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名例律 二门 律条六 令格敕条八 1
五刑 1
十恶 6
第二卷 名例律 四门 律条十六 格敕条八 起请条二 14
八议 14
请 减赎 17
犯罪事发 24
以官当徒除名免官免所居官 26
第三卷 名例律 二门 律条六 令敕条十 起请条二 42
诬告比徒 及出入罪比徒 42
犯流徒罪 犯死罪及流徒罪祖父母父母老疾家无兼丁留侍 43
第四卷 名例律 四门 律条八 式敕条二 起请条一 54
犯罪已发已配更为罪 54
老幼疾及妇人犯罪 56
赃物没官及徵还官主并勿徵 平赃 60
会赦不首故蔽匿及不改正徵收 66
第五卷 名例律 五门 律条八 敕条一 71
犯罪已发未发自首 於财主首露 71
同职犯罪 79
公事失错自举 82
共犯罪分首从及不分首从 83
共犯罪逃亡已获未获分首从 85
第六卷 名例律 七门 律条十三 敕条一 起请条一 89
二罪以上俱发及累并倍法 89
有罪相容隐 94
官户奴婢犯罪 96
化外人相犯 97
断罪本条别有制与例不同 举重明轻 97
杂条 99
一部律内余条准此条 108
第七卷 卫禁律 九门 律条十八 114
阑入庙社宫殿门 114
宿卫人冒名自代 118
因事入宫殿辄宿 未著门厚入宫殿 宫殿内作罢不出 登高临视宫殿中 119
宿卫人被奏劾先收兵仗 123
应出宫殿不出 通传宫人书信 123
宿卫人不依职掌次第 124
夜开宫殿门出入 向宫殿射 125
冲车驾队仗 128
宿卫人上番不到 129
第八卷 卫禁律 五门 律条十五 131
宿卫人兵仗不得远身 131
行宫诸犯同宫殿法 宫内外行夜犯法 犯庙社禁苑 132
京城宫城门守卫人相代 133
越州县镇戍城及官府廨垣 私度越度冒度关津给过所 关津留难 斋禁物度关 越度缘边关塞共化外人交易婚姻 134
外奸入内奸出 烽候不警 141
第九卷 职制律 八门 律条二十四 令敕条三 143
署置官过限 贡举考课 143
刺史县令私出界 在官不直 不上 之官限满不赴 146
从驾稽违 148
祭祀 148
合和御药误 御膳 御幸舟船 乘舆服御物 外膳 151
漏泄大事 154
禁玄象器物 155
制书稽缓错误 156
第十卷 职制律 八门 律条十八 令条一 159
误犯宗庙讳 奏事及余文书误 应奏不奏 代官司署判 159
出使不返制命 162
匿哀 听乐从吉 冒荣居官 委亲之官 冒哀求仕 父母被囚禁作乐 163
驿使稽程 驿使以所斋文书寄人 文书遣驿 乘驿马 166
指斥乘舆 166
在外长官使人有犯 169
输纳符节迟留 170
公事稽程及误题署 170
第十一卷 职制律 六门 律条十七 格敕条八 起请条一 172
奉使部送寄人雇人 172
长吏立碑 173
请求公事 曲法受财请求 174
枉法赃不枉法赃 强率敛 176
受所监临赃 乞取强乞取赃 监临内受馈遗 监临内借贷役使买卖游客乞索 178
律令式不便於事 185
第十二卷 户婚律 十门 律条十四 令式敕条十五 起请条一 186
脱漏增减户口 疾老丁中小 187
僧道私入道 191
养子 立嫡 192
父母在及居丧别籍异财 居丧生子 192
放良压为贱 194
相冒合户 196
卑幼私用财 分异财产 别宅异居男女 196
户绝资产 198
死商钱物 诸蕃人及波斯附 199
卖口分及永业田 200
第十三卷 户婚律 九门 律条十八 令敕条七 起请条五 202
占盗侵夺公私田 202
典卖指当论竞物业 205
婚田入务 207
旱涝霜雹虫蝗 部内田畴荒芜 208
课农桑 209
给复除 210
差科赋役不均平及擅赋敛加益 输税违期 211
婚嫁妄冒 离之正之 212
居丧嫁娶 216
第十四卷 户婚律 六门 律条十四 令格敕条十一 218
同姓及外姻有服共为婚姻 夫丧守志 218
娶逃亡妇女 221
监临婚娶 枉法娶人妻妾 221
和娶人妻 七出义绝和离 222
主与奴娶良人 诈妄嫁娶 225
违律为婚 定婚年限 227
第十五卷 厩库律 十一门 律条二十八 起请条一 230
牧畜死失及课不充 检验畜产不以实 养疗不如法 官畜官车私?载 231
养饲牺牲 235
乘驾损伤官畜 官马不调习 235
故杀误杀官私马牛并杂畜 236
犬伤害人畜 标帜羁绊畜犬 239
以官奴婢畜产借人及自借 畜产损食官私物 240
库藏搜检偷盗 242
假借官物不还 监临主司以官物私贷借及贷借人 243
损败仓库物 245
财物应入官私 放散官物 245
输课税逗留湿恶 监主僦运税物 给受留难 擅开官物印封 输课税物市籴充者 给受欠剩官物例 246
第十六卷 擅兴律 九门 律条二十四 249
擅发兵 调发杂物供军 250
给发兵符 拣点征人卫士 征人冒名相代 252
大集校阅 乏军兴 征人稽留 告贼消息与闲谍通 256
主将不固守城 临阵先退 私放防征人还 258
巧诈避征役 镇戍犯罪 260
出给戎仗 镇戍番代 261
兴造料请 工作不如法 262
私有禁兵器 264
役功力采取不任用 差遣丁夫杂匠及私役使 265
谋反逆叛 唱反 亡命山泽 268
第十七卷 贼盗律 五门 律条十三 起请条一 268
谋杀 273
劫囚 捉人为质 276
杀一家三人及支解人 278
亲属被杀私和 278
第十八卷 贼盗律 六门 律条九 式敕条五 280
以物置人孔窍 恐迫人使畏惧致死伤 280
造畜蛊毒 毒药药人 厌魅咒诅 281
杀人移乡 285
残害死尸 蕃客死许烧葬 穿地得死人不埋及因熏狐狸烧棺椁 286
造袄书袄言 289
夜入人家 290
第十九卷 贼盗律 八门 律条十七 格敕条八 起请条三 292
盗大祀神御物 盗宝印乘舆服御物制书官文书 盗门符兵符门钥兵器 292
盗毁天尊佛像 296
发冢 盗园陵内草木 297
盗官私马牛杀 割牛鼻斫牛脚 298
盗不计赃而立罪名者 299
强盗窃盗 监主自盗 300
故烧人舍屋因盗财物 304
恐喝取人财物 因殴击人夺财物 305
第二十卷 贼盗律 五门 律条十五 敕条一 起请条二 309
盗亲属财物 将人盗己家物 309
因盗杀伤人 311
贸易官物 取人山野刈伐积聚物 311
略卖良贱 和诱良贱 略卖亲属 詃诱雇卖良口 312
共盗并赃依首从法 同谋行盗 三度行盗 公取窃取皆为盗 部内有盗及容止盗 318
第二十一卷 斗讼律 四门 律条十五 格敕条三 324
斗殴故殴故杀 以兵刃斫射人 保辜 同谋共殴 以威力制缚人 324
宫殿内争殴 333
殴制使刺史县令 佐职属官殴长官 殴本部刺史县令亲属 334
殴皇亲 流外及庶人殴贵官 336
第二十二卷 斗讼律 六门 律条十六 339
流内殴议贵者 339
监临官司殴所部官属 340
拒捍州县使人 340
良贱相殴 主杀部曲奴婢 341
奴婢殴詈主并过失杀 殴杀伤亲属奴婢 343
夫妻妾媵相殴并杀 殴詈内外亲属并杀 殴詈父母祖父母并过失杀 殴詈舅姑并杀 杀伤子孙及子孙之妇 345
第二十三卷 斗讼律 七门 律条十三 起请条一 353
殴前夫之子及受业师 殴继父 殴詈杀伤夫之周亲以下 353
祖父母父母为人殴击子孙却殴击 复雠 356
误杀伤 奴婢詈旧主并杀伤 357
戏杀伤 359
告反逆 诸色诬告反坐纠弹不实 360
过失杀伤 360
告祖父母父母 告嫡继慈养 364
第二十四卷 斗讼律 九门 律条十六 敕条四 起请条三 366
告周亲以下 子孙违犯教令供养有阙 366
奴婢告主罪 诬告本属刺史县令 369
投匿名书告人罪 被囚禁不得告举他事 370
犯罪陈首 告赦前事 告人罪不得称疑 373
为人作辞牒 教令人告事 375
邀车驾挝鼓上表自诉事 自毁伤及?耳 377
越诉 378
盗贼事发伍保为告 380
部内犯罪不纠举 伍保知犯不举 381
第二十五卷 诈伪律 十门 律条二十七 令敕条五 起请条一 382
伪造宝印符节 诈为制书及增减 盗用宝印符节 对制及上书诈 诈为官文书及增减 383
诈假官 诈承袭 诈称官捕人 391
诈欺官私取财 妄认良贱 诈除去死免官户奴婢 395
诈为瑞应 398
诈教诱人犯法 398
诈乘驿马 399
诈自复除及诈死 诈疾病 诈疗病以取财物 399
父母死不解官及诈言父母及夫死 401
检验病死伤不实 诈陷人至死伤 保任乖状 证人译人不实 402
官司知诈冒听行与同罪 403
第二十六卷 杂律 十四门 律条三十四 令格敕条十七 起请条一 405
坐赃 406
国忌私忌 406
私铸钱 407
走车马伤杀人 弹射伤杀人 施枪作坑阱伤杀人 408
医药故误伤杀人 丁匠防人疾病请给医药 410
受寄财物辄费用 公私债负 官吏放债 411
错认良人为奴婢子孙 415
博戏赌财物 415
营造舍宅车服违令 侵巷街阡陌 占固山野之利 416
犯夜 418
征行出使疾病身死 419
剩给传送 不应入驿而入 420
诸色犯奸 良贱相奸所生男女 421
校斗秤不平 器物绢布行滥短狭 市价不平 私作斗秤 卖买不和而较固取者 买畜产不立市券 425
第二十七卷 杂律 十二门 律条二十八 令式敕条八 起请条二 429
市众中故相惊动 430
不修堤防 盗决堤防 430
官船私载物 行船茹船不如法 432
失火 仓库内不得然火 非时烧田野 故烧公私舍宅蚕簇五谷财物积聚 见火不告不救水火有所损败 434
弃毁大祀神御物及丘坛 弃毁宝符节印制书 438
主守官物亡失簿书 440
私发官文书印封 440
食官私瓜果 441
弃毁官私器物树木 毁人碑碣庙主 442
停留军器不输 弃毁亡失备偿 442
地内得宿藏物 得阑遗物 445
违令及不应得为而为 447
第二十八卷 捕亡律 五门 律条十八 令敕条三 448
将吏追捕罪人 旁人捕送 道路人助捕 448
被强盗邻里不救助 453
征人防人逃亡 流徒囚人逃亡 宿卫人逃亡 丁夫杂匠工乐杂户逃亡 非逃亡浮浪他所 官户奴婢逃亡 在官无故逃亡 454
被囚禁拒捍官司而走 主守不觉失囚 459
部内容止逃亡 知情藏匿罪人 461
第二十九卷 断狱律 七门 律条十四 令式格敕条二十一 起请条三 465
应囚禁枷鏁杻 枷杻式样 有官品及有邑号犯罪合禁推就问并申奏取裁 令录非赃犯不得妄有禁系 465
与囚金刃等令自杀及得解脱者 468
死罪囚雇倩人杀 469
受囚财教导令翻异 470
囚应请给医药衣食 减囚食 囚病 矜恤囚人 471
不合拷讯者取众证为定 老疾不得身自论对 囚攀引人 讯囚 拷囚 鞫狱〔移囚〕 移推 472
决罚不如法 481
第三十卷 断狱律 十门 律条二十 令式格敕条二十三 起请条一 482
监临官捶迫人致死 483
断罪引律令格式 应言上待报 484
官司出入人罪 赦前断罪轻重不当 486
遇赦不原 知有赦故犯 徒以上呼囚告家属罪名 490
缘坐应没官不没官 徒流人配送稽留 应备输没入违限不输 491
推断怀孕妇人 492
决死罪 诸州断遣死罪申奏 避事不便断狱 493
断罪不当 役徒应役不役及病愈不陪日 496
纵死囚逃亡 497
疑狱 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