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1
一 前言 1
(一)国家和国家机构 1
(二)我们国家的性质 5
(三)我们国家的任务和职能 9
(四)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 12
(五)我国国家机构的演变 15
(六)我国国家机关工作的指导原则 23
(七)领导我们国家的核心力量 33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7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37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 39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41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 44
(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48
(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委员会 55
(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58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62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 62
的组成部分之一 62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63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 64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如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 65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66
(一)国务院的性质 67
四 国务院 67
(二)国务院的组成 70
(三)国务院的职权 71
(四)国务院的会议 72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部和各委员会 73
(六)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76
(七)国务院的办公机构 76
(八)国务院的秘书厅 77
人民委员会 78
(一)我国的行政区划 78
五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78
(二)解放以来我国行政区划的调整 81
(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84
人民委员会的性质 84
(四)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 86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90
(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 92
(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95
(九)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的职权 96
(八)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96
(一○)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98
(一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 102
六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103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103
(二)组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基本原则 106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职权 106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民族化 107
(五)几年来国家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成就 108
(六)各民族共同奋斗的总目标 110
七 人民法院 112
(一)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112
(二)人民法院的组织 116
(三)人民法院的职权和两审终审制度 119
(四)审判工作的统一和独立 122
(五)公民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 125
(六)民族平等原则在法院工作中的运用 126
(七)审判的公开进行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126
(八)人民陪审员制度 127
(九)人民法院的集体领导 128
(一○)审判监督程序 129
(一一)审判和司法行政的分立 130
八 人民检察院 132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132
(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 134
(三)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135
(四)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程序 137
结束语 142