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制史》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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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杨鸿年,欧阳鑫著
  • 出 版 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89
  • ISBN:7533603915
  • 页数:502 页
图书介绍:

目录 1

前言 1

第一编 清以前的中央政治制度 3

第一章 君主制度 3

第一节 王 3

第二节 皇帝 4

一 皇帝称谓的由来及皇帝一词的意义 4

二 君主的其他称谓 8

三 君主的特殊人格 16

四 君主的权力 21

第三节 我国君主制度观念的发展 28

一 君主权力的来源 28

二 君主制度观念的代表学说 30

第二章 宰相制度 36

第一节 秦、汉宰相 37

一 秦宰相 38

二 汉宰相 39

三 秦汉丞相的权力和职掌 47

第二节 三国、晋、南北朝宰相 52

一 三国宰相 52

二 晋、南北朝宰相 55

三 隋唐以后的诸公 59

第三节 隋、唐宰相 62

一 唐代的三省制度 62

二 三省制的历史沿革 68

第四节 宋宰相 73

一 二府制 73

二 中书省 77

三 枢密院 81

一 明宰相 86

第五节 明、清宰相 86

二 清宰相 90

第三章 行政制度 93

第一节 行政制度综述 93

第二节 列卿 95

一 列卿设置的沿革 95

二 秦汉时期的列卿 97

第三节 尚书 105

一 尚书郎及其他 105

二 尚书机关的内部组织 109

三 尚书的职掌 110

一 隋、唐时期的六部概况 112

第四节 六部制度的发展 112

二 宋、元、明、清的六部制度 115

第四章 监察制度 119

第一节 两汉至元的监察制度 119

一 监察机关总述 119

二 监察机关的设官 123

第二节 明、清监察制度 129

一 明监察制度 129

二 清监察制度 133

一 弹劾 137

第三节 监察机关职权行使的方式 137

二 推事 143

三 谏诤与言事 147

第五章 司法制度 151

第一节 司法机关 151

一 沿革 151

二 刑部与大理 152

三 特殊司法机关 156

第二节 司法权的运用 163

一 君主与司法 163

二 宰相与司法 165

三 监察机关与司法 167

一 春秋战国时期 169

第三节 法典的编纂 169

二 自秦汉至魏晋南北朝 172

三 自隋唐至明清 177

第六章 文官制度 186

第一节 秦汉以前文官制度简述 186

第二节 人才的选拔——推荐及考试 189

一 秦汉时期的推荐制度 190

二 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度——九品中正制 231

三 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度 235

一 文官的任用制度 259

第三节 文官的任用与考绩 259

二 文官的考绩制度 263

第二编 秦汉至明清的地方政治制度 272

第一章 州郡制 272

第一节 州机构 272

一 州 272

二 州官 274

三 州佐属 278

第二节 郡机构 279

一 郡 279

二 郡官 284

三 郡佐属 290

四 郡佐属自辟的利弊 296

第二章 府州制(上)——府州上级机构 299

第一节 唐府州上级机构 299

一 都督府 299

二 观察使 302

三 节度使 304

四 诸杂使特差使 309

五 都统 309

第二节 宋府州上级机构 310

一 转运使 311

二 提刑司 314

三 提举司 317

四 诸杂使 319

第三节 元府州上级机构 320

一 行中书省、行枢密院、行御使台 320

二 诸道 326

三 路 330

第四节 明府州上级机构 332

一 总督、巡抚、巡按 332

二 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 337

三 诸道 346

一 总督、巡抚 350

第五节 清府州上级机构 350

二 布政使、按察使 352

三 诸道 354

第三章 府州制(下)——府州 356

第一节 州机构 356

一 州 356

二 州官 364

三 州佐属 369

第二节 府机构 373

一 府 373

二 府官 378

三 府佐属 380

第四章 县制 382

第一节 县 382

一 设县沿革 382

二 历代县的分等 383

第二节 县官 384

一 县官称谓的沿革 384

二 县官的职掌 386

三 县官的慎选 389

一 县佐属设置概况 392

第三节 县佐属 392

二 县丞、主簿、县尉 393

第四 节县下机构 396

第三编 中华民国政治制度 401

第一章 中央政治制度 401

第一节 临时政府及《临时约法》时期(1911~1913年) 401

一 临时政府 401

二 《临时约法》 405

第二节 北洋军阀政府时期(1913~1928年) 414

一 《新约法》 414

二 洪宪帝制政府与张勋复辟 421

三 法统争执与南北两政府的对峙 424

第三节 国民政府时期(1927年9月~1949年5月) 437

一 北伐战争时期的国民政府 437

二 训政时期的国民政府 444

第四节 国民政府 452

一 国民政府机关 453

二 行政院 455

三 立法院 459

四 司法院 462

五 考试院 464

六 监察院 467

七 军事委员会 471

第五节 革命政权的政制 473

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473

二 抗日民主政权 476

第二章 地方政治制度 478

第一节 省 478

一 省行政机关 478

二 省临时参议会 482

三 省司法机关 483

一 省级特别区域行政机关 484

第二节 特别区域行政机关 484

二 省与中央间的组织 486

第三节 省县间的行政组织 487

一 各省特有的省县中间组织 487

二 行政督察专员制 492

第四节 县 495

一 县的地位发展沿革 495

二 县行政机关 497

三 县参议会 499

四 县司法机关 500

五 县的下级组织 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