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造船合约 1
1 造船合约是否货物销售合约? 1
1.1 日本与德国法律 1
1.2 英国法律 2
2 1979年货物销售法的影响简介 3
2.1 所有权的转移 3
2.2 默示条件 5
2.2.1 船舶必须符合规格 6
2.2.2 可以买卖的与满意质量的船舶 8
2.2.3 合理适用在该买方用途。 9
2.2.3.1 一般标准设计船舶无关 9
2.2.3.2 专门用途船舶会有关 10
2.2.3.3 去依赖船厂作出判断是否合理公平? 10
2.2.3.4 1994年货物销售法的修改 11
2.2.4 对默示质量条件的明示局限或豁免 11
3 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 13
4 过档合约(bridging contracts) 14
5 造船合约的格式 14
第二章 序言 15
1 序言的作用 15
2 设计上的风险 16
2.1 船舶标准设计 17
2.2船 东自己的设计与提供船用设备 18
2.3 船东事前批准设计船图的影响 18
2.4 设计不妥会带来严重后果 19
第三章 船舶规格与船级 20
1 船舶序号 21
2 船舶规格与特征 22
3 船级社 23
3.1 船级社的选用 23
3.2 船厂去符合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日子 23
3.3 船级社对船东的责任 24
3.4 其他管制组织(other regulatory bodies) 24
3.5 SOLAS国际公约 26
4 分批工程(subcontracting) 28
5 船旗国注册 29
第四章 造船价格与支付办法 30
1 船厂资金来源 32
1.1 船东支付/预付 32
1.2 船厂额外资金来源 35
2 船东资金来源 38
2.1 船东自己贷款(buyer s credit) 38
2.2 船厂信贷(builder s credit) 41
3 国家资助造船工业 43
3.1 1981年OECD Guidelines(经合组织指引) 43
3.2 1994年OECD Agreement 49
4 SAJ标准格式的有关条款解释 50
4.1 造船价格 50
4.2 船价的货币 51
4.3 分期付款 51
4.4 付款的减扣与对冲 52
第五章 造船价格的调整 54
1 议定赔偿与罚款 58
2 交船日期 59
3 船速 61
4 耗油 61
5 载重 62
6 中断合约不必支付议定赔偿与赔偿上限 62
第六章 船图批准与建造中的检查 63
1 船东为何要批准及检查 67
2 船图批准 67
3 船东代表的检查监督 69
4 发现缺陷及时通知船厂责任 71
4.1 船东代表忘了通知会如何? 71
5 船东代表通知后但船厂不同意的情况 72
第七章 修改 74
1 船东在建造期间提出修改要求原因 76
2 SAJ格式的写法 77
3 船级社及有关当局或管制组织提出修改要求 78
4 船厂提出修改要求 79
第八章 试车;试航 80
1 试车的作用与做法 83
1.1 海上试车地点 85
1.2 天气情况 85
1.3 船员与风险 85
1.4 燃油,润滑油 86
2 对船东的试车通知 86
3 试车后的“接受” 87
3.1 提供试车结果 87
3.2 船东的考虑 87
3.3 接受的结果 88
4 试车后的“不接受” 89
4.1 船厂同意缺陷清单 89
4.2 船厂不同意缺陷清单 90
4.3 船厂何时可去交船? 91
4.4 条件条款,中间条款及保证条款的分别 91
4.5 1979年+1994年货物销售法的默示条件 93
4.6 总结船东可去以船舶质量缺陷拒绝接收的合法理由 96
5 拒绝接受船舶后果 96
第九章 交船 98
1 何谓交船? 101
1.1 交船地点 101
1.2 交船时期 101
1.3 交船文件 102
1.4 其他文件 103
2 所有权的转移 105
3 船东接收船舶前后的风险谁属? 107
4 船东接收船舶后何时须开航? 109
第十章 交船日期展期的force majeure事件 110
1 英国法律的严格合约责任 113
2 force majeure条款的本质 113
3 SAJ格式所包括的force majeure事件 116
3.1 天意(Act of God) 116
3.2 战争或其他故意等行为 117
3.3 罢工或其他工人的问题 117
3.4 物料,机器或船用设备供应延误或短缺 119
3.5 船厂其他工程带来延误 119
3.6 所有其他船厂,小包工或供应商无法控制的原因或事故 120
4 SAJ格式的force majeure所能去起的保障 121
4.1 只针对交船日期的延误,不针对无法交船 121
4.2 如何计算force majeure事件的延误? 123
5 force majeure事件船厂必须发出的通知 124
6 太长延迟导致船东有权中断合约 124
第十一章 质量保证 127
1 本条款对船厂的作用 130
2 交船前已发现毛病但未去修妥的情况 131
3 保证期 132
3.1 范围 132
3.2 书面通知船厂 133
3.3 船厂工程师 133
4 船厂对保证期发生毛病的合约责任 134
4.1 修理或更换的责任 134
4.2 对船厂的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 135
4.2.1 受害者侵权诉讼 136
4.2.2 合约去豁免间接或特殊损失不足之处 136
4.2.3 无法修复的情况 137
第十二章 船东合约下中断造船合约 139
1 本条款所针对的中断造船合约 140
1.1 造船合约允许中断的情况 140
1.2 造船合约中断后的问题 141
1.2.1 退还所有船东预付的船价 141
1.2.2 船东供应的物料或船用设备 142
1.2.3 船东其他损失自负与保险 142
2 非造船合约允许中断的情况 143
2.1 违约的定义 143
2.2 毁约中断合约下船东可去索赔所有损失 144
2.3 船舶质量方面一般不会构成毁约 144
2.4 对船厂的履行指令 145
第十三章 船东的违约 146
1 船东会有的违约 148
2 船东违约的后果 149
2.1 利息的支付 149
2.2 自动延迟交船日期 150
2.3 船厂可去中断造船合约 150
3 船厂中断造船合约的后果 151
3.1 船东供应的物料或船用设备 151
3.2 船厂可去保留已预付的船价 152
3.3 船厂可完成建造拍卖船舶与最后损失计算 153
3.4 船东的履约担保 153
第十四章 保险 156
1 船舶建造中的各种风险 158
2 SAJ格式所针对的保险 159
2.1 要求投保的原因 159
2.2 谁是受保人? 160
2.3 保单条款与范围 160
2.3.1 英国学会保单属一切险 161
2.3.2 内在缺陷与设计不妥的情况 162
2.3.3 不保的范围 163
3 船厂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导致无法建造或完成建造的风险 164
4 延迟交船,导致租金损失或错过租约销约期的风险 165
5 罢工等风险 168
6 互保协会与F.D.D 168
7 船厂问题的风险 168
8 船价超值风险 169
9 船厂工程师的风险 169
第十五章 仲裁 170
1 造船合约的仲裁 172
第十六章 转让 173
1 转让的法律 173
2 合约写明不准转让 173
3 造船合约经常须要转让 174
第十七章 税金 176
1 造船合约税金的分摊 176
第十八章 专利与版权 178
1 专利或版权条款的必要与针对 179
第十九章 船东供应的物料或船用设备 181
1 船东供应的总结 183
第二十章 通知 185
1 通知条款的作用 185
第二十一章 合约生效日期 187
1 合约生效日期条款的作用 187
1.1 造船合约有后续条件的后果 188
1.2 船厂有错或自己行为能否去享受后续条件? 189
第二十二章 解释 191
1 适用法律 192
2 有关文件的差异与优先解释 192
3 一切以合约为准与为终的条款 193
附录1 195
附录2 239
附录3 242
附录4 244
附录5 247
附录6 342
附录7 367
附录8 387
案例索引 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