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8
建置沿革 50
第一章 建置沿革 50
第一节 置县 50
第二节 县名由来 52
第二章 政区 52
第一节 美姑县 52
第二节 洪溪县 55
第三章 镇区乡 57
第一节 巴普镇 57
第二节 巴普区 57
第三节 牛牛坝区 62
第四节 甲谷区 67
第五节 柳洪区 72
第六节 侯播乃拖区 75
第七节 峨曲古区 78
第八节 洪溪区 82
第九节 瓦侯区 85
第一章 地形地貌 88
第一节 山脉 88
第二节 地貌类型 89
第二章 地质 91
第一节 地层及岩性 91
第二节 构造与形态 92
第三章 气候 94
第一节 气候特征 94
第二节 温度 95
第三节 降水 98
第四节 日照与辐射 99
第五节 蒸发 100
第六节 风速风向 100
第四章 水系 102
第一节 河流 102
第二节 湖泊 103
第五章 土壤 植被 103
第一节 土壤类型及分布 103
第二节 农业土壤 109
第三节 植被 111
第六章 自然资源 112
第一节 土地 112
第二节 水 113
第三节 矿藏 114
第四节 野生植物 116
第五节 野生动物 119
第七章 自然灾害 125
第一节 低温 125
第二节 干旱 126
第三节 冰雹 126
第四节 暴雨 126
第五节 寒潮 大雪 127
第六节 泥石流 128
第七节 病虫害 128
第一章 地理环境 131
第一节 位置 面积 131
第二节 气候 131
第三节 地质地貌 132
第四节 土壤植被 132
第五节 居民 133
第六节 交通 134
第二章 生物特征 134
第一节 珍稀动物 134
第二节 珍稀植物 135
第三章 管理 136
第一节 机构 136
第二节 保护措施 137
第四章 考察活动 140
第一节 国际友人考察 140
第二节 国内人员考察 140
第三节 县内人员考察 140
第一章 人口总量 142
第一节 人口发展 142
第二节 人口分布 143
第三节 人口与耕地 146
第二章 人口构成 146
第一节 民族 146
第二节 性别 147
第三节 年龄 148
第四节 职业 149
第五节 文化 150
第三章 人口变动 151
第一节 出生与死亡 151
第二节 人口迁移 152
第四章 计划生育 153
第一节 机构 153
第二节 宣传教育 154
第三节 政策与措施 155
第四节 改革“近亲婚配”习俗 156
经济综合管理 157
第一章 经济发展概貌 157
第一节 社会总产值 157
第二节 工农业总产值 158
第三节 工业经济结构 159
第四节 农业经济结构 160
第五节 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 161
第六节 国家投资 162
第七节 人民生活 162
第二章 计划管理 164
第一节 计划篇制 164
第二节 计划项目 165
第三节 物资计划管理 165
第三章 劳动管理 166
第一节 体制 166
第二节 劳动用工制度 167
第三节 劳动就业 167
第四节 工人工资 168
第五节 职工福利 169
第六节 安全生产 170
第七节 劳动保护 171
第四章 审计监督 172
第一节 体制 172
第二节 审计范围 172
第三节 审计处理 172
第五章 物价管理 173
第一节 管理权限 173
第二节 价格 174
第三节 物价检查 175
第六章 工商行政管理 176
第一节 市场管理 176
第二节 工商登记与管理 177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178
第四节 广告 商标管理 179
第七章 标准计量管理 180
第一节 计量 180
第二节 标准化管理 181
第八章 统计管理 183
第一节 统计监督 183
第二节 统计调查 184
第三节 普查 185
第九章 土地管理 186
第一节 权属 186
第二节 征地 186
第三节 清理土地 187
第十章 科技管理 187
第一节 科技队伍管理 187
第二节 科技项目管理 189
第三节 科技成果管理 190
农业 191
第一章 生产关系 191
第一节 奴隶制生产关系 191
第二节 生产关系变革 192
第三节 国营农场 195
第二章 改善农业基本条件 195
第一节 兴修水利 195
第二节 农田基本建设 197
第三节 农机具 198
第四节 积肥造肥 200
第三章 耕地和农作物 201
第一节 耕地 201
第二节 农作物分区 202
第三节 粮食作物 203
第四节 经济作物 207
第四章 农村经营管理 210
第一节 计划管理 210
第二节 劳动管理 211
第三节 财务及物资管理 212
第四节 收益分配 213
第五节 经济效益 218
第五章 农业科技 220
第一节 技术管理机构 220
第二节 农业技术推广 221
第三节 病虫害防治 223
第四节 农业科技人员 224
第五节 科技成果 225
林业 226
第一章 主要林区和林木种类 226
第一节 森林资源 226
第二节 主要林区 226
第三节 林木种类 227
第二章 森林培育 230
第一节 机构 230
第二节 采种育苗 230
第三节 植树造林 231
第四节 迹地更新 235
第五节 育林 236
第三章 森林保护 237
第一节 林政管理 237
第二节 护林防火 238
第三节 病虫害防治 240
第四节 检疫 242
第四章 林权与区划 243
第一节 山林权属 243
第二节 林业区划 244
第五章 林木采伐 245
第一节 采伐 245
第二节 采伐量 246
第三节 采伐管理 247
畜牧 249
第一章 生产体系 249
第一节 国营 249
第二节 集体 249
第三节 户营 250
第二章 饲草饲料 250
第一节 天然草场 250
第二节 人工种草 252
第三节 饲料 253
第三章 畜禽生产 254
第一节 牛 254
第二节 马 256
第三节 猪 258
第四节 羊 260
第五节 家禽 263
第六节 蜜蜂 264
第四章 疾病防治 264
第一节 防疫机构 264
第二节 主要疫病 265
第三节 预防 267
第五章 科技成果 269
第一节 绵羊改良 269
第二节 畜禽疫病防治 270
第三节 资源调查 271
工业 272
第一章 行业 272
第一节 开采 冶炼业 272
第二节 木材采运及加工业 275
第三节 食品工业 276
第四节 电力工业 278
第五节 建材工业 282
第六节 化学工业 283
第七节 机械修造业 285
第八节 纺织 缝纫 印染业 286
第九节 造纸 纸制品 印刷业 287
第十节 其它工业 288
第二章 管理 296
第一节 行政管理 296
第二节 企业管理 296
第三章 技术革新 299
第一节 技术引进 299
第二节 技术改造 299
第四章 职工 301
第一节 基本情况 301
第二节 管理人员 301
第三节 职工培训 302
第四节 科技人员 302
交通 303
第一章 道路 303
第一节 出境小道 303
第二节 驿道 304
第三节 公路 305
第二章 桥梁 307
第一节 溪涧小桥 307
第二节 驿道桥 308
第三节 公路桥 310
第三章 运输 312
第一节 人畜力运输 312
第二节 机动车辆运输 314
第四章 公路养护 314
第一节 机构 314
第二节 养护形式 315
第五章 管理 315
第一节 路政 315
第二节 安全 316
邮电 318
第一章 机构 318
第一节 县局 318
第二节 支局所 318
第二章 邮政 319
第一节 邮政业务 319
第二节 邮路与投递 320
第三章 电信 324
第一节 电报 324
第二节 电话 324
第三节 电信质量 326
商业 329
第一章 市场 329
第一节 形成和发展 329
第二节 场期 331
第三节 集市贸易成交额 331
第二章 商业经济成份 332
第一节 个体 332
第二节 集体 333
第三节 国营 333
第三章 行业贸易 336
第一节 粮食 油料 336
第二节 农副土特产品 344
第三节 医药 药械 347
第四节 工业品 347
第五节 副食品 350
第六节 日用杂品 352
第七节 农业生产资料 352
第八节 工业生产资料 354
第九节 文化用品 355
第十节 林产品 355
第十一节 废旧物资回收 356
第四章 饮食 服务 357
第一节 饮食业 357
第二节 服务业 358
第五章 管理 359
第一节 票证管理 359
第二节 财务管理 361
财税 370
第一章 管理体制 370
第一节 财政 370
第二节 税务 371
第二章 财政收人 371
第一节 农业四税 371
第二节 工商税收 373
第三节 企业上交 374
第四节 补助收入 375
第五节 其它收入 376
第六节 预算外收入 377
第三章 财政支出 378
第一节 经济建设支出 378
第二节 事业费 379
第三节 行政经费 381
第四节 发展与开发资金 381
第五节 价格补贴 383
第六节 其它支出 383
第七节 预算外支出 385
第四章 财政管理 386
第一节 预算管理 386
第二节 会计管理 387
第三节 财务管理 388
第四节 公产管理 389
第五章 税务 390
第一节 税制 390
第二节 税种 390
第三节 税收管理 392
第四节 税收减免 394
金融 395
第一章 货币 395
第一节 金银 395
第二节 人民币 396
第三节 货币流通 396
第二章 存款 储蓄 399
第一节 财政性存款 399
第二节 工商业存款 400
第三节 信用社存款 401
第四节 基本建设存款 401
第五节 储蓄 402
第三章 信贷 404
第一节 民间借贷 404
第二节 农业贷款 405
第三节 商业贷款 407
第四节 工业贷款 408
第五节 基建贷款 409
第四章 金融管理 411
第一节 管理机构 411
第二节 现金管理 411
第三节 信贷管理 412
第四节 结算管理 413
第五节 基建投资管理 414
城建环保 416
第一章 县城建设 416
第一节 党政机关建房 416
第二节 街道建筑 417
第三节 市场建筑 421
第四节 服务设施 422
第五节 文娱场所 423
第六节 陵园 424
第七节 供水供电 424
第八节 环卫管理 426
第九节 房产管理 427
第十节 城建规划 428
第二章 区乡(镇)建房 429
第一节 区级党政机关建房 429
第二节 乡(镇)党政机关建房 430
第三节 区乡街市建设 436
第三章 农房建设 437
第一节 试点 437
第二节 农房改造 437
第四章 城镇环境保护 438
第一节 绿化 438
第二节 “三废”监测 438
第五章 建筑业 439
第一节 队伍 439
第二节 设计 439
第三节 机具 440
第四节 材料 440
第五节 投资和效益 441
党群 442
第一章 中共地方党组织 442
第一节 县委 442
第二节 党员代表大会 443
第三节 重大决策与活动 447
第四节 基层组织 452
第五节 党员发展 455
第六节 县委部门及工作 456
第七节 纪律检查 464
第二章 群众团体 466
第一节 工会 466
第二节 青年团 467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469
第四节 科学技术协会 471
第五节 其它群众组织 472
政权 474
第一章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474
第一节 县人民代表会 474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476
第三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479
第四节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480
第二章 行政机构 485
第一节 县政府 485
第二节 区乡行政机构 491
第三节 主要政事活动 492
第四节 政务管理 498
政协 506
第一章 组织机构 506
第一节 政协委员会 506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 510
第三节 工作机构 514
第四节 委组活动 515
第二章 协商与监督 518
第一节 协商民改 平叛 518
第二节 协商建设 519
第三节 参观视察 520
第四节 参政议政 521
第五节委员提案 521
军事 532
第一章 人民武装机构 523
第一节 武装委员会 523
第二节 县武装部 523
第三节 区乡(镇)武装机构 524
第二章 驻军 525
第一节 美姑驻军 525
第二节 原洪溪县驻军 525
第三节 县中队 525
第三章 民间武装 526
第一节 家支武装 526
第二节 自卫武装 526
第四章 民兵 527
第一节 整组 527
第二节 训练 528
第三节 活动 529
第五章 兵役 532
第一节 征兵机构 532
第二节 兵源征集 532
第六章 兵事辑要 533
第一节 诸葛亮南征过卑水 533
第二节 杨应龙镇压凉山彝族 533
第三节 鄂尔泰平息土司叛乱 533
第四节 多隆武进兵井叶特西 534
第五节 清道光十七年事件 534
第六节 驱赶土司 535
第七节 周达武进攻牛牛坝 535
第八节 布尔克事件 536
第九节 雷建通道事件 536
第十节 冤家械斗 536
第十一节 平息叛乱 537
公安·司法 540
第一章 公安 540
第一节 机构 540
第二节 清匪 肃特 540
第三节 镇压反革命 542
第四节 禁烟肃毒 542
第五节 打击刑事犯罪 543
第六节 治安管理 544
第七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48
第二章 人民检察 549
第一节 机构 549
第二节 刑事检察 550
第三节 经济检察 551
第四节 法纪检察 552
第五节 监所检察 552
第六节 控告、申诉和信访检察 553
第三章 人民审判 554
第一节 机构 554
第二节 刑事审判 554
第三节 民事审判 555
第四节 经济审判 556
第五节 行政审判 557
第六节 信访与申诉 557
第七节 人民陪审员制 558
第八节 纠正冤假错案 558
第四章 司法行政 559
第一节 机构 559
第二节 人民调解 559
第三节 司法服务 561
第四节 法制宣传 561
民政 564
第一章 优抚 564
第一节 拥军优属 564
第二节 优待 565
第三节 抚恤 566
第四节 优抚先代会 566
第五节 烈士褒扬 566
第二章 复退军人安置 567
第一节 安置机构 567
第二节 城镇安置 567
第三节 农村安置 568
第三章 社会救济 568
第一节 灾害救济 568
第二节 农村救济 569
第三节 城镇救济 570
第四章 社会福利 570
第一节 社会福利院 570
第二节 五保供养 571
第三节 残疾人安置 571
第四节 康复院 571
第五章 其它工作 572
第一节 婚姻登记 572
第二节 殡葬改革 573
文化艺术 547
第一章 彝族口头文学 574
第一节 神话 574
第二节 传说 575
第三节 故事 578
第四节 歌谣 580
第五节 “克智” 582
第二章 彝族民间艺术 584
第一节 音乐 584
第二节 舞蹈 589
第三节 工艺美术 590
第三章 文物 593
第一节 碑碣 593
第二节 化石 石器 593
第三节 汉砖 陶器 594
第四节 古墓 594
第五节 民间文物 594
第六节 馆藏文物 595
第七节 彝文著述 596
第四章 群众文化 597
第一节 设施 597
第二节 文艺创作 598
第三节 文艺活动 599
第五章 图书发行 602
第一节 政治读物 602
第二节 教材 603
第三节 科学技术书籍 603
第四节 彝文图书 604
第五节 少年儿童读物 604
第六节 图片 604
第六章 电影 605
第一节 影片放映与发行 605
第二节 电影宣传 607
第七章 地方文献整理和出版 607
第一节 经济 地理类 607
第二节 文史类 609
教育 611
第一章 普通教育 611
第一节 幼儿教育 611
第二节 小学 612
第三节 中学 615
第二章 成人教育 617
第一节 城镇 617
第二节 农村 619
第三节 农校 621
第三章 普通教育教学 621
第一节 学制与课程 621
第二节 教学研究 625
第三节 思想政治教育 626
第四节 招生与升学 626
第五节 勤工俭学 628
第四章 管理 629
第一节 管理机构 629
第二节 人事管理 630
第三节 学校管理 630
第四节 经费管理 631
第五章 教师 632
第一节 教师队伍 632
第二节 师资培训 633
第三节 教师待遇 634
第六章 教育经费 635
第一节 来源 635
第二节 支出 636
第七章 学校设施 637
第一节 校舍 637
第二节 设备 637
广播电视 639
第一章 广播设施 639
第一节 县广播站 639
第二节 农村有线广播网 640
第二章 广播业务 641
第一节 转播 641
第二节 自办节目 642
第三节 通讯与采篇人员 642
第四节 播音员培训 643
第三章 电视设施 644
第一节 电视差转台 644
第二节 卫星地面接收站 645
第四章 电视业务 646
第一节 转播 646
第二节 自办节目 647
第三节 试验与革新 648
第五章 管理 649
第一节 机构与管理体制 649
第二节 自办节目管理 650
第三节 经费管理 651
体育 652
第一章 民族传统体育 652
第一节 摔跤 652
第二节 赛马 653
第三节 投掷石子 653
第四节 较力 654
第二章 学校体育 654
第一节 小学 654
第二节 中学 654
第三章 社会体育 655
第一节 职工体育 655
第二节 老年体育 655
第三节 农村体育 655
第四章 人才培训 656
第一节 选拔培训运动员 656
第二节 业余体校 656
第三节 教练员裁判员培训 657
第四节 师资培训 657
第五章 运动会 658
第一节 县运动会 658
第二节 参加州运动会 658
第三节 参加省运动会 659
第四节 参加全国国际运动会 661
卫生 663
第一章 机构 663
第一节 卫生局 663
第二节 人民医院 663
第三节 卫生防疫站 664
第四节 皮肤病防治站 664
第五节 妇幼保健站 664
第六节 区医院 664
第七节 乡卫生院 666
第八节 农村医疗站 666
第九节 单位医务室 667
第二章 爱国卫生运动 668
第一节 机构 668
第二节 环境卫生 668
第三章 卫生防疫与保健 669
第一节 地方病 669
第二节 传染病 673
第三节 人群计划免疫 675
第四节 卫生监督监测 677
第五节 妇幼保健 679
第六节 计划生育指导 681
第四章 医疗 682
第一节 中医 682
第二节 西医 683
第三节 中西医结合 685
第四节 彝族民间验方 685
第五章 管理 689
第一节 医政 689
第二节 药政 690
第三节 卫生经费 691
第四节 公费医疗 691
第五节 彝族医疗费减、免 692
第六章 医学教育与学术活动 692
第一节 培训 692
第二节 交流 692
第三节 学术论文 693
社会风俗 694
第一章 等级和家支 694
第一节 等级 694
第二节 家支 697
第二章 习惯法规 704
第一节 制裁奴隶 704
第二节 土地买卖 租赁 地租 705
第三节 财产继承 706
第四节 劳役贡赋 707
第五节 债权债务 707
第六节 婚姻与婚姻纠纷 708
第七节 窃 劫 纵火 709
第八节 侮辱 虐待 殴打的处理 710
第九节 伤害和命案 711
第三章 习俗 713
第一节 信仰 713
第二节 婚姻 家庭 718
第三节 丧葬 722
第四节 礼仪 724
第五节 岁时 727
第六节 生活 728
第七节 生产 735
第八节 交易 736
第四章 方言和谚语 737
第一节 方言 737
第二节 谚语 744
人物 749
一、人物传记 749
莫说尾几 749
桑和柱 750
阿陆呷呷 752
阿侯阿力 753
吉曲达基 754
莫说吉克日 756
沙马说么 757
阿侯乌哈 758
二、人物简介 759
三、革命烈士英名录 760
四、英雄模范 801
五、科技人员 804
六、县人在外地任县团级以上职务人员表 815
文存 817
一、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政李字第44号批复 817
二、关于一九五四年春进美姑的请示报告 817
三、美姑办事处彝族人民代表会议决议 820
四、关于我县实情调查专题报告 820
五、关于宣传和教育群众不种大烟的通知 822
六、收借奴隶主枪弹的情况报告 823
七、四川省人民委员会<56>省民字第0396号文转国务院<56〉国议周字第28号决议 824
八、在民改复查补课中加强民族文物收集工作的通知 824
九、关于迅速作好禁止金银流通统一使用人民币的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 825
十、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通知 826
十一、中共美姑县委关于合并美姑县委、洪溪县工委的通知 827
十二、四川省人民委员会<60〉川字第0037号通知转1960年1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93次会议决议 827
十三、关于贯彻执行中发[1982]15号文件和凉委发[1982]34号文件的通知 828
十四、美姑县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试行) 830
十五、关于保护水产资源的通告 831
十六、关于篇修《美姑县志》征集文物史料通告 832
十七、关于加强县志篇纂工作的几项决定 834
十八、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通知 836
十九、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三年建成“三亩地” 837
二十、美姑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严格保护大熊猫的决议 841
二十一、中共美姑县委美姑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志篇纂委员会《关于抓紧完成<美姑县志>篇纂任务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842
二十二、中共美姑县委 美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机关定乡扶贫工作的通知 844
附录 846
一、美姑县甘古乡阿尼乃乌村发掘的明朝万历十六年的“播州营”石刻碑 846
二、修志责任书 847
三、《美姑县志》历届篇纂机构及人员 848
四、美姑县部门志稿一览表 850
五、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准《美姑县志》出版的通知 853
后记 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