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部分 1
1.重婚犯罪案件是否应当公开审判? 1
2.共同犯罪案件怎样适用公开审判制度? 3
3.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后的人民陪审制度的规定? 5
4.为什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死刑复核案件的合议庭不能由人民陪审员组成? 7
5.如何正确理解审级关系?审级关系与行政上下级关系有何区别? 8
6.当办案人员为本案当事人异父同母或者异母同父的兄弟姊妹时,是否应当回避? 10
7.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应当怎样正确执行回避原则? 11
8.人民法院应当如何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12
9.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与刑事诉讼代理人有何区别? 13
10.辩护律师是独立的刑事诉讼主体吗? 15
11.律师能否担任同一自诉案件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17
1.如何确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 20
二、管辖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20
2.如何确定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的范围? 22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24
4.如何正确把握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条件? 26
5.上级人民法院如何正确指定审判或指定移送管辖不明的刑事案件? 27
6.如何确定“军、地”互涉案件的管辖? 29
7.涉港刑事案件应当如何管辖? 31
8.人民法院应当按何种程序变更审判级别管辖? 37
9.精神赔偿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处理吗? 41
10.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应当在何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5
11.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应当遵守哪些程序原则? 47
12.对免予起诉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能责令被告人赔偿吗? 51
三、强制措施部分 54
1.强制性措施与强制措施有何区别? 54
2.什么是收容审查?它和强制措施有何本质区别? 56
3.上级检察机关能否撤销下级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决定? 58
4.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审查后,能否将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的被告人改为其他强制措施? 60
5.公民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才能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 62
6.取保候审的担保人作保失败后,司法机关应当如何追究其责任? 64
7.如何正确理解和掌握逮捕的法定条件? 68
8.公安机关到外地执行逮捕人犯,应当遵守哪些基本程序? 73
9.为什么说公民扭送人犯不是强制措施? 77
四、证据部分 80
1.辨认笔录能否作为事诉讼证据使用?如果可以,它应当属于哪一种? 80
2.书证与书面证言有何区别? 81
3.为什么说一个证据既可以是物证,同时又可以是书证? 83
4.刑事被告人的检举属于何种证据? 84
5.单位出具的书面材料能否作为法定的刑事证据在诉讼中公开使用? 87
6.刑事诉讼中使用的视听资料应当划归为何种法定刑事证据? 90
7.为什么一个证据既可以是原始证据,又可以是间接证据,还可以是控诉证据? 92
8.一个证据能否既是原始证据又是传来证据? 93
9.如何正确理解证明责任的含义? 94
10.为什么我国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划分不同? 95
11.地方人民法院能通知了解案件情况的现役军人出庭作证吗? 97
12.几个同案被告人为什么不能互为证人? 98
五、立案侦查部分 101
1.审查立案材料属于诉讼性质,还是属于非诉讼性质? 101
2.审查申诉材料与立案有何区别? 103
3.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和立案标准是什么关系? 104
4.刑事侦查中的辨认应当遵守哪些规则和程序? 106
5.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应当在何种情况下进行? 108
6.什么是人身检查?进行人身检查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110
7.人民法院调查刑事案件和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有何区别? 112
8.公安机关能向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转授侦查权吗? 114
9.人民检察院对自侦终结的案件应当按何种程序处理? 116
六、提起公诉部分 119
1.如何正确理解提起公诉的含义? 119
2.支持公诉与提起公诉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121
3.对一个被告人所犯的两种罪行,可否同时作出免予起诉和提起公诉的决定? 122
4.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为什么必须讯问被告人? 123
5.在免予起诉决定已经作出但尚未宣布期间,被告人又犯新罪的,应当如何处理? 125
6.审查起诉与审查批捕有何区别? 126
7.人民法院重审刑事案件时,检察机关应否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128
8.在法定申诉期限内的免予起诉决定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130
9.对已经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依法撤回? 132
七、一审程序部分 135
1.公诉案件能否独任审判? 135
2.如何正确掌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刑事案件的标准和范围? 136
3.“决定”只能由人民法院作出,并只是用来解决诉讼程序问题吗? 138
4.一审程序中的哪些问题可以用裁定作出处理? 140
5.法庭调查时,如何依法正确开展讯问被告人的活动? 142
6.自诉案件调解成立后,应当制作何种法律文书? 146
7.为什么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自诉案件的审判期限? 148
8.公诉案件开庭前的审查与自诉案件开庭前的审查有何区别? 151
9.撤回自诉或者自诉被驳回但民事赔偿问题成立的案件,应当按何种程序处理? 153
10.没有人起诉或自诉人撤诉的重婚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157
1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二审时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61
八、二审程序部分 165
1.自诉人的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能否在征得自诉人的同意后,依法提出上诉? 165
2.人民法院应否准许刑事被告人撤回上诉? 167
3.人民检察院抗诉后又要求撤回,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70
4.对违反诉讼程序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一律要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吗? 173
5.对一审严重违反刑事管辖规定的,二审能发回重审吗? 175
6.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能商请人民检察院补充抗诉吗? 178
7.共同犯罪案件如何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181
8.二审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而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主要情况有哪些? 183
9.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纠正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判决有错误的案件? 188
10.刑事诉讼中两种不同程序的抗诉有什么区别? 189
11.抗诉的方式和途径为什么不同于上诉的方式和途径? 192
九、死刑复核程序和执行程序部分 195
1.为什么说死刑复核是特殊审判程序? 195
2.高级人民法院对只有被告人上诉、原判死缓确属过轻的错案,应当按何种诉讼程序予以纠正? 197
3.在授权情况下,高级人民法院既是二审法院又是死刑复核法院,应当如何完成死刑复核程序? 200
4.对有的被告人判处死刑、有的判处其他刑罚的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如何进行死刑复核? 209
5.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不上诉、不抗诉的死缓案件时,认为原判死缓显属过轻或过重,应当以何种程序和方式予以纠正? 212
6.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期满后,应当如何处理? 217
7.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罪的,应按何种程序进行处理? 222
1.刑事诉讼中的申诉有几种类型?它们有何区别? 226
十、审判监督程序部分 226
2.上级人民检察院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应当如何送达抗诉书? 227
3.人民法院院长有提起再审的决定权吗? 230
4.上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应当如何提审和指令再审? 232
5.刑事诉讼中的提审有哪几种?它们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235
6.一切再审案件是否必须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237
7.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时,应当如何组成合议庭? 240
8.为什么审判委员会无权在决定再审的同时决定再审案件的处理结果? 242
9.对决定再审的案件,是否应先撤销原来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然后进行再审? 243
10.第二审人民法院能否将本院已经生效但确有错误的二审案件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45
11.哪些再审案件应当用直接审理的方式进行审判? 247
12.除直接审理外,人民法院再审案件还可采用哪些审理方式? 249
13.再审案件的审判管辖应当如何确定? 251
14.如何确定生效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