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研究的新视角》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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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汤啸天主编
  • 出 版 社: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8
  • ISBN:9787208081321
  • 页数:325 页
图书介绍:本书围绕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对我国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了我国侦查权、强制措施、检察权、审判权制度构架的得失,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总序 1

序言 1

第一章 刑事诉讼权力的边界与制约 1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中的国家权力与人权 1

一、国家权力来源于公民的委托 2

二、国家权力运作的本意在于为民谋利 2

三、国家权力必须在法定的边界内行使 3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划界 4

一、控审分离——控诉权与审判权的界限 5

二、侦检一体化——控诉权的内部分工 6

第三节 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制约机制 8

一、以权利制约权力 8

二、以权力制约权力 10

三、以程序制约权力 11

四、以传媒监督制约权力 13

第二章 刑事诉讼之基侦查权研究 15

第一节 侦查的基本范畴 15

一、侦查的涵义 15

二、侦查的功能 17

三、我国侦查权研究的现状 18

第二节 侦查权的分配 20

一、侦查权配置的前提 20

二、我国现行侦查权的分配特点 21

第三节 侦查权分配的比较分析 23

一、英美侦查权分配的类型简介 23

二、我国侦查权配置的缺陷 27

第四节 完善我国侦查权配置的思路 34

一、转变诉讼观念,加强权利保障意识 35

二、调整侦查程序之基本结构,引入司法控制 36

三、强化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提高防御侵害的能力 36

四、建立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规范侦查行为 37

五、设立司法救济制度,畅通权利救济渠道 38

六、实行拘留、逮捕权与羁押权的分离 39

七、切实保障人权,通过改革树立法律权威 40

第三章 从比较研究中看强制措施的改革 41

第一节 强制措施的概念、性质和种类 41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性质 41

二、强制措施的种类 45

第二节 强制措施的主体 45

一、决定机关 45

二、执行机关 52

第三节 强制措施的限制 52

一、法律保留原则 52

二、比例原则 54

第四节 强制措施的救济 60

一、事前审查机制 61

二、事后审查机制 61

三、证据禁止规则 65

第五节 我国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案 65

一、我国强制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65

二、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68

三、完善强制措施的具体建议 70

第四章 对检察权的比较研究 79

第一节 检察权性质的归属 79

一、关于检察权性质的争议 79

二、对各种学说的简要评说 84

三、对检察权本质属性的探讨 88

第二节 国外主要国家检察权的比较研究 92

一、法国检察权概况 92

二、德国检察权概况 96

三、英国检察权概况 100

四、美国检察权概况 104

第三节 对我国检察权的配置研究 108

一、宪政视野下的检察权定位 110

二、检察权科学配置是检察机关改革的基本方向 115

第五章 刑事审判权研究 120

第一节 审判权的基本特征 120

一、终结性 121

二、独立性 121

三、中立性 121

四、被动性 122

五、自制性 122

六、交涉性 123

第二节 我国审判权的现状及其完善展望 123

一、审判权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尚有较大差距 124

二、“控审分离”原则的贯彻期待破冰之旅 126

三、法院拥有执行权影响法院的居中裁判形象 131

四、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规则有待细化 132

第三节 我国审判权的权能缺失及其弥补 133

一、独立审判与干预审判的角力 133

二、审判权与公诉权的衔接与制约 135

三、审判权与侦查权的正误交锋 137

第四节 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 141

一、现行审委会必须改革 141

二、对审委会制度的改革建议 143

第六章 对被害人相关制度的研究 146

第一节 对赔偿被害人损失的研究 146

一、被害人实现赔偿权利的方式 147

二、赔偿范围 149

三、我国法律对被害人赔偿的现有规定 149

四、我国刑事被害人赔偿制度的完善 151

第二节 对被害人补偿制度的研究 156

一、部分国家的被害人援助制度 157

二、建立我国被害人援助制度的建议 161

第三节 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研究 165

一、国家补偿制度的概念、特征 165

二、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 167

三、国外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简介 169

四、我国应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173

第七章 诱惑侦查亟待规范 179

第一节 诱惑侦查的概念界定及分类 179

一、机会提供型与犯意诱发型 180

二、确定的诱惑侦查与不确定的诱惑侦查 181

三、侦查人员的诱惑侦查与非侦查人员的诱惑侦查 181

第二节 国外有关诱惑侦查的立法简介 182

一、美国 182

二、英国 182

三、德国 183

四、日本 184

第三节 我国诱惑侦查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85

一、我国诱惑侦查的立法处于“空白”状态 186

二、无法可依的诱惑侦查违反了程序法定原则 187

三、诱惑侦查在实践中缺乏有效的制约 187

第四节 诱惑侦查的法律限度 188

一、诱惑侦查的实用价值和高风险性 188

二、诱惑侦查不可或缺的法律规制 190

三、诱惑侦查的救济制度 192

第八章 沉默权制度在我国的探索 194

第一节 应当正确理解坦白、沉默、抗拒的含义 194

一、坦白、自首行为客观上节省了司法资源 194

二、保持沉默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196

三、抗拒从严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197

第二节 陈述与沉默都是行使人权的行为 198

第三节 沉默权应当也必须有所限制 200

一、探寻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 201

二、沉默权在西方国家亦受限制 202

三、国内学者的限制性建议值得重视 203

第九章 制定“举报法”的建议 207

第一节 制定“举报法”的难点分析 207

一、举报人的惨遇是中国法制的悲剧 207

二、举报法的制定有待法治深入“官心” 210

三、举报法是规范权力拥有者的法 212

第二节 举报法应当尽早列入立法规划 214

一、举报“民间化”是对举报法的呼唤 214

二、保护举报人的现行规定已经滞后 216

三、举报人应当得到国家实实在在的保护 218

四、举报法应当是规范国家权力的法 219

第三节 举报法必须明确赋予举报人权利 220

一、举报人可以自由地选择举报方式 221

二、举报人有权拒绝直接充当证人 221

三、署名举报人具有优先知情权 221

四、署名举报人有申请和获得保护的权利 222

五、署名举报人有将功补过的权利 222

六、举报人有获得补偿与报酬的权利 222

七、举报人受到侵害有得到救济的权利 222

第十章 对排除非法证据的思考 224

第一节 识别与排除非法证据的关键环节 224

一、获取手段的非法性是非法证据的本质 225

二、侦查、检察、审判人员都是排除非法证据的责任主体 228

三、非法证据应自动排除、自动排除加例外、裁量排除并用 232

第二节 检方知晓非法证据信息后的行为选择 237

一、认真记录,立即汇报,实行初查 237

二、不予记录,口头汇报,听候指示 238

三、不予记录,不作汇报,不予回应 238

第三节 检方知晓非法取证信息后行为选择的“两难” 238

一、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抑或懈怠 238

二、人民检察院证据采集固定的实现抑或放任 239

三、预期诉讼进程的推进抑或转折 239

第四节 强化检察机关遏制非法取证力度的建议 241

一、明确侦查机关的举证责任与检察机关的审查责任 242

二、通过立法确定刑讯逼供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242

三、赋予检察院通知侦查人员协助调查的权力 244

第五节 建立遏制非法取证的配套措施 245

一、看守场所划归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245

二、讯问必须在有录音录像设备的空间进行 245

三、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246

四、羁押人员出入看守所进行体表检查 246

第十一章 从“暂缓起诉”到“和解不起诉” 247

第一节 暂缓起诉制度的探索与争议 247

一、暂缓起诉的探索概况 248

二、探索暂缓起诉的理论前提 249

三、暂缓起诉探索中的主要争议 252

第二节 必须注重被告人、被害人权利的双向保护 254

一、对被害人弱势地位的评析 254

二、我国被害人诉权虚化的局面亟待改进 257

第三节 司法权过度替代被害人诉讼权利确有弊端 259

一、司法权包揽的刑事诉讼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259

二、设定“考察”的自我授权难以推广 260

三、司法改革应当防止国家专门机关竞相扩权的倾向 260

第四节 我国应当建立和解不起诉制度 262

一、和解不起诉在国外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 262

二、和解不起诉有利于加害人、被害人恢复正常关系 264

三、和解不起诉足以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 265

四、和解不起诉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265

第五节 和解不起诉与少年司法的发展前景 266

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亟待细化 267

二、可能出现的不平等需要主动防范 268

三、和解不起诉的本土化研究有待强化 269

第十二章 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的整合 270

第一节 社区矫正是执行刑罚的专门工作 270

一、社区矫正是非监禁的或者暂缓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 271

二、社区矫正的适用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272

三、社区矫正的实施需要专门工作人员 272

四、实行社区矫正是实施刑罚而非自愿选择 272

第二节 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的来源 273

一、国外已有的成功经验 273

二、国内已有的初步实践 276

第三节 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的整合 278

一、社会工作者应当具有类似于护士的角色定位 279

二、应当培育专业性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280

第四节 社区矫正工作应当注意的问题 281

一、社区矫正应当谨慎操作不宜全面铺开 281

二、严格质量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283

三、正确处理社区矫正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系 283

四、注意保障被矫正人员的合法权利 284

五、强化考核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素质 285

第十三章 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 286

第一节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困境 286

一、刑事辩护律师在公诉案件的介入 286

二、刑事辩护律师的会见权 287

三、刑事辩护律师的阅卷权 289

四、刑事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290

五、刑事辩护律师的代理申诉权、代理控告权和上诉权 290

六、刑事辩护律师的人身权利保障 291

第二节 比较视野下刑事辩护律师的职权 292

一、辩护律师介入时间和基本辩护权限 292

二、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293

三、辩护律师的在场权 293

四、辩护律师的会见通信权 294

五、辩护律师的非法证据排除权和申诉控告权 294

六、辩护律师的人身权利保障 294

第三节 我国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环境的优化 295

一、辩护律师的“辩护人”主体地位 295

二、保障辩护律师的单独会见权 295

三、通过证据开示制度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权 297

四、多方努力全面贯彻《律师法》 298

五、切实保障辩护律师的豁免权 302

第十四章 新闻媒体与司法的互动双赢 306

第一节 新闻自由与公平审判的积极互动 306

一、新闻媒体功能的多样性 306

二、价值追求的一致性 307

三、社会功能上的互补性 308

四、司法接受新闻媒体监督的正当性 309

五、对媒体“有限监督理性”的宽容性 310

第二节 新闻自由之于公平审判的消极冲突 311

一、消极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 312

二、产生消极冲突的原因分析 314

第三节 对新闻自由的宽容和制约 316

一、认真学习域外新闻媒体的管理经验 316

二、探索新闻媒体与司法机关互动合作 320

后记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