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1
导论 1
第一章 传统女性主义法学的理论困境 5
一、未摆脱父权制意识,无法实现彻底批判 9
二、不触动男性的既有利益而不断迷失“自我” 19
三、各派主张尖锐对立,非此即彼的选择难以形成统一的行动纲领 26
四、女性主义法学理论及其运动的附庸性 39
五、女性主义法学理论在法律中的体现——以我国事实婚姻制度为例 45
第二章 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对传统理论困境的解决 52
一、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概述 53
二、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反对理性的绝对统治,彻底摆脱父权意识 69
三、强调差异,化解传统理论争论 74
四、从重视事实到关注话语,建构女性主义法学新的批判武器 85
五、后现代女性主义在法律中的表现——以强奸罪的设定为例 92
第三章 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反思 102
一、相对主义的无能 103
二、反本质主义的误区 107
三、扼杀“女性主体”的女性主义法学 113
四、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的警世性 120
第四章 建构综合女性主义法学 123
一、凸显女性主义法学的人文关怀价值,确立女性主义法学的合法性 123
二、摆脱“主义”困扰,构建独立的理论体系 126
三、重构妇女的主体性 128
四、法律:在共性与差异中寻求平衡 132
后记 137
参考文献 140
附录:女性主义几大流派主要观点对比一览表 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