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关贸总协定概要 3
导言 3
第一章 关贸总协定的成立、宗旨及目前的基本情况 6
第一节 关贸总协定的成立 6
第二节 关贸总协定的宗旨 7
第三节 关贸总协定目前的基本情况 8
第二章 关贸总协定的组织机构和加入关贸总协定的条件、程序及具体方式 9
第一节 关贸总协定的组织机构 9
第二节 加入关贸总协定的条件、程序及具体方式 14
第一节 关贸总协定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体系 20
第三章 关贸总协定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20
第二节 关贸总协定是消除国际贸易障碍的谈判场所 23
第三节 关贸总协定是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调停机构 31
第四章 恢复我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地位 33
第一节 我国与关贸总协定关系的历史回顾 33
第二节 我国积极申请恢复原始缔约国地位的谈判 38
第三节 恢复我国原始缔约国地位的法律根据 44
第四节 权利义务的衡平、双边协定的地位和市场准入 48
第五节 恢复我国原始缔约国地位与保障条款及我国应持的立场 54
第六节 我国作为发展中缔约国的地位与港、澳、台作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的有关问题 63
第七节 我国恢复地位的方式及宣言的形式 67
第一节 第一轮至第六轮多边贸易谈判 73
第一章 第一轮至第七轮多边贸易谈判 73
第二编 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谈判 73
第二节 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 76
第二章 有史以来最大的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概述 88
第一节 乌拉圭回合简介 88
第二节 乌拉圭回合的背景 90
第三节 乌拉圭回合的目标和原则 94
第四节 乌拉圭回合的特点 96
第三章 乌拉圭回合内容介绍及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99
第一节 关税 99
第二节 非关税壁垒与补贴和反补贴 105
第三节 热带产品和自然资源产品 112
第四节 农产品贸易 114
第五节 纺织品和服装贸易 125
第六节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133
第七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及冒牌货贸易 139
第八节 服务贸易 155
第九节 其他谈判议题 166
第三编 关贸总协定基本内容释义 173
第一部分 最惠国待遇和减让表 173
第一条 一般最惠国待遇 173
第二条 减让表 176
第二部分 关贸总协定的实体规定 179
第三条 国内税与国内规章的国民待遇 179
第四条 有关电影片的特殊规定 181
第五条 过境自由 182
第六条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183
第七条 海关估价 188
第八条 规费和输出入手续 194
第九条 原产国标记 196
第十条 贸易条例的公布和实施 197
第十一条 数量限制的一般取消 199
第十二条 为保障国际收支而实施的限制 201
第十三条 非歧视地实施数量限制 204
第十四条 非歧视原则的例外 206
第十五条 外汇安排 207
第十六条 补贴 209
第十七条 国营贸易企业 213
第十八条 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援助 214
第十九条 对某种产品的进口的紧急措施 219
第二十条 一般例外 221
第二十一条 安全例外 222
第二十二条 协商 223
第二十三条 利益的丧失或损害 223
第三部分 关贸总协定的程序规范 227
第二十四条 适用的领土范围 边境贸易关税联盟和自由贸易区 227
第二十六条 本协定的接受、生效和登记 231
第二十五条 缔约国的联合行动 231
第二十七条 减让的停止或撤销 232
第二十八条 减让表的修改 232
第二十八条附加 关税谈判 235
第二十九条 本协定与哈瓦那宪章的关系 235
第三十条 本协定的修正 236
第三十一条 本协定的退出 237
第三十二条 缔约国 237
第三十三条 本协定的加入 237
第三十四条 附件 240
第三十五条 在特定缔约国之间不适用本协定 240
第一节 关贸总协定的第四部分 242
第四部分 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 242
第二节 普遍优惠制 244
第三节 东京回合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 254
第四编 恢复缔约国地位对我国的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 267
第一章 恢复缔约国地位将产生的影响 267
第一节 积极的影响 267
第二节 消极的影响 274
第二章 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278
第一节 世界各国对国内产业保护的措施 278
第二节 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286
附录 297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