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规制和解释 2
过时的法律文化 5
第1章 为什么要规制? 11
历史回顾 13
公共秩序和私人秩序 35
第2章 规制法的功能 51
市场失灵 52
公益性再分配 60
集体愿望和抱负 62
多种经验和偏好形成 66
社会隶属 67
内生偏好 71
不可逆性、未来世代、动物和自然 76
利益集团转移和“寻租” 78
类型划分难题 80
第3章 规制是如何失灵的? 83
制定法本身的失灵 96
制定法实施的失灵 110
制定法失灵和制定法功能的对应 115
规制国的悖论——以及改革 119
第4章 法院、解释和规范 125
有缺憾的制定法解释方法 126
解释原则 167
另一种方法 179
第5章 规制国的解释原则 181
解释原则 185
优先和协调 211
解释共同体中的分歧 214
后准则时代的法律世界 216
第6章 适用、新政和制定法解释 218
具体案例 219
新政和制定法解释 233
结论 255
规制国的宪法——及其改革 255
解释规制国 258
附录A 解释原则 261
Ⅰ现存原则和废弃原则一览表 261
Ⅱ建议规制国采用的原则 263
Ⅲ优先和协调 264
附录B 以每拯救一条生命所需的成本为据而选择的规制实例 265
附录C 行政政府的增长 268
索引 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