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序 1
绪论 9
第一章 破产法概述 9
第一节 破产制度与破产法 9
一、破产制度的产生 9
二、破产制度与破产法 10
三、破产制度的优点 15
第二节 破产法的沿革及其特点 16
一、破产法的渊源 16
二、近代破产法制的发展 20
三、现代破产法的发展趋势及特点 22
四、中国破产制度的建立 26
第三节 外国倒闭法制度 27
一、和议制度 28
二、公司整理程序 30
三、公司更生制度 32
四、特别清算程序 33
五、破产法 34
第二章 破产制度的任务与基本原则 41
第一节 破产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41
一、破产法的任务和作用 46
第二节 破产法的任务和作用 46
二、我国企业破产法对社会改革的促进作用 48
三、破产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52
第三节 破产法的基本原则 56
一、破产法基本原则概述 56
二、国家立法活动的本质及一般原则 58
三、破产法的基本原则 61
第四节 我国破产法的特点 71
一、我国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全民所有制 72
企业 72
二、我国破产法注重调整和企业重整 73
四、我国破产法注重破产企业职工的再就 75
业及福利问题 75
三、我国破产法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宏观 75
控制 75
基础篇 77
第三章 破产债权 77
第一节 破产债权的意义和范围 77
一、破产债权的意义 77
二、破产债权的范围 79
第二节 破产债权的数额及顺序 83
一、破产债权的等质化 83
二、破产债权的数额 83
三、破产债权的顺序 85
第三节 破产债权的申报及调查 86
一、破产债权的申报 87
二、破产债权的调查 89
三、债权确认诉讼 90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91
一、债权人会议的意义 91
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92
三、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94
四、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95
五、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97
一、破产财产的意义 99
第四章 破产财产 99
第一节 破产财产的意义和范围 99
二、破产财团的法律性质 103
三、破产财产的范围 106
第二节 共益债权 108
一、共益债权的概念 108
二、共益债权的范围 110
三、共益债权的行使及顺序 112
第三节 取回权 113
一、取回权的概念 113
二、一般取回权 114
三、特殊的取回权 116
第四节 别除权 119
四、取回权的行使 119
一、别除权的概念 120
二、别除权的范围 122
三、别除权的行使方法 124
第五节 抵销权 126
一、抵销权的概念 126
二、抵销权的要件 127
三、抵销权的适用范围 129
四、抵销权的行使 130
一、否认权的意义、性质和主体 131
第六节 否认权 131
二、否认的必要条件 134
三、否认的种类 135
四、破产清算组否认权的适用范围 137
五、否认权的行使 138
第七节 破产财产的管理 142
一、破产清算组的意义 142
二、破产清算组的法律地位 143
三、破产清算组的组建及职责 144
四、破产财产的管理活动范围及方式 147
第一节 破产要件 151
第五章 破产的开始 151
程序篇 151
一、破产原因 152
二、多数债权人的存在 161
三、破产能力 162
四、破产障碍 166
第二节 破产法院 167
一、管辖 168
二、审判组织 170
三、法院的权限 171
一、破产审请的提出 172
第三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172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 178
三、破产申请的驳回与上诉 186
第六章 和解与整顿 189
第一节 和解制度概述 189
一、和解制度的沿革 189
二、和解的法律性质 194
第二节 和解的程序 197
一、和解申请的提出 197
二、和解申请的审理 200
三、和解的开始 202
四、和解的进行 206
五、和解的成立 210
一、和解协议的效力 211
第三节 和解的效力 211
二、和解成立的效力 212
三、和解协议无执行力 213
四、和解协议的失效 213
第四节 整顿 214
一、整顿的概念与条件 214
二、企业整顿方案的内容 216
三、整顿的实行与监督 218
四、整顿的终结 219
五、破产法上的整顿与企业“关、停、并、转”的关系 222
一、破产宣告程序的意义 223
第七章 破产宣告 223
第一节 破产宣告程序 223
二、破产宣告程序 225
第二节 破产宣告的效力 234
一、破产宣告的效力 234
二、破产宣告的效力范围 250
第八章 破产清算及破产程序的终结 259
第一节 破产清算的组织管理机构 259
一、破产清算组织管理机构的工作权限 259
二、破产清算的原则 260
一、破产财产的评算 261
第二节 破产财产的评算和换价 261
二、破产财产的换价 265
第三节 分配 268
一、概述 268
二、分配的概念及意义 268
三、一般分配程序 270
四、第一次分配 275
五、中间分配 277
六、最后分配 277
七、最后债权人会议 280
八、追加分配 281
九、破产程序终结的宣告 283
第四节 破产程序的终了 284
一、因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而终结破产程序 284
二、因整顿成功而终结破产程序 285
三、破产程序的终止 286
对策篇 289
第九章 企业破产的法律责任 289
第一节 企业破产的行政责任 289
一、破产的行政责任 289
二、破产行政责任的概念划分 293
三、企业破产的行政责任承担 296
四、破产行政案件的管辖与诉讼程序 298
第二节 破产犯罪 301
一、概述 301
二、“破产犯罪”的立法趋势 302
三、犯罪构成 305
四、“破产犯罪”的立法目的和破产犯罪案件的管辖 319
五、破产犯罪的种类 320
六、“破产犯罪”理论的现实意义 325
第三节 免责与复权 331
一、免责 331
二、复权 334
第十章 破产对策 337
第一节 破产预防 338
一、危机意识 338
二、潜在危机—破产先兆 339
三、破产预防 342
四、企业破产对策 344
第二节 待业保险制度 345
一、资本主义国家雇用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发展概况 345
二、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 347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354
附录 361
后记 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