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1
第一节 军人婚姻特别法学概述 1
一、军人婚姻特别法学的概念及研究范围 1
二、军人婚姻特别法学是军事法学中一门独立的边缘分支学科 5
三、用系统方法研究军人婚姻特别法学 7
第二节 军人婚姻特别法概述 10
一、军人婚姻特别法的渊源及基本特征 10
二、军人婚姻特别法的调整对象 11
三、军人婚姻特别法的地位和作用 13
四、军人婚姻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16
第二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政权保护革命军人婚姻的法律制度 19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保护革命军人婚姻的法律制度(1927年—1937年) 20
一、工农民主政权婚姻立法概述 20
二、工农民主政权保护革命军人婚姻的具体规定 21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保护革命军人婚姻的法律制度(1937年—1945年) 23
一、抗日民主政权婚姻立法概述 23
二、抗日民主政权保护革命军人婚姻的具体规定 24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保护革命军人婚姻的法律制度(1945年8月—1949年9月) 34
一、解放区婚姻立法概述 34
二、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关于革命军人婚姻的三个专门规定 35
第四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政权保护革命军人婚姻的特别规定之伟大意义 38
第三章 军人结婚的特别规定 41
第一节 概述 42
一、结婚的概述 42
二、新中国对军人结婚的特别规定 46
第二节 军人结婚现行规定的基本内容 48
一、《暂行规定》与《婚姻法》的关系 49
二、《暂行规定》的基本内容 50
第三节 军人与外国人、少数民族结婚的特别规定 55
一、军人与外国人结婚的特别规定 55
二、汉族军人与少数民族公民结婚的特别规定 58
第四节 修改《暂行规定》的建议 59
第四章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61
第一节 概述 62
一、我国处理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 62
二、诉讼离婚的一般规定 64
三、新中国对军人婚姻民事特别保护的规定 67
第二节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适用主体 72
一、现役军人的内涵和外延 72
二、现役军人的配偶的内涵和外延 76
第三节 不适用《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情形 78
一、不适用《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两类军人离婚案件 78
二、军人的婚约不适用《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80
三、军人的事实婚姻关系不宜适用《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84
第四节 适用《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86
一、《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并不是对现役军人的配偶之起诉权的限制 86
二、《婚姻法》第二十六条与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并不相冲突 88
三、《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基本含义及适用上的例外 89
第五节 军人在离婚时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94
一、军人应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 94
二、军人应正确行使提起离婚诉讼权 96
三、最佳的离婚方式——登记离婚 97
第六节 修改军人离婚特别规定的建议 99
第五章 复转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特别规定 102
第一节 概述 103
一、夫妻财产关系概述 103
二、新中国对复转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 105
第二节 《意见》第三条的适用 110
一、《意见》第三条的含义 110
二、《意见》第三条的适用主体 111
三、适用《意见》第三条需要讨论的几个问题 112
第三节 《意见》第三条所述财产的处理 113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概述 114
二、复员费、转业费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115
三、复员费、转业费等作为个人财产的处理 116
第四节 修改《意见》第三条的建议 117
第六章 军人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 119
第一节 概述 120
一、民事案件管辖概述 120
二、新中国对军人离婚案件管辖的特别规定 122
第二节 《意见》第十一条的适用 125
一、《意见》第十一条的含义 125
二、适用《意见》第十一条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128
第三节 军人离婚案件诉讼文书的送达 129
一、送达概述 129
二、军人离婚案件诉讼文书送达的特别规定 131
第四节 军人进行离婚诉讼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132
第五节 修改《意见》第十一条的建议 134
第七章 破坏军人婚姻犯罪的构成与刑罚 137
第一节 概述 138
一、犯罪的概述 138
二、新中国对破坏军人婚姻犯罪的规定 142
第二节 破坏军人婚姻罪的条文与追诉时效 147
一、破坏军人婚姻罪的条文概述 147
二、破坏军人婚姻罪的追诉时效 149
第三节 六个破坏军人婚姻案例之研究 153
一、王×破坏军人婚姻罪类推适用案 153
二、韦ד破坏军人婚姻”案 154
三、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四个案例 155
第四节 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客体与客观方面 161
一、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客体 161
二、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客观方面 166
第五节 破坏军人婚姻罪的主体与主观方面 171
一、破坏军人婚姻罪的主体 171
二、破坏军人婚姻罪的主观方面 173
第六节 破坏军人婚姻罪的法条竟合与刑罚适用 174
一、破坏军人婚姻罪的法条竟合 174
二、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刑罚适用 176
第七节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建议 179
一、建议将长期通奸行为规定在《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179
二、建议将现役军人的配偶规定为破坏军人婚姻罪的主体 181
三、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具体方案 184
第八章 破坏军人婚姻案的自诉程序 187
第一节 概述 187
一、新中国对破坏军人婚姻案诉讼程序的规定 187
二、刑事自诉案件概述 190
第二节 破坏军人婚姻案的当事人与管辖 192
一、破坏军人婚姻案的当事人 192
二、破坏军人婚姻案的管辖 195
第三节 破坏军人婚姻案的证据 197
一、破坏军人婚姻案证据概述 197
二、破坏军人婚姻案的证明责任与证明对象 199
第四节 破坏军人婚姻案的起诉与立案 202
一、破坏军人婚姻案的起诉 202
二、破坏军人婚姻案的立案 203
第五节 破坏军人婚姻案的审判 204
一、破坏军人婚姻案的审理概述 204
二、破坏军人婚姻案在审判程序上的特点 206
三、破坏军人婚姻案的结案形式 208
四、破坏军人婚姻案的第二审程序要点 209
第六节 建议将破坏军人婚姻案规定为公诉案件 210
附录一 有关军人婚姻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 和司法解释 215
附录二 本书所参考的论文目录 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