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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之都丛书  清代中央档案中的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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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之都丛书 清代中央档案中的淮安PDF电子书下载

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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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周焰等编纂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8
  • ISBN:7506817400
  • 页数:559 页
图书介绍:
《运河之都丛书 清代中央档案中的淮安》目录

漕政类 1

山东道试监察御史焦荣议陈漕政除弊酌利题本 康熙十二年十月十二日(1673年11月20日) 1

巡视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罗秉伦再陈漕务事宜题本 康熙二十年十二月初四日(1682年1月12日) 4

江宁织造曹寅奏报截漕平粜并代递查尔勤奏折事折 康熙四十七年三月二十一日(1708年4月11日) 5

苏州织造李煦奏报所留漕粮已派员赴各地平粜折 康熙四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1708年4月16日) 6

苏州织造李煦奏为衿监把持衙门以致漕米丁银迟误折 康熙五十年四月十九日(1711年6月4日) 6

苏州织造李煦奏报苏、扬插莳已完四省粮船全已过扬折 康熙五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1712年6月29日) 7

漕运总督郎廷极奏报淮安收成、粮价并漕船过淮数目折 康熙五十二年五月初六日(1713年5月29日) 7

漕运总督郎廷极奏报淮城雨水并米麦价格折 康熙五十二年八月初八日(1713年9月27日) 8

漕运总督郎廷极奏报河冰渐解情形折 康熙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714年1月12日) 9

漕运总督郎廷极奏报漕船过淮数目并淮城雨水米价折 康熙五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1714年4月12日) 10

漕运总督郎廷极奏报全漕过淮日期折 康熙五十三年五月十六日(1714年6月27日) 11

漕运总督郎廷极奏报回空漕船尽数过淮折 康熙五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1714年12月22日) 11

漕运总督施世纶奏报驻地米价并漕船回空数目折 康熙五十六年十月初六日(1717年11月8日) 12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河臣陈鹏年病故请速简贤员以济漕运折 雍正元年正月十三日(1723年2月17日) 13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陈回淮盘验粮船折 雍正二年二月初二日(1724年2月25日) 13

河道总督齐苏勒奏报运河得水粮船无阻折 雍正二年三月初七日(1724年3月31日) 14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催攒粮船情形折 雍正二年三月二十六日(1724年4月19日) 14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明粮船头舵、水手不能尽换折 雍正二年三月二十六日(1724年4月19日) 15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请酌赏运粮旗丁折 雍正二年四月二十六日(1724年5月18日) 16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粮船过闸数目折 雍正二年五月二十五日(1724年7月15日) 16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回空粮船过淮数目折 雍正二年九月二十四日(1724年11月9日) 17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回空粮船过淮数目折 雍正二年十月二十六日(1724年12月11日) 17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催攒粮船情形折 雍正三年四月十九日(1725年5月30日) 18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运河水长粮船遄行情形折 雍正三年五月初一日(1725年6月11日) 19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粮船全过八闸日期折 雍正三年五月二十六日(1725年7月6日) 19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回空粮船过淮数目折 雍正三年十一月初八日(1725年12月12日) 20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河水长发粮艘通行无阻折 雍正四年三月二十日(1726年4月21日) 20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粮船过闸日期折 雍正四年五月十九日(1726年6月18日) 21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朱家口漫口工程折 雍正四年五月十九日(1726年6月18日) 21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复酌议调补卫备员缺事宜折 雍正四年八月十九日(1726年9月14日) 22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淮安地方收成雨水折 雍正四年九月初一日(1726年9月26日) 23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淮安连沛甘霖、二麦吐穗结实折 雍正五年四月初八日(1727年5月28日) 23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苏、浙漕粮霉变请敕仓场总督查验抵通帮船折 雍正五年四月二十一日(1727年6月10日) 24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雨泽沾足粮船遄行无阻折 雍正六年二月初三日(1728年3月13日) 24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请恩准于催漕沿途拨夫应用折 雍正六年六月初八日(1728年7月14日) 25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谢面赐训诲折 雍正六年九月十三日(1728年10月15日) 26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谢曲赐矜全不即罢斥并严饬属员胥役毋许再有需索折 雍正七年二月初九日(1729年3月8日) 26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复严禁沿途催漕营汛弁兵强派苛索折 雍正七年二月初九日(1729年3月8日) 27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粮船过淮数目折 雍正八年二月十七日(1730年4月4日) 28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漕船全过黄河并侯性桂赴任即交印信折 雍正八年四月十一日(1730年5月 27日) 29

漕运总督性桂奏报漕船尾帮全过临清日期并沿途粮价平减折 雍正九年六月初六日(1731年7月9日) 29

漕运总督性桂奏报重行运通帮船回空过淮日期折 雍正九年十一月十五日(1731年12月13日) 30

漕运总督性桂奏报淮安等地得雨情形折 雍正十年二月初七日(1732年3月3日) 31

漕运总督性桂奏谢恩命回京署理刑部尚书折 雍正十年二月二十八日(1732年3月24日) 31

漕运总督魏廷珍奏报调拨庙湾等营新兵收隶漕标训练折 雍正十年四月二十六日(1732年5月20日) 32

漕运总督魏廷珍奏报漕船进入中河八闸情由折 雍正十年四月二十六日(1732年5月20日) 33

漕运总督魏廷珍奏报新兵俱已收入漕标训练并以瓦覆新盖营房屋顶折 雍正十年五月十三日(1732年6月5日) 34

漕运总督魏廷珍奏报淮安至济宁沿途情形及截留山东漕粮缘由折 雍正十年五月十三日(1732年6月5日) 34

漕运总督魏廷珍奏报前任漕臣张大有、性桂用存公费银两数目折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六日(1732年9月14日) 35

漕运总督魏廷珍奏报交卸两江总督印信及回淮署理漕务日期折 雍正十一年六月初九日(1733年7月19日) 36

漕运总督魏廷珍奏报催攒漕船尾帮已过台庄闸及过淮数目折 雍正十一年十月十八日(1733年11月24日) 37

漕运总督魏廷珍奏报催漕回淮沿途见闻折 雍正十二年九月十五日(1734年10月11日) 38

漕运总督顾琮奏请自雍正十三年始酌给巡漕御史盘费银两折 雍正十三年三月初七日(1735年3月30日) 39

巡视南漕监察御史苏昌等奏报抵淮巡视漕船运行情形及淮安府米价折 雍正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1735年4月20日) 39

巡视南漕监察御史苏昌等奏报巡视漕船运行情形及沿途米价甚平折 雍正十三年四月十五日(1735年5月7日) 40

漕运总督顾琮奏请勒限一年彻底清查减船运田一项折 雍正十三年五月十一日(1735年7月1日) 41

漕运总督顾琮奏报漕船全过桑园日期折 雍正十三年八月十七日(1735年10月2日) 42

漕运总督顾琮奏请将桃源等处漕粮核定价值折征起解折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1735年11月6日) 42

谕漕运总督程元章等严加管理漕船回空及运粮经纪任意勒索事 乾隆元年五月二十六日(1736年7月4日) 43

谕漕运总督补熙将各省截留漕船应追之银米一概宽免 乾隆二年正月初五日(1737年2月4日) 44

谕受损粮船免其赔补并准许江、浙二省漕船定额带货 乾隆二年七月十八日(1737年8月13日) 44

谕总督那苏图将江南省漕船随帮弁员养廉银出处酌定报部 乾隆三年二月二十四日(1738年4月12日) 45

漕运总督查克丹为遵旨商议转漕速运办法折 乾隆三年五月二十五日(1738年7月11日) 45

谕仓场总督、漕运总督查办弃船回南之旗丁、舵工、水手 乾隆三年九月十四日(1738年10月26日) 47

两江总督那苏图报告运河水情及回空漕船过淮数目折 乾隆三年十月二十八日(1738年12月9日) 48

谕将淮、扬、徐、海四属缓征折漕米五万四千余石再缓数月 乾隆四年七月初十日(1739年8月13日) 48

谕京城地方官按民间时价收购漕船旗丁之余粮并着总督孙嘉淦速催漕船回空 乾隆四年七月二十日(1739年8月23日) 49

谕漕运总督托时不得将因漕船事故时日稍迟者准其雇募 乾隆四年七月二十六日(1739年8月29日) 49

两江总督那苏图奏请豁缓受灾之海、赣二州漕粮折 乾隆四年八月二十一日(1739年9月23日) 50

谕江南淮、徐、海等属被水成灾之州县应纳和缓征漕粮缓至明年带征 乾隆四年九月十九日(1739年10月21日) 51

谕悉行豁免安东等州县未完地漕等项 乾隆四年十月初七日(1739年11月7日) 52

两江总督那苏图奏请豁免安东等四州县陈年旧欠地漕折 乾隆四年十月初十日(1739年11月10日) 52

谕常安补授漕运总督、托时调补刑部侍郎 乾隆五年十月初一日(1740年11月19日) 53

谕加恩宽免各失火漕船应赔米豆 乾隆六年三月十八日(1741年5月3日) 53

谕江南下江地方督抚及漕运仓场总督酌收应交官之米并先发为俸米之用 乾隆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741年12月28日) 54

安徽巡抚张楷奏请缓征本年被灾之上江、凤阳等属漕粮折 乾隆六年十二月初八日(1742年1月14日) 54

户科给事中陆尹耀奏报运河水势平和漕船盛行折 乾隆七年二月十八日(1742年3月24日) 56

谕各督抚稽查漕运沿途失职作弊情形乾隆七年月初六日(1742年9月4日) 56

谕一体免征江苏等省欠赋及未完漕粮 乾隆七年八月十二日(1742年9月10日) 57

谕巡视南漕御史都隆额前往淮安查看漕务事宜 乾隆七年十月二十八日(1742年11月24日) 57

谕将江苏漕耗一项照旧给领永免停支 乾隆七年十月二十九日(1742年11月25日) 58

苏州巡抚陈大受奏请分限带征淮、扬四府各属漕粮折 乾隆八年八月二十九日(1743年10月16日) 58

苏州巡抚陈大受奏请缓征连年迭灾之沭阳等地漕粮折 乾隆九年八月初五日(1744年9月10日) 59

谕漕运总督蕴著来京、河道总督顾琮暂署一切漕务 乾隆十四年四月初四日(1749年5月19日) 61

寄谕顾琮彻查漕运弊端严究奸丁 乾隆十四年七月十八日(1749年8月30日) 61

谕赫庆、程盛修、戴章甫、王显绪分巡江南、山东、天津、通州漕务 乾隆十五年九月十九日(1750年10月18日) 62

谕加恩再赏截漕歇帮船只月粮二分以恤丁力 乾隆十五年十月初一日(1750年10月30日) 62

谕严行稽查营私纳贿之不肖员役 乾隆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1752年8月4日) 63

谕加恩再赏减歇帮船月粮一分以资养赡 乾隆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1755年1月24日) 63

谕漕督杨锡绂严饬随帮各弁押空速回 乾隆二十二年七月十六日(1757年8月30日) 64

江苏巡抚陈弘谋奏请缓征淮安等属被灾州县本年漕米折 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四日(1757年12月14日) 64

漕运总督黄登贤恭报回署日期并沿河禾稼情形折 乾隆三十五年八月初一日(1770年9月19日) 65

两江总督高晋奏谢接受漕篆兼署漕运总督事务折 乾隆三十五年十月十二日(1770年11月28日) 65

谕崔应阶补授漕运总督 乾隆三十五年十二月初四日(1771年1月19日) 67

漕运总督崔应阶奏报赴淮接任并盘验粮船过淮情形折 乾隆三十六年正月十二日(1771年2月16日) 67

暂署漕运总督德保奏报查阅淮安四营官兵情形折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1777年1月27日) 68

寄谕萨载等奏报江北淮安等属雨水田禾情形 乾隆四十五年五月十二日(1780年6月14日) 69

寄谕鄂宝比较上年迟早数目详报今年重运过淮日期及船只多寡 乾隆四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1782年5月6日) 70

漕运总督鄂宝奏报起运乾隆四十七年份各省新漕题本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1783年1月22日) 70

漕运总督鄂宝奏报起运乾隆四十六年份漕粮折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初八日(1783年3月10日) 72

寄谕书麟等筹酌江西漕船迟延事宜 乾隆五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1789年9月15日) 73

寄谕管干珍盘验江浙漕粮不必过于驳饬 乾隆五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1790年2月1日) 74

寄谕管干珍等通饬催趲漕船之员弁不得无故逗留冒昧开行 乾隆五十七年闰四月初四日(1792年5月24日) 75

寄谕管干珍彻查二进内江淮等帮脱空缘由 乾隆五十七年五月十四日(1792年7月2日) 75

漕运总督魏元煜等为遵旨复陈不宜海运折 道光五年三月二十六日(1825年5月13日) 76

寄谕漕运总督魏元煜等妥速议奏英和雇海船以分漕运之奏章是否可行 道光五年五月二十二日(1825年7月7日) 80

漕运总督魏元煜为筹议漕河全局及明年试行海运折 道光五年五月二十九日(1825年7月14日) 81

浙江巡抚程含章为查议漕河并治各项缘由折 道光五年六月初三日(1825年7月18日) 83

孙玉庭等为逐款妥议盘坝接运漕粮章程折 道光五年六月初七日(1825年7月22日) 86

江西巡抚成格为酌议分运及折漕治河各章程折 道光五年六月十三日(1825年7月28日) 91

湖广总督李鸿宾为筹议折漕济工及盘坝接运与海运折 道光五年六月十三日(1825年7月28日) 94

江苏巡抚陶澎为筹海运暂收折色及停运治河各情折 道光五年六月十五日(1825年7月30日) 96

两江总督琦善为陈海运需详计章程变通折漕大概折 道光五年六月二十二日(1825年8月6日) 98

两江总督琦善为请提用江南首进回空船只接运漕粮折 道光五年六月二十二日(1825年8月6日) 101

两江总督琦善等为苏、松等府州漕粮全由海运并酌定章程折 道光五年九月初二日(1825年10月13日) 104

两江总督曾国藩为同治六年江北冬漕并归海运及酌议海运章程折 同治七年三月初五日(1868年3月28日) 108

河工类 109

河道总督杨方兴为奏销清河县天妃坝六年修工钱粮事题本 顺治八年六月十五日(1651年7月31日) 109

江南巡按秦世祯为报淮安地区修筑运道河夫疾苦事题本 顺治八年七月十九日(1651年9月3日) 111

河道总督杨方兴为奏销清河县黄河六年修工钱粮事题本 顺治八年七月十九日(1651年9月3日) 114

和硕巽亲王满达亥等为方大猷以按察使留任河务旧职事题本 顺治八年八月初一日(1651年9月15日) 115

刑科给事中张维赤关于严核河工岁修及工程估价以稽冒滥事题本 顺治十六年六月二十日(1659年8月7日) 117

会考府驳工部请销康熙六十年桃源等处河工用银奏稿 雍正元年四月十九日(1723年5月23日) 118

会考府驳工部请销雍正元年宿迁县彭家堡等处河工用银事登驳查簿文 雍正二年九月十五日(1724年10月31日) 119

河道总督齐苏勒奏报勘过淮扬运河情形折 雍正二年十月二十一日(1724年12月6日) 119

会考府驳工部请销雍正元年宿迁叶家庄等处河工用银说堂稿 雍正三年四月二十七日(1725年6月7日) 120

会考府驳工部请销雍正二年山阳县地洞口等处堤工用银说堂稿 雍正三年六月二十六日(1725年8月4日) 121

河道总督齐苏勒奏报洪泽湖堤坝工程情形折 雍正三年十二月十五日(1726年1月17日) 121

河道总督齐苏勒奏报宿迁县皂河龙神庙告成请御书匾额择吉开光折 雍正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729年1月9日) 123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报淮、扬、徐属各河营官兵俸饷情形并请再借饷银折 雍正七年十月二十八日(1729年12月18日) 124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报清口引河情形折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二日(1730年1月20日) 125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复淮城河工情形折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二日(1730年1月20日) 126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陈疏浚深通淮扬中段支河折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二日(1730年1月20日) 127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报勘查高堰石工情形折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二日(1730年1月20日) 129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报勘议疏浚东省诸水入海工程情形折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二日(1730年1月20日) 130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复亲往湖堤五坝详看浅水情形暨添筑堤工缘由折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二日(1730年1月20日) 132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请汪漋等协办钦差应否分工查督高堰工程折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六日(1730年1月24日) 134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陈高堰加筑工程应备物料事宜折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六日(1730年1月24日) 135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等奏报会勘高堰工程并筹修理事宜折 雍正八年正月初十日(1730年2月26日) 137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请开垦沿河版荒柳地以裕工料折 雍正八年二月十二日(1730年3月30日) 139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明高堰加修石工、土工情形折 雍正八年二月十二日(1730年3月30日) 140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请动支高堰工程平余银以充办理工务诸臣房租等项折 雍正八年三月初四日(1730年4月20日) 141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报高堰等工程兴修情形折 雍正八年三月初四日(1730年4月20日) 142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报催攒高堰加修石工及派员到工委用折 雍正八年四月初八日(1730年5月24日) 143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请催解各官厅捐输救生桩木银两折 雍正八年四月初八日(1730年5月24日) 144

协办高堰堤工内阁学士张坦麟奏请严禁土棍劣衿包揽堤工折 雍正八年五月二十六日(1730年7月10日) 146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黄淮伏汛顺轨安流、清口通畅、工程稳固情由折 雍正八年六月二十五日(1730年8月8日) 147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查勘高堰工程、催办料物情形折 雍正八年六月二十五日(1730年8月8日) 149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邳、宿湖河水势异涨情形折 雍正八年七月初三日(1730年8月16日) 150

协办高堰工务户部侍郎汪漋等奏报修筑高堰堤工并湖水泛溢情形折 雍正八年七月十三日(1730年8月26日) 152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清口西坝抢护平稳情形折 雍正八年九月十二日(1730年10月23日) 153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等奏报赶筑高堰石工折 雍正八年十一月初八日(1730年12月17日) 154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河工事宜及淮徐一带民情折 雍正八年十二月初六日(1731年1月13日) 155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陈全漕运道详勘情形折 雍正八年十二月初六日(1731年1月13日) 156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谢皇上谕旨相看清江浦总河衙署风水折 雍正九年二月初二日(1731年3月9日) 158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请动支南工河库银两修复东省禹王台坝工折 雍正九年二月初二日(1731年3月9日) 159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查勘高堰及江工疏筑情形折 雍正九年二月初二日(1731年3月9日) 160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请敬筹标营兵制折 雍正九年四月二十一日(1731年5月26日) 162

两江总督高其倬奏报雷景仁相看改修清江浦总河衙署水路等情折 雍正九年六月初二日(1731年7月5日) 163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等奏请将淮徐道旧署移住宿迁折 雍正九年九月初十日(1731年10月10日) 164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请钦差官员会审毛浚告前淮徐道康弘勋侵帑误工一案折 雍正九年十月二十四日(1731年11月23日) 165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高堰河工修筑等情并陈慎工节帑事宜折 雍正九年十二月十九日(1732年1月16日) 167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粮船全数过洪出境并高堰石工陆续告竣折 雍正十年四月二十四日(1732年5月18日) 168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改估挑浚盐河工程钱粮费用及挑筑子堰折 雍正十年闰五月初二日(1732年6月23日) 169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高堰、山盱石工运石船只抵银济用情由折 雍正十年六月二十二日(1732年8月12日) 170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伏秋交会水势工程平稳情形折 雍正十年六月二十二日(1732年8月12日) 171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七月黄运湖河水势工程平稳折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六日(1732年9月14日) 172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高堰、山盱石工告成等事折 雍正十年八月二十七日(1732年10月15日) 173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陈堰、盱二汛堤背不必加帮柴土工程缘由折 雍正十年八月二十七日(1732年10月15日) 174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请颁赐淮安高堰石工告成御制碑文折 雍正十年十月初二日(1732年11月19日) 176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查勘淮扬下游黄运堤工及兵民情形折 雍正十年十一月十五日(1732年12月31日) 176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洪湖禹王庙重修告成请颁赐御书匾额折 雍正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733年2月5日) 178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谢恩命留心教导高斌河工事务折 雍正十一年三月初七日(1733年4月20日) 179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遵旨动用道库平余银筹修清江浦总河衙署折 雍正十一年三月初七日(1733年4月20日) 180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桃汛已过所有水势工程平稳折 雍正十一年三月初七日(1733年4月20日) 181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谢准销高堰、山盱帮戗堤工一案折 雍正十一年四月十五日(1733年5月28日) 182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复遵旨加意指教高斌河工事务折 雍正十一年五月初二日(1733年6月13日) 183

协理江南河务西柱奏陈吕四场之盐河宜浚等盐运民生事宜管见四条折 雍正十一年五月初三日(1733年6月14日) 184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洪湖禹庙落成恭请颁赐匾额折 雍正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1733年7月9日) 186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修补高堰大堤情由折 雍正十一年七月十八日(1733年8月27日) 187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勘查沿海范堤工程情形并议修筑事宜折 雍正十一年九月初六日(1733年10月13日) 188

两江总督高其倬等奏请以李锽等三人分调淮安等三处分司运判折 雍正十一年九月十六日(1733年10月23日) 190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请以夏建德实授淮扬道折 雍正十一年十月二十二日(1733年11月28日) 192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清江浦河臣衙署重修工程告竣折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初一日(1734年1月5日) 193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请离任守制并以高斌署理河督印务折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初一日(1734年1月5日) 194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谢优赐丧母恤典并请俯准协同高斌安度汛期后回籍终制折 雍正十二年正月初九日(1734年2月12日) 195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查勘黄河工程水势平稳折 雍正十二年五月二十四日(1734年6月25日) 197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等奏报高堰湖堤禹王庙悬挂御书匾额日期折 雍正十二年五月二十四日(1734年6月25日) 198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等奏报伏秋交会黄运湖河水势工程平稳折 雍正十二年七月十三日(1734年8月11日) 199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等奏报入秋黄运洪泽水势工程平稳情形折 雍正十二年八月初一日(1734年8月29日) 200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等奏报黄运湖河秋汛水势工程平稳折 雍正十二年九月十五日(1734年10月11日) 201

管理江南总河事务嵇曾筠等奏报雨雪应时麦苗滋长运道深通折 雍正十三年二月初二日(1735年2月24日) 202

署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奏报清江龙汪闸工竣折 雍正十三年四月十八日(1735年5月10日) 203

管理江南总河事务嵇曾筠等奏报伏汛水势工程平稳折 雍正十三年六月初二日(1735年7月21日) 203

管理江南总河事务嵇曾筠奏请修建沿江闸座折 雍正十三年七月十一日(1735年8月28日) 204

管理江南总河事务嵇曾筠等奏报伏秋交会水势工程平稳情形折 雍正十三年七月十一日(1735年8月28日) 205

管理江南总河事务嵇曾筠等奏报秋汛已过黄运河湖水势工程平稳折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1735年10月9日) 206

江南总督赵弘恩奏报挑挖疏浚江都、桃源等县一带河道折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1735年12月7日) 208

谕江南督抚暨河道总督立定章程逐年挑挖境内浅阻河道 乾隆元年六月初六日(1736年7月14日) 209

谕分别议叙南、北河工与浙江海塘三处治水各官 乾隆元年八月二十四日(1736年9月28日) 209

谕雇募民夫挑浚淮扬一带河道 乾隆元年十月初七日(1736年11月9日) 210

谕部严察阻挠河务之三人并令高斌等将毛城铺引河诸项事宜等晓谕淮扬士民 乾隆二年四月初六日(1737年5月5日) 211

谕山阳等五州县黄、运河堤之上民房无碍堤工者免其迁移不得再有增添 乾隆二年闰九月初一日(1737年10月24日) 213

谕高斌等会商江南毛城铺至洪泽湖沿途工程岁修费用 乾隆三年四月二十八日(1738年6月15日) 213

谕部议叙嘉奖河道总督高斌及办理工程各官员 乾隆三年十月十七日(1738年11月28日) 214

谕高斌妥议具奏黄河泥沙淤积高、宝以下运河及洪泽湖底情形 乾隆三年十一月十一日(1738年12月21日) 214

谕大理寺卿汪漋督办江南淮、扬各属河道工程 乾隆四年正月初七日(1739年2月14日) 215

谕部察例具奏江南等地祭祀河神安度伏讯一切应行礼仪 乾隆四年九月初十日(1739年10月12日) 217

谕比照靳辅、齐苏勒之例一体祠祀已故大学士嵇曾筠 乾隆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739年12月28日) 217

谕完颜伟、顾琮会商治理中河之策以确保漕运 乾隆七年七月初八日(1742年8月8日) 217

谕大学士陈世倌速往江南会同高斌等查勘办理河防要务 乾隆七年十一月二十日(1742年12月16日) 218

谕顾琮署理总河印务、白钟山治河不力解任来京议处 乾隆十一年闰三月初四日(1746年4月24日) 218

谕白钟山赔补陈家浦漫口工程所有虚费钱粮 乾隆十一年闰三月初四日(1746年4月24日) 219

谕白钟山赔还安东西门等处无故生工虚费帑银 乾隆十一年五月初二日(1746年6月20日) 219

谕高斌、尹继善等共商淮、徐、海属低洼之地河工水利及粮食仓储之计 乾隆十一年七月十一日(1746年8月27日) 220

谕尹继善严查白钟山巧取万金暗为营运之情弊 乾隆十一年七月十五日(1746年8月31日) 221

谕总河顾琮于洪泽湖高堰厅属之老堤头等四处添设护堤救生坝 乾隆十一年七月十五日(1746年8月31日) 221

谕江南总河周学健等因违反法度剃头拿解来京交刑部治罪 乾隆十三年闰七月十六日(1748年9月8日) 222

谕部议叙嘉奖清河县堤工抢险在工堵筑人员 乾隆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1750年8月28日) 223

谕舒赫德等尽心办理铜山河堤决口险工并拨银二万两犒赏在工人员 乾隆十八年十月二十三日(1753年11月17日) 224

谕部议叙奖励舒赫德等及堵闭二闸漫口在工员弁 乾隆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1754年1月8日) 224

谕部从优议叙兴修堰、盱堤工之嵇璜等在工各员 乾隆十九年闰四月二十日(1754年6月10日) 225

谕白钟山适时展拓启用清水束口东坝以济淮水疏泄通畅 乾隆二十二年六月二十日(1757年8月4日) 225

谕尹继善等悉心办理江南河湖水利工程 乾隆二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1757年8月8日) 226

谕两江总督等饬行淮河沿河各州县将水情随时报明南河总督 乾隆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1757年8月13日) 227

谕裘曰修等通盘筹算及时兴修湖口闸应添滚坝、越河等各项工程 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初五日(1757年9月17日) 227

谕河臣白钟山等于清口等河工綮要处恪遵利导之法及时疏浚以时蓄泄 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十二日(1757年9月24日) 228

谕河臣视五坝过水分寸展拓清口诸坝以奏湖河安澜之绩 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六日(1757年12月16日) 229

谕部议叙嘉奖办理淮、扬、徐、海等处归江入海各工有功臣员 乾隆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758年2月1日) 230

谕部议叙上江水利要工在工承办各员 乾隆二十三年正月初三日(1758年2月10日) 231

谕高晋协同白钟山办理南河事务 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十三日(1758年4月20日) 231

谕每岁大汛前骆马湖开闸放水腾湖待汛并将此旨勒石湖滨永远遵守 乾隆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1758年5月28日) 232

寄谕尹继善、高晋会商速奏清口东、西二坝开放出水情形 乾隆二十六年九月二日(1761年9月29日) 233

谕部议叙嘉奖尹继善、高晋等董率堵筑运河漫工有方各员 乾隆二十六年九月十三日(1761年10月10日) 233

谕济运坝至运口一律接建砖工 乾隆二十七年四月初七日(1762年4月30日) 234

寄谕高晋会同李宏悉心筹度酌量加增山盱仁、义、智、礼、信五坝坝顶石工事宜 乾隆三十四年五月十三日(1769年6月16日) 234

寄谕高晋、吴嗣爵封闭义、智两坝并迅速复奏高、宝诸湖形势及应对方法 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初十日(1773年5月30日) 235

谕高晋等照例查参安东县堤工漫水疏防各员 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十三日(1773年6月2日) 236

寄谕高晋等迅速复奏安东县受灾情况及漫口是否堵筑完全 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十三日(1773年6月2日) 236

两江总督高晋等恭请乾隆皇帝御书河神庙匾额折 乾隆三十八年九月初一日(1773年10月16日) 237

寄谕高晋、吴嗣爵随时奏闻清口两草坝收缩并湖河水势及坝口情形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初三日(1774年9月8日) 238

谕高晋会同吴嗣爵迅速堵筑老坝口缺口并确查抚恤事宜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二十八日(1774年10月3日) 238

谕高晋等按例查明老坝口漫工合龙用银过多情由并酌情分赔 乾隆三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1774年12月1日) 239

谕部议叙老坝口漫工合龙出力员弁并严察总河吴嗣爵诿卸掩饰之举 乾隆三十九年十一月初二日(1774年12月4日) 240

寄谕高晋赴淮会同吴嗣爵妥速确勘筹办高堰、山盱堤工兴修事宜 乾隆三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1774年12月14日) 241

谕工部另行妥议所有河工赔补之例 乾隆三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1774年12月20日) 241

寄谕高晋等详速查明复奏洪湖水势及高堰石工刷损缘由 乾隆三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774年12月27日) 242

寄谕高晋、吴嗣爵查明复奏老坝口及高堰、山盱一带临湖堤工情形 乾隆四十年三月初九日(1775年4月8日) 243

寄谕高晋、吴嗣爵确实勘估用心经营高堰、山盱一带工程 乾隆四十年三月二十九日(1775年4月28日) 244

工部福隆安等奏报遵旨查办吴嗣爵等赔补老坝口堤工开销事宜折 乾隆四十年四月初四日(1775年5月3日) 245

寄谕高晋、吴嗣爵悉心筹度通盘计划即速复奏洪湖高堰石工情形 乾隆四十年五月初九日(1775年6月6日) 246

寄谕高晋、吴嗣爵即速查明清口引河淤浅湖水宣泄不畅情形并酌量妥办 乾隆四十年八月十一日(1775年9月5日) 247

高晋、萨载奏报河神庙成、恭请御制碑文匾对折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1777年5月31日) 248

寄谕萨载等确查淮扬、淮徐二道属各工奏销银两 乾隆四十五年七月初三日(1780年8月2日) 249

寄谕萨载等详慎妥办郭家渡漫塌运河各工 乾隆四十五年七月初五日(1780年8月4日) 249

寄谕萨载等详悉复奏堰、盱二厅加高改建石工工程情形 乾隆四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1780年8月26日) 251

寄谕陈辉祖等查勘洪湖淤垫情形并速奏办理之法 乾隆四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1780年10月22日) 252

寄谕萨载等即速查明洪湖水势猛涨情形并通盘筹酌详晰复奏 乾隆四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1781年8月17日) 253

寄谕萨载等详悉复奏高堰堤工受损情形并加意防护以备秋汛 乾隆四十六年七月初二日(1781年8月20日) 254

寄谕萨载查实刘锡嘏能否胜任淮徐道要缺 乾隆四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1782年9月2日) 255

谕萨载等于两淮运库拨用江南河工所需钱粮 乾隆四十九年闰三月十九日(1784年5月8日) 255

谕部议叙萨载等河工出力人员 乾隆四十九年四月初二日(1784年5月20日) 256

寄谕萨载、李奉翰根据湖水涨落情形灵活启闭清口东西坝借黄济运 乾隆五十一年一月十六日(1786年2月14日) 256

寄谕书麟等查明筑坝挑溜之处并悉心筹办 乾隆五十四年六月二十四日(1789年8月14日) 257

寄谕姚继祖等堵筑睢河缺口并谕兰第锡酌开智字坝以资减泄 乾隆五十五年八月十七日(1790年9月25日) 258

寄谕孙士毅查明具奏宿州等处积水消涸及秋收情况乾隆五十五年月二十三日(1790年10月1日) 260

两江总督书麟、江南河道总督兰第锡奏请暂借养廉银两移建河道衙署折 乾隆五十七年十月二十五日(1792年12月8日) 261

江南河道总督兰第锡等人奏报高堰禹王庙、关帝庙修葺情况折 乾隆六十年四月二十七日(1795年6月13日) 262

两江总督琦善为请敕下河臣详勘河工可否收水济运事奏片 道光五年六月二十二日(1825年8月6日) 262

盐政类 264

户部和硕端重亲王波洛等为陈因革之宜以苏淮北商困事题本 顺治八年五月二十八日(1651年7月15日) 264

户部尚书噶达洪等为草荡清丈仓盐复征均不准行事题本 顺治九年十二月初二日(1653年1月1日) 266

左都御史房可壮等为两淮引目被事外之人冒领请参盐政事题本 顺治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653年1月23日) 270

两淮盐政姜图南为请明关、桥溢斤公罪银两事题本 顺治十三年闰五月十三日(1656年7月4日) 271

两淮盐政姜图南为请明解课水脚银两事题本 顺治十三年闰五月十三日(1656年7月4日) 273

户部尚书车克等为修明盐法以裕国课事题本 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1657年1月29日) 274

两淮盐课监察御史白尚登为报解杂项盐课银两事揭贴 顺治十四年九月十八日(1657年10月24日) 277

刑科给事中张维赤关于关、盐二税不得掣肘因循以免惰误国课事题本 顺治十六年十一月初十日(1659年12月23日) 277

江宁织造曹寅奏谢钦点巡盐并请陛见折 康熙四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1704年8月29日) 279

江宁织造曹寅奏陈盐课积欠缘由折 康熙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1704年12月16日) 280

江宁织造曹寅奏为禁革两淮盐课浮费折 康熙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1704年12月18日) 281

江宁织造曹寅奏报查过盐商借帑情形折 康熙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1704年12月18日) 282

苏州织造李煦奏报接任两淮盐差日期并进冬笋折 康熙四十四年十月(1705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 282

苏州织造李煦奏请展限奏销盐课折 康熙四十五年五月(1706年6月11日至7月9日) 284

苏州织造李煦奏为请饬地方官合拿私盐折 康熙四十七年三月(1708年3月22日至4月20日) 285

苏州织造李煦奏陈盐法紧要事宜三款折 康熙四十七年三月(1708年3月22日至4月20日) 286

江宁织造曹寅奏陈设法补完两淮亏空折 康熙四十九年十月初二日(1710年11月22日) 287

江宁织造曹寅等奏请暂留满都署理两淮运使折 康熙四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1710年12月18日) 287

江宁织造曹寅奏报两淮亏空情形折 康熙五十年三月初九日(1711年4月26日) 288

苏州织造李煦奏报地方官员情形及设法补完库欠折 康熙五十年六月十三日(1711年7月28日) 289

苏州织造李煦奏报曹寅身故请代管盐差一年以盐余偿其亏欠折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1712年8月24日) 290

苏州织造李煦奏报海潮涨漫范公堤决口已令商人修筑折 康熙五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1712年9月21日) 291

苏州织造李煦奏报淮、扬盐场被潮所冲不致妨碍盐务折 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六日(1712年10月5日) 291

苏州织造李煦奏为两淮运使李陈常不便兼理藩篆折 康熙五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1712年12月19日) 292

苏州织造李煦奏报督促灶户煎盐以应捆运并进晴雨录折 康熙五十二年六月初九日(1713年7月30日) 292

苏州织造李煦奏报总河督工堵筑宝应决口已完工折 康熙五十二年七月初五日(1713年8月25日) 293

苏州织造李煦奏谢复命巡视两淮盐课折 康熙五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1713年10月10日) 293

苏州织造李煦奏报两淮盐差本年任满起讫日期与往岁不同折 康熙五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1717年8月6日) 294

苏州织造李煦奏谢再留巡视两淮盐课一年折 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初二日(1717年12月4日) 294

苏州织造李煦奏报察明两淮盐务情形并访盐官张应诏操守如旧折 康熙五十八年四月二十六日(1719年6月13日) 295

苏州织造李煦奏报淮、扬地方狂风骤雨湖水泛涨田禾淹没折 康熙五十八年七月初九日(1719年8月24日) 295

苏州织造李煦奏报山东等处丰收并报两淮煎盐不善稽察折 康熙五十八年八月初七日(1719年9月20日) 296

巡视两淮盐课谢赐履奏陈淮商困苦情形折 雍正二年闰四月初四日(1724年5月26日) 296

江南两淮盐运使高淳奏陈盐场大使不便兼摄等管见五条折 雍正七年五月初二日(1729年5月29日) 298

管理两淮盐政高斌奏报辛亥一纲经解脚费节省银两数目折 雍正十年十二月初四日(1733年1月19日) 302

两淮盐政高斌奏请以刘瑍等三员分别补授泰州、淮安、通分司员缺折 雍正十二年二月十二日(1734年3月16日) 302

允礼等为遵议奏销两淮雍正十年及十一年盐课事题本 雍正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1734年10月17日) 303

两淮盐政高斌为报雍正十一年解部盐课等银情形事题本 雍正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1734年10月20日) 304

允礼等为会议奏销两淮盐引钱粮事题本 雍正十二年十月十一日(1734年11月6日) 305

管理两淮盐政高斌奏复办理盐务情形折 雍正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735年1月19日) 307

两江总督赵弘恩等奏请宽限两淮引盐提纲折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八日(1735年12月1日) 310

两淮盐政高斌奏报赈恤庙湾等场歉收灶户煎丁情形并请颁发查赈谕旨折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1736年1月14日) 311

谕直省督抚严捕奸商大枭及贩私者 乾隆元年正月二十日(1736年3月2日) 312

谕革除两淮盐法之浮费 乾隆元年十月二十三日(1736年11月25日) 313

谕停缓淮安、泰州分司所属受灾盐场之未完带征银 乾隆八年五月初二日(1743年6月23日) 314

谕盐政吉庆酌量动用公项供两淮盐场穷丁借领 乾隆十六年四月十一日(1751年5月6日) 314

谕降调王显绪为六部主事 乾隆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1753年12月9日) 315

谕先行抚恤被水之淮、通、泰三属各盐场一月口粮 乾隆二十年九月初五日(1755年10月10日) 315

谕概行豁免两淮灶户因灾积欠未完银两 乾隆二十二年八月月十四日(1757年9月26日) 316

谕分限五年带完淮北甲午纲未完正课银两 乾隆三十九年九月十九日(1774年10月23日) 316

江苏巡抚杨魁为遵旨亲赴邳州查拿峰县私盐贩并已获李二赖歹等人折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1777年12月12日) 317

谕孙士毅严审贩卖私盐各犯 乾隆五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1791年3月30日) 318

谕江苏巡抚奇丰额查奏巴宁阿在两淮盐政任内有无贪黩情节 乾隆五十九年六月初三日(1794年6月29日) 319

谕将江苏巡抚奇丰额革职留任 乾隆五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1794年8月19日) 320

江苏巡抚奇丰额回奏遵旨复陈董椿认罪及询问巴宁阿劣迹折 乾隆五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1794年8月20日) 320

两江总督孙玉庭奏陈筹禁粮艘盐船夹带私盐以卫引地折 嘉庆二十三年八月初五日(1818年9月5日) 321

两江总督孙玉庭为奏酌议奖励拿获大伙私盐人员章程折 嘉庆二十四年正月初十日(1819年2月4日) 323

两江总督孙玉庭等为奏遵旨查明淮盐销价难减情形折 嘉庆二十四年二月初三日(1819年2月26日) 324

两江总督孙玉庭等为奏请循例展限俸满运司赴部引见折 嘉庆二十四年二月初三日(1819年2月26日) 326

两江总督孙玉庭奏报叠获大伙盐枭现饬严审究办折 嘉庆二十四年四月初一日(1819年4月24日) 327

榷关类 330

户部多罗端重郡王波洛等题严禁害商之弊事本 顺治八年四月二十日(1651年6月7日) 330

江宁巡按上官鉝题为酌议关政急苏商困事本 顺治八年十二月初一日(1652年1月11日) 331

户部尚书车克等题为淮安牙利日少故额难盈事本 顺治九年六月初六日(1652年7月11日) 333

户部尚书车克等题为清厘关税积弊良法事本 顺治十一年五月十八日(1654年7月2日) 336

江苏巡抚张楷回奏遵旨密访淮关收税情形并缴朱批手禀折 雍正三年六月十八日(1725年7月27日) 338

管理淮安关务年希尧奏陈淮关征解钱粮情形并报前赴景德镇日期折 雍正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727年1月14日) 339

管理淮安关务年希尧奏报跪聆江宁织造曹頫口传谕旨折 雍正五年三月初九日(1727年3月31日) 340

管理淮安关务年希尧奏报赴淮任事及沿途地方收获米价折 雍正五年九月十七日(1727年10月31日) 340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请委官解送淮关第四季赢余等项银两折 雍正六年二月十三日(1728年3月23日) 341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报淮关一年赢余银两数目折 雍正六年九月二十四日(1728年10月26日) 342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谢恩命就近管理庙湾口商税事务折 雍正七年五月二十一日(1729年6月17日) 343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报接管庙湾口商税事务折 雍正七年五月二十一日(1729年6月17日) 343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报两关赢余银数折 雍正七年九月十一日(1729年11月1日) 344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报查获署扬河道通判孔兴誉家人、衙役私运火药硝磺折 雍正九年五月二十一日(1731年6月25日) 345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报征解两关及庙湾口一年正额并赢余银两数目折 雍正十年十二月初四日(1733年1月19日) 346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复抚臣乔世臣因循不振布政使白钟山诸事率多迎合折 雍正十一年六月初六日(1733年7月16日) 346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报两关并庙湾口一年赢余银两数目折 雍正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733年12月30日) 347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报委员解送所属各关口正额赢余银数折 雍正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1735年1月12日) 347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报雍正十二年关税钱粮起解迟误原由折 雍正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1735年2月16日) 348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请敕谕河臣永行禁止河员封捉商船致令关税有亏折 雍正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1735年2月16日) 349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报所属各关口一年赢余银两数目折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三日(1735年11月26日) 350

江南总督赵丹恩奏报管理淮关事务年希尧兼收额税扰累商民情由折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1735年12月7日) 350

谕总漕顾琮严审年希尧司榷淮关苛索商民一案不得累及无辜 乾隆元年正月初八日(1736年2月19日) 351

谕淮关并沿海口岸免征外来客贩之税课以平抑物价 乾隆二年十月十三日(1737年12月4日) 351

谕内务府总管萨哈亮、苏保住前往淮关帮办关务 乾隆八年十月二十七日(1743年12月12日) 352

谕普福管理淮关监督事务并宽免倭赫应赔关税缺额银两 乾隆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749年6月7日) 352

谕内务府将伊世太交与淮关监督普福差遣委用 乾隆十五年四月初二日(1750年5月7日) 353

谕伊拉齐管理淮关税务 乾隆二十年三月十九日(1755年4月29日) 353

奉旨处置淮关被盗案疏防各员折 乾隆三十七年正月二十二日(1772年2月25日) 353

谕部严处方体浴不善经理致淮关税银短少并加恩免其赔补缺额 乾隆三十七年三月十三日(1772年4月15日) 354

福隆安遵旨呈报上缴淮、宿二关短少税银之情折 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十三日(1773年6月2日) 354

谕部核销黄水漫溢冲淹板闸致淮关短绌之税银 乾隆三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1774年12月19日) 355

户、工二部遵照惯例处理淮、宿二关征收盈余税银短少折 乾隆五十六年五月初七日(1791年6月8日) 355

谕淮、宿二关监督酌情赔补短少盈余银并加恩免予议处 乾隆五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1791年6月24日) 356

户、工二部遵旨拟写处理淮关征收盈余银短少折 乾隆五十七年闰四月二十日(1792年6月9日) 356

淮关监督福瑞奏报税课短绌请准尽征尽解折 咸丰三年二月二十七日(1853年4月5日) 357

内务府奏请将库存外款归入正项以济支发折 咸丰三年六月初五日(1853年7月10日) 358

内务府奏请将淮关解到银两暂交广储司银库折 咸丰四年十二月十二日(1855年1月29日) 359

内务府奏请饬令各省摊交参价银两折 咸丰五年六月二十四日(1855年8月6日) 359

内务府奏请饬令两淮从速筹解应交专款银两折 咸丰九年十一月十三日(1859年12月6日) 366

南巡类 368

江宁织造曹寅奏报雨水收成并请圣安折 康熙四十六年五月十五日(1707年6月14日) 368

寄谕两江总督黄廷桂、两淮盐政吉庆和衷酌办南巡准备事宜 乾隆十四年十月初四日(1749年11月13日) 368

谕黄廷桂再截留漕粮五万石以资平粜 乾隆十五年五月初七日(1750年6月10日) 369

谕两淮盐政吉庆将十五年冬到所之辛未纲盐引每引加耗二十斤 乾隆十五年八月二十八日(1750年9月28日) 369

谕运河沿岸各省不得因南巡肃清河道 乾隆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751年1月19日) 370

谕悉行蠲免江苏、安徽乾隆元年至十三年积欠地丁以后贡赋一年一清 乾隆十六年正月初二日(1751年1月28日) 370

谕宿迁、清河、桃源三县灾民悉免征还上年借出籽种之银两 乾隆十六年二月初五日(1751年3月2日) 371

谕一律豁免两淮盐民未完带征折价银 乾隆十六年二月初五日(1751年3月2日) 371

谕两淮商人为南巡捐输报效酌加顶带一级 乾隆十六年二月初九日(1751年3月6日) 372

谕布政使永宁速往宿迁、桃源、清河三县督率地方官按户开赈 乾隆十六年二月初十日(1751年3月7日) 372

谕总河高斌会同总督黄廷桂改建淮安大堤以资捍卫 乾隆十六年二月十四日(1751年3月11日) 373

谕赏进治河方略及诗赋之生员俞堉、吴楷等二十一人 乾隆十六年二月十五日(1751年3月12日) 373

谕将两淮纲盐食盐于定额外每引加赏十斤不在原定成本之内 乾隆十六年二月十六日(1751年3月13日) 374

谕高斌、张师载及河工办差人员各加顶带一级 乾隆十六年二月二十三日(1751年3月20日) 374

谕淮安、徐州等府属八州县缓征之漕米麦豆分三年带征 乾隆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1751年3月 22日) 375

谕高斌以大学士衔管河道总督事以示优奖 乾隆十六年三月十一日(1751年4月6日) 375

谕高斌等治河兴工必须实用 乾隆十六年四月初十日(1751年5月5日) 375

谕内务府严行议处两淮盐政普福以商捐资建置行宫事 乾隆十八年八月二十日(1753年9月16日) 377

谕江、浙二省截留运京铜铅十万斤及漕粮五万石以平抑物价 乾隆二十一年闰九月二十六日(1756年11月18日) 378

寄谕尹继善、刘统勋详查宿迁、桃源一带道桥施工情形不得延误春耕 乾隆二十一年十一月初三日(1756年12月23日) 378

谕江苏省再截漕五万石分贮平粜以抑市价 乾隆二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1757年1月19日) 379

总理行营和硕庄亲王议奏明岁南巡随驾所骑官马并车辆应在王家营屯留折 乾隆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757年2月11日) 380

谕将两淮承办南巡事务踊跃之众商酌情赏衔加级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初二日(1757年3月21日) 380

谕两淮盐商乐善好施纲盐食盐每引加赏十斤以纾商力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初二日(1757年3月21日) 381

谕原任大学士高斌在任总河期间功劳卓著可与靳辅等一并立祠祭祀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初五日(1757年3月24日) 381

谕加恩豁免乾隆十七至十九年两淮盐民积欠折价银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初六日(1757年3月25日) 382

谕将明朝治河大臣潘季驯与陈瑄并祀春秋致祭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初六日(1757年3月25日) 382

谕将江苏、安徽、浙江三省本年岁试文童照旧例各增取一定名额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初八日(1757年3月27日) 383

谕联拟由顺河集前往徐州视察河工再至山东曲阜展谒孔林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1757年4月10日) 383

谕刘统勋、尹继善、白钟山等总体安排徐、淮诸湖水系水利工程 乾隆二十二年四月初四日(1757年5月21日) 384

谕再加恩全数豁免淮、徐、海三属各州县所有积年借欠籽种口粮 乾隆二十二年四月初四日(1757年5月21日) 385

乾隆帝第二次南巡史料节选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 386

谕辛巳年恭逢圣母皇太后七旬大寿联南巡更为有益 乾隆二十三年九月三十日(1758年10月31日) 389

寄谕将温福原折抄寄杨锡绂令其查照事理悉心妥议 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1762年1月10日) 390

两次南巡所蠲安徽、江苏、浙江三省数目及清单 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七日(1762年1月11日) 390

南巡渡黄与名胜处应需人员马匹数目清单 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762年1月21日) 391

南巡回銮时更换马匹及派出办差兵数目清单 乾隆二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1762年2月17日) 395

大学士傅恒奏请皇上自直隶厂渡黄回銮并令尹继善悉心预备照料折 乾隆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九日(1762年2月22日) 396

寄谕洋海并仓场侍郎、河道总督等南巡时一切河道照常放行毋得稍有拦阻 乾隆二十七年二月初三日(1762年2月26日) 396

谕恩准奖励承办南巡差务之两淮官员商众 乾隆二十七年二月十四日(1762年3月9日) 397

谕再加恩奖励两淮民众 乾隆二十七年二月十四日(1762年3月9日) 397

谕督、抚、河臣会同盐政悉心确估核议六塘河修防事宜 乾隆二十七年四月初六日(1762年4月29日) 398

谕督、抚、河臣按清口开放之规启闭挑浚唐家湾引河及下游之睢河 乾隆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1762年5月6日) 400

阅淮安石堤叠前韵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 400

乾隆帝第四次南巡驻跸淮安府平桥大营 乾隆三十年二月十三日(1765年3月4日) 401

乾隆帝第四次南巡于淮安府平桥大营进膳记录 乾隆三十年二月十三日(1765年3月4日) 401

乾隆帝第四次南巡于淮安府平桥大营进晚膳并赏赐漕运总督杨锡绂等记录 乾隆三十年二月十三日(1765年3月4日) 402

乾隆帝第四次南巡驻跸淮安府平桥大营用膳记录 乾隆三十年三月十八日(1765年5月7日) 403

谕高晋补授两江总督、李弘调补南河总督 乾隆三十年三月二十日(1765年5月9日) 403

奏请裁汰淮徐海道复由淮徐、淮扬二道分巡地方兼管河务折 乾隆三十年四月十四日(1765年6月2日) 404

阅淮安石堤再叠前韵 乾隆三十年(1765年) 405

阅淮安石堤三叠前韵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 405

综合类 406

凤阳巡抚王一品为急陈异常水患事题本 顺治六年六月十三日(1649年7月22日) 406

淮扬巡按张濩为上陈目击水患情形事题本 顺治六年六月十六日(1649年7月25日) 408

淮扬总督吴惟华为汇报江北异常水灾事题本 顺治六年七月十二日(1649年8月19日) 409

河道总督杨方兴为报亲行查阅所见淮、扬水灾情形题本 顺治六年七月十九日(1649年8月26日) 411

户部尚书巴哈纳等为江北州县应报受灾分数事题本 顺治六年八月初七日(1649年9月13日) 412

户部尚书巴哈纳等为应查明江北各州县受灾分数量予蠲缓事题本 顺治六年九月初三日(1649年10月8日) 413

蔡士英为江北各府州驿递钱粮考成事揭帖 顺治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1655年12月27日) 413

漕运总督亢得时为报清查凤阳等州县房号税银情况揭贴 顺治十五年四月(1658年5月2日至5月31日) 415

卫贞元为安徽盱眙、怀远二县递银侵派蠧役诈欺事揭帖 顺治十六年十一月初八日(1659年12月21日) 419

蔡士英奏缴十六至十七年用过勘合火牌黄册 顺治十八年四月初六日(1661年5月4日) 420

江宁织造曹寅奏报押运赈米到淮情形折 康熙三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1697年12月5日) 422

苏州织造李煦奏为恭闻皇上中止南巡请安折 康熙四十一年十月(1702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 423

江宁织造曹寅奏闻江南秋收丰登情形折 康熙四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1703年9月24日) 424

江宁巡抚宋荦奏报淮、扬水灾已派员确勘折 康熙四十四年七月(1705年8月19日至9月17日) 424

安徽巡抚刘光美奏报上江先雨今晴并水势情形折 康熙四十七年六月十三日(1708年7月30日) 425

苏州织造李煦奏谢三次任命巡视两淮盐课折 康熙四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1709年9月24日) 426

江宁织造曹寅奏谢复差巡视两淮盐政等情折 康熙四十九年九月初二日(1710年10月23日) 426

苏州织造李煦奏为淮商皆愿随同入都恭祝万寿折 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十三日(1713年2月7日) 427

苏州织造李煦奏为淮商进京祝寿势难谕留折 康熙五十二年二月十七日(1713年3月13日) 427

江宁织造曹頫奏报江南米价高长原因并两淮运使李陈常病故折 康熙五十五年八月初一日(1716年9月16日) 428

江宁巡抚吴存礼奏为七府俱报有秋惟徐州稍差并粮价折 康熙五十六年九月十一日(1717年10月15日) 428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恳恩恕失察所举副将不端折 雍正二年十二月初一日(1725年1月14日) 429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陈遵谕整顿营伍裁减供应折 雍正二年十二月初一日(1725年1月14日) 430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陈恭承圣训勉尽职守折 雍正三年正月初八日(1725年2月20日) 432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陈奉传圣谕恭谢训诲折 雍正三年二月十二日(1725年3月25日) 432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谢御赐扇坠折 雍正四年五月十九日(1726年6月18日) 433

雍正朝朱笔康弘勋引见单 雍正四年(1726年) 434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请补放宿迁营游击折 雍正五年三月二十五日(1727年4月16日) 434

两淮巡盐御使噶尔泰奏报密察官员任职情形折 雍正五年四月十八日(1727年6月7日) 435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遵旨缉拿桃源县劫狱逃犯情由折 雍正五年四月二十一日(1727年6月10日) 435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追捕逃犯张金棍等人情形并请谕田文镜严饬州县勒限获解折 雍正六年二月初三日(1728年3月13日) 436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谢恩赐福字折 雍正六年二月初三日(1728年3月13日) 437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报拿获桃源县劫狱要犯折 雍正六年五月初四日(1728年6月11日) 438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陈直隶东明盗犯素多并呈东明等处地图折 雍正六年五月二十一日(1728年6月28日) 438

漕运总督张大有奏复奖赏捕获桃源劫狱案犯之弁兵情形折 雍正六年六月初八日(1728年7月14日) 439

江南淮扬道白钟山密奏保举候选知县于鳌折 雍正六年七月十九日(1728年8月24日) 440

江苏巡抚张坦麟奏报宿迁等州县蝗蝻蔓延委员扑打折 雍正六年七月二十四日(1728年8月29日) 440

江南淮安知府申程章奏为保举廪膳生员朱霞折 雍正六年八月(1728年9月4日至10月2日) 441

河道总督齐苏勒奏谢特命医官诊视病躯并委淮徐道康弘勋护理折 雍正七年正月十七日(1729年2月14日) 441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恳再赐平安丸药折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二日(1730年1月20日) 442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报以徐属河营守备种楛楠调补桃源河营守备折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二日(1730年1月20日) 443

江南河道总督孔毓珣奏报暂委孙钧护理徐淮道缘由折 雍正八年四月初八日(1730年5月24日) 444

漕运总督性桂奏谢恩赐风羊及御书福字折 雍正八年六月初六日(1730年7月20日) 445

两江总督高其倬奏报酌办查惩淮、徐地方棍徒扒抢粮食情形折 雍正九年正月十四日(1731年2月20日) 445

两江总督高其倬再行详奏江南各地灾民情形并请再筹给赈三十日口粮等情折 雍正九年二月初六日(1731年3月13日) 447

两江总督高其倬奏报奉旨办理淮、徐等地加赈事宜及麦苗青茂可期有收折 雍正九年三月初六日(1731年4月12日) 449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报淮、徐地方麦收丰稔粮价平贱折 雍正九年五月二十一日(1731年6月25日) 450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淮、清、桃、宿一带得雨情形折 雍正十年二月初五日(1732年3月1日) 451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查勘河工及目观二麦收成情形折 雍正十年闰五月初二日(1732年6月23日) 451

漕运总督魏廷珍奏报淮安等属扑灭蝻子并田禾茂盛情形折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六日(1732年9月14日) 452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训练淮、扬兵丁装带沙囊操演步行情形折 雍正十年八月二十七日(1732年10月15日) 453

管理两淮盐政高斌奏谢恩用胞侄高晋、高泰折 雍正十年十二月初四日(1733年1月19日) 454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报截漕平粜淮属米价已平舆情感戴折 雍正十一年二月十五日(1733年3月30日) 455

管理两淮盐政高斌奏谢训谕效法嵇曾筠居心立品并缴朱批折 雍正十一年四月初四日(1733年5月17日) 456

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请恩准河东总河朱藻之子朱腾龙等旗员子弟留工效力折 雍正十一年四月十五日(1733年5月28日) 456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报文觉禅师到淮日期并代呈折子一封折 雍正十一年四月十八日(1733年5月 31日) 457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闻山阳知县傅宇操守尚好但性本疏懒无听断之才折 雍正十一年四月十八日(1733年5月31日) 458

漕运总督魏廷珍奏报徐州等处蝗蝻俱已扑灭折 雍正十一年六月十九日(1733年7月29日) 458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谢恩赐御书福字折 雍正十二年正月初九日(1734年2月12日) 459

管理淮安、宿迁关务年希尧奏谢圣恩教诲遵旨向明玉虚心扣问知解折 雍正十二年正月初九日(1734年2月12日) 459

漕运总督魏廷珍奏报黄、淮南北上冬得雪并交春麦苗情形折 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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