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
第一部分 『联合国宪章』前史 5
第一章 一九四二年一月一日『联合国家宣言』 5
第一节 宣言的参加国及其内容 5
第二节 所谓『大西洋宪章』 9
第二章 一九四三年莫斯科会议 12
第一节 普遍安全宣言 12
第二节 殖民地问题的国际性讨论的开端 15
第三章 对联合国家关於处理战后间题诸文件的政论性和政治性的评论 17
第二部分 敦巴顿橡树园会议(谈判)和关于建立普通性国际安全组织的建议案 27
第四章 会议的筹备工作和谈判的第一阶段 27
第一节 正式的筹备工作 27
第二节 谈判的第一阶段——苏联、美国和英国 28
第五章 在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所通过的建议草案 31
第一节 关于建立国际组织的决定 31
第三节 本组织的宗旨 32
第二节 建议案的概略 32
第四节 原则 33
第五节 成员的成分 36
第六节 机关 36
第七节 大会 36
第八节 安全理事会 40
第九节 国际法院 47
第十节 经济暨社会理事会 48
第十一节 秘书处 50
第十二节 修正 51
第十三节 过渡办法 51
第十四节 谈判的总结 51
第六章 敦巴顿橡树园会议的第二阶段。对建议案的评价 53
第一节 美英中三国之间的谈判 53
第二节 对敦巴顿橡树园会议所通过建议案的评价 54
第一节 克里米亚会议的决议 61
第三部分 旧金山会议和『联合国宪章』 61
第七章 旧金山会议的召开。对四国提案的修正 61
第二节 被邀参加旧金山会议诸国的修正案 64
第八章 旧金山会议的开幕和组织。会议最初两周的工作 69
第一节 会议的成员及其参加者 69
第二节 会议的开幕和一般的辩论 71
第三节 关于旧金山会议主席的人选问题 76
第四节 会议的语言 76
第五节 会议执行委员会的选举 77
第六节 关于邀请旧金山会议新的参加国的问题 78
第七节 四(邀请)国的修正案 82
第八节 旧金山会议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会的设立 85
第九节 会议的规则 87
第十节 会议的秘书处 90
第二节 第一专门委员会第一委员会的工作 91
第一节 各委员会的工作期限 91
第九章 第一专门委员会第一委员会的工作。宪章的序言和第一章 91
第三节 第一专门委员会及其关于宪章第一章诸问题的决议 96
第四节 宪章的序冒(宪章的序文) 97
第五节 宪章第一章 99
第十章 第一专门委员会第二委员会的工作。宪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十五章和第十八章 103
第一节 第一专门委员会第二委员会的工作 103
第二节 第一专门委员会关于本组织会员国和机构问题所进行的工作 111
第三节 宪章第二章 112
第四节 宪章第三章 114
第五节 宪章第十五章 114
第六节 宪章第十八章 116
第十一章 第二专门委员会第一委员会的工作 118
第一节 第二专门委员会第一委员会的工作成果 118
第二节 第二专门委员会关于选举秘书长之程序的决议 120
第三节 在大会中赋予各个国家以按此例之代表权的草案 121
第一节 第二专门委员会第二委员会的工作 123
第十二章 第二专门委员会第二委员会的工作。宪章第四章 123
第二节 第二专门委员会中关于修正条约的问题 128
第三节 宪章第四章 128
第十三章 第二专门委员会第三委员会的工作。宪章第九章和第十章 132
第一节 第二专门委员会第三委员会的工作 132
第二节 经济曁社会理事会 137
第十四章 第二专门委员会第四委员会的工作。宪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 143
第一节 五大国关于国际托管问题的提案 143
第二节 第二专门委员会第四委员会的工作 146
第三节 第二专门委员会在托管和非自治领土问题上进行的工作 148
第四节 关于非自治领土的宣言(宪章第十一章) 149
第五节 国际托管制度和托管理事会(宪章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 151
第十五章 第三专门委员会第一委员会的工作。宪章第五章 158
第一节 第三专门委员会第一委员会的工作 158
第二节 第三专门委员会对第三专门委员会第一委员会的报告所进行的工作 166
第三节 宪章第五章 167
第十六章 第三专门委员会第二委员会的工作。宪章第六章 171
第一节 第三专门委员会第二委员会的工作 171
第二节 第三专门委员会讨论关于第三专门委员会第二委员会的工作 174
第三节 宪章第六章 174
第十七章 第三专门委员会第三委员会的工作。宪章第七章和第十七章 181
第一节 第三专门委员会第三委员会的工作 181
第二节 宪章第七章 183
第三节 宪章第十七章 186
第十八章 第三专门委员会第四委员会的工作。宪章第八章 187
第一节 一九四五年三月三日的『杳普德庇克公约』 187
第二节 一九四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的『阿拉伯国家联盟公约』 189
第三节 第三专门委员会第四委员会的工作 190
第四节 宪章第五一条和宪章第八章 192
第十九章 第四专门委员会第一委员会的工作。宪章第十四章和『国际法院规约』 195
第一节 一九四五年四月在华盛顿召开的联合国法学家委员会 195
第二节 第四专门委员会第一委员会的工作 199
第三节 旧金山会议第四专门委员会关于国际法院的讨论 202
第四节 宪章第十四章 204
第五节 『国际法院规约』 206
第二十章 第四专门委员会第二委员会的工作。宪章第十六章 215
第一节 第四专门委员会第二委员会的工作 215
第二节 宪章第十六章 218
第二十一章 旧金山会议的最後一星期。联系委员会、法学家顾问委员会、语言顾问委员会以及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220
第一节 联系委员会的工作 220
第二节 法学家顾问委员会的工作 224
第三节 宪章的俄文本 225
第四节 指导委员会在旧金山会议最后一星期中的工作 225
第二十二章 宪章的通过和签字。旧金山会议的闭幕 226
第一节 宪章的通过 226
第二节 宪章的签字 227
第三节 旧金山会议闭幕会议 227
第一节 宪章的批准 229
第二十三章 『联合国宪章』的批准和生效。宪章第十九章 229
第二节 宪章的生效 231
第二十四章 旧金山会议的成果和『联合团宪章』对国际法发展的意义 233
第一节 旧金山会议的成果 233
第二节 现代国际法和联合国的法律性质 235
第三节 国家主权和联合国中的多数原则 237
第四节 『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主体问题 241
第五节 『联合国宪章』能否保障国家领土的不可侵犯权? 242
第六节 宪章的条约性质和国际条约 243
第七节 『联合国宪章』、和平解决争端和国际法院 244
第八节 『联合国宪章』和『战争与中立法』 245
第九节 苏联以及国外关于『联合国宪章』的著述 246
第十节 对联合国的评价 250
附录 254
附录Ⅰ——Ⅲ 敦巴颐橡树园会议的建议案,四邀请国——苏、美、英、中——对于敦巴顿橡树园会议的建议案所提出的修正案,联合国宪章 254
附录Ⅳ 国际法院规约 292
附录Ⅴ 四邀请国政府一九四五年六月七日在旧金山联合国家会议上所发表的关说安全理事会投票程序的声明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