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在华特权和利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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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美)威罗貝(Westel W.Willoughby)著;王绍坊译
  • 出 版 社: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 出版年份:1957
  • ISBN:11002·149
  • 页数:707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章 中国所承担的义务 1

确定中国国际承担的困难 2

许多协定未经中国国会批准 3

中国的国际承担和国际联盟 5

中国的义务和华盛顿会议 6

决议草案 9

讨论 9

决议案的通过 12

条约表 13

华盛顿条约和决议案的目前情况 14

列强间关于中国的协定 16

决议案的通过 19

中国条约的解释 20

第二章 中国条约中的最惠国条款 23

中外条约中的规定 25

1878年中国的通报 25

最惠国问题与华盛顿会议 26

最惠国条款和铁路协定 28

最惠国条款和治外法权 28

第三章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与行政的完整 30

主权领土完整 32

中国的行政完整 33

六国银行团和中国的行政完整 34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保证 35

中国的主权和行政完整受日本二十一条要求的威胁 35

中国的主权和华盛顿会议 36

中国的中立权利 38

第四章 中国的门户开放 41

国务卿海氏的通牒 43

各国对海氏通牒的答复 44

各国答复内容的研究 46

这一主义的一再重申 47

外国之间的条约对门户开放原则的确认 48

对“门户开放”的违反 52

在条约中对“门户开放”的违反 52

二十一条要求和“门户开放” 57

“门户开放”主义的范围 59

不包含开放全中国供外人贸易和居留 59

租借地和利益范围 60

特殊利益 60

“门户开放”和中国领土完整 60

国务卿海氏对“门户开放”主义的定义 62

海氏定义的扩大 62

不得有一般的优先或独享权利 63

国务卿许士的定义 64

关于“门户开放”主义范围的结论 64

“门户开放”的定义 67

第五章 华盛顿会议上的“门户开放”问题 67

审议局 72

中国的声明 74

审议局迄未成立 76

“门户开放”和优惠关税与报复关税 76

华盛顿协定关于“门户开放”可能的溯及效力 76

“门户开放”和中国的铁路 77

势力范围和利益范围的定义和区别 81

第六章 利益范围 81

利益范围的含义 83

利益范围的主张的一般根据 84

法国的利益范围 85

英国的利益范围 89

俄国的利益范围——满洲 92

喀西尼条约 93

1896年李鸿章—罗拔诺夫的中俄同盟条约 94

中国对于北京以北和北京东北的铁路的许诺 95

护路兵和政治管辖权问题 95

旅顺口—哈尔滨铁路 95

中东铁路 95

俄国在满洲侵略政策的发展 96

1902年的英日同盟 97

日本对俄国宣战 98

朴茨茅斯和约 99

1905年后俄国在北满的政治管辖 100

日本在沈阳提出了同样的问题 102

第七章 1922年前在满洲的日本人 106

1905年12月22日的中日条约 107

安奉铁路 107

1905年条约的秘密议定书 107

新法铁路 107

1907年的日俄协定 108

1907年的法日谅解 108

国务卿诺克斯的满洲铁路“中立化”计划 109

1908年罗脱高平谅解 109

英国的答复 111

俄国的答复 111

1899年中俄秘密协定 113

日本对诺克斯建议的答复 113

俄国和日本对中国的压力 114

法国和英国不支持国务卿诺克斯的方案 115

1911年英日同盟的续订 116

1910年7月4日的日俄条约 116

1915年日本对中国的二十一条要求 117

第二号——原提案 118

第二号——修正案 118

1915年的条约和换文 120

评论上述的要求、条约和换文 122

郑家屯事件和日本因此而提出的要求 127

1916年7月3日的日俄条约 128

1916年的日俄秘密军事同盟 129

1909年取得的采矿权和铁路权 131

新奉路和吉长路 131

日本在满洲所取得的增添的铁路权、采矿权和其他权利 131

日本在满洲增添的五条铁路 132

四郑铁路借款合同 134

1918年9月28日的铁路借款合同 135

吉会路借款合同 135

金矿及森林借款 135

南满铁道株式会社 135

抚顺和烟台煤矿 137

南满铁道株式会社的其他活动 138

关东都督对南满铁路的权力 138

洮南府—昂昂溪铁路 139

第八章 二十一条要求:华盛顿会议上“民四条约及换文”的问题 143

日本的声明 143

中国的答复 145

美国的声明 147

民四条约及换文中日本未放弃的权利 150

中国于1923年要求日本承认民四条约作废 151

第九章 1922年前日本在山东的利益 152

铁路权 152

德国在山东的矿权 154

德国在山东的商工业优先权 155

日本在山东的地位 156

大隈伯爵告美国人民书 157

日本在山东的行动 158

日本否认有将胶州归还中国的义务 159

1915年二十一条要求的第一号 160

中国的答复 161

修正案 161

最后的条约及换文 162

中国对德宣战的影响 162

1918年9月24日的协定 163

日本在山东取得更多的铁路让与权 164

参战借款 164

巴黎和会上的中国 164

1917年协约国和日本的秘密约定 165

威尔逊总统的立场 166

和约:山东条款 167

和约:在山东之外德国在华的权利和利益 167

中国拒绝在对德和约上签字 169

日本将山东交还中国的诺言 170

威尔逊总统纠正内田子爵对协定的说明 170

1920—1921年中日来往文件 172

1921年9月7日的日本照会 173

中国的答复 173

第十章 华盛顿会议与山东问题 178

举行会谈的原因 179

谈判的范围 181

参加谈判的人物 182

程序 182

归还胶州问题 183

海关问题 183

公有财产问题 184

既得权利问题 185

盐的问题 185

矿山问题 186

撤退日本军队的问题 186

无线电台问题 186

海底电线问题 186

日本放弃在山东的优先权 186

山东铁路 187

铁路及其附属财产的估价 187

铁路上的增修 187

联合铁路委员会 188

付偿的方式和附带的条件 189

日本提议由日本资本家贷款并任用日本人为总工程司、会计长和车务长 190

症结所在 192

非正式的谈判和会谈 193

协议的达成 193

会议记录中所记载的谅解事项 194

联合委员会 195

谈判结果通知了许士和巴尔福 196

对山东悬案条约优点的评价 196

第十一章 山东的交还中国 201

第十二章 1922年以前日本在中国的其他利益 206

日本在福建的势力范围 206

1915年的二十一条要求 206

长江流域铁路和汉冶萍铁厂 207

1915年的要求 208

二十一条要求的第五号 209

1918年的中日军事协定 212

第十三章 华盛顿会议上的利益范围问题 216

中国的声明 216

问题的情况 217

会议上的发言 217

评论 219

决议的通过 219

第十四章 日本对华的“特殊利益”要求 222

蓝辛—石井协定 222

关于蓝辛—石井协定的公布情况和协定的中文本 223

对协定的评论 226

国务卿蓝辛在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上的证词 228

关于日本在中国特殊利益的范围的结论 231

俄国驻东京大使的信件 234

1917年6月美国致中国的照会和日本对这照会的态度 235

日本的特殊利益和1920年的国际银行团 236

华盛顿会议上日本的特殊利益问题 243

蓝辛—石井协定的作废 246

日本有无正当权利要求对中国实行“门罗主义”? 247

美国的“门罗主义”和这问题的关系 253

亚洲门罗主义 257

第十五章 中东铁路 261

俄亚银行 261

1896年中国和华俄道胜银行的合同 262

中国与华俄道胜银行合同、喀西尼密约和1896年中俄密约 264

1920年10月2日中国和俄亚银行的合同 267

华盛顿会议与中东铁路问题 268

技术分股委员会的报告 269

通过的决议 271

1922年10月31日的照会 273

1924年的照会 274

1924年5月31日的中苏协定 274

1924年9月20日的“奉俄协定” 276

第十六章 蒙古、西藏和新疆 280

蒙古 280

1912年的俄蒙条约 281

1913年的中俄谅解 281

1915年的中俄蒙协定 282

外蒙取消自治 282

日本与东部内蒙古 283

西藏 285

新疆 287

第十七章 租借地 289

胶州 289

1898年的中德条约 291

胶州的转让给日本和归还给中国 293

辽东半岛 293

辽东半岛的转让日本 294

广州湾 294

九龙、大鹏湾和深州湾 295

威海卫 295

意大利 296

租借地内的治外法权 296

第十八章 华盛顿会议上的租借地问题 299

广州湾 300

胶州和“关东州” 301

九龙 302

威海卫 303

广州湾 305

中国的声明 305

威海卫至今尚未交还 305

第十九章 租界 307

外人居住区、居留地和租界的定义 307

租界和居留地内土地的转让和占有 308

中国的主权并未放弃 309

租界的治理权 310

行政法令的法律根据 310

租界和居留地的种类 312

北京的使馆区 313

使馆区的管理 313

附录天津 315

第二十章 上海的外国租界 317

1869年的土地章程 320

中国人参加治理上海“公共租界”的问题 322

上海法租界 323

公共租界和法租界范围的扩大 324

巴黎和会上取消租界的提案 324

第二十一章 上海的会审公廨 327

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廨 327

会审公廨的程序 328

1911年以来会审公廨的地位 329

上海法租界的会审公廨 334

上海法租界会审公廨的程序 334

厦门和汉口的会审公廨 335

第二十二章 在华治外法权 337

1842年以前的贸易情况 337

1842年以前关于法权的争执 341

在华治外法权的根据 343

在华治外法权的起源 344

1844年的中美条约 345

1858年的中英天津条约 346

1844年和法国所订的条约及1847年和挪威—瑞典所订的条约 346

1858年的中美天津条约 346

1858年的中法天津条约 347

1876年和英国订立的烟台条约 347

1880年的中美条约 348

中国认识到它所让与的治外法权的重要性 348

各有约国治外法权的不同 349

治外法权的总结:诉讼的种类 349

被保护人 351

中国官员的逮捕权 353

受外国人雇用的中国人 353

外国银行和治外法权 354

享有治外法权权利的国家 354

不享有治外法权权利的国家:德、奥、匈 354

俄国 355

1924年5月31日的中苏协定:中国承认苏联 358

朝鲜人民在“间岛”的特殊地位 359

波斯 359

比利时 359

日本在华的“警察署” 360

华盛顿会议上的“警署”问题 364

在租借地内的治外法权 364

对治外法权范围的讨论 364

外人和中国的税捐 365

第二十三章 外国在华的法庭 372

美国在华法庭 372

美国领事法庭:法律上的规定 373

美国在华法院 373

美国驻华特派员 376

英国在华法院 377

英王陛下在华最高法院 377

英国在上海的警事法庭上诉 378

其他享有治外法权国家的法庭 378

各地的英国法庭 378

第二十四章 各国在华法庭所适用的法律 380

外国在华法庭的不动产法 383

美国在华法院所适用的法律的来源 384

管理美国在华法人的法律 387

在华法庭的程序 388

享有治外法权的居所 389

关于遗嘱和遗产的管理的法律 390

对领事管理遗产的监督 391

治外法权和国籍问题 392

管理在华美人结婚和离婚的法律 393

关于治外法权的立法引渡 395

其他管辖权的问题 395

第二十五章 中国法院和中外涉讼案件 397

第二十六章 废除在华治外法权运动 400

1919年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团的论点 406

华盛顿会议上的治外法权问题 408

1926年的北京法权调查委员会 411

调查法权委员会的建议 412

关于逐步放弃治外法权的一些建议 415

暹罗的移案办法 417

第二十七章 外人在华占有土地的权利 421

取得土地权的方式 422

日本在南满的土地占有权 423

土地权问题所适用的法律 424

传教士的土地占有权 424

第二十八章 在华传教权 425

条约权利 426

内地的教士 428

1903年的条约 431

入教华人的地位 432

教士的世俗工作 434

基督教以外的传教士 435

教士对废除外人在华治外法权和其他特权运动的态度 435

管理外人出资办理的教育机关的章程补遗 439

1842年的南京条约 442

第二十九章 外国在华商业和在华商人的权利 442

1858年的天津条约 445

1902年和1903年的条约 445

在华外国商人的具体权利 446

条约口岸 447

停泊口岸 448

条约口岸的范围 449

免税进口的货物 450

北京非条约口岸 450

关税税率 450

军械、军火和食盐的禁止入口 451

禁止出口项 451

俄国边境贸易 451

与缅甸和越南的边境贸易 452

中国希望废除特殊的边境贸易章程 452

进出口货物的厘金捐和其他子口税 453

关于朝鲜和东三省间贸易的特殊协定 453

销场税和消费税 458

中国对提货单等的印花税 459

1902年和英国订立的“马凯条约” 459

结论 460

最近的情势 463

第三十章 中国的海关 468

海关 468

海关现时的管理 469

大连海关的管理 471

安东和牛庄 472

海关章程的执行 473

常关 474

中国的邮局 475

维持海关的现状 475

存放海关入款的银行 476

中国的声明 480

第三十一章 关税自主运动 480

讨论 482

分股委员会的讨论 483

日本的声明 485

讨论 486

协定草案 487

陆地边界的关税 488

全体委员会上的讨论:参议员恩特华特的报告 489

中国的声明 490

起草委员会:报告 494

关于俄国的讨论 494

卢森堡大公国 495

芬兰与波兰 495

无约国 495

条约草案 497

参议员恩特华特关于中国废止关税条约的权力的意见 500

中国的各项声明 504

1922年上海的修正税则委员会 506

1926年的北京关税会议 506

第三十二章 内河航行 515

1898年华洋轮船驶赴中国内港章程 517

1898年长江通商章程 518

1902年对章程的修改 518

在内河的外国军舰 519

外国对中国港口的测量 520

第三十三章 外国在华的驻军 522

日本的声明 523

中国的答复 526

日本的答复 529

派遣调查委员会的建议 530

中国的反对 530

决议案的通过 531

中国的声明 531

根据辛丑条约在华的外国驻军 533

第三十四章 外国在华的邮局 536

日本的声明 542

第三十五章 外国在华的矿业利益 545

第三十六章 外国在华的专利权、商标和版权 551

条约的规定 551

版权 552

中国的版权法 553

列强之间的协定 553

专利权 554

商标 555

凡士林案 556

1923年的中国商标法 559

外人在中国对外国商标的侵犯 560

中国尚未参加保护工业上所有权的联盟 561

中国公司的外国股东 563

中国的公司 563

第三十七章 外国在华的公司 563

中国公司的税 564

在中国的外国公司 565

香港的公司 565

1919年有关英国公司法的修订条例 565

在中国的美国公司 566

1922年9月19日的美国的中国贸易法 568

美国对在华美国公司的征税 570

中国贸易法的修改 571

第三十八章 无线电、海底电线和有线电报 577

电报线 577

海底电线 578

齐价摊分合同 579

无线电 582

三井合同 582

马可尼合同 584

关于外国控制和外国垄断的简短总结 587

联邦无线电公司的纠纷 587

华盛顿会议上的无线电报问题 590

中国无线电台的国际化问题 591

未经中国同意在中国设立的无线电台 593

第三十九章 中国的外债和财务承担 599

中国举债的一些特点 599

中国公债的分类 601

战费和赔款债务 601

1895年的法俄借款 601

1896年的英德借款 602

1898年的英德借款 603

庚子赔款 603

一般政府借款和行政改组借款 603

1911年的币制借款 604

1912年的克利士卜借款 605

六国银行团 606

美国各银行的退出银行团 607

1913年的善后大借款 608

日本对善后借款的垫款 610

1912年的比利时借款 610

1912年的奥国借款 610

1916年美国利益坚顺公司借款 610

芝加哥银行借款 611

1917年至1920年的日本借款 611

其他借款 612

1914年的中英公司借款 612

1913年的实业借款 613

1914年的中法实业银行借款 613

吉林金矿森林借款 613

其他借款 614

电报、电话和无线电借款 614

1926年8月美国的照会 614

参战借款 614

防疫借款 614

德国所发行的中国债券:中国的否认 616

第四十章 庚子赔款的减免 619

美国 619

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 621

其他国家对庚子赔款的措置 622

德国与奥国 622

日本 622

法国 622

意大利和比利时 622

俄国 622

英国 623

第四十一章 四国银行团 627

美国政府对银行团的支持 630

银行团的活动范围 630

银行团协定 630

现有的优先取舍权 631

银行团的宗旨 633

中国对银行团的顾虑 636

美国对外国控制中国的态度 637

中国的银行团 640

引言 641

淞沪铁路 641

第四十二章 铁路借款和外国的控制 641

京奉铁路 642

1898年的英俄谅解 644

京张(京绥)铁路 644

沪宁铁路 645

京汉铁路 646

正太铁路 647

汴洛铁路 647

1898年的中国矿务铁路章程 648

广九铁路 648

津浦铁路 649

沪杭甬铁路 652

粤汉铁路 653

湖广路借款 654

湖广路借款与辛亥革命 657

道清铁路或福公司铁路 658

陇海铁路 659

沙市—兴义(沙兴)铁路 659

裕中公司的让与权 660

改良山东运河借款 661

外国政府或外国资本家所有的铁路 662

第四十三章 鸦片问题 667

中国 667

鸦片战争 667

鸦片的输入是强加于中国的 668

中国禁止鸦片的生产和消费 671

菲律宾鸦片委员会 672

上海禁烟公会 673

第一次海牙禁烟会议 674

海牙禁烟公约的规定 674

各种保留 678

议定书 679

第二次海牙禁烟会议议定书 679

第三次海牙禁烟会议 680

凡尔赛条约:第二九五条 680

日内瓦禁烟会议 681

顾问委员会 681

国际联盟和鸦片问题 681

日内瓦第一禁烟会议 682

第一会议的协定、议定书和?事文件 684

日内瓦第二禁烟会议 686

第二会议拟定的公约 687

印度的新出口政策 688

海牙禁烟公约第四章 688

附录:译名对照表 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