21

第13条 车站行车备品的规定 21

第二章 编组列车 22

第14条 货车编组隔离的补充规定 22

第15条 列车中车辆编挂的补充规定 23

第16条 补机连挂位置的规定 24

第17条 回送机车及轨道起重机编入列车的补充规定 24

第18条 企业自备机车、车辆过轨的规定 25

第19条 单机挂车的补充规定 25

第20条 客、货列车制动主管压力的补充规定 26

第21条 货物列车编挂关门车的规定 27

第22条 列车技术检修作业时间及试风程序的规定 28

第23条 特殊区段闸瓦厚度和凉闸地点的补充规定 32

第24条 列检作业安全防护的有关规定 32

第25条 挂运成组货物车辆的规定 34

第26条 事故、故障车辆回送编挂的规定 35

第27条 路用车辆检修的规定 37

第三章 调车工作 38

第28条 调车作业计划的编制及传达 38

第29条 调车作业“要道还道”的补充规定 41

第30条 调车速度的补充规定 44

第31条 机车不连结软管调车时的速度限制 45

第32条 天气不良调车作业的规定 45

第33条 溜放调车的补充规定 47

第34条 在坡度超过2.5‰线路上调车作业的规定 48

第35条 推进挂车作业的规定 49

第36条 简易紧急制动阀管理使用的规定 50

第37条 尽头线取送车的规定 50

第38条 手推调车的补充规定 51

第39条 在正线、到发线上调车作业的补充规定 51

第40条 取送调车作业的规定 52

第41条 同一线路两端相对方向同时调车作业的规定 53

第42条 同一线路同一方向调车的规定 54

第43条 调动旅客列车车底及乘坐旅客车辆的规定 54

第44条 调动装有超限及跨装货物车辆的规定 56

第45条 调动装有爆炸品、气体类危险货物的车辆及一级易燃液体的罐车时的规定 56

第46条 机械冷藏车运用及调动的规定 57

第47条 越出站界及跟踪出站调车的补充规定 58

第48条 机车车辆防溜的补充规定 59

第49条 驼峰作业与铁鞋制动的补充规定 63

第50条 使用人力制动机制动的补充规定 64

第51条 在12‰及其以上坡度线路上取送车的规定 65

第52条 装卸作业的防护办法 66

第53条 动车所调车作业的补充规定 66

第54条 企业机车在国铁车站作业的补充规定 67

第四章 行车闭塞 69

第55条 管内行车闭塞方式的规定 69

第56条 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行车办法 69

第57条 单线双方向自动闭塞办理行车的规定 74

第58条 列车进入闭塞分区行车凭证的补充规定 75

第59条 石太线自动闭塞特定行车办法 76

第60条 通过信号机装有容许信号时列车运行的规定 78

第61条 线路所通过信号机发生故障的处理办法 79

第62条 使用路票的补充规定 79

第63条 控制台、计算机联锁应急盘上揭挂表示牌、帽的规定 80

第64条 区间岔线取送车办法 81

第65条 锦承线下板城站、上板城南站、上板城站间的行车闭塞办法 82

第66条 青龙桥—八达岭间一切电话中断时的行车办法 84

第67条 车站信号楼(行车室)内一切电话中断时优先发车站的补充规定 86

第68条 按隔时续行办法行车的规定 89

第五章 接发列车 91

第69条 接发列车位置的补充规定 91

第70条 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为超过6‰下坡道的车站及作业补充规定 91

第71条 准备进路及开闭信号时机的补充规定 92

第72条 变更接车线路的补充规定 92

第73条 车站满线接车的补充规定 93

第74条 引导接车的补充规定 94

第75条 列车报点及到开时刻的计算方法 95

第76条 车站发车的补充规定 96

第77条 线路所、乘降所发车办法 98

第78条 接发动车组列车的补充规定 99

第79条 动车组开关车门的补充规定 101

第80条 北京南站普速场及柳村线路所行车办法 102

第81条 柳村北站至柳村南站间行车办法 104

第82条 列车标志不完整的处理办法 105

第83条 发车进路信号机故障时的发车办法 106

第84条 禁止货物列车机外停车的车站 107

第85条 整列客车底回送的规定 107

第86条 非集中联锁扳道工作的补充规定 107

第87条 到发线装卸货物的规定 108

第六章 列车运行 111

第88条 枢纽小运转列车运行方向的规定 111

第89条 动车组列车在CTCS-2级区段运行的补充规定 111

第90条 超长列车运行办法 116

第91条 “长城号”内燃动车组运行的规定 118

第92条 南口—康庄间列车运行的规定 122

第93条 指定列车推进运行的区段及运行办法 134

第94条 区间岔线列车运行及道岔管理办法 135

第95条 图定旅客列车在车站技术停车变更为通过的规定 136

第96条 一般构造以外的其他道岔侧向通过速度的规定 136

第97条 列车经38号道岔侧向通过允许速度的特殊规定 137

第98条 防止货物列车车辆抱闸的规定 137

第99条 调度命令及各种书面许可的编号方法和保管期限的规定 139

第100条 特殊区段列车运行的规定 141

第101条 紧急制动阀(紧急制动装置)补封的规定 143

第102条 红外线轴温监测管理及预报、处理办法 143

第103条 TFDS设备发现车辆故障时应急处置的规定 146

第104条 暴风雨期间行车的补充规定 148

第105条 列车分部运行的补充规定 149

第106条 单班单司机值乘的列车防护作业办法 150

第107条 挂有后部补机的列车退行办法 150

第108条 事故救援工作的规定 151

第109条 列车区间卸车的规定 153

第110条 接触网绝缘子水冲洗列车运用办法 156

第111条 长钢轨列车、龙门架车、轨排车运行的规定 157

第112条 钢轨涂油器在旅客列车上安置的规定 158

第113条 轨道检查车运用办法 158

第114条 行车设备施工时的临时行车办法 159

第115条 列车通过施工地点后即可施工的办法 163

第116条 数个路用列车进入封锁区间的运行办法 164

第117条 钢轨探伤人员携带仪器乘坐旅客列车的规定 165

第118条 登乘机车、动车组司机室的有关规定 165

第七章 电气化区段作业的补充规定 167

第119条 接触线距钢轨顶面以及支柱距线路中心线距离的规定 167

第120条 电气化区段安全作业的规定 167

第121条 电气化区段列车运行的有关规定 169

第122条 接触网停电时列车运行的规定 170

第123条 防止将电带入无电区的规定 171

第124条 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规定 172

第125条 使用电力机车调车的规定 173

第126条 隔离开关操作的规定 174

第127条 电气化区段接触网停送电作业的规定 176

第128条 电气化区段货物装卸作业的规定 181

第129条 电气化线路换轨的规定 181

第130条 接触网停电利用“天窗”维修的有关规定 182

第131条 发现接触网异状时的处理办法 184

第132条 在接触网附近灭火的规定 185

第133条 电气化区段救援工作的有关规定 185

第134条 涉及接触网的信号标志不能按《技规》要求设置于线路左侧的处所 186

第八章 通信信号 187

第135条 调车作业时要求司机鸣笛和良好信号显示的规定 187

第136条 巡守人员迎送列车的规定 187

第137条 进站信号机显示距离不足1000m的车站 188

第138条 设于线路右侧的信号机 188

第139条 响墩、火炬的保管、试验及使用办法 188

第140条 区间通话柱、杆上接线盒和携带电话机的管理使用办法 189

第141条 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和站场无线通信设备的管理使用办法 190

用语说明 191

附件1 列车(货车)制动机试验 195

附件2 列车(客车)制动机试验 198

附表1 信号设备加封、加锁分类表 200

附表2 特准夜间可不在进站信号机柱上加挂红色信号灯的车站 202

附表3 电务与车务部门对行车设备的维护分工表 209

附表4 电务与工务部门对行车设备的维护分工表 211

附表5 电务与供电部门对行车设备的维护分工表 215

附表6 信号楼(行车室)行车备品表 219

附表7 扳道房行车备品表 222

附表8 铁路车辆禁止溜放和限速连挂表 224

附表9 管内各区间闭塞方式表 229

附表10 自动闭塞区段站间只有一架通过信号机的区间 235

附表11 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800m)内进站方向为超过6‰下坡道的车站 239

附表12 禁止货物列车机外停车的车站 247

附表13 救援列车分布地点及其担当区域 252

附表14 救援列车所在地不脱产救援班组织表 256

附表15 救援队组成情况表 258

附表16 携带钢轨探伤仪乘车凭证 269

附表17 接触线距钢轨顶面高度及支柱距线路中心线距离不符合《技规》要求的处所 271

附表18 隔离开关登记簿 300

附表19 进站信号机显示距离不足1000m的站名表 301

附表20 设于线路右侧的信号机名称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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