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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政策案例适用指南  增订版
民间借贷法律政策案例适用指南  增订版

民间借贷法律政策案例适用指南 增订版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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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田朗亮编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2
  • ISBN:9787509340349
  • 页数:634 页
图书介绍:本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讲解民间借贷相关知识,第二部分分为相关案例及裁判规定,第三部分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民间借贷法律政策案例适用指南 增订版》目录

第一部分 法律适用指南 3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3

二、规范民间借贷纠纷的主要民事法律 4

三、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和利率 5

四、企业借贷合同的效力 7

五、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证明责任 10

六、民间借贷相关常见犯罪释义(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 11

第二部分 典型案例 47

一、借条、欠条的认定与借贷关系的成立 47

1.【借条中的姓名】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 47

2.【孤证存疑的借据】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 51

3.【多张借条与总条】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共”字等表合计意思的,可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 58

4.【胁迫下的欠条】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而出具但未能举证证实,则其仍应负偿还责任 62

5.【借用他人信用卡】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贷关系,并需支付怠于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 68

6.【转账凭条作为证据】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偿还,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成立 71

二、借贷责任主体的认定 75

7.【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法院可认定系其个人借款而非公司借款 75

8.【空白收据与借款责任】单位有关人员基于损害国家利益的意图向外提供盖有单位财务印章的空白收据是无效行为,但不能因此免除该单位对第三人应承担的返还借款的民事责任 82

9.【夫妻个人借款的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未能证明其有理由相信该借款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可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93

10.【借款债权的继承】出借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向借款人主张债权 98

三、借款合同项下款项的交付 102

11.【本金预扣利息之一】借款人虽主张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当头抽取了部分利息但未能举证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102

12.【本金预扣利息之二】为从本金中预先扣除部分放贷收益而让借款人出具的现金收条,法院不予认可 108

13.【借条与款项交付】巨额现金仅凭借条难以认定已经实际交付 116

14.【收条与款项交付】可依据借款人对巨额借款出具的收条综合认定出借义务已经履行 125

四、借款合同的利率与利息 130

15.【复利的认定】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到期后将未偿还本息累加后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的,有别于复利约定 130

16.【逾期利息的计算】当事人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可视为无息借款,但逾期利息仍可参照银行同类逾期还款利率计算 133

17.【逾期利率的认定】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内利率超过了四倍利率且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形下,法院如何在判决中确定合同期内利率及逾期利率 139

18.【逾期计息基数】借款到期后的逾期利息,可根据当事人合同约定以到期日逾期的本息合计作为计息基数 149

19.【超四倍利率已付利息】按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利率已付之利息,法院可不再干预 155

20.【违约金的认定】借款期内未约定利息、但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的借款合同比照适用四倍利率的限制 161

五、借款的偿还及债权的转让 165

21.【偿还的证明责任】债务人承认借入款项并主张已偿还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其应对所借款项负清偿责任 165

22.【ATM机还款】债务人主张债权人账户新收款项系其通过自动存款机偿还借款,债权人否认但未能举证证明,则法院可支持债务人的主张 170

23.【还款抵充顺序】还款时未明确系还本或还息的,应先抵充利息再抵充本金 174

24.【还款条的认定】还款条所记载事项与借款合同不具有充分一致性,则难以认定该借款合同所涉款项已经清偿 178

25.【录音证明还款】债权人虽持有借条,法院仍可根据债务人提供的录音资料认定债务已经清偿 182

26.【债权转让的通知】债权受让人向债务人为债权转让通知亦生债权转让之法律效力 186

六、时效、管辖与证据 191

27.【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起诉时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其债权难获法院支持 191

28.【录音证明催款】出借人提供的具有催款内容的录音可作为认定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 196

29.【暂住证明与管辖】可根据债务人暂住证明上的暂住地址确定其经常居住地,从而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 200

30.【合同履行地与管辖】纠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履行地无约定的,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02

31.【测谎的效力】主债权数额存在争议时,依法进行测谎的结果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204

七、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 210

32.【企业间借贷的效力】企业间借款若不属于生产经营性企业间正常借贷行为,则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10

33.【企业自有资金的借贷】企业间自有资金的借贷合同若未违反金融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则不宜认定为无效 217

34.【政府投资公司的借贷】地方政府为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设立的投资公司签订的企业间借款合同可认定为有效 222

35.【企业借贷无效的占用费】企业间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229

36.【企业借贷无效的利息】企业间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资金占用损失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计付 235

八、民间借贷与刑事犯罪 238

37.【刑事立案与驳回起诉】债务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被立案侦查,则债权人的起诉可予驳回 238

38.【集资诈骗与驳回起诉】集资诈骗罪中所涉款项并非真实的借贷关系,不属于民事纠纷 240

39.【刑事犯罪与合同效力】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并不当然影响借贷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的效力 243

4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筹措企业经营、购买设备等资金,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许以给付高额利息,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或变相吸收存款,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48

41.【集资诈骗罪之一】虚构集资用途、以高额利润作为诱饵来骗取被害人集资款构成集资诈骗罪 252

42.【集资诈骗罪之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隐瞒真相、虚假宣传和虚构项目等欺骗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 271

第三部分 现行法规政策 303

一、民间借贷核心法规 3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3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3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3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湘潭市板塘支行与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湘潭中间试验所及湘潭市有机化工厂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复函 3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 3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 3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325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3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3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33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企业间借贷问题的答复 33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禁止非金融企业之间进行外汇借贷的通知 33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银行职工参与企业非法借贷有关法律问题的答复 330

二、利率、利息法规 331

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331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33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334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高利贷认定标准问题的函 335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335

贷款通则 3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3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346

三、票据、账户与支付结算法规 3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347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354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356

支付结算办法 356

储蓄管理条例 378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380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38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鞍山钢铁公司弓长岭矿山公司与沈阳城市合作银行新华支行、辽阳城市合作银行弓长岭支行票据纠纷一案的复函 39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91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票据法》第十七条如何理解和使用问题的复函 397

四、担保法规 39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3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4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4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 4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函 419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20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42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427

五、综合民事法规 429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4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 433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435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439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442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人民法院应对金融危机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445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4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458

六、相关行业法规 460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 46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461

典当管理办法 46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69

七、金融管控法规 473

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通知 473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47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475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认定和取缔有关事宜的批复 477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 477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 478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 479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479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480

国务院关于《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481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482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484

八、刑事法规 48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 48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8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8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的通知 490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49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节录) 49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49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49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49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一方当事人利用签订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人民法院可否直接追缴被骗钱物问题的复函 499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诈骗后抵债的赃款能否判决追缴问题的电话答复 499

九、诉讼与执行法规 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525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528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节录) 5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彭志新诉梁广成、王树伟借款纠纷案管辖问题的复函 5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南阳市银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原国际实业延边分公司借款协议纠纷案指定管辖的通知 5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 5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 5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541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法院查询和人民银行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名称的联合通知 550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九起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节录) 551

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 552

十、地方法规 553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我省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553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557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依法妥善审理非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564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567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典当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571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 572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576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581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586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资金链断裂引发企业债务重大案件的集中管辖问题的通知 586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587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意见 589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中利息、违约金等问题的解答 590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590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应对金融危机的若干意见 59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因国际金融危机引发案件工作的通知 596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机构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 597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在借款到期后约定将本金连同利息再出借给借款人的协议是否有效的批复 60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几类金融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 601

广东省惩处为赌博放贷非法索债的规定 60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试行) 60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609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 610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商事审判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61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意见 622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监测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 624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的通知 625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的政策意见 629

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 631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系统规范民间借贷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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