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论 1
第一章 绪论 1
一、什么是军事设施 1
二、我国军事设施保护的历史沿革 6
三、为什么要制定军事设施保护法 10
四、军事设施保护法的立法过程 14
第二章 军事设施保护法的立法精神 18
一、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利益需要,加强军事设施保护 18
二、在确保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的前提下,兼顾经济建设和其他社会利益 20
三、地方和军队应共同保护军事设施 22
四、分类保护、确保重点 25
五、高度集中、统一管理 27
第三章 军事设施保护法的结构和特征 30
一、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基本结构 30
二、军事设施保护法的性质 32
三、军事设施保护法与有关部门法的关系 35
四、军事设施保护法的主要特征 37
第四章 军事设施保护法的作用和实施的意义 41
一、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实施是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保障 41
二、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实施是增强公民国防观念的教育形式 44
三、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实施是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的有效途径 46
四、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实施是打击危害军事设施违法犯罪分子的有力武器 48
一、分类和依据 51
第五章 军事设施的分类 51
第二编 军事设施的分类与划定 51
二、分类划区的意义 54
第六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确定和范围的划定 57
一、确定和范围划定的批准权限 57
二、撤销、变更和范围调整 59
第七章 划定调整中纠纷处理的原则 62
一、国家安全利益为重的原则 62
二、在确保军事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兼顾经济建设和群众利益的原则 64
三、军队地方充分协商的原则 65
四、高度集中统一和服从全局的原则 66
一、军事禁区的概念及保护对象 69
第八章 军事禁区的保护 69
第三编 军事设施的分类保护 69
二、军事禁区的保护措施 70
三、军事禁区保护的特点 80
第九章 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82
一、军事管理区保护的对象 82
二、军事管理区的保护措施 83
三、军民合用机场、港口、码头的保护 88
四、军事管理区保护的特点 88
第十章 未划区军事设施的保护 90
一、未划区军事设施的保护对象 90
二、未划区军事设施的保护措施 90
三、未划区军事设施的保护特点 94
第四编 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管理 97
第十一章 总参谋部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97
第十二章 军地共同职责 101
一、设立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协调保护工作 101
二、共同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公告施行 102
三、密切协同,加强配合 104
四、共同管理好军民合用的军事设施 106
第十三章 军队的管理职责 108
一、管理机构 108
二、管理内容 110
三、保护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内的自然资源和文物 117
第十四章 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责 122
一、加强对公民的国防教育,提高广大群众保护军事设施的自觉性 123
二、加强对军事设施周围群众的保密教育 124
三、制止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 125
四、设立公安机构,协助军队维持军事设施治安管理秩序 126
第十五章 执勤人员的职责 129
一、制止对军事设施安全保密的侵害行为 129
二、对不听制止的,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131
三、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器 134
第五编 法律责任 139
第十六章 在军事设施保护法中规定法律责任的必要性 139
一、约束和教育公民的自觉履行保护军事设施义务的必要手段 140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的必要措施 141
三、制止和打击危害军事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 142
四、符合保护军事设施立法的国际惯例 143
第十七章 危害军事设施行为的处罚原则 144
一、依法惩处的原则 144
二、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划清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政策界限的原则 147
三、坚持适用现行法律处罚的原则 148
第十八章 刑事责任 151
一、破坏军事设施的犯罪行为 151
二、盗窃、抢夺、抢劫军事设施的装备、物资、器材的犯罪行为 153
三、泄露军事设施秘密的,或者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设施秘密的犯罪行为 155
五、在军事禁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156
四、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 156
第十九章 行政处罚 158
一、侵害军事设施应受行政处罚的范围 158
二、侵害军事设施应受行政处罚的种类 160
三、实施行政处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63
第二十章 军职人员的法律责任 167
一、军职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 167
二、军职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170
三、军纪处分 175
第二十一章 管辖与执行 176
一、管辖 176
二、执行 181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