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平面控制测量 2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
第二节 选点、造标、埋石 6
第三节 水平角观测 7
第四节 距离测量 9
第五节 内业计算 14
第二节 水准测量 17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7
第三章 高程控制测量 17
第三节 三角高程测量 20
第四章 地形测量 2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1
第二节 一般地区地形测量 23
第三节 城市建筑区地形测量 27
第四节 工厂区细部测量 29
第五节 水下地形测量 3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4
第二节 航空摄影测量 35
第五章 摄影测量 39
第三节 地面摄影测量 47
第六章 线路测量 5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1
第二节 铁路、公路测量 52
第三节 架空索道测量 54
第四节 自流和压力管线测量 54
第五节 架空送电线路测量 55
第一节 绘图 56
第七章 绘图复制 56
第二节 复制 57
附录一 平面控制点标志、标石的埋没规格 58
附录二 高程控制点标志、标石的埋设规格 60
附录三 航摄比例尺表(18×18厘米象幅) 62
附录四 刺点象片的整饰规格 63
附录五 航空摄影标志图 64
附录六 分工法测图计算公式 64
附录七 本规范用词说明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