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前言 1
第一部分老干部离职休养 1
一、离休制度 1
什么是离职休养? 1
老干部的含义范围是什么? 1
为什么要建立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 2
如何贯彻落实离休老干部的“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的原则? 3
为什么要尊重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贡献? 5
目前党中央、国务院有哪些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方面的政策规定? 5
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任务有哪些? 6
如何做好老干部工作? 6
如何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6
怎样办理老干部离职休养手续? 7
哪些老干部可以办理离休手续?哪些老干部可以暂不办理离休手续? 7
二、离休条件 8
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是指哪些? 8
老干部离休的年龄界限是什么? 8
退休、退职职工党员应在哪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7 8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有何规定? 9
讲师、工程师等中级技术人员离休、退休年龄有何规定? 9
什么是供给制?它包括哪些内容? 10
什么叫包干制?建国前实行包干制的干部可否办 10
理离休? 10
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 10
的老干部,是否都可以享受抗日战争时期参加 10
革命工作的干部离休待遇? 10
“个别老解放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 11
制”应怎样理解? 11
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 11
部的,可否办理离休? 11
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 11
的,是否都能办理离休并享受离休干部待 11
遇? 11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 11
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 11
员,起义、投诚后,在我军或地方政府工作,享受干部待遇现在仍是干部的,能否享受离休待遇? 11
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起义、投诚人 11
受全薪退休? 11
工作的教师,享受薪粮制,可否办理离休或享 11
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 11
单位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后提为干部的,可否办理离休? 11
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 11
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以后提为干 11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规定离休条件的干 12
休? 12
部矛盾处理(未受刑事处分)的,可否办理离 12
部,因历史或现行问题定为敌我矛盾按人民内 12
并享受薪金制待遇的干部,建国后从军队复 12
作的干部,可否办理离休? 12
员、退伍又参加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 12
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 12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 12
现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 13
部,符合离休条件的,可否办理离休? 13
“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委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 13
部,可否办理离休? 13
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中的“委派”如何理 13
解? 13
离休? 13
符合离休条件,因身体有病一直列为编外的干 13
部,可否离职休养? 13
1949年1月至9月,享受实物薪金制待遇的干 13
他原因,本人申请提前离休的,是否可以办理 13
除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提前离休外,因其 13
1948年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1949年1月至9月间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脱产干部可否享受离休待遇? 13
已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符合离休条件的,可否改办离休?如何改办? 14
位负责改办和管理? 14
休条件的,是否可以改办离休手续?由哪个单 14
过去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干部,符合离 14
已经退职干部能否再办离休? 14
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15
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含义是什么? 15
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如何计算? 15
“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指的是什么?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日算起? 15
起义、投诚人员,起义、投诚后即参加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16
留用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如何计算? 16
根据地、解放区公立学校的正式教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日算起? 16
在根据地、解放区我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机关以及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工人,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如何确定? 16
根据地、解放区的乡或相当乡一级的行政村中,实际上半脱产的乡(村)长、文书、治安委员、财粮委员、武委会主任(民兵队长)建国前直接提拔为脱产干部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同应如何计算? 16
转业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和精简人员又参加革命工作,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如何计算? 17
因负伤、患病或队伍转移、组织被破坏等原因脱离革命队伍,后又重新参加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如何计算? 17
被捕、被俘人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如何计算? 17
组织关系或未予重新登记的,其参加革命工作 18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怎样计算? 18
籍,在国外及回国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 18
建国前在国外参加民主党派,回国后承认其党 18
时间怎样计算? 18
织关系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怎样计算? 18
1949年9月21日前参加民主党派,以后自行脱离 18
错案或受冲击而失去组织关系,以后又恢复组 18
1949年9月21日前参加民主党派,建国后因各种 18
间怎样计算? 18
建国前加入民主党派的成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 18
被开除公职或判刑,以后又参加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日算起? 18
手续? 19
曾参加过党的秘密外围组织,其参加革命工作时 19
干部要求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履行什么 19
间是否可以从参加之日算起? 19
分)的,能否办理离休? 19
持革命工作”,和第三条的“做出较大贡献的”指的是什么? 19
间和享受离休待遇的有关规定》第二条的“坚 19
《关于确定建国前民主党派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 19
为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未受刑事处 19
在建国前参加民主党派,但因历史或现行问题定 19
曾参加过党领导的进步团体,其参加革命工作时 20
间是否可以从参加之日算起? 20
三联书店的正式工作人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21
应如何计算? 21
参加“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和“山西青年抗敌 21
决死队”的人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军龄 21
计算应如何确定? 21
算起? 22
工作的女同志,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 22
建国前参军,1952年至1955年复员,以后又重新 22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如何确定? 22
参加1938年在武汉成立的十个抗敌演剧队、四个 22
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2
参加“中国民主革命同盟”的正式盟员,其参加 22
抗敌宣传队和一个孩子剧团工作的人员,他们 22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在我党开办的各类学校学 23
习后分配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如 23
何计算? 23
原非我在职人员,建国前入我党开办的华北人民 23
革命大学等校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工作的,其 23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3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我党开办的华中 24
命工作的时间? 24
国女子大学等学校学习的时间,能否作参加革 24
参加革命根据地的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中 24
时算起? 24
配干部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 24
大学、华中公学、苏中公学学习,学习后即分 24
习后没有立即分配工作,而转入正规学校学习 24
论政策为主、短期训练班性质的干部学校,学 24
建国前我党为吸收干部而创办的、以学习政治理 24
能否从入校之日算起? 24
中等学校学习的学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24
学、太岳中学、冀南六专署简易师范等几百所 24
建国前我党开办的延安中学、晋察冀边区联合中 24
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能否从入短期训练班性质的干部学校算起? 24
苏南公学、苏南新闻专科学校、苏北建设学校的 25
应从何时算起? 25
华北职工干部学校学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25
学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5
“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第一期学员和全国妇联第一期保育干部训练班学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5
间,应从何时算起? 25
参加“西南服务团”的成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 25
校”学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5
建国前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创办的北京“外国语学 25
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6
建国前入东北大学学习的学员,其参加革命工作 26
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6
华东白求恩医学院的学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6
从何时算起? 26
“专修科”的学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 26
建国前入华东大学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干部工作 26
“华东新闻学院”在建国前举办的“讲习班”、 26
建国前入华北人民政府创建的中国政法大学学习 27
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7
东北行政学院在1949年8月改为正规大学之前招 27
收的四期学员,学习后即分配干部工作的,其 27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7
1938年夏我冀中军区和北方分局创办的“冀中抗战学院”,其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7
1949年7月9日至8月8日中央组织部举办的 28
1949年上海解放初,参加上海“南下服务团”的干部,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8
“平津各大学毕业生署期学习团”学员,其参 28
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8
范农村工作队”学习的学员,其参加革命工作 28
建国前入河南省委1949年9月初创办的“开封师 28
其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8
1945年9月冀东行署创办的“冀东建国学院”, 28
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8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华北人民政府公 29
行政干部学校第一、二期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9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北京市人民政府 29
校(包括其前身延安抗日军政大学俄语大队、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部附设外国语学校)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干部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9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哈尔滨外国语学 29
营企业部工作人员训练班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干部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9
公学、华中大学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干部工作 29
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9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苏中公学、华中 29
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29
校、杭州新闻学校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干部工 29
一期、浙江财经干部学校、杭州青年干部学 29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浙江干部学校第 29
原非我在职人员,建国前入中国医科大学和中国 30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入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 30
从何时算起? 30
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学习的,其参加革命工 30
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30
医科大学药学院学习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30
在该校未转为正规大学后,未入正规院系学习 30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在河南大学学习, 30
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30
公学埠子集分校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干部工作 30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江淮公学及江淮 30
即分配干部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 30
校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干部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31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中共北平市委开办的三期干部训练班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31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鲁迅文艺学院第七期、第八期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31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东北青年干部学 31
校学习,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31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东北商业专门学 31
华中军政大学湖南分校学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能否从建国前算起? 32
建国前我党创办的革命大学、干部学校和短期干训班,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入校(班)之日算起,入校(班)之日怎样掌握? 32
四、离休待遇 32
为什么对离休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要适当从优照顾?怎样从优照顾? 32
老干部离休后,其工资、生活待遇从优是怎样规定的? 33
什么是“原工资”和“标准工资”? 33
有关规定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 34
工资制度改革后离休的部分老干部,能否继续按 34
哪些干部离休后,可以按司、局(地、专)级和处(县)级待遇享受? 34
符合1982年调资条件的离休干部,其生活补贴的差额如何发给? 34
离休老干部按规定享受的“生活补贴”从何时开始发给? 34
抗日战争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工资额相当行政八级以上,但不享受副部长级待遇的干部离休后,发不发生活补贴? 34
离休干部提高待遇,需要哪些手续? 35
哪些老干部可以提高工资待遇? 35
活补贴费是怎样规定的? 36
抗日战争时期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未参加这 36
次工资改革的离休干部,按国发(1985)6号、5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月发给十二至十七元的生活补贴费,可否与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合并计算,作为每年增发一至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的基数? 36
何时离休、退休人员可增发生活补贴费?增加生 36
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和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干部,在1949年9月30日前属非供给制待遇的,能否享受处级或司、局级待遇? 36
办理离休的民主党派成员中,未担任处(县)级 36
已离退休的干部和教师,是否也可享受工龄津贴 37
和教龄津贴? 37
教龄、护士工龄津贴能否计入离退休待遇的基数? 37
地质队老干部离休后,是否继续发给野外工作津贴? 37
离休干部“福利待遇不变”是指什么?“其他各 38
项生活待遇”包括哪些? 38
离休干部住房有困难怎样解决? 38
如何解决离休干部的医疗问题? 38
离休干部还发不发洗理费和上下班交通补贴费? 39
组织离休干部健康休养有何规定? 39
持上班的干部,奖金发不发? 39
干部办理离休手续,当年的奖金还发不发?仍坚 39
何种情况的离休干部可以发给护理费? 40
调整后的护理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40
离休干部的探亲有何规定?其费用按什么标准报 40
销? 40
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如何使用? 40
办法? 41
为什么要实行离休干部用车实行公里定额包干的 41
待? 41
部,可否享受对当地离休干部的生活品供应优 41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直属单位和部队的离休干 41
应商品粮? 41
吃农业粮的退休干部,改办离休后,是否改为供 41
从生产岗位离休的干部,其口粮标准是否降低? 41
《离休干部用车实行公里定额包干的试行办法》 42
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有哪些具体规定? 42
由退休改为离休的干部,从什么时候起改发给原 42
工资? 42
退休改离休的干部,其退休费与原工资差额由哪 43
个单位发给? 43
以前三个革命时期参加革命工作分别增发生活 44
补贴的离休干部,从何时发给生活补贴? 44
在国发(1978)104号文件下达前退休,后改为 44
离休的干部,是否还补发安置补助费和建房 44
费? 44
已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符合离休条件的可否改 44
办离休?改办离休后,其原工资和生活补贴如 44
何发给? 44
因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而享受1945年9月2日 44
离休干部出国探亲,路费怎样报销?出境探亲期 45
间医药费能否报销? 45
已获准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地区定居的离休、退休 45
人员能否享受生活补贴费? 45
离休干部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有何规定? 45
离休、退休的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病故的抚 45
恤金按什么标准发给? 45
如何保证离休、退休干部能及时阅读文件? 46
离休、退休干部阅读文件有什么规定? 46
为什么要改变退居二线和离休、退休老干部公费 47
旅游的做法? 47
组织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有何规定? 47
怎样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 48
共产党员离退休后可以发展党员吗? 48
离退休后党员能否享受“优秀党员”荣誉? 49
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离退休 49
党员以什么为基数计算交纳党费? 49
“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由谁颁发? 49
多年未安排工作和长期病休的干部,以及因单位合并未任职的,其离休荣誉证中的“原职务”一项怎样填写? 50
离休前担任顾问的,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的“原职务”应怎样填写? 50
因工作需要调低职务的,他们离休荣誉证中的“原职务”怎样填写? 50
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的干部离休后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离休荣誉证中的“原职务”一项怎样填写? 50
民政部门管理并发给退休费的干部改办离休后, 50
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改办离休后,发给的“老干部离休荣誉证”能否携带或邮寄出境? 50
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由哪里发给? 50
荣誉证”由谁负责发给? 50
并移交干部、人事部门管理的,“老干部离休 50
离休干部要求到北京安置的以及到天津、上海安置的,有何条件? 51
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可到哪些地方? 51
符合离休条件的工人,办理离休后他们的离休荣誉证中的“原职务”怎样填写? 51
什么是易地安置? 51
五、易地安置 5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以后,离休干部的离休荣誉证中“工资级别”一栏怎样填写? 51
离休干部要求回原籍省会安置的有何规定? 52
在高原、沙漠、边远地区(西藏除外)工作的内地干部离休后,可到哪些地方安置? 52
高原、沙漠、边远地区是指哪些地区? 52
可提前离休随迁安置的有何规定? 52
怎样办理离休干部跨省安置? 52
跨省安置的离休干部住房同题如何解决? 53
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有何补助规定? 53
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及其随迁直系亲属前往安置地点的费用如何报销? 53
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其家属在外地需随迁到离休干部安置地点的,能否领取易地安置补助费? 53
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其离休工资按何类工资区的工资标准发给? 53
对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党员他们的组织生活应在哪里过? 54
西藏离休、退休人员回内地安置手续和随带子女以及物资运输等问题怎样解决? 54
跨省安置的西藏离休、退休人员的住房如何解决? 54
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所需经费如何解决? 54
对西藏离休、退休人员的跨省安置有哪些照顾? 54
如何做好发挥离休老干部作用的工作? 55
怎样组织离休老干部发挥作用? 55
六、发挥老干部作用 55
为什么要继续发挥离休老干部的作用? 55
发挥离休老干部的作用采取哪些形式? 56
制企业或个体所有制企业中任职?如果去任 57
职,还能否继续享受原离休、退休待遇? 57
党政机关的离休、退休干部能不能到集体所有 57
党政机关的离休、退休干部能不能到国营企业任职?已经任职的应该怎么办? 57
离休、退休干部能进行社会工作吗? 57
党政机关离休、退休的干部都包括哪些人? 58
党政机关的非党离休、退休干部是否也要遵守上 58
述规定? 58
由国家离休、退休干部组成的各种协会、学会等 58
老年群众组织,能不能经商办企业? 58
离休、退休干部可以经商办企业吗?他们的待遇 58
问题如何解决? 58
否担任集体或个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务? 59
从领导职务上退下来,现在二线做具体工作,能 59
退居二线的党政机关干部未办离休、退休手续, 59
能否担任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务?能否担任以 59
已经担任职务的应该怎么办? 59
“民间”形式出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务? 59
具有专业技术的离休、退休人员,在离退休后是 60
否可以继续发挥其专业技术作用? 60
有专业特长和科技知识的离休、退休干部,能进 60
行哪些活动? 60
应聘迁居外地的离休、退休干部允许回原地吗? 60
离休、退休干部可以从事家庭专业吗? 60
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能不能办民办研究所? 61
离休、退休干部在进行技术性、知识性咨询等活 61
动时,他们能领取原有的工资吗? 61
有些单位因工作需要,是否可以聘请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有关技术方面的活动? 61
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从事专业技术活动,是否可以取得报酬?其离休、退休待遇能否继续享受? 61
对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的哪些收入达到纳税数额的,应依法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61
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术活动,其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由哪里报销? 62
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发挥作用和为聘请单位服务,需要使用的设备、器材、技术资料、图纸、图书等,应如何对待? 62
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上作出贡献和科技成果的,是否可以获得各种奖励?应由哪里申报? 63
第二部分 干部、工人退休退职 64
一、退休退职条件 64
什么是退休、退职? 64
干部、工人具备哪些条件可以退休? 64
哪种情况是属于退职? 65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军事系统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临时工,是否可以退休? 66
如何掌握退休、退职的条件? 66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人的退休、退职如何规定? 66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含义是什么? 66
曾当过干部的女工人,退休时按什么退休条件办理? 66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干部,他们退休的工龄是如何规定和计算的? 66
二、工龄计算 67
建国前后,工人在一个企业连续工作,经历了该企业私营、公私合营、国营三个时期,退休时,连续工龄如何计算? 67
因组织原因中断过工作,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工人,其工龄和退休待遇应如何计算? 67
因个人私事脱离革命队伍,以后又参加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应从何时算起? 67
职工退职后可以领取多少退职生活费? 68
干部、工人退休后,其退休费是怎样规定的? 68
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干部、工人,重新参加革命工作,其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应如何计算? 68
三、退休退职待遇 68
由临时工转为固定工的和当过临时工的干部,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如何计算? 68
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工人退休后,可领取多少退休费?在待遇上有哪些照顾? 69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干部自愿退 69
休后,其退休费按多少发给?可享受哪些待 69
遇? 69
对自动离职后查出患有二、三期矽肺病的职工, 69
可否改按退休处理? 69
哪些干部、工人可以提高退休费标准?他们的退 69
休费可以提高多少? 69
荣获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的职工是指哪 70
些? 70
提高退休费标准需要什么手续? 70
高级专家退休待遇有何新规定? 70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其退休待遇有何规 71
定? 71
原国民党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建国后起义的, 71
退休时按什么标准发给退休费? 71
提高职工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最低保证数是多 72
退休、退职工人、干部按照本人标准工资计算退 72
少? 72
休费、退职生活费时,包括哪些补贴? 72
费标准的,是否都改按“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发给? 72
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制定退休 72
过去已经退休的工人,其退休费标准低于《国务 72
干部、工人退休、退职时改发退休费、退职生活 73
费从什么时候开始? 73
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因违犯法纪被判处徒刑, 73
其退休、退职待遇应如何处理? 73
实行工资制度改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 73
工人的退休费,应该怎样计发? 73
提高工资区类别后,离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 73
如何计发? 73
国营企业发放退休费的办法有何改革? 74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标准有没有变化? 74
干部、工人退休、退职后,能否继续享受公费医 75
疗?因病住院的伙食费和就医路费能否报销? 75
因工致残的退休、退职干部,退休工人旧病复发,必须到外县、外省治疗的,需要什么手续?就医路费和住院费能否报销? 75
享受医疗待遇的退休、退职工人,其医药费如何报销? 75
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及其家属去居住地途中的 75
车旅费有何规定? 75
退休干部、工人去世后,其丧葬、抚恤等待遇如 76
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是指哪些人员? 76
何办理? 76
费如何规定? 76
哪些退休人员可享受护理费? 76
易地安置的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其安家补助 76
退休、退职职工发不发宿舍取暖补贴费? 76
国营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其生前领取的生 77
活补贴费如何发给? 77
国营企业离休、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的直系亲属领取的生活补贴费,从何时发给? 77
如何做好对退休、退职工人的教育? 77
获准出国定居的国营企业、事业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如何规定?需办哪些手续? 78
四、出国定居待遇 78
干部、工人退休、退职后,退休、退职证由哪个单位发给? 78
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途中的车船等费用有何规定? 79
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需办理哪些手续? 79
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经批准又回国居住的,其享受待遇又如何规定? 79
已按过去有关规定一次领取了五年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现仍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居住的人员,其待遇如何处理? 80
在短期出境假期内,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有何规定? 80
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在出国前能一次支付多少退休、退职费用? 80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出国定居的待遇又如何规定? 80
获准到港澳地区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和离开我国到外国或港澳地区定居的外国籍退休、退职人员,其待遇如何规定? 80
已经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每次可以支付多少退休、退职费用?最多可以多少? 81
获准到港澳地区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其退休、退职费如何支付? 81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获准出境定居的,其退休、退职费如何发放? 81
华侨或外国籍工人,按“暂行办法”退休、退职后出国或回国居住的,其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如何发给? 81
五、退休职工聘用 81
对退休、退职工人的聘用有何规定? 81
退休职工可以经营个体工商业吗?经营了个体工商业,原单位的退休金是否照发? 82
退休职工已受聘在一厂工作,另一厂来重金聘用可以去吗?是否违反政策? 83
退休工人个人开业需办哪些手续? 83
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军队干部是指哪些? 84
一、离休条件 84
第三部分军队干部离休退休 84
军队干部离职休养 84
军队干部离休的年龄有何规定? 85
原在日伪军政单位,以及由日伪军政机关直接开办的企业、事业单位服务,1945年8月15日至同年9月2日期间,被我军接管后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是否可享受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离休待遇? 85
已交地方管理的军队退休干部,符合离休条件的,如何改办为离休? 85
二、离休待遇 85
军队离休干部的工资、生活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85
军队离休干部的其它费用有哪些? 86
离休干部的住房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86
军队离休干部的住房建设有何规定? 86
军队离休干部离休金包括哪些? 86
什么是从事高温工作? 86
军队离休干部回农村安置的建房怎样解决? 87
军队离休干部在城市建房、买房安置可以吗?其经费怎样解决? 87
离休干部在安置地有私房的,是否还分配住房?需维修、扩建怎么办? 87
军队离休干部的住房建成后,怎样办理交接手续? 87
有的地方挤占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住房,怎么办? 88
军队离休干部的医疗是如何规定的? 88
如何加强军队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88
军队离休干部每人每年一百五十元的特需经费如何使用?能否发给个人? 89
军队离休干部离休时,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89
军队离休干部的探亲有何规定? 89
革命残废军人离退休后,因伤口复发而到外地治疗或去外地安装假肢,所需旅费怎样报销? 89
哪些离休干部可以发给护理费? 90
军队离休干部计发公勤费的标准是什么? 90
领取护理费的离休干部还发不发公勤费? 90
军队离休干部配备的车辆、公勤人员,以及服装有何规定? 90
离休干部实行计发交通费的标准是什么? 90
配有专职公勤人员和专车的军队离休干部,是否实行公勤费、交通费办法? 91
军队离休干部发给服装费的标准是什么? 91
离休干部用车,实行车公里“定额包干”是怎样规定的? 91
军队离休干部配备营具有何规定? 92
军队离休干部去世后,其丧葬、抚恤有何规定? 92
军队离休干部享受的政治、文化生活待遇有哪些规定? 92
如何使离休干部能够按照规定的范围及时看到有关文件和材料? 92
军队离休干部的“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由哪个单位授予? 93
符合离休条件或已经离休的干部,触犯国法、党纪、军纪的,能否享受离休待遇? 93
军队离休干部安置后由哪个单位管理? 94
从外地到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需要哪些条件? 94
军队离休干部安置地点是如何确定的? 94
三、易地安置 94
易地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哪些家属可以随迁? 95
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能否调一名外地工作的子女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 95
军队离休干部,其子女现在部队服役的,复员、退伍后可否到离休干部安置地落户? 95
军队离休干部随迁的待业子女就业怎么办? 95
原为市镇户口的家属,随离休干部到农村安置后,其户口性质是否改变? 95
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发给的安家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由哪个单位发给? 95
批准进北京安置的离休干部,其住房由哪个单位接收安置? 96
怎样做好离休干部跨区安置工作? 96
军队离休干部跨区安置,需办理哪些手续? 96
跨区安置的离休干部,住房如何解决? 96
对跨区安置的可先解决哪部分离休干部? 96
四、移交地方安置 97
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有何重要意义? 97
怎样做好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的安置工作? 97
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由哪个部门管理? 97
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所需各项费用如何解决? 98
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的待遇有无变化? 98
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的范围是什么? 98
军队离休干部向地方移交时需办理哪些手续? 98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地方后,医药费怎样解决? 99
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否发给生活补贴费?应如何发给? 99
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费由哪里开支? 99
干休所的性质是什么? 100
干休所的组织领导是什么? 100
怎样办好干休所? 100
为什么要建立离职干部休养所? 100
五、离职干部休养所 100
干休所的工作人员怎样做好服务工作? 101
离休干部怎样做到以身作则? 101
怎样组织好离休干部的政治学习? 101
怎样做好离休干部的物质保障工作? 101
怎样安排好离休干部的文化生活? 101
怎样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101
怎样加强干休所公共财产的管理和营区的建设? 102
离休干部去世后怎样办理后事? 102
怎样发挥离休干部的作用? 102
怎样做好干休所的车辆使用和管理? 102
公勤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102
怎样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103
怎样搞好拥政爱民工作? 103
六、发挥离休干部作用 103
如何发挥军队离休干部的作用? 103
军队干部退休 104
军队干部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104
一、退休条件 104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能否到公司企业任职? 104
军队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可以在军内外受聘? 104
军队高级专家离休退休有何新规定? 105
二、退休安置 106
军队退休干部的安置去向是什么? 106
军队干部经批准退休后,去安置地区需办理哪些手续? 106
怎样做好军队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的交接和安置工作? 106
要求在城市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哪种情况一般应予接收? 106
易地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和家属怎样办理落户手续? 107
军队退休干部随迁的待业子女,由哪个部门负责安排就业? 107
军队退休干部有工作的配偶、子女随迁后由哪个部门负责分配工作? 107
易地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其子女现在部队服役的,退伍后应怎样安置? 107
军队退休干部身边无成年子女,或虽有成年子女,但因残疾等原因而不能照顾的,是否能调一名已工作的子女随迁? 107
军队干部退休安置,其随迁家属包括哪些人员? 107
军队退休干部到地方后,粮食按什么标准供应?家属的粮食怎样供应? 108
军队退休干部转到地方后,粮、油由地方按当地标准供应,当地标准是什么? 108
“暂行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其粮、油标准是否也按现行规定执行? 108
“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所称“供养直系亲属”是指哪些人员? 108
调整军队干部退休生活费是怎样规定的? 109
军队干部退休后,按什么标准发给退休生活费? 109
三、退休待遇 109
“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所称“本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指的是什么? 109
军队退休干部可以提高退休生活费的是指哪些人? 110
军队退休干部按“原工资”的百分比计发退休生活费,其“原工资”的含义是什么? 111
军队退休干部的“军龄”怎样计算? 111
“暂行规定”第三条(一)项所称“相当奖励”是指什么? 111
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单位,个人可否提高退休生活费? 111
由地方授予荣誉称号或给予奖励个人,能不能提高退休生活费? 111
“暂行规定”第三条(二)项所称“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区”,具体是指哪些地区? 112
怎样计算? 112
年限超过十年,而现在内地工作,退休生活费 112
“连续工作”年限怎样计算? 112
在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区的 112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公布前已按1958年《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办理的伤残退休干部和患二、三期矽肺病的退休干部,其伤残退休费应如何计发? 112
原在“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工作 112
在“暂行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符合该规定第三条提高退休生活费条件的应怎样调整? 113
移交地方的军队退休干部的退休金包括哪些? 113
移交地方的军队退休干部的其他经费有哪些? 113
军队干部退休安置是否发给安家补助费?标准是 113
多少? 113
军队退休干部的生活供应标准、公费医疗等是如 114
军队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如何解决? 114
价格补贴及其他补贴等由哪个单位发给? 114
军队退休干部的取暖补贴费、粮价补贴、副食品 114
何规定的? 114
军队退休干部和随迁家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 114
位发给? 114
军队退休干部的退休生活费怎样计发?由哪个单 114
需费用由哪个单位发给? 114
军队退休干部安置按什么标准发给家具费? 114
“暂行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 115
符合“暂行规定”第二条(二)规定,需发给护理费的是指哪些人?由哪个单位发给? 115
部,原享受护理费的标准低于“暂行规定”第二条(二)项规定标准的应如何处理? 115
军队干部去世后,退休生活费、丧葬补助费、一 115
定? 115
次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有何规 115
军队退休干部交政府安置后,都享受什么优待? 115
原享受护理费的,什么情况才停发护理费? 116
军队退休干部的建房采取什么办法解决? 116
军队退休干部的住房分配采取哪些原则? 116
军队退休干部自愿回农村建房安置的有何规定? 116
军队退休干部的住房建成后,由哪个部门分配和 117
军队退休干部原报的安置地点,是否可以变动? 117
军队退休干部到地方后,按什么标准缴纳房租费? 117
管理? 117
是否还分配?如需修建的怎么办? 117
怎样处理? 117
后,长期不到民政部门报到或不进住,其住房 117
军队退休干部接到“军队退休干部进住通知书” 117
军队退休干部在安置地点(指城镇)有私房的, 117
怎样发挥军队退休干部的作用? 118
军队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有哪些? 118
作? 118
怎样做好军队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 118
附 件 119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 119
中发(1982)13号 119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127
国发(1978)104号 127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132
国发(1978)104号 132
国发(1980)253号 136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136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 139
国发(1982)62号 139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1982)1号 141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 144
(1981)39号 144
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 149
中办发(1986)32号 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