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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的权与法
传统中国的权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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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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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林乾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3
  • ISBN:9787511847331
  • 页数:377 页
图书介绍:第一部分试图勾画出中国古代权力结构的发展轨迹、变换特征,及其约制机制等问题。笔者认为:这是全面认识君主专制权力在中国历史中的地位、作用及职能的重要一步。第二部分讨论了君主权力的约制机制问题,也就是君权行使的“程序化”、“制度化”问题。第三部分主要讨论常规权力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本书的第四部分,讨论了基层社会权力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本人把游离常规权力之外的权力,称之为基层社会权力。它包括族权,即宗法权;保甲里正等乡里权;各种民间行会等权力,在这一部分,由于受到常规权力,特别是服务于君权的强化,因而受到压制,没有发挥更多的权力效能。
《传统中国的权与法》目录
标签:传统

序论 1

一、研究思路与内容 1

二、学术史研究概述 6

(一)国内研究现状 6

(二)国外研究现状 10

三、思考与结论 13

第一篇 中国古代权力结构研究 19

一、权力金字塔与理想化结构 19

(一)理想权力结构 20

(二)最初的实践与挫折 29

二、权力结构层级及其关系 36

(一)权力结构的层级 36

(二)三种主要权力关系 43

三、强化中央集权政体的原则 45

(一)重内轻外 46

(二)重文轻武 54

(三)分散、弱化地方权力 63

(四)回避制度及其他 72

四、权力结构的演变及其特征 81

(一)权力体系的凝固化 82

(二)权力结构超度摇摆 85

(三)政体形式单一与权力至上 91

(四)政治集中与经济分散的矛盾 98

五、权力结构的失衡及问题 103

(一)权力结构严重失衡 104

(二)行政层级不断增加 109

(三)权力制衡的悲剧效果 115

(四)“君臣同体”关系的破坏 121

(五)“大官多者其世衰” 126

(六)秩序:政权多重职能的复归 133

第二篇 君权与法律 141

一、权、法关系的演进及其表征 141

(一)“权移于法”时代 142

(二)权、法关系协调时期 147

(三)权、法关系蜕变时期 151

二、君主的权断与法律 155

(一)君主的“权断”要合乎法的精神 155

(二)晋代对君主“权断”的限制 158

(三)唐代君主“权断”的法律规定 162

(四)宋代君主“权断”的发展 168

(五)明代对君主“权断”的抵制 170

(六)清代君主“权断”的畅行 173

三、法律视野下对君主擅法的限制 178

(一)法与天下共,君主有守法之责 180

(二)对君主喜怒刑杀的限制 185

(三)制定法与君主敕、令的关系 193

(四)君主不亲刑狱的倡导 197

四、立法的新趋向:尊君抑臣 200

(一)秦以后之法,尽是尊君抑臣之事 200

(二)唐律的转型与折中 203

(三)对皇帝操纵司法的批评 208

(四)明代“奸党”入律及相关立法 209

第三篇 常规权力与法律 214

一、法律的继受与议定 215

(一)法律的继受 216

(二)议定法律 219

(三)法律的修改与解释 223

二、司法官的法律约束 230

(一)援法断罪进入法典 230

(二)唐代君臣“守法”的博弈 232

(三)宋代修并法律的意义 238

(四)以法对抗皇帝诏敕 242

三、“废人而用法”与吏治不举 245

(一)“法简权专”的汉代 245

(二)“废人而用法”,“人治”走向“法治” 247

(三)清代“法条之密”至于极 252

(四)地方大吏徇私枉法 254

四、司法与行政权的嬗变 259

(一)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分职 259

(二)宋代的审、判分司 263

(三)行政与司法的混合 264

五、清代监察职能的弱化与司法 267

(一)巡按之废置与司法 267

(二)台谏合一:君主不再受监督 275

六、清代三法司的权力制衡与皇帝对最高司法权的控制 281

(一)清代三法司的职权 281

(二)三法司之间的关系 283

(三)三法司“两议”的法律规定 285

(四)三法司“两议”引发的问题 288

(五)皇帝对三法司的控制 291

(六)皇帝对督抚大吏枉法的严惩 295

七、从王树文呼冤案看晚清地方与中央的司法权之争 299

(一)王树文临刑呼冤 299

(二)呼冤大案移交刑部 302

(三)地方大吏不服中央判决 308

(四)刑部破例“双请”,巡抚反驳大部 310

(五)巡抚抗诉三法司 313

(六)都察院释法 316

(七)司法权下移与就地正法的废止 317

第四篇 基层社会权力与法律 320

一、清代对绅权和宗族权的限制 321

(一)清代对绅权的打压 321

(二)对宗族权的利用和限制 324

二、法律和地方官府赋予基层组织的权力 330

(一)明清时期基层社会权力的变异 330

(二)明清时期基层社会权力变异的三大特征 330

(三)基层社会组织自治职能的萎缩 336

三、基层组织权力与官府的矛盾 338

(一)基层社会组织把持乡政 338

(二)基层社会权力与民众的对立 341

(三)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权力的膨胀 342

(四)基层社会权力与官府的矛盾 345

四、官府对基层组织权力的监管 347

(一)官府对基层组织权力的限制 347

(二)严禁州县官不当放权 349

(三)控制“首事”选任 350

(四)加强对基层组织的直接监督 351

(五)打击不法基层组织 353

五、乡绅对基层组织权力的制约 354

(一)明清时期乡里组织的职役化 354

(二)士绅对基层组织的控制 356

(三)官府与乡绅的配合 360

六、基层社会组织间的互相制约机制 362

(一)宋以来多元并存的基层组织体系 362

(二)明清时期基层组织的内部制约 362

(三)基层组织的民主机制 367

主要参考文献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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