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策划序 3
主编的话 6
作者序~白头偕老·一世伤恸·还是悔教夫婿觅封侯 8
第一章 订婚结婚方式 21
订婚应该由男女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 22
未成年人的订婚方式与法定订婚年龄 25
婚约不能强迫履行,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28
违反婚约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31
法定解除婚约的事由与损害赔偿 34
聘金、聘礼的法律性质及所衍生的问题 39
结婚的形式要件与结婚登记的效力 43
那些人之间不能结婚?同姓可否结婚? 48
未成年人结婚,应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52
外国人在我国、我国人在外国如何结婚? 55
第二章 结婚身分效果 59
结婚后是否一定要冠夫姓? 60
结婚后夫妻互负同居义务的处所 63
请求履行同居义务之诉及法院判决的效力 67
不能人道的应对方式与夫妻同居义务之履行 70
夫妻的贞操义务及其与同居义务的关系 74
夫妻之间可不可以请求分居? 78
夫妻于结婚时可否预立分居或离婚协议? 82
「齐人之福」的婚姻配偶身分关系 85
普通婚或招赘婚,可否改为招赘婚或普通婚? 89
原住民身分因婚姻及出生的取得与变动 92
第三章 婚生子女关系 97
婚生子女的从姓,应从父姓?还是母姓? 98
「母无兄弟,约定子女从母姓」的意义 101
「母无兄弟,约定子女从母姓」应于何时约定? 104
妻原有兄弟而变成无兄弟,可否将子女改从妻姓? 108
招赘婚姻的子女从姓及其约定效力 112
婚生子女的认定与受胎期间的计算 116
父母可否请求子女履行同居之义务? 119
登报声明断绝父子关系的效力如何? 122
子女的扶养、教育费用,应由父或母负担? 125
子女孝敬父母的义务及父母对子女的惩戒权 128
第四章 收养子女方式 133
乾子女与养子女的性质与效力均不相同 134
收养子女的年龄限制与亲属限制 138
夫妻收养子女或被收养及收养的形式要件 141
收养弃婴、弃儿为养子女的程序 145
附条件收养子女,纵经公证亦属无效 152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应如何被收养? 156
收养事件涉及外国人及华侨时,应注意那些程序? 160
原住民收养子女方式与收养效力 168
收养子女事件之无效与撒销 171
收养关系之合意终止与判决终止 177
第五章 收养子女效力 183
养子女对于养父母之继承权 184
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及其本家亲属的关系 187
子女被他人收养后,亲生父母即丧失保护权利? 190
养子女与其养家亲属或婚生子女可否结婚? 193
养子女之从姓与住所,应如何确定? 196
养子女于被收养后可否改从养母姓? 199
收养已死亡配偶之子女应从收养者之姓 202
养子女在被收养前已婚并育有子女,收养效力如何? 205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后离婚,收养关系是否均存在? 209
养女出嫁后,其养父母死亡应以何处为娘家? 212
第六章 子女亲权关系 215
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之财产为处分时的代理问题 216
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权,夫妻之间何者为先? 220
不能行使亲权之父母,是否仍得为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224
单亲之未成年人,如何与其父或母为法律行为? 228
夫妻对于子女亲权之行使,以何者为先? 231
招赘婚夫妻,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亲权行使,何者为先? 235
夫妻均未成年,对于其子女是否可行使亲权? 238
夫妻对于未成年子女之财产管理权,以何人为先? 242
父母可否任意代理未成年子女抛弃继承权? 246
父母丧失国籍,对于未成年子女是否仍有法定代理权? 250
第七章 对子女监护权 253
夫死再婚,并不当然丧失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 254
委托他人行使监护权,应由夫妻共同委托 258
委托他人行使监护权,不因而丧失自己的监护权 261
委托他人行使监护权,是否应有范围限制? 264
夫妻离婚任子女监护之夫,可否以遗嘱指定监护人? 267
父母不能行使负担对于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的情形 271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之顺序 274
祖父母为未成年孙子女的监护人纠纷 277
任未成年人之监护人时的职权与义务 280
对未成年人之监护终了与解除 284
第八章 家属身分权益 289
家的意义以及家长、家属的身分关系 290
「家长」的产生及其与「户长」的概念区别 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