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律检查机关的任务、职权、工作方针和基本原则 1
(一)纪律检查机关的任务 1
1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 1
2 维护党的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2
3 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 2
4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
5 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 4
6 检查和处理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案件 4
8 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 5
(二) 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 5
7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
9 中央纪委对中央委员会成员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有权检举 6
10 地方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行监督 6
11 地方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有不同意见时,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委复查 7
12 上级纪委有权改变下级纪委对案件所作的决定 7
(三) 纪律检查工作的方针 7
13 纪律检查工作的方针 7
(四) 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8
14 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8
16 反倾向斗争,必须从实际出发 9
15 严格区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9
18 对人的处理要持十分慎重态度 10
17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 10
19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11
20 敢于斗争,刚直不阿 11
21 认真走群众路线 12
22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12
(五) 新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 13
23 新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 13
24 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作用 14
(六) 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作用 14
(七) 纪律检查机关的业务范围 15
25 纪律检查机关的业务范围 15
26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15
27 端正党风工作 15
28 案件检查工作 15
29 案件审理工作 16
30 党内监督工作 16
31 来信来访工作 16
33 综合文秘工作 17
32 干部管理工作 17
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18
(一) 党性党风党纪 18
34 党性 18
35 党风 20
36 党纪 21
37 党性、党风、党纪的关系 30
38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方针 32
39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目的 32
(二)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方针和目的 32
(三)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性 33
40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性 33
41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任务 35
(四)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基本内容 36
42 党性教育的基本内容 36
43 党风教育的基本内容 39
44 党纪教育的基本内容 42
(五)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基本方法 43
45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基本方法 43
46 经常教育 44
47 预防教育 45
48 典型教育 46
49 个别教育 47
(六)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应当注意的问题 47
50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应当注意的问题 47
51 在常委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48
52 充分发挥纪律检查机关的特点和优势 48
53 理论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49
54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进行生动活泼的教育 49
56 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度化、经常化 50
55 注意分层次,抓住重点 50
三、端正党风工作 52
(一) 端正党风工作的重要性 52
57 端正党风工作的重要性 52
58 端正党风是保持党的无产阶级性质的需要 53
59 端正党风是实现党的路线的保证 53
60 端正党风是保持党的战斗力的源泉 54
61 端正党风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54
62 端正党风是团结人民共同奋斗的根本条件 55
(二) 端正党风工作的方针 55
63 端正党风工作的方针 55
65 端正党风必须持久 56
64 端正党风必须坚决 56
66 坚决与持久是完整统一的 58
(三) 端正党风工作的基本做法 59
67 端正党风工作的基本做法 59
68 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治本上狠下功夫 59
69 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 60
70 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61
71 端正党风,促进改革 63
72 坚持全党抓党风 66
73 端正党风工作责任制 67
(四) 坚持实行端正党风工作责任制 67
74 端正党风工作责任制的内容 68
附:中共×××省委《关于端正党风工作责任制的规定》 68
75 端正党风工作责任制的理论依据 72
76 端正党风工作责任制的作用 74
77 端正党风工作责任制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 76
(五) 党内不正之风 77
78 党内不正之风 77
79 党内不正之风的表现及其危害 78
80 党内不正之风产生的根源 79
81 行业不正之风 82
82 行业不正之风与党风的关系 82
(六) 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82
83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办法 83
(七) 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党委抓好党风 86
84 纪律检查机关要把主要精力转到抓党风上来 86
85 为党委抓党风当好参谋和助手 86
87 协助党委督促检查所属各级党组织抓好党风 87
88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端正党风中的作用 87
86 注意分析和掌握党风不正的问题 87
89 纪律检查机关在端正党风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 88
四、案件检查工作 89
(一) 案件检查工作 89
90 违纪案件 89
91 违纪案件的检查 89
92 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90
93 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91
94 案件检查工作的任务 91
95 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要求 91
96 案件检查工作的程序 92
97 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93
(二) 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93
98 坚持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 94
99 坚持实事求是 94
100 坚持思想教育为主 95
101 坚持党性原则,敢于斗争 95
102 坚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95
103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96
105 坚持依靠党的领导 97
106 坚持依靠群众办案 97
104 坚持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97
107 坚持查处案件和堵塞漏洞相结合 98
108 坚持遵守保密制度 98
(三) 立案 99
109 案件的来源 99
110 报案 99
111 立案前的情况了解 100
112 立案 101
113 立案范围 102
114 立案手续 102
附:《案件立案审批表》 104
116 立案通知 105
115 立案审批权限 105
附:《立案通知》格式 107
(四) 案件的分类与承办 108
117 案件的分类 108
118 案件的承办 109
119 案件的催办 114
附:《催办通知》格式 115
120 撤案 116
(五) 查证核实 116
121 案件调查组的组织 116
122 案件检查人员 117
123 调查方案 118
124 调查提纲 119
125 案件的检查方法 119
126 正确对待被检查者 120
127 同被检查人谈话 121
128 同被检查人家属谈话 122
129 做好知情人的工作 122
130 查清有牵连的人和事 122
131 不准搞株连 123
132 证据 123
134 停职检查 133
135 离职审查 133
133 组织措施 133
(六) 组织措施 133
136 隔离审查 134
137 停职检查、离职审查的批准权限 134
(七) 调查材料的整理 135
138 调查核实的综合分析 135
139 证据的鉴别 135
140 技术鉴定 137
141 分析案情 138
142 犯错误党员的责任 139
143 调查报告 139
144 调查材料与揭发人见面 140
(八) 定性处理 141
145 定性 141
146 一般常见问题的性质 141
147 写实方法结论 161
148 违犯政纪国法的党员必须受到政纪或法律的处理 161
149 处理意见的提出 162
151 从重处分 163
150 从轻处分 163
152 建议行政处分 164
153 建议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164
154 处分决定 165
附:《关于对郝×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166
155 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 167
156 允许犯错误同志申辩 167
157 对犯错误同志所提出的对处分决定意见的说明 168
158 允许党员为犯错误同进行辩护 168
160 结案 169
159 犯错误党员的检查材料 169
附:《结案通知》格式 170
(九) 案件检查材料的归档 171
161 案件材料归档 171
附:一《案卷目录》首页、次页格式 二《案卷卷宗》封面样式 173
162 主卷、副卷 176
五、案件审理工作 177
(一) 案件审理工作概念、意义 177
163 案件审理工作的概念 177
164 案件审理工作的意义 177
165 案件审理工作指导思想 178
166 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 178
(二) 案件审理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178
(三) 案件审理工作指导原则 179
167 案件审理工作指导原则 179
168 实事求是 179
169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179
170 严肃慎重、区别对待 180
171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180
172 坚持集体审批 180
173 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181
175 案件审理工作基本要求 182
176 事实清楚 182
(四) 案件审理工作基本要求 182
174 实行分级审理,各负其责 182
177 证据确凿 183
178 定性准确 183
179 处理恰当 183
180 手续完备 184
(五) 案件审理工作程序 185
181 案件审理工作程序 185
182 党的基层组织审查处理案件的程序 185
185 案件审查处理的监督 186
183 处理案件的批准程序 186
184 审理工作部门的工作程序 186
(六) 申诉案件的审理 187
186 受理范围 187
187 申诉案件复查或复议的确定 188
188 申诉案件复查或复议的承办单位 188
189 申诉复查或复议案件审批报送的材料 189
190 申诉案件的审理程序 189
191 申诉案件的审批权限 189
193 案件审理工作部门 190
194 审理工作部门的具体任务 190
(七) 案件审理工作部门 190
192 对无理申诉的处理 190
195 审理工作部门的职责 191
196 案件归口审理制度 191
197 审理案件的受理 192
附:受理案件登记表 193
198 案件审理承办人 193
199 案件审理办法及程序 193
附:案件结案审批表 195
201 案件审理中止 196
202 同犯错误党员的谈话 196
200 案件材料审核的重点 196
203 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197
204 案件的集体审议 197
205 审理报告 198
附:审理报告 198
附:请示文稿一、二 200
250 留党察看期间病故党员的党籍处理 200
207 报请审批案件的请示 200
206 案件的呈请审批 200
208 案件审批后的批复和通知 202
附:《批复》、《通知》 202
209 案件的备案 204
附:备案文稿 204
210 结案材料的抄送 204
211 案卷材料的立卷归档 205
212 审理工作业务指导 205
213 有批准纪律处分权限的基层党委案件审理小组 206
214 案件审理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206
(八) 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207
215 审理部门必须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互相协调 207
216 与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关系 207
217 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关系 208
218 与党的组织部门的工作关系 208
220 警告 209
六、党的纪律处分工作 209
(一) 党的纪律处分种类 209
219 党的纪律处分种类 209
221 严重警告 210
222 撤销党内职务和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 210
223 留党察看 211
224 开除党籍 211
225 对严重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的改组或解散 212
226 处分党员的主要依据 212
227 错误事实 212
(二) 党的纪律处分的依据 212
228 本人态度 213
229 一贯表现 213
(三) 党的纪律处分的执行 214
230 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内职务处理 214
231 犯错误未及时处理就调动了工作的党内职务处理 214
232 犯错误后已经免职的党内职务处理 214
235 改选中落选的犯错误党员的职务处理 215
234 犯错误未及时处理就离休、退休的撤职处分 215
233 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撤职处分 215
236 在党委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撤职处分 216
237 撤销党内职务与行政职务的关系 216
238 撤销职务后的工作安排 216
239 撤销党内职务的期限 217
240 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的权利 217
241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在党内的领导职务自然撤销 217
242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又犯错误的处理 217
245 受留党察看处分,特殊情况的可以提前恢复正式党员权利 218
244 延长留党察看期限的确定 218
243 党员留党察看期满,又发现新的错误一时搞不清的处理 218
246 留党察看期满本人应申请恢复正式党员权利 219
247 留党察看期满而未改正错误的党籍处理 219
248 延长留党察看期不是处分 219
249 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恢复正式党员权利之后又犯错误的处理 219
251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申请退党的处理 220
252 对于犯了严重错误的党员只能给予一种党纪处分 220
253 党员受处分后,党组织又发现他隐瞒了错误的处理 221
254 党员受处分后又犯同类性质错误的处理 221
255 受行政处分党员的党内处分 221
258 党组织受到改组或解散处分的所属党员的处理 222
256 受行政降职、撤职或降级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党内处分 222
257 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犯了错误的处理 222
259 开除党籍和清除出党的区别 223
260 劝说党员退党不是开除党籍处分 223
261 党员党的纪律处分的取消 224
262 党员受党的纪律处分不能撤销 224
263 免于党的纪律处分 225
(四) 触犯刑律党员的党纪处分 225
264 受刑罚处罚党员的党的纪律处分 225
265 免于刑事处罚的党员党的纪律处分 226
266 免于起诉的党员党的纪律处分 226
268 党的纪律处分手续 227
267 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党员的党的纪律处分 227
(五) 党的纪律处分手续 227
269 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要同本人见面 228
270 同受处分党员谈话 229
271 上级常委或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检查的案件审批手续 229
272 党的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业务部门党员的党的纪律处分手续 230
273 违法犯罪已被关押或判刑党员的党的纪律处分手续 230
274 在原单位犯有严重错误党员的党的纪律处分手续 230
278 给予受行政开除的党员开除党籍处分的手续 231
277 给予留党察看的党员开除党籍的手续 231
276 一案涉及几个单位党员的党的纪律处分手续 231
275 一案多人、职级不同的党的纪律处分手续 231
279 改变或取消党员、党组织党的纪律处分的手续 232
(六) 党的纪律处分的必备材料 232
280 党的纪律处分的必备材料 232
281 审批受刑事处罚党员党的纪律处分时应具备的材料 233
(七) 党的纪律处分审批权限 233
282 党的纪律处分审批权限 233
284 给予党的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党的纪律处分的审批权限 234
283 开除严重触犯刑律的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党籍的审批权限 234
285 给予党的地方各级纪律委检查委员会委员党的纪律处分的审批权限 235
286 给予党代表大会代表党的纪律处分的审批权限 235
287 给予机关、学校、企事业党委委员的党的纪律处分的审批权限 235
288 出国工作党员的党的纪律处分的审批权限 236
289 离休、退休党员干部党的纪律处分的审批权限 236
290 给予党员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审批权限 236
291 延长党员留党察看期的审批权限 237
294 党的代表大会决定党员纪律处分的权限 238
295 党小组处理违纪党员的权利 238
293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变下级党组织所作的党的纪律处分决定的权限 238
292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党员以纪律处分 238
296 党组没有批准党员处分的权利 239
297 改组或解散党组织的批准权限 239
298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委在处理案件时意见分歧的解决 240
(八) 党的纪律处分起算日 240
299 党的纪律处分的起算日 240
300 党员触犯刑律被判处拘役、管制三年以下徒刑(宣判缓刑),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其考察期的起算日 240
304 留党察看期满,拖延了讨论时间,对其恢复正式党员权利时间的起算日 241
303 留党察看党员恢复正式党员权利时间的起算日 241
302 延长党员留党察看时间的起算日 241
301 改变党的纪律处分后的处分时间起算日 241
305 党员因过失犯罪判短期徒刑,并收监执行而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时间的起算日 242
306 留党察看期限的确定 242
(九) 预备党员违犯党的纪律的处理 242
307 预备党员违犯党的纪律的处理 242
308 预备党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 243
309 预备党员转正后发现其转正前错误的党的纪律处理 243
(十) 党的纪律处分中的其它问题 243
310 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上级党组织尚未批准时,这个党员的组织生活 243
313 受拘留处罚党员党的纪律处分 244
314 受处分党员的教育 244
312 受处分党员的党员登记表或干部登记表的填写 244
311 党内通报批评不是党的纪律处分 244
315 受处分党员在以后的奖励、调整工资等方面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245
316 对自杀党员党籍处理 246
317 正确对待犯错误党员 246
七、党内监督工作 248
(一) 党内监督的方针、任务、重点和作用 248
318 党内监督的方针 248
319 党内监督的任务 248
320 党内监督的重点 248
321 党内监督的作用 249
(二) 党内监督的内容 250
322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250
附:党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五条 250
323 当前党内监督的主要方面 252
324 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53
325 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的集体领导的原则 253
326 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 254
327 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按“四化”标准提拔使用干部 254
328 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255
329 必须时时处处维护党的利益,勇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 255
331 党组织的监督 256
(三) 党内监督的方法 256
330 党内监督的方法 256
332 党员之间的监督 257
333 专职机关的监督 258
(四) 党内监督主要形式 260
334 实行党的集体领导制度 260
335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议制度 260
336 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261
337 定期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 262
338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评价鉴定制度 263
340 要保障党内监督正确实施 264
339 要真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64
(五) 党内监督应注意的问题 264
341 要把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协调进行 265
八、纪律检查机关信访工作 267
(一) 纪律检查机关信访工作 267
342 纪律检查机关信访工作 267
343 纪律检查机关信访工作的基本要素 267
344 纪律检查机关信访工作的性质 268
345 纪律检查机关信访工作的特点 268
346 纪律检查机关信访工作的作用 269
348 信访工作是纪律检查机关的基础性工作 271
347 纪律检查机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271
(二) 纪律检查机关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272
349 纪律检查机关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 272
350 纪律检查机关信访工作的任务 272
(三) 处理来信来访的基本原则 274
351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74
352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275
353 坚持保护申诉人和控告人的民主权利的原则 276
354 坚持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77
256 受理来信来访的范围 278
(四) 处理来信来访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278
355 坚持慎重对待政策性问题的原则 278
257 办理来信 279
358 接待来访 280
附:《来信登记薄》 281
259 维护来访秩序 288
360 转办处理 289
361 转办信访件注意的问题 290
附:《处理来信转办单》、《接待来访转办单》 291
362 控告信的处理 294
363 申诉信的处理 295
364 反映领导干部问题来信的处理 296
365 匿名信的处理 296
366 对来信者的复信 297
367 要信要访送审 301
附:《送阅信件单》、《重要信访问题请示报告单》 302
368 综合反映 304
369 信访案件的立案 305
370 领导干部包案 312
372 联合办理 313
371 信访“会诊” 313
附:《联合办案汇报案件登记表》 314
373 督促检查 315
374 案件催办 316
375 审理结案 318
376 结案与上报 321
377 结案反馈 323
(五) 信访内容的分类和统计 323
378 信访内容的分类 323
379 信访分类方法 324
381 信访统计的分类 325
380 信访统计 325
382 信访统计应注意的问题 326
(六) 信访信息和综合分析 326
383 信访信息及其特点 326
384 信访信息的处理 327
385 信息的综合分析 327
386 对信访信息的要求 328
387 信访档案 329
388 信访档案的归档范围 329
(七) 信访档案 329
389 信访档案的归档原则和方法 330
(八) 信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及对工作人员的要求 330
390 信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330
391 对信访工作人员的要求 331
九、纪律检查机构建设和纪检干部管理 332
(一) 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建设 332
392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332
393 中央一级国家党政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构 332
394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333
397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期 334
396 基层纪律检查机构 334
395 企业、事业单位中党的纪律检查机构 334
(二)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关系 335
398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同级领导班子之一 335
399 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关系 335
(三)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范围 336
400 中央和地方党的各级纪委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和职责范围 336
401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336
402 党政机关党组(委)纪律检查组(委)的职责范围 337
403 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的职责范围 338
405 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任务 339
404 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339
(四) 纪律检查干部的配备及管理 340
406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产生 340
407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产生 340
408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干部配备的要求 340
409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干部的职级 341
410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参加同级党委会议 341
411 各级纪律检查员的设置 342
412 地方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干部的管理原则 342
413 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干部配备和管理 342
414 纪律检查机关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342
415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领导 343
417 保持纪律检查干部的相对稳定 344
416 选拔和任用党的纪律检查干部的标准 344
418 纪律检查干部的交流 345
(五) 纪律检查干部培训工作 345
419 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345
420 纪律检查干部的培训目标 346
421 纪律检查干部培训的内容 346
422 纪律检查干部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347
423 纪律检查干部培训的对象与分工 348
424 纪律检查干部的素质 349
(六) 纪律检查干部的基本素质 349
425 纪律检查干部守则 351
426 纪律检查干部的职业道德 352
十、纪律检查机关文秘工作 353
(一) 纪律检查情况综合工作 353
427 纪律检查情况综合工作 353
428 纪律检查情况综合工作的任务 353
429 纪律检查情况综合工作的方法 354
430 纪律检查情况综合工作的要求 354
432 纪律检查公文的特点 355
(二) 纪律检查公文 355
431 纪律检查公文 355
433 纪律检查公文的作用 356
434 纪律检查公文的种类 356
435 纪律检查公文的行文关系 356
436 纪律检查公文的内容要求 357
437 纪律检查公文的语言要求 358
438 纪律检查公文的结构要求 358
440 决定 359
439 决议 359
(三) 各类纪律检查公文的写法 359
441 规定 360
442 指示 360
443 批复 360
444 批示 361
445 通知 361
446 通报 364
附:通报样式 364
附:通知样式 365
448 报告 368
447 请示 368
449 计划 369
450 简报 369
451 情况反映 370
452 纪律检查信息 370
453 会议纪要 370
454 大事记 371
455 函 371
457 收集材料 372
456 明确文题 372
(四) 编写公文的方法步骤 372
458 拟定提纲 373
459 起草与修改 373
460 头尾的写法 374
461 文件的密级及编号 374
(五) 纪律检查文书工作 375
462 纪律检查文书工作 375
463 纪律检查文书工作的任务 375
464 纪律检查文书工作的要求 376
465 文件登记 376
466 收文 378
467 签收、分发与传阅 381
468 拟办与批办 382
469 承办与催办 384
470 发文 385
471 核稿与签发 386
472 缮印、校对与盖印 387
473 文件的密级划分 388
附: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389
474 文件的附件 394
476 纪律检查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395
475 纪律检查档案工作的任务 395
(六) 纪律检查档案工作 395
477 纪律检查档案 396
478 立卷的基本原则 397
479 立卷的方法 397
480 文件材料的特征和组卷 398
481 卷宗标题的标明 399
482 卷内目录 403
483 案卷目录 405
484 纪律检查档案分类 408
485 归档 409
487 档案借阅 410
486 档案正本与副本 410
488 档案保管期限 411
489 纪律检查档案保管 412
(七) 纪律检查统计工作 414
490 纪律检查统计工作 414
491 纪律检查统计工作的作用 414
492 纪律检查统计工作的任务 415
493 纪律检查统计工作的要求 415
494 几种常用统计报表 415
496 调查研究工作的任务和内容 416
(八) 调查研究工作 416
495 调查研究的重要性 416
497 调查研究的基本要求 417
498 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 417
499 调查研究的准备工作 421
500 调查研究的实施 421
501 确定调查研究的选题 421
502 调查材料的研究 422
503 起草调查报告 423
504 调查研究应该注意的问题 426
(一) 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1949--1955年) 427
505 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 427
十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历史 427
506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 428
507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内部机构设置 428
508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 428
509 第一次全国纪律检查工作会议 429
510 第二次全国纪律检查工作会议 429
511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 429
512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 431
(二) 监察委员会成立(1955年--1966年) 431
513 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 433
514 八届一中全会重新选举的中央监察委员会 433
515 八届十中全会增选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434
516 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内部机构设置 434
517 第一次全国党的监察工作会议 435
518 第二次全国党的监察工作会议 435
519 第三次全国党的监察工作会议 435
520 第四次全国党的监察工作会议 436
521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 436
522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监察机关被撤销 437
(三)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监察机关被撤销(1966年--1976年) 437
(四) 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建(1978年--1982年) 438
523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重新建立 438
524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439
525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448
526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451
(五) 党的“十二大”选出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82年--) 455
527 党的“十二大”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455
528 增选和调整后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456
529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内部机构设置 457
530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458
531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459
532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460
533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461
534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463
535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464
536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 465
537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 468
(六) 纪律检查机关任务和职权的变化 470
538 纪律检查机关任务和职权的变化 470
539 纪律检查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473
(七) 纪律检查机构和领导体制的变化 473
540 领导体制的变化 475
(八) 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中有关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工作的规定 476
541 1921年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有关党的纪律的部分 476
542 1922年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党的纪律的部分 477
543 1923年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中有关党的纪律的部分 478
544 1925年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中有关党的纪律的部分 480
545 1927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决议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有关党的纪律部分及监察委员会部分 482
546 1928年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有关党的纪律部分 483
547 1945年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有关党的纪律部分和党的监察机关部分 484
548 1956年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党的纪律部分和党的监察机关部分 486
549 1969年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党的纪律部分 488
550 1973年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党的纪律部分 489
551 1977年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党的纪律部分 489
552 1982年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党的纪律部分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部分 491
附录一:马恩列斯和中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工作的摘录 495
1、马恩列斯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工作 495
2、中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工作 510
附录二:朱德同志的讲话和黄克诚同志的文章 554
1、朱德: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950年5月) 554
2、黄克诚:无产阶级执政党的党员应具有的品德和风格(1980年) 566
编后话 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