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商人及总则 1
第一章 商人及商行为 3
第二章 商业登记 7
第三章 会计制度 11
第一节 账簿 11
第二节 年度财务报告 15
第三节 集团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19
第四章 商事合同总则 29
第五章 营业地 33
第一节 交易所 33
第二节 交易所的操作 33
第三节 缔结合同的其他地点:集市、市场和商店 36
第六章 中介人及其义务 38
第一节 中介人的一般规定 38
第二节 交易所代理人 42
第三节 商事经纪人协会 43
第四节 船运中介协会 44
第二卷 商事特别合同 47
第一章 商事公司 49
第一节 公司的设立及其分类 49
第二节 无限公司 51
第三节 两合公司 55
第四节 股份两合公司 57
第五节 有限公司 59
第六节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0
第七节 信托公司 62
第八节 开具和提现期票银行 63
第九节 铁路公司和其他公共建筑公司 64
第十节 仓储公司 67
第十一节 土地信贷公司或土地信贷银行 68
第十二节 农业银行和农业公司的特别规定 71
第十三节 商事公司的破产和清算 73
第二章 合资经营 78
第三章 商业行纪 79
第一节 行纪人 79
第二节 其他形式的商业委托,代销人、雇员和雇工 88
第四章 商业保管 93
第五章 商业借贷 95
第一节 商业借贷 95
第二节 担保的借贷 97
第六章 买卖、互易、无背书的有价证券的转让 99
第一节 买卖 99
第二节 互易 104
第三节 无背书有价证券的转让 104
第七章 陆路交通运输商事合同 105
第八章 保险合同 114
第九章 商事担保 114
第十章 汇票合同 115
第十一章 支付委托书、提货单、期票、支票的合同 115
第十二章 票据持有人的权利,票据的抢劫、盗窃或丢失 115
第一节 票据持有人的权利 115
第二节 不记名证券和票据文件的抢劫、盗窃或丢失 116
第十三章 可背书转让的信用证 122
第三卷 海商法 125
第一章 船舶 127
第二章 海商贸易参与人 133
第一节 船舶所有人和船主 133
第二节 船长 138
第三节 船员 148
第四节 货运员 159
第三章 海商特别合同 160
第一节 船舶租用合同 160
一、船舶租用合同的形式和效力 160
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65
三、托运人的义务 168
四、船舶租赁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撤销 170
五、海上旅行的乘客 172
六、提单 175
第二节 船舶抵押合同或押船冒险贷款 179
第三节 海上保险合同 184
一、合同的格式 184
二、可投保的标的及其估价 186
三、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义务 190
四、保险合同的无效、撤销和修订 198
五、保险标的的遗弃 201
第四章 风险、损失以及海商事故 206
第一节 海损 206
第二节 强制靠港 212
第三节 撞船 214
第四节 海难 217
第五章 海损的证据和理算 219
第一节 各类海损的共同规定 219
第二节 共同海损的理算 221
第三节 分别海损的理算 226
第四卷 无力支付、破产和时效 227
第一章 无力支付、破产总则 229
第一节 无力支付及其效力 229
第二节 破产总则 229
第三节 破产的分类 229
第四节 破产时与债权人的协议 229
第五节 破产时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优先权 229
第六节 破产后重新获得经营权 230
第七节 普通商事公司破产的总则 230
第八节 铁路公司、公共工程类公司及企业的无力支付和破产 230
第二章 时效 230
第三章 一般规定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