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地方政府 3
一、马克思、恩格斯认地方政府 3
二、列宁、斯大林论苏维埃地方政府 12
三、毛泽东论地方政府 33
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地方政府 42
第二部分 中外政治家、思想家论地方政府 53
一、当代中国领导人论地方政府 53
(三)战国时期 111
二、中国古代政治家、思想家论地方政府 112
(一)夏商西周时期 112
(二)春秋时期 113
(四)秦汉时期 122
(五)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127
(六)隋唐时期 128
(七)辽宋金元时期 135
(八)明清时期 148
三、中国近现代政治家、思想家论地方政府 170
四、前苏联等国领导人论地方政府 195
五、西方各国政治家、思想家论地方政府 213
(一)古希腊古罗马时期 213
(二)欧洲中世纪 216
(三)近现代 222
一、中国古代地方政府 247
(一)先秦时期 247
第三部分 中国历史上地方政府的职能和组织结构 247
(二)秦至明清时期 255
二、中华民国地方政府 278
概述 278
(一)民国初年及北洋政府时期的地方政府省官制 279
道官制 281
县官制 283
湖南省宪法(节选) 284
(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地方政府(省政府、行政公署、县政府、市政府、区政府、乡(镇)政府、保甲) 293
省政府对国民政府之关系议决案 293
省党部与省政府之关系议决案 294
省政府组织法 295
省政府、地方政府及省民会议、县民会议议决案 295
修正省政府组织法 296
太原扩大会议约法草案(节选) 297
修正省政府组织法 300
中华民国宪法(节选) 304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节选) 307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节选) 308
中华民国宪法(节选) 308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 312
太原扩大会议约法草案(节选) 315
县各级组织纲要(节选) 317
县长及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军法暂行办法 318
中华民国宪法(节选) 320
中人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节选) 320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节选) 321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节选) 322
中华民国宪法(节选) 323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节选) 324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节选) 324
县各级组织纲要(节选) 325
县各级组织纲要(节选) 325
乡(镇)组织暂行条例(节选) 327
“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节选) 329
县各级组织纲要(节选) 335
警察保甲及国民兵联系办法 336
乡(镇)组织暂行条例(节选) 339
概述 343
第四部分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地方政府的职能和组织结构 343
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345
(一)苏维埃地方政府综述 345
苏维埃地方政府暂行组织条例(节选) 345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节选) 350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根本法(宪法)大纲草案(节选) 373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节选) 374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关于苏维埃建设的重要训令 374
(二)省苏维埃 376
江西苏维埃临时组织法(节选) 376
闽西苏维埃政权组织法(节选) 377
修正闽西苏维埃政权组织法(节选) 378
湖南省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法(节选) 379
鄂豫皖区苏维埃临时组织大纲(节选)--鄂豫皖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文件之三 379
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及各种委员会的工作概要说明(节选) 382
川陕省各级苏维埃工作方式暂行条例(节选) 387
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节选) 387
目前形势与川陕省苏维埃的任务(节选) 392
江西省苏维埃临时政纲 396
(三)城市苏维埃 398
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节选) 398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 (节选) 401
江西苏维埃临时组织法(节选) 411
川陕省各级苏维埃工作方式暂行条例(节选) 412
湖南省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法(节选) 413
(四)县苏维埃 413
闽西苏维埃政权组织法(节选) 415
修正闽西苏维埃政权组织法(节选) 416
鄂豫皖区苏维埃临时组织大纲(节选)--鄂豫皖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文件之三 417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组织法(草案) (节选) 417
江西苏维埃临时组织法(节选) 418
川陕苏维埃临时组织法(节选) 419
革命委员会组织大纲(节选) 422
(五)区苏维埃 424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条例(草案) (节选) 424
江西苏维埃临时组织法(节选) 425
闽西苏维埃政权组织法(节选) 426
修正闽西苏维埃政权组织法(节选) 427
湖南省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法(节选) 428
川陕苏维埃组织法(节选) 430
鄂豫皖区苏维埃临时组织法大纲(节选)--鄂豫皖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文件之三 430
(六)乡苏维埃 432
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节选) 432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节选) 434
江西苏维埃临时组织法(节选) 440
湖南省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法(节选) 441
鄂豫皖区苏维埃临时组织法大纲(节选)--鄂豫皖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文件之三 442
川陕苏维埃组织法(节选) 443
(七)村苏维埃 444
湖南省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法(节选) 444
川陕苏维埃组织法(节选) 445
鄂豫皖区苏维埃临时组织法大纲(节选)鄂豫皖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文件之三 445
二、抗日战争时期 448
(一)边区政府 448
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 448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450
陕甘宁边区政府组织条例 454
陕甘宁边区政务会议暂行规程 459
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 461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466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北方局对晋冀鲁豫边区目前建设的主张 470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施政纲领 475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482
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节选) 485
对于巩固与建设晋西北的施政纲领 491
晋西北行政公署组织大纲 493
(二)行政公署 495
陕甘宁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 495
修正陕甘宁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条例 497
晋察冀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大纲 499
山东省行政公署组织条例 501
山东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条例 504
晋西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条例 506
(三)县政府 508
陕甘宁边区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 508
陕甘宁边区县务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 511
修正陕甘宁边区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草案 514
晋察冀边区县政府组织大纲 517
晋察冀边区县政会议组织条例 519
晋察冀边区县佐公署组织章程 520
晋冀鲁豫边区县政府组织条例 521
山东省战时县区乡村各级政府组织条例(节选) 524
修正山东省县政府组织条例 530
晋西北县区村各级政府组织条例(节选) 535
(四)区政府 537
陕甘宁边区各县区公署组织暂行条例 537
修正陕甘宁边区各县区公署组织条例 539
晋察冀边区区村镇公所组织法暨区长、村长、镇长、闾邻长选举法(节选) 541
山东省战时县区乡村各级政府组织条例 545
修正山东省区公所组织条例 548
晋西北县区村级政府组织条例(节选) 549
(五)乡市政府 549
陕甘宁边区各乡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 549
修正陕甘宁边区乡(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草案) 551
晋察冀边区军政民代表大会决议案(节选) 553
山东省战时县区乡村各级政府组织条例(节选) 554
(六)村公所 556
晋察冀边区区村镇公所组织法暨区长、村长、镇长、闾邻长选举法(节选) 556
晋察冀边区县区村组织条例(节选) 561
晋冀鲁豫边区村政权组织暂行条例(节选) 563
山东省战时县区乡村各级政府组织条例(节选) 564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村政组织与工作的新决定(节选) 565
晋西北村政权组织暂行条例(节选) 568
三、全国解放战争时期 570
(一)大行政区 570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施政要端 570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572
陕甘宁边区政府暂行组织规程 574
东北各省市(特别市)民主政府共同施政纲领 582
东北各省市(特别市)行政联合办事处组织大纲 584
中央批转中央工委关于政权形式问题给冀东区党委的指示 585
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587
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 600
中原临时人民政府组织大纲 603
河南省人民政府暂行组织规程 606
(二)省政府 606
政协会关于宪草问题的协议(节选) 606
(三)自治区政府 614
国共代表会谈纪要(双十协定) (节选) 614
和平建国纲领草案(节选) 616
和平建国纲领(节选) 616
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 617
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节选) 620
(四)市政府 621
张家口市政府组织条例 621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 626
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布令 628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长沙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条例 630
(五)行政专员公署 632
苏皖边区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 632
苏皖边区各行政区专员公署暂行组织条例 635
(六)县政府 640
苏皖边区各县县政府暂行组织条例 640
(七)区政府 644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区街组织的指示 644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公所组织与任务的决定 647
(八)村公所 648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郊村公所组织与任务的决定 648
四、附录 650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政权建设大事记 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